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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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支撑,从事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化推广等活动,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企业。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材料要求,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内容。

一、申报条件(一)法律法规要求: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技术创新能力:申报企业在某一或数个方面拥有核心技术或先进技术,并已在经营活动中取得明显应用或成果;具备探索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能力,具有面向市场、创新性和重在实效的科研行动计划和产业化推广计划。

(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主要技术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也必须达到要求。

(四)创新成果:申报企业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研发成果,且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五)市场表现:申报企业拥有良好的市场表现和发展前景,具有稳定、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能力,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所需的材料(一)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企业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申报前需要进行审查及验证,确保企业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技术方案、项目预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品研发计划等,这些材料需要详细说明企业的核心技术、技术优势、市场需求和竞争优势,同时说明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和应用前景。

(三)知识产权材料:包括申请的各类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证明、审批证明、付款凭证等,这些材料需要详细说明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内容,确保企业拥有稳定的、可持续的知识产权保障。

(四)财务材料: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职工工资薪金表等,这些材料需要详细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能力,确保企业有良好的财务实力支撑创新发展。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宁农财[2011]57号、宁财农[2011]405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农财[2011]57号、宁财农[2011]405号)各区县农业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7〕84号)以及《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宁农产〔2011〕3号),现就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工作,印发《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

请根据指南精神,组织好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附: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附: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指南各区县农业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7〕84号)以及《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宁农产〔2011〕3号),现将2011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范围申报市级项目的企业,以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适当考虑市级后备和区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有效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

对当年纳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以及国家、省、市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扶持的,市级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

对其中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成效显著的企业,可以申报市级项目,但是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9.15•【字号】宁科规[2011]5号•【施行日期】201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规〔2011〕5号)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大力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市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附件: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优势,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28号)要求,设立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保证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市科委按年度提出经费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专利申请资助及专利创造大户补助;2、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和产业化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3、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开发利用、保护示范街区、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建设和优秀专利奖等专项奖励;4、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和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5、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培育;6、其他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的相关费用。

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申报方案计划书(3篇)

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申报方案计划书(3篇)

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申报方案计划书三维全景简介菲卡全景是专业三维全景可视化多媒体互动技术提供商,为各个行业的独立店、体验店、生活馆、旗舰店,___俱乐部,房地产,旅游景点,家具展厅,博物馆校园,开发区等提供一流的多媒体数字呈现、虚拟导览展示应用解决方案。

该解决方案可通过光盘和互联网将其直观立体地再现到消费者面前,从而延长了展示时间,拓宽宣传推广渠道;给足不出户的消费者带来全方位如临现场般的体验,免去顿之苦;提升商家形象和销售业绩。

该解决方案同时也可将工程承制方的成功案例进行全方位的表现,这样不但可以将成功案例保留存档,同时还可以向客户展现自身的实力。

01汽车展厅三维全景展示三维全景技术用于汽车展厅、品牌旗舰店的展示能够给网站访问者一种身临其境的体验,浏览者可以通过鼠标观看四周,在不同的场景中切换,这种虚拟现实的三维全景展示技术的交互性很强,逐渐成为一种在线展示的时尚。

02旅游景点360度全景虚拟导览高清晰度的360度全景技术能够在线展示旅游景区的优美环境,给观众一个身临其景的体验,结合景区游览图导览,可以让观众自由穿梭于各景点之间,是旅游景区、旅游产品宣传推广的最佳创新手法。

虚拟导览展示可以用来制作风景区的介绍光盘,名片光盘,旅游纪念品也可以为旅游景区提供一种全新的电子商务平台。

03房产楼盘360度全景虚拟展示房产开发销售公司可以利用虚拟360度全景技术,展示楼盘的外观,房屋的结构,布局,室内设计,置于网络终端,购房者在家中通过网络即可仔细查看房屋的各个方面,提高潜在客户购买欲望;可以将虚拟全景制作成多媒体光盘赠送给看房者,带回家与更多的人___,增加客户忠诚度,做更精准有效的传播;可以制作成触摸屏或者大屏幕现场演示,给购房者提供方便,节省交易时间和成本;在房交会现场用全景展示更能技高一筹先声夺人;如果是多期开发,将已有的成品小区做成全景漫游,对于开发者而言是对已有产品的一种数字化整理归档,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增加信任感,促进后期购买欲望;对于在建的楼盘,可以根据楼盘的的规划渲染出效果图,做成360度全景漫游,这样让购房者看到该楼盘完工后的未来景象,这种方法比样板房、沙盘的宣传效果更好,能够给购买者更好的全方位体验。

南沙区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指引

南沙区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指引

南沙区技术开发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内容围绕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资助。

主要经济指标: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阶段实现500万元以上相关产品与服务的销售收入。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单位为南沙区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二)申请项目处于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且申请单位必须拥有该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三、资助方式本类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面向企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新增投入(不含前期研发投入)的30%。

面向科研院所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新增投入(不含前期研发投入)的50%。

项目经费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

四、申请材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财务报表:企业须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五)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查新报告有效期一年(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有效);(六)自筹资金承诺函;(七)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八)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

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奖励证明、用户使用(试用)报告、用户订单、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须编制附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

2017年度南沙区技术开发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类别: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二零一七年制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

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期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成就。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具体目标包括:1.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和重要性;2. 增强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能力,提高项目的申报成功率;3. 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项目内容1. 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利用网络平台、举办知识产权讲座、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增强保护意识。

2. 培训交流组织专家学者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水平。

可以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解读会、知识产权案例分析讲座等活动,为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提供专业的培训和交流平台。

3. 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可以通过申报政府科技项目、申请知识产权专利、参与知识产权奖励等方式,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推动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实施1. 组织领导成立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任务,统一组织领导,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工作机制,明确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监督加强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高质量申报和实施。

五、项目评估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评估机制,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的申报成功率和实施效果。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2006]263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2006]263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科[2006]263号)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的管理,我局制定了《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六年十二月四日附件: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的管理,明确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建立基本制度,强化责任机制,根据部、省有关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指:根据南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由南京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组织并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等相关科技进步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以市级科技经费支持的指令性计划和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为主的指导性计划。

本办法所称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市级计划中实施安排,由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项目按财政支持经费额度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原则上财政支持经费在50-200万元的项目为重大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在10-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项目为一般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特殊项目,对特殊项目视具体情况加以研究确定。

第四条计划和项目是解决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涉及的重大和关键技术难题、提高全社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发展、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总体部署,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加快南京产业结构转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战略纲要。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义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选择。

创新型城市主要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而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支撑。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创新精神,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因此,必须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南京的核心战略之一。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南京是全国重要的科教研发中心之一,具有丰富的科教资源。

全日制高等院校、各类研究与发展机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两院院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等科教资源在全国均处于优势地位,是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跨越发展的优势资源。

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释放资源能量,形成创新动力和合力,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成为推进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

上传者知盟网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城市发展软环境和建立诚信城市的现实需求。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利于优化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软环境;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公平竞争,构建有序、诚信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形成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南京集聚效应,形成创新、创业优势;有利于形成商贸流通、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城市名牌效应,形成良好的国内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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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1年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编制说明“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的决定》(宁委发〔2011〕36号)制定的八项重点计划之一,旨在通过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南京产业核心竞争力。

根据《贯彻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28号)规定,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确定本年度5大类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重点支持领域,本年度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分为“专利技术产业化”和“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两种类型,其中“专利技术产业化”为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为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30万元,支持方式均为无偿资助。

二、重点支持领域1、电子信息(1)微电子技术(代码111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通用芯片、基于通讯及数字信号处理芯片(DSP)、专用集成电路芯片、功率器件等集成电路产品和低成本、低功耗、高可靠性芯片产品,以及集成电路新型测试封装技术和关键配套产品;微纳米器件、微电源器件、高频大功率电力电子集成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等。

(2)现代通信与网络关键技术(代码1120)基于第三、四代移动通讯技术的相关产品,用于城域网和接入网的新型光传输技术与产品,小型接入设备、无线接入设备及其关键部件,适用于移动通信网络等的系列配套技术,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硬件平台和模块等。

(3)智能交通(代码1140)具备可扩展性的适于城市信号设备和控制技术,交通应急指挥管理相关技术与设备,网络环境下的外场交通数据综合接入设备,快速公交系统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含车、路边设备),可进行本地路径动态规划功能的车载导航设备等。

(4)电力自动化(代码1160)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快速响应的电力系统检测和监控设备、多功能智能设备、数字化电站系列产品、大容量远距离输电技术与装备以及电网调度自动化技术、电网安全、高效配电和供电、节电管理信息技术的各类产品和系统。

智能电网新型标准测试环境研究和关键配套检测设备以及用电智能电表采集分析系统。

2、先进制造业(1)先进制造系统(代码1210)具有先进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的单元设备、制造系统、生产线等,包括复合加工、组合加工、数控加工、绿色制造、快速制造、微米/纳米制造等相关装备和系统。

(2)装备及生产过程信息化(代码1220)工业生产过程中的MES、DCS技术,包括生产过程管理、调度、控制、检测等系统,及面向工业生产过程的仿真和优化等的软、硬件结合产品。

(3)共性关键技术及重点行业应用(代码1230)创新设计、虚拟制造和制造标准化等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及其在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现代交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及节能减排等重点行业的应用。

3、生物医药(1)化学药物(代码1310)用于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抗感染、精神神经系统、计划生育及代谢综合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药原料及制剂。

(2)中药和天然药物(代码132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现代新药开发技术要求的中药、天然药物新药及其复方制剂,新型中药给药系统品种,作为中药质量控制所必需的中药标准品的开发与应用技术。

4、新材料和新能源(1)新能源、节能技术及应用(代码1410)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1.5MW以上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装置、产品开发,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及相关产品,高效节能技术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

半导体白光照明集成技术及产品,太阳能光伏照明、或与半导体照明集成的新型照明技术、产品;新能源汽车的整车电控、动力电池及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等领域关键技术。

(2)清洁生产技术及应用(代码1430)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零排放”关键技术;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回收处理技术;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等。

(3)高性能结构材料及功能材料(代码1440)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光电子功能材料,特种性能的高分子材料,节能与环保用新型材料及器件,生物医用材料等的开发与产业化。

5、低碳技术与资源利用(1)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示范(代码3210)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工程。

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开展城市商务中心区区域低碳技术系统集成和大型居住社区节能关键技术等应用研究与示范。

开展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制冷制热和采暖空调节能、采光和通风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等应用研究与示范推广。

大型交通枢纽低碳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通过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实现交通枢纽全寿命周期内资源节约的最大化,形成低碳绿色交通枢纽示范。

研发道路低碳化施工和碳中和路面材料技术,建设低碳道路示范工程。

(2)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代码3220)研发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内部转化和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开展建筑垃圾、电子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技术攻关,形成与人口和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技术支持方案并应用示范。

开展活动集中区智能化垃圾气力输送系统及住宅区生活垃圾地下管道真空收集技术的应用与示范。

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南京行政区划内注册并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

指南规定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一般情况下,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

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账管理。

4、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经费支出内容应符合《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6、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医药项目不超过3年)。

7、“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在本市转化和应用,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申报“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单位须拥有相关3件专利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以上。

项目实施期内新申请专利不少于15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8、“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须以自身拥有或他人独占许可的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为基础,以本市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在南京组织实施为前提,以自主创新为手段,对现有专利技术进行二次开发,达到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库,缩短科研周期,并在项目实施中申请并形成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目的。

申报“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项目的单位须拥有相关3件以上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以形成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为验收标准。

项目实施期内新申请专利不少于15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外观设计专利不能作为项目申报的专利依据。

须建立本单位生产、经营产品的专利文献检索信息平台和相关机制、制度。

通过专利检索,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进行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的效益。

9、申报单位所拥有的专利须是已获授权并处于法律有效状态(发明专利已通过实质审查或已公告)。

四、其他说明1、申报项目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1)拥有《南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资格证》、《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纳入我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主持的创新项目;(2)在市级以上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内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1)申报的项目已获得过市科技发展计划、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市级计划支持的;(2)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3)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4)项目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5)申报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五、申报要求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进入网址:的“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者进入市技成果转化平台:,点击注册。

2、申报单位一经注册成功登陆系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后可随时进入系统察看项目申报情况和往年项目实施及过程管理情况(已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3、经过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所有申报项目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

附件材料应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3)现拥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当年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至项目申报日发明专利尚未授权但已公告的,应提供公告文件的复印件及相应的缴费凭证复印件);(4)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及信息平台的基本情况资料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复印件;(5)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经南京市外专局颁发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资格证、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等复印件;(6)其他相关材料(鉴定证书、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医药生产企业需提供GMP证书复印件)。

4、经形式审查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2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5、申报单位须账证齐全、资料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单位,一经查实,将3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6、审计单位需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出具假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一经查实,市知识产权局将在以后的评审中不采纳该单位出具的所有相关报告,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部门查办。

7、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成贤街118号)。

8、有关申报要求可向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郭玉明联系电话:83639296有关申报中的具体事宜,可与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朱鹏晖联系电话:83366904网络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3359694、833669049、网上申报时间从2011年10月17 日9:00开始,截止时间为11 月4日18:00,网上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1 月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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