固定资产房屋等装修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的处理请看下面的分析: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装修费用,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时,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1.原固定资产装修期间不停止计提折旧。
2.本次装修时通过在建工程,但原固定资产不用转入在建工程。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贷:在建工程
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与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同一科目
贷:累计折旧
3.针对两部分分别计提折旧,装修部分计提折旧期间确定根据“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进行确定。
2007年1月25日,甲公司对所属一家商场进行装修,发生如下有关支出:领用生产用原材料4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 800元;辅助生产车间为商场装修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为14 660元;发生有关人员薪酬29 640元。2007年12月26日,商场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甲公司预计下次装修时间为2018年12月。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决定对该商场重新进行装修。假定该商场的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该商场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1 1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装修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46 800
贷:原材料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800
(2)辅助生产车间为装修工程提供劳务
借:在建工程 14 66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14 660
(3)发生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29 64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9 640
(4)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91 100
贷:在建工程 91 100
(5)2008年度计提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
因下次装修时间为2018年12月,大

于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6年,因此,应按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6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15 000
贷:累计折旧 15 000
2009年、2010年计提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同2008年度。
(6)2010年12月31日重新装修
借:营业外支出 46 100
累计折旧 45 000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 9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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