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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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规热点议题汇总

财政法规热点议题汇总

财政法规热点议题汇总:1.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2010-03-25)关于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的说明(2010-03-25)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2010-03-25)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2010-03-25)关于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的说明(2010-03-25)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2010-03-25)关于2010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2010-03-25)2010年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2010-03-25)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2010-03-25)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2010-03-25)2010年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2010-03-25)2010年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2010-03-25)关于2010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说明(2010-03-25)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2010-03-25)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010-03-25)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2010-03-25)2010年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2010-03-25)2.2010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2010-05-11)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2010-05-11)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2010-04-13)3.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光辉历程显著成就(2009-09-16)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04-28)积极财政政策将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2009-04-28)保民生扩内需切实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2009-03-25)积极财政政策应在协同效应上发力(2009-02-20)启动加速发展的“引擎”——近年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和社会改革发展综述(2009-04-28)广济苍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期财政政策推进民生保障体系... (2009-04-28)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 (2008-12-26)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2008-12-25)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2008-12-23)财政部等五部门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2008-12-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2008-12-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2008-12-19)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12-19)国家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降低成品油价格(2008-12-18)《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通报(2008-12-13)关于对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08-12-05)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08-12-05)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答记者问(2008-12-06)5.2009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9-03-16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03-06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预算报告审查结果报告2009-03-106.弘扬抗震精神献身财政事业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山西、贵州、湖北8省市不同程度受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大事记(1979-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大事记(1979-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大事记(1979-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大事记(1979-1998)1979年2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滥发奖金和津贴的紧急通知》。

2月23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决定从1979年到1985年,对农垦企业试行财务包干办法。

2月27日中共中央任命谢明、武博山为财政部副部长。

3月1日国务院决定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

3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任命陈云为主任,李先念为副主任。

这一决定经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5月14日国务院正式下达经过调整的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

6月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决定成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组,由张劲夫任组长。

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1978年国家决算和197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组织国营工交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收支挂钩、全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财政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从1980年起在各省、市试行。

同时,在四川省进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办法的试点,总结经验。

7月15日中共中央原则同意广东省、福建省的两个报告,决定对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或补助),五年不变”的包干办法。

7月26日至8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物价工资会议,决定提高猪肉、牛羊肉、蛋等8种副食品和以这些副食品为主要原料的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同时给职工每人每月以价格补贴,并决定给40%的职工提升工资级别。

发生在农村的几件大事

发生在农村的几件大事

2005年两会上温总理做 年两会上温总理做 政府工作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改革
2005年,我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安排约70 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3400万名农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2006年又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保障机制改革, 2007年在全国范围免除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受惠人 数约1.5亿人。为此,2006—— 2010年全国累计新增财政教育经费 2182亿元。 “从明年开始,中国将用两年时间 在农村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所 有的学杂费。 ”
农业税免除后农民丰收的喜悦
核心 设
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建
8大实惠
实惠1: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 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 高于上年。 实惠2: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 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 实行这一政策。 实惠3: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 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惠4: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 实惠5: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 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实惠6: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实惠7: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 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 村通公路。 实惠8: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 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 民直接受益。

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的政策原则: 国家的税收政策, 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 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 简化税制, 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至12月9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 (1)农民负担已经很重, 不能再加, 今后增加税收主要应该在城市工商税收上多想办法。

(2) 为简化税制,税种、税目应尽量减少。

(3)税率一般可按原有规定, 不使其降得过低。

全国范围的税收确定为十四种: 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薪金报酬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房屋税、地价税、牌照税。

这次会议还讨论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草案)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草案) 等。

12月17日政务院第11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2月财政部召开了首届全国盐务会议。

会议为统一盐政、保证民食与国家收入, 讨论了1950年盐务工作的方针、任务、组织机构、产销关系和税收原则, 并作出决议报告政务院。

1950年1月1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0日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

对盐税采取“提高税额”与“税不重征”的方针,从量核定,就场征收。

3月12政务院公布了这一《决定》。

1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1949年度合作社征税办法的联合通知》。

1月27日政务院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准许海关总署于新海关税则未规定之前, 在输入货物方面暂用1948年的进口税则, 在输出货物方面暂用1934年的出口税则(1945年修正本) , 但某些方面须经政务院订正。

此次政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等法规。

2007年税收工作大事记

2007年税收工作大事记

2007年税收工作大事记
以下是2007年税收工作的一些重要事件:
1. 2007年1月1日,中国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将税率由原来的3个档次调整为7个档次,并提高了起征点。

2. 2007年3月1日,中国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取消了原来的两类企业所得税制度。

3. 2007年8月1日,中国实施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率由原来的17%降至13%。

4. 2007年8月29日,中国发布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简化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手续。

5. 2007年12月4日,中国发布了《关于规范纳税人发票管理行为的通知》,加强了对发票管理的监管和控制。

6. 2007年12月,中国税务总局推出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允许个人在缴纳税款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这些事件在2007年的税收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促进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和优化,为个人和企业减轻了税负。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

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中国税收发展历史进程简介⼀、夏、商、周时期夏朝是第⼀个奴⾪制国家,我国历史上的税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贡产⽣于夏朝,是夏代王室对其所属部落或平民根据若⼲年⼟地收获的平均数按⼀定⽐例征收的农产物。

贡因其带有强制性,所以是具有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

助产⽣于商代,是指借助农户的⼒役共同耕种公⽥,公⽥的收获全部归王室所有,实际上是⼀种⼒役之征。

彻产⽣于周代,每个农户耕种的⼟地要将⼀定数量的⼟地收获缴纳给王室。

即由⼒役形式改为实物形式。

贡、助、彻这三者都是王室作为⼟地所有者对⼟地收获的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从税收起源⾓度看,由于王室⼜是国家代表,因此,贡,助,彻也具有⼀些税收萌芽的原始形式,是我国税收产⽣的起源。

⼆、春秋战国时期鲁宣公⼗五年(公元前594年)实⾏了“初税亩”,宣布对私⽥按亩征税。

税这个名称始于“初税亩”,是指对耕种⼟地征收的农产物。

“初税亩”⾸次从法律上承认了⼟地私有制,是历史上⼀项重要的经济改⾰措施,同时也是税收起源的⼀个⾥程碑。

三、隋唐时期隋及唐前期的赋税制度均是以均⽥制为基础的租⽤调制。

“租庸调”是指以⼈丁为基本依据和计量单位,⽥有租,户有调,⾝有庸。

唐朝中期税法最⼤的改⾰是实⾏“两税法”。

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故名两税。

两税的内容为地税与户税的合并,也就是以户税、地税为主统⼀各项税收,发展⽽为⼀种新的税收。

四、明清时代明朝赋税制度的改⾰主要是实⾏著名的“⼀条鞭法”,将地税与徭役合⼀,按⽥亩征纳,“计亩征银”,将繁复的赋役项⽬编为⼀条,均平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由历代对⼈征税转为对物证税,由缴纳实物到缴纳货币,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清代的实⾏的主要税法改⾰是实⾏摊丁⼊亩制度。

即“摊丁⼊地”就是丁银摊⼊地亩征收。

地丁合⼀,使得⼟地的开垦和⼈⼝的增加达到了历史空前⽔平,对社会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2011年⼤连市地⽅税务局征收情况2011年⼤连市地⽅税务局实现各项收⼊685亿元。

税制重大改革

一、税制改革历程1.1984年第一次重大税制改革。

从1978年年底到1982年期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基本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逐渐转变为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和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多元结构;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控制为主向间接控制为主转变,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封闭型经济逐渐转变为外向型经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税收体制也发生了变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健全涉外税制。

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同时,国务院明确,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继续征收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初步形成了一套大体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

(2)流转税类的改革。

将原工商税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四个税种。

(3)所得税体系的形成。

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原有的工商所得税改为集体企业所得税,同时调整了税率,减轻了集体企业税收负担。

此外,还陆续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等其他所得税,并对农业税加以调整。

加上开征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我国的所得税体系初步形成。

(4)资源税的建立。

开征了资源税,对开发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自然资源的企业征收,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利用国家资源。

加上独立出来的盐税,我国的资源税得以建立起来。

(5)特别行为税体系的建立。

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控制,调节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开征了建筑税。

后来为了进一步贯彻产业政策,普遍开征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原建筑税同时废止。

除此之外,还先后出台了燃油特别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特别消费税等。

(6)完善地方税。

恢复征收了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发布《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统一了全国的牲畜交易税制度,并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些地方税种。

历年税收重大事件

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若干税收事件回顾通过对每一阶段的简要回顾, 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税收事件。

第一, 1994年分税制体制建立。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的财政体制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是一项成功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国际惯例。

我国财政体制建国之初是一种连续实行了20年之久的原苏联的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体制模式; 1980年开始改行“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 1988年后又改为多种形式的“大包干”财政体制和财税管理制度。

直到1994年, 我国对税制进行的改革, 才实现了真正的“质变”, 由行政性分权改为经济性分权, 这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这次改革借鉴了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结合了我国国情, 建立了分税制的基本框架, 既调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更是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有利于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管理, 加速了我国经济建设。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进步, 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大突破。

第二, 2006年废止农业税。

在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已经明显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峻形势下, 经过几年的试点改革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一伟大壮举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皇粮国税”寿终正寝, 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即将到来。

第三, 2008年统一企业所得税。

本着国民待遇原则, 我们在税收政策上, 要适当“优待客人”, 但同时不能过分“克己”。

“二税合一”的实现, 标志着从1994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双轨制”就此终结, 原来内外资分别为33$%的企业所得税率正式统一为25%。

内外资企业“异税成为历史, 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此次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事实上的税收优惠政策, 也可以充分向世人宣誓: 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善我国吸引外资已经可以不依赖牺牲经济利益, 而是更加依赖于良好的国际信誉、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等“梧桐树”引得“金凤凰”。

中国关税改革历程

中国关税改革历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关税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下面就中国关税改革历程进行简要概述。

一、改革开放初期的外贸政策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主要实行的是出口导向型的外贸政策,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对外资企业推行优惠政策,保证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

因此,在1980年代初期,我国对外贸易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以出口退税为主,也就是通过免征或减免进口原材料关税来支持国内企业的出口。

二、1992 年《关税与进口税税则》的出台1992年,我国出台了《关税与进口税税则》,将国家的关税制度分为一般关税制度、优惠关税制度及临时关税减免制度三种。

同时,中方与世贸组织协定加入世贸组织,为今后的关税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2001 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放弃了过去一些贸易保护措施和贸易限制,实行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四、 2005 年大幅降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及暂免为贴息所得税2005年,我国开始大规模降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如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 33% 降至 15%。

同时,暂时免征为贴息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也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固定期限内享有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

五、2013 年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我国成立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税收政策和流程等,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六、2018 年下调部分商品进口关税2018年,中央政府下调了18个商品的进口关税,涉及汽车零部件、食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扩大消费市场,提高国内消费水平。

七、2020 年全面取消进口关税限制2020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全面取消进口关税限制的政策,对我国进口商品实行与对外国商品相同的最惠国待遇。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中国进一步开放,拓宽市场、提高标准、促进消费和投资等,为全球化下的中国和全球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1950年大事记

1950年大事记一月1月6日——英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1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全中国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

二月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和《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在莫斯科签订,根据这些协定,苏联同意放弃在中国的特权,在1952年之前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和财产无偿移交中国政府。

苏联军队从旅顺口撤退,中国政府偿付苏联自1945年以后在此外的建设费用。

大连的行政由中国管辖,苏联在大连临时代管和租用的财产于1950年内由中国政府接收。

苏联政府贷款3亿美元给中国政府(年利1%)。

2月22日——西南军区成立,贺龙为司令员,邓小平为政委。

2月24日——中国政务院通令禁毒。

三月3月1日——蒋介石在台北宣布继续行使中华民国总统职权。

3月30日——教育部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废除旧的“四四”儿童节。

四月4月1日——中国与印度建立外交关系。

4月13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月16日至5月1日——人民解放军解放海南岛,歼灭国民党薛岳所部3万余人。

五月5月16日——蒋介石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

六月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

6月2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关于要求联合国会员国协助南朝鲜的决议”,支持美国干涉朝鲜内政。

同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宣布武装干涉朝鲜内战,同时排遣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阻止对台湾的任何进攻”。

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

《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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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的政策原则: 国家的税收政策, 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 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 简化税制, 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至12月9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 (1)农民负担已经很重, 不能再加, 今后增加税收主要应该在城市工商税收上多想办法。

(2) 为简化税制,税种、税目应尽量减少。

(3)税率一般可按原有规定, 不使其降得过低。

全国范围的税收确定为十四种: 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薪金报酬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房屋税、地价税、牌照税。

这次会议还讨论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草案)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草案) 等。

12月17日政务院第11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2月财政部召开了首届全国盐务会议。

会议为统一盐政、保证民食与国家收入, 讨论了1950年盐务工作的方针、任务、组织机构、产销关系和税收原则, 并作出决议报告政务院。

1950年1月1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0日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

对盐税采取“提高税额”与“税不重征”的方针,从量核定,就场征收。

3月12政务院公布了这一《决定》。

1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1949年度合作社征税办法的联合通知》。

1月27日政务院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准许海关总署于新海关税则未规定之前, 在输入货物方面暂用1948年的进口税则, 在输出货物方面暂用1934年的出口税则(1945年修正本) , 但某些方面须经政务院订正。

此次政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等法规。

1月30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文件规定: 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 统一全国的税政、税目和税率; 税收的立法; 纳税是人民的光荣义务, 税务工作者要坚持优良作风; 公营、合作企业一律照章纳税; 税收机构受上级局与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

同日,政务院还公布了《全国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等。

1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货物税照证及印花税票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月16日至3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货物税业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各地区在贯彻执行《货物税暂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拟订了《货物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 。

3月3日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令》。

《通令》指出, 除批准征收的地方税外, 所有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的一切收入, 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

为了完成征收工作, 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的人民政府必须委任最好的干部担任税务局长。

同,政务院公布《公营企业交纳工商税暂行办法》。

3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统一盐税税额办法》, 自发布之起施行。

3月15日财政部公布《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

3月16日财政部公布《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3月20日政务院第25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关于统一管理195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

《决定》指出, 为了克服目前财政收支不平衡与收支机关脱节的现象, 为了节约支出, 整顿收入, 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的管理, 政务院决定: 国家财政统一于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公粮及其所征的代金或其他实物、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均归中央人民政府所有, 税款一律解缴总金库。

3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税收在我们国家工作中的作用》的社论。

社论指出, 我国的财政工作现在正进行着一个重大的转变, 就是把城市税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作用提高, 使之与农村的公粮收入并重。

并指出,税收是人民国家重要的经济工具。

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地方税业务会议。

会议研究并拟定了全国统一的地方各税的条例草案。

3月31日政务院第26次政务会议通过《契税暂行条例》。

4月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印花税、利息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税、屠宰税五种暂行条例(草案) 的通知》。

4月12日至4月25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会计会议。

研究讨论和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各级税务机关暂行会计制度》。

5月19日至6月17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税务会议, 并邀请了全国各大城市私营工商业代表参加。

会议强调“依法办事, 依率计征”, 以正确体现国家税收政策精神, 会议决定于1951年1月对外发行《中央税务公报》。

5月30 政务院第34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1950年新解放区夏征公粮的决定》。

夏征公粮的征收总额平均不得超过夏收产物的13%, 地方附加的征收额不得超过国家公粮征收额的15%。

新解放区系指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 按累进办法征收夏粮。

6月1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布《关于减半征收盐税的决定》,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月6日陈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上作了题为《调整公私关系和整顿税收》的讲话。

6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陈云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经济形势、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的报告》。

财政部长薄一波同志作了《关于调整税收问题的报告》。

6月19日至7月16日海关总署召开全国海关业务会议。

会议制定了《海关法》(草案) , 规定海关任务为: 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等实行监督; 征收关税; 查禁走私。

6月29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税收实行日期的通知》, 决定自7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行。

8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国、公营企业一律自七月一日起交纳利息所得税的通知》。

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第9次会议批准公布实施《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农业税土地面积及常年应征产量订定标准的规定》。

9月8日政务院发表《关于新解放区征收农业税的指示》。

10月16日至27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计划工作会议。

会议拟定了《计划工作规则》; 制定了统一的税收计划、统计报表格式。

10月28日至11月1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税务检查工作会议。

会议制定了《各级税务机关检查工作规则》,规定了税务机关检查工作的任务。

11月10日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派得力干部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指示》。

12月9日财政部颁发《统一财政法令解释与发行中央税务公报办法》。

12月15日政务院第63次政务会议通过《工商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屠宰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和《税务复议委员会组织通则》。

12月19日, 政务院公布了这些文件。

12月21日财政部发布《工商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货物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2月28日财政部批准《各级税务机关检查工作规则》。

12月29日政务院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12月31日财政部公布《进出口商报交工商业税办法》。

1951年1月4日财政部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月16日政务院公布《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

3月20日至4月6 财政部召开第三届全国税务会议,总结了1950年的税务工作,提出了1951年度的基本方针和工作重点。

会议研究了临时商业税、摊贩业税、交易税的税法草案和合作社的纳税问题, 明确了各级税务机关的组织领导和干部待遇问题。

3月29日政务院公布《关于1951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

3月30日政务院财政委员会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4月1日财政部公布《棉纱统销税征收办法》。

同日财政部公布《棉纱、棉布存货补税办法》。

5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税务人员驻厂办事规则》。

5月16日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5月25日政务院发布《关于1951年夏季征收公粮工作的指示》。

6月16日至29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召开第一次直接税业务会议。

会议检查了一年来的直接税工作, 总结出工商税征管的四条基本经验, 明确了今后直接税工作的重点。

6月2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1951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

指出: 老解放区仍实行比例税; 新解放区尚未实行改革的地区, 仍沿用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7月5日财政部发布《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 规定了查田定产的进度和方法。

8月8日政务院发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并规定即起施行。

8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税必须贯彻查田定产, 依率计征的指示》。

9月1日财政部公布《临时商业税稽征办法》。

9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临时商业税稽征办法要点说明的通知》。

9月19日财政部公布《摊贩业税稽征办法》。

9月20日政务院公布《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合作社交纳工商业税暂行办法》。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开征土布货物税,停征土布交易税的命令。

11月5日至1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召开第二次全国地方税业务座谈会。

会议检查了一年来的地方税工作, 总结出了搞好地方税征管的一些经验。

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召开第二次全国税务计划、检查工作会议。

会议检查总结了上年制定的《计划工作规则》、《检查工作规则》的执行情况和主要经验。

12月1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各级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联系的规定》。

具体规定了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范围。

12月财政部批准军事工业用盐配售及管理暂行办法。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 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展开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

3月3日财政部发布《调整临时商业税税率的通知》。

3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处理“五反”运动中工商业户偷税漏税案件的补充规定》。

5月16日政务院第136次会议批准1952年新区农业税税率方案。

6月16日政务院发布《关于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

8月14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

9月16日中财委批转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11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业税收问题的指示》, 1952年农业税收, 既应满足国家需要, 又须使农民负担适当和公平合理, 因此, 必须贯彻执行“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决不附加”的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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