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3-09
长安汽车2010年度报告

长安汽车: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04月16日 02:08来源:凤凰网财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报告全文二〇一一年四月2010 年度报告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长安汽车、公司指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工业指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中国长安指司,南方工业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工业指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方集团的子公司,2005 年 12 月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长安指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河北长安指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国际公司指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福马汽车指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长福马发动机指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长安铃木指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江铃控股指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哈汽集团指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的子公司昌河汽车指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安的子公司保定长客指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长安工业的子公司长安跨越指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长安工业的子公司民生物流指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工业的子公司长安金陵指原重庆长安金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已被公司吸收合并兵装财务指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度报告第一节重要提示及目录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董事邹文超先生、王晓翔先生因公未出席,委托董事连刚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王重生先生因公未出席,委托董事朱华荣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董扬先生因公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欧阳明高先生出席并表决。
西飞国际: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0-04-16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0-018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一)召集人:董事会;(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1、截至2010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宾馆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会议文件、备查资料准确、完整。
长安汽车: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6-30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11—35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85,823,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红股4股,现金0.80元(含税)。
同时以现有总股本2,685,823,6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1、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32元。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的规定,B股个人股东以及非居民企业均按照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可取得现金为每10股0.32元人民币,公司均按税后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按照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1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0.8367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1、本次权益分配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7月7日。
2、本次权益分配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7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1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09—2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09 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经常性交易行为的框架协议>、<物业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向南方集团申请8亿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批准200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将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续签日常关联交易、物业租赁、综合服务框架协议1、概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经常性交易行为的框架协议>、<物业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简称“南方集团”)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与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安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南方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邓智尤、王晓翔、赵鲁川、张宝林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关联方介绍(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徐斌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注册资本:12,645,210,000元主要业务和产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火炮、枪械等;工程勘察设计、施1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等。
(2)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附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徐留平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740,000,000元主要业务和产品: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民用枪支、弹药、石油机具、工程机械、机床设备、模具等的开发、生产与销售3、主要内容(1)公司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经常性交易行为的框架协议 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与南方集团的其他附属企业之间存在长安汽车及其附属企业向南方集团的其他附属企业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
西安民生: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8-28

证券代码:000564 证券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0-030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27日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26日-2010年8月27日2、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马永庆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304,311,834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121,569,6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95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9,313,8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1,569,601股。
表决结果:同意121,196,801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3%;反对369,3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8%;弃权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表决通过此议案。
议案二:关于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未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799,681股。
表决结果:同意35,451,781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82%;反对339,9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4%;弃权800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长安汽车: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20-49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6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6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5日B股股东,应在2020年6月10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1)截止到2020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长安汽车: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6
证券代码:0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公告编号:2011-3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留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云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騳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注: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增发A股360,166,022股,股本发生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3.2.4 其他√适用□不适用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3.5.1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3.6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适用√不适用。
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
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安信息产业长安信息产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经办人经办人::杨韬杨韬 吴济翔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关于长安信息产业长安信息产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009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致:长安信息产业长安信息产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10点在西安绿地假日酒店召开,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韬、吴济翔律师参加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2010年 5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00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安汽车: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20-69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8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0日下午2: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8月5日B股股东,应在2020年7月31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1)截止到2020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020-11-19长安汽车: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0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公告编号:2020-10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40,794,553股新股。
本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747,66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915,914.75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86,084,079.35元。
2020年10月9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相关方已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一)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财务经营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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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0-1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1、会议通知时间: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8)。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3月7日至2010 年3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3 月8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0年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张宝林。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48,451,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
2、A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83,733,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2.67%。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81,47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62.54%;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1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256,16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0.1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4,717,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10.70%。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4,264,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0.63%;通过网络投票的B 股股东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53,1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6,133,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票1,823,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票494,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544,64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票699,16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票489,55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588,43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如下:2.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793,5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2,01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票6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82,24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886,42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64,6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798,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1,994,8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票65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86,94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870,52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75,8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3发行数量及规模:本次增发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数的20%,募集资金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含发行费用)。
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801,8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1,987,5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票66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90,54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票863,22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79,5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4 发行对象: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803,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2,023,9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票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92,15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票899,61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41,5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股票无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824,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2,058,8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票5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513,55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票934,51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票285,2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6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782,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2,012,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票6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71,15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888,11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74,0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B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3,311,33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票1,124,29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票282,108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2)表决结果:通过。
2.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本次增发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表决情况:同意票1,145,798,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票2,005,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票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082,486,941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票880,72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票365,692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