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报告准则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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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审计报告》指南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审计报告的含义 (1)二、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责任 (1)三、审计报告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关系 (1)第二章审计意见的形成 (2)一、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论 (2)二、评价财务报表合法性应当考虑的内容 (2)三、评价财务报表公允性应当考虑的内容 (3)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3)一、审计报告的要素 (3)二、标题 (3)三、收件人 (3)四、引言段 (3)五、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4)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4)七、审计意见段 (5)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6)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6)十、报告日期 (6)附录 1501-1:标准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8)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审计报告的含义、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的责任以及审计报告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关系。

一、审计报告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指出,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准则是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标准,包括一般原则与责任、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审计结论与报告以及特殊领域审计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

二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2013-08-27 10:46:4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和报送,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如有必要,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提交期中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条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被审计事项的事实;(二)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完整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三)逻辑清晰、用词准确、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四)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对于重要事项应当重点说明;(五)针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者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以促进组织实现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内容第七条审计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正文;(四)附件:(五)签章;(六)报告日期;(七)其他。

第八条审计报告的正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时间等;(二)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等规定;(三)审计发现,即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的事实;(四)审计结论,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所作的评价;(五)审计意见,即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六)审计建议,即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制内部审计报告文书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制内部审计报告文书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制内部审计报告文书应明确的几个问题一、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该是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属下的审计委员会等)来领导的,目的在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而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有些内部审计人员以此为依据来推断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就是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其实并不合适。

对于这一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通过对该准则第二条“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审计报告的编制主体就是内部审计人员;该准则第十三条“审计报告经过必要的修改后,应连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强调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复核职责。

如果审计报告的收件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由审计组直接向单位负责人或权力机构汇报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未经审计机构复核和审定,既忽视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地位,又忽略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导致较高的审计风险。

笔者认为,作为审计机构的内部文书,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向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载体,它在内部审计机构之外不具有证明效力和结论效力;只有经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复核、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审计报告才能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做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因此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该是最终做出审计结论的内部审计机构。

二、内部审计报告的落款应该是审计组。

对于这个问题,《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但对该准则第十一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反馈意见”、第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持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修改审计报告”分析来看,该准则认可以下事实:审计报告的编制人是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主持人是审计项目的负责人;根据被审计单位意见对审计报告中不准确部分进行研究、核实、修改的是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年度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年度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年度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年度报表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一、明确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由此可见,审计不是拾遗补缺性的,也不是处罚性的,而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发表审计意见。

因此,审计时应树立全局观念,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务求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二、正确理解审计的时间范围尽管审计的时间范围在审计报告中已明确,但《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准则要求对以前年度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确认。

对报告期后发生的经济活动,《期后事项》准则要求进行适当关注和披露。

另外,在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持续经营》准则要求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

因此,审计的时间范围是以审计报告中明确的.时间范围为主,并不完全局限于这个时间范围。

实际的时间范围要更宽。

三、全面理解审计责任1.进行风险评估时要考虑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检查,目的是评价审计风险、确定审计抽样范围和规模, 不是对内部控制制度专项审计。

2.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恰当选用会计政策、合理作出会计估计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 但对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作出恰当评价则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因此,应将此作为一个工作重点。

3.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审计重点不是检查小额业务处理的正确与否,而是要合理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因此,着眼点应是影响财务报表总体的重大事项的列报。

无论一般审计程序做得多么严谨,都要增加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这一必不可少的程序。

四、严格遵循审计程序与确保审计质量的关系一方而,严格遵循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础。

如实物资产监盘、往来户发函询证等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审核财务报表的准则

审核财务报表的准则

审核财务报表的准则审计财务报表的准则审计财务报表是会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企业和投资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审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遵循一定的审计财务报表准则。

本文将介绍几个常用的审计财务报表准则,包括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应用范围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审计财务报表准则的主要内容审计财务报表准则是审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审计目标和责任:明确审计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审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是进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程序和方法:规定了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对账目凭证的审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核对等。

3.审计工作文件的编制:要求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编制相应的工作文件,以备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材料依据。

4.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发表:规定了审计师应当如何编制审计报告,并明确了审计报告的发表时限和方式。

5.审计的特殊问题处理:对于一些特殊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问题,如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关联交易的披露等,提出了相应的处理要求。

二、审计财务报表准则的应用范围审计财务报表准则主要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情况。

对于其他组织或个人,如果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也可以参考这些准则进行操作和实施。

此外,审计财务报表准则也适用于各种形式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了一致性的审计原则和准则。

三、审计财务报表准则的注意事项在遵循审计财务报表准则的同时,审计师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独立性和诚信度:审计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和诚信度,不受任何利益冲突的影响,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审计程序的合理性:审计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审计程序,确保能够有效地发现和解决财务报表中的问题。

3.审计工作文件的完整性:审计师应当认真编制和保存审计工作文件,确保审计过程能够追溯和核查。

审计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计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审计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客观评价和结论。

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不仅能够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还能够体现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然而,要撰写一份准确、清晰、有说服力的审计报告并非易事,需要注意诸多事项。

以下是一些在撰写审计报告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一、明确审计目的和范围在开始撰写审计报告之前,审计人员必须清楚地了解审计的目的和范围。

审计目的是指为什么要进行审计,是为了评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还是为了审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审计范围则包括审计的时间跨度、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财务报表项目等。

明确审计目的和范围有助于确定报告的重点和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或超出审计权限。

例如,如果审计的目的是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那么报告应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审计的目的是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报告则应着重描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改进建议。

二、遵循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报告的撰写必须遵循适用的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报告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一致性。

同时,审计人员还需要了解和遵守与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可能影响审计报告内容和形式的其他规定。

例如,在某些行业,可能存在特定的财务报告要求或监管规定,审计报告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如果审计人员违反了审计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导致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受到质疑,甚至引发法律责任。

三、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的结论和意见必须基于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用以支持审计结论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包括会计记录、文件、函证、实物检查等。

审计人员应当通过适当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审计证据,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应当清楚地描述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如何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财务报表审计几个问题论文

关于财务报表审计的几个问题的探讨摘要: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性,管理层和治理层作为内部人员,对企业的情况更为了解,更能作出适合企业特点的会计处理决策和判断,因此,管理层和治理层理应对编制财务报表承担完全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准则和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

审计准则在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和所要实现的目标的同时,还规定了为履行责任和实现目标所须实施的审计程序。

关键词: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范围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明确划分责任,不仅有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与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为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经济决策信息,还有利于保护相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1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1 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财务报表是指对财务信息的结构化表达。

财务报表是在会计记录的基础上,依据某一财务报告框架(整套会计准则)编制,旨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拥有的经济资源和所欠的债务或一段期间资源和债务的变化。

财务报表(通常包括附注)可能指一整套财务报表,但也可能指单一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告框架的规定确定了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

对特定的财务报告框架而言,单一财务报表(如现金流量表)和相关的解释性附注构成了一整套财务报表。

例如,《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现金收付基础下的财务报表》指出,当某一公共部门会计主体按照该准则的规划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表是主要的财务报表。

相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和列报的财务报表,旨在提供有关某一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和列报的整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附注由重大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组成。

管理层的责任主要包括:①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审计人员向利益相关者传达审计结论和建议的重要文件。

一份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不仅能够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结果,还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然而,在审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明确审计报告的目标和受众在编制审计报告之前,首先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

审计报告的目标是为了向特定的使用者提供关于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独立、客观和可靠的信息。

而受众则可能包括管理层、董事会、股东、监管机构、债权人等。

不同的受众对审计报告的需求和期望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编制报告时需要根据受众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报告的内容和重点。

例如,对于管理层来说,他们可能更关注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建议,以便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对于股东来说,他们可能更关心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合法;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则更注重公司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证据是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必须确保所依据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

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符合审计目标和相关的审计准则。

为了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需要运用多种审计程序,如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等。

同时,还需要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其可靠性和相关性。

如果审计证据不充分或不适当,就可能导致审计结论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

三、遵循相关的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审计报告的编制必须遵循相关的审计准则和法律法规。

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它规定了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表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法规则对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出了要求。

内部审计报告的5大要点

内部审计报告的5大要点内部审计报告的5大要点一、条理要清晰撰写内审报告中主要一点是重要事项优先。

以此类推,直到报告完毕,因为高层不会关注一些小问题,或者说是风险不大的问题。

在写作中要说明为了查明什么,已经抽查了多少数量或资料,经过汇总、核对与分析发现了什么问题,事情的严重性(最好能说明金额数量),此举违反了什么法规、制度及工作程序。

还要有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解释,以及现在的管理与控制状况。

最后是内审人员就此事所提出的管理建议。

一般对某个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报告时,写作顺序为:为了审计……,抽查了……,发现……,金额数量……,违反……当事人或主管解释……我们建议……等等,这样的写作顺序显得条理比较清楚。

二、表达要简明内审报告写作时尽可能多用图表,图形或表格能把复杂的数据及文档一目了然地展示给报告的使用者,实际工作中也恰好证实了这一点。

三、分析要详尽审计就是以事实与数据说话,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汇总与分析揭示问题,以寻找原因、界定事实。

1、收集数据要具体。

注明抽查的数量及发现问题多少件(单),汇总金额是多少等等,数据越具体,对后期的分析和对比就越容易,结论就越准确。

2、分析思路要开阔。

分析思路不能局限于项目之内,公司之间,要把项目审计取得的数据放在更大的深度与广度分析。

如区内数据要放到全市、全省仍至全国范围来看;市场信息与网上信息比较。

通过多方多维度的对比分析,情况就会逐渐明朗。

此分析方案对价格的变更等分析适用。

3、了解原因要深入。

管理层主要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而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而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内审工作必不可少的步骤,对事情了解深入,能作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原因与解释。

四、归类要合理同类问题统一归纳,撰写时按工作流程顺序书写。

由于审计项目时间较长、审计人员较多、发现问题较多且复杂,在写作报告时容易产生以下问题:1、报告问题不按问题重要性或工作流程顺序。

在写作审计报告时,一般是按工作流程顺序各点分类书写。

例如,撰写采购的内审报告时,可以按采购部门工作流程顺序书写,即:按采购申请单、采购比质比价、领导审批、发出订购单、物资验收单、财会付款等顺序分类报告。

新审计报告准则下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分析与建议


关键审计事项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 舞弊行为或者异常交易等需要特别的事项。在新审计报告准则下,注册会计师需 要将关键审计事项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披露,这有助于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 决策有用性。
二、新审计报告准则下关键审计 事项披露情况分析
自2016年新审计报告准则实施以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逐步按照新准则要求 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4月30日,共有11家会计师事务 所首次对93家A+H股上市公司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披露了关键审计事项。这些关 键审计事项主要涉及收入确认、关联方交易、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方面。通过 对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其次,审计师对于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和披露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审计师在 审计过程中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 果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然而,由于不同审计师的经验和判断可能存在差异,因此 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可能存在差异。
三、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费 用的关系
关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费用的关系,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些学 者认为,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会增加审计师的工作量和复杂性,从而增加审计费 用。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可以降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 信息不对称,减少对审计的依赖,从而降低审计费用。
2、潜在的负面效应:某些关键审计事项可能涉及企业的敏感信息或商业机 密,不当的披露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如股价波动、投资者信心下降等。
3、主观性和误导性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审 计师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结果。此外,误导性的披露可能会对关系人产生误导, 影响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其他因素对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费用的关系 的影响,以及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质量和投资者决策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 题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和审计费用的理解,为提高投资者的决 策效率和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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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关于审计报告准则的几个问题
◆张以宽
关于审计报告准则的几个问题,《中国审计规范》在“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报告编审准则”中都作出规定,我想从审计报告理论问题谈几点看法供作参考。

一、审计报告的意义和作用
(一)审计报告的意义
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组在审计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根据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授权者或委托者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之后,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

”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是指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对企业财务审计事项实施审计之后,向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二条规定的审计报告定义,“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而且明确规定审计人员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情况和最终结果的概括说明,表达审计意见或提出建议的文件。

因此,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也是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一个重要标志。

实施审计项目之后都要提出审计报告。

而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济效益以及财经法纪情况进行审查评价之后,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作出审计结论的书面文件。

编写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总结性工作,其意义如下:
1、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完成审计工作的书面汇报。

2、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陈述意见的证明。

3、审计报告是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前提和依据。

4、审计报告是改进工作、经济决策的参考依据。

(二)审计报告的作用
1、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由于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在占有充分的证据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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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制的。

它是鉴证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文件。

2、用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和业绩,据以改进工作。

3、作为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改进经营管理,作出经营决策的依据。

4、作为依法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依据。

5、作为评价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依据。

6、作为总结审计工作经验,编制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进行审计复查的依据。

二、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
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一般分为标题、主送单位、审计报告的内容、审计组长签名和报告日期等项内容。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和主送单位。

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如对××公司19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指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如某省(市)审计厅或××县(市)审计局。

(二)审计报告的内容。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各项:
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范围,审查的内容,进行的方式和审计的起迄时间。

审计项目确定的审计范围,可以是一个被审计企业,也可是被审计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审查的内容可以是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也可以是对被审计企业如存货、产品成本进行专项审计。

根据审计目的要求,可以进行详细审查,也可以是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评基础上,进行选样抽查。

审计的起迄时间指的是审计开始至终结所需的时期。

2、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隶属关系和财务收支状况。

主要是指被审计企业性质、隶属关系,所处地理位置,主要生产经营范围和企业规模。

3、实施审计的有关情况。

审计年度主要生产、经营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成果和管理状况。

主要是对与审计事项有关事实,对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情况的指示,以及采取的审计方法和有关情况的说明。

按审计业务性质和审查结果,对总体情况做法表述评价。

4、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

在对审计财务收支及相关资料概括表述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方案确定的重点,围绕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对被审计单位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对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进行定性与剖析。

5、审计意见及建议。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及其依据。

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中的违反国家规定问题,依其性质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经营管理和会计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审计报告附件。

将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事实的证据,如凭证、帐簿中发现问题材料、有关人员的证词、调查询问的记录等证据的复印件、原件及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等必要的证据资料,附于审计报告之后。

三、审计报告的类型和编写要求
(一)审计报告的类型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审计人员对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责任。

审计人员在完成审计阶段,应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审计意见,并根据意见的不同编写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

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允当表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绩,适当需用公认会计原则,与上期比较(在会计基础一致的情况下)所提出的完全肯定性结论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未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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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运用公认会计原则,或一致性原则运用不甚妥当,或足以证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绩的证据无法取得,或委托人限制审查等情况下提出的注明保留意见,并说明其理由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常用“例外”,“除……外”等语揭露。

3、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在委托人对重要事项无法提供充分完整的资料,或审计范围被缩减到无法表示意见的程度等情况下,提出拒绝表示意见,并说明其理由的审计报告。

4、反对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没有允当(注:可以理解为真实、合法)表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绩,没有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等的情况下,提出否定性结论,并说明其理由的审计报告。

以上审计报告四种类型是西方现代审计的一项重要成果,对维护社会审计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审计风险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借鉴西方审计经验,审计署在《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39条中借鉴了上述含义,但应从国家审计报告要求来理解。

(二)审计报告的编制方法和编写要求
1、审计报告的编写方法
在审计实施阶段终结之后,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审计人员应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组长应对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集思广益。

编写时,可以分工负责,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最后由审计组长定稿,以保证审计报告的质量,并应按照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2、审计报告编写的要求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

审计报告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准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文字符合规范。

”在编写审计报告时,应当坚持以下五项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3)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4)语言要朴素简洁;
(5)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可行。

(三)审计报告报送与审查
1、审计报告编出后应当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审计组认为需要修改和调整审计报告的,应当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如果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可以视为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时提交审计机关。

被审计单位如果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应当说明原因。

2、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报告的分层次内部复核制度。

对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认为需要复核的审计报告,可以在专业部门复核的基础上,指定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3、审计报告的审定
(1)审计机关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审定。

并依法提出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应提交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

(2)审计报告审定的主要内容:
①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复核机构或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③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合法、恰当。

(作者单位北京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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