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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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关键人员管理制度

业关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关键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关键人员的管理职责、考核标准、激励措施等,以激发关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关键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2. 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3.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带领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5. 培养和带领新员工,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第五条关键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对公司管理和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3. 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和使用人力资源;4. 对公司内部管理提出改进意见;5.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评价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3. 团队建设:带领团队取得优异成绩,提升团队整体素质;4. 沟通协作:与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工作效率;5.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关键人员,公司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施以下激励措施:1. 充分发挥关键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给予合理的薪酬待遇;2. 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关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为关键人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其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4. 对在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关键人员,优先考虑晋升和选拔。

第九条公司对关键人员实施以下约束措施: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 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关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3.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键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一)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物资管理部:采购组全员,库管班长,物流班长计划管理部:主管财务部:会计、出纳总经理工作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主管,食堂采购,食堂会计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绩效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质管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各事业部:项目主设、项目经理证券部:证券管理研发部:主管,课题组组长市场营销:主管(二)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监督责任(一)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第四条聘用管理(一)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三)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四)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第三章关键岗位的管理第五条关键岗位的管理(一)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键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

附件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办法(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行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岗位监督和约束,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关键岗位是指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承担风险控制、防范的重要职责,或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集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的岗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岗位轮换是员工调离现工作岗位,在不同岗位或不同部门之间进行调整的工作安排。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强制休假是根据风险控制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或离岗检查。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管理,各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的实施,相关部门负责针对本业务领域的特点制定关键岗位工作交接、顶岗的规范要求并予以检查监督。

第二章实施原则第七条实施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遵循的原则:(一)有效制衡原则。

充分考虑业务结构与人员结构的特点,合理安排,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实现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主要目的。

(二)不相容回避原则。

不得在不相容岗位之间轮换,岗位轮换双方以及强制休假人员与顶岗人员有亲属关系或长期合作共事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三)平稳过渡原则。

应结合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经验及能力,优先安排工作内容、性质相近岗位予以轮换,避免因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影响工作及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强制执行原则。

关键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原则上不必征得员工同意,人力资源部可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篇: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促使关键岗位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依据有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

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关键岗位人员为,经营接单、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外包外协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其他与本单位之外有钱、物等业务往来的有关人员。

第三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六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

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

依据岗位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轮换期限分为1年、2年、3年、4年、5年共5个档次。

第 1 页(共 5 页)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的中层正职原则上要进行轮岗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各办公室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特殊情况不超过5年),要进行轮岗交流。

岗位交流轮换,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所在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二)不定期轮换。

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岗位轮换方式(一)本机构或本部门内轮换;(二)跨机构或跨部门轮换;(三)更换管理或服务对象;(四)其他方式。

第八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

各部门每年年初制定部门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

(二)宣布轮换决定。

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

关键员工管理办法

关键员工管理办法

关键员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有效识别公司关键员工,加强对其管理和开发,降低关键人员流失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稳定和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关键员工的识别和管理。

3 定义关键人员: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对公司生存发展起重要作用或掌握重要保密信息资源的人员。

4 职责4.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关键人才的引进,关键员工的识别和关键员工清单的建立,并定期分析统计关键员工的状况。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员工发展通道的建立,关键员工所具备的技能和管理能力提升。

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员工的培养和管理,负责关键员工的储备和培养。

5 内容5.1关键员工分类5.1.1 第一大类:掌握公司各项资源分配权限,承担公司经营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包括公司副科长及以上级别的行政干部。

5.1.2 第二大类:接触或掌握公司财务、采购、劳资、现金等保密信息和资金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业务员、薪资管理员、总经理秘书等。

5.1.3 第三大类:能提高公司技术质量、生产物流、行政人事管理水平的骨干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

①、大专学历,同行业同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本公司工龄2年以上;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行业同岗位工作经验4年以上,本公司工龄2年以上。

5.1.4 第四大类:能为公司创造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替换性弱的高技能人员。

①、获得集团、省市、国家表彰或重大奖项,给公司带来积极社会影响的人员;②、能积极创新,精益项目获奖人员、QC活动、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获得一等奖人员;③、具备岗位相关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④、具备3年以上经验且技能娴熟的喷漆工、调试工、模修工。

5.1.5第五大类:对公司产品质量直接、较大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生产车间质量控制点操作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关特设备操作人员。

5.2关键人员管理5.2.1人力资源部根据上述标准建立和维护《关键人才清单》,并分析关键人才的动态,每月初向各部门部长和公司领导通报。

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控管控,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内控关键岗位人员。

第三条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对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履行好职责,维护公司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和执行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关键岗位管理制度的内部制度和操作流程,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档案,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奖惩机制,对其履行职责是否得当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回避制度,避免其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内控关键岗位的设置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内控要求,设置内控关键岗位,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内控关键岗位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十三条内控关键岗位设置应当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设置标准。

第十四条内控关键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司的安全防范要求,确保公司资产和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档案,对其进行全面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评估其工作绩效和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对其进行任职资格的审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内控关键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九条内控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指挥,听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领导。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内控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机制,根据其工作绩效和贡献,进行奖励和激励。

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重要岗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关键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和激励等环节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五条重要岗位人员的任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岗位竞聘、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标准,包括:1.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4. 具有良好的业绩和成长潜力。

第七条重要岗位人员的任用应经过以下程序:1. 确定岗位需求;2. 发布招聘信息或进行内部竞聘;3. 组织面试、考察和评估;4. 决定任用人员;5. 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重要岗位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第九条考核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和创新;2. 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主动性、团队精神等;3. 综合素质:包括知识水平、技能水平、职业素养等;4. 贡献度:包括对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贡献和影响力。

第十条考核评价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重要岗位人员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福利、晋升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重要岗位人员的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公司应设立重要岗位人员的晋升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重要岗位人员的约束机制,包括:1.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

公司关键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关键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关键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关键人员管理工作,明确关键人员权责,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关键人员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具有重要岗位职责和决策权的员工。

三、关键人员定义公司关键人员是指在公司运营中拥有决策权和重要职责的员工,其离职将对公司业务稳定和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员工。

四、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关键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 职责清晰原则:关键人员应当明确岗位职责,在岗位职责内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 专业技能原则:关键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素养,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4. 职业操守原则:关键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五、关键人员管理程序1. 选拔任用(1)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管理层规划,制定相应的关键人员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

(2)根据公司招聘流程,通过内部推荐或外部招聘等方式,选拔适合的关键人员。

(3)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批程序,确定关键人员的聘用合同和薪酬待遇。

2. 岗位职责(1)公司应当为关键人员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目标,规定关键人员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要求。

(2)关键人员应当审慎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规定开展工作,实现个人目标和公司目标的有效结合。

3. 薪酬待遇(1)公司应当根据关键人员的岗位重要性和市场行情,制定合理的薪酬待遇标准。

(2)关键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当与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4. 培训考核(1)公司应当定期对关键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2)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关键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激励奖惩(1)公司应当根据关键人员的表现和贡献,制定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其积极努力工作。

(2)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者严重失职的关键人员,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障公司利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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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营销、生产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
采购:全体岗位;
商务:全体岗位:
财务:成本核算、费用报销、出纳岗位;
行政: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车辆管理;
人事: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
质量: 原材料检验、巡检、成检、实验;
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监督责任
3. 1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3. 2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4. 聘用管理
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录用需分管主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实施。

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5.关键岗位的管理
对关键岗位人员应视其工作性质,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进行轮岗和交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视本人情况,进行适时的轮岗、交流和淘汰。

人力资源部每年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情况进行清理;部门在本单位轮岗交流的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督促落实。

6.关键岗位的轮岗、交流
6. 1关键岗位员工应定期进行轮岗、交流或对工作范围定期进行轮
换。

6. 2 下列关键岗位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6. 2. 1各部门涉及人、财、物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员工;
6. 2. 2根据工作岗位设置变化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的需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

以上岗位员工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原则上不超过4年,连续在同一岗位工作满6年,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6. 3关键岗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轮岗、交流:6. 3. 1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个轮岗交流周期的员工(因岗位回避应进行轮岗交流的员工除外);
6. 3. 2孕期及哺乳期内的员工;
6. 3. 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员工。

6. 4关键岗位轮岗交流可采取以下方式:
6. 4. 1公开竞聘、择优录用;
6. 4. 2在单位(部门)内实行轮岗;
6. 4. 3跨部门、跨专业交流;
6. 6 关键岗位员工轮岗、交流前,部门领导应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7 关键岗位的回避原则
7. 1 关键岗位员工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形成直接上下级工作关系或风险较大的业务关联关系。

7. 2 关键岗位员工原则上不得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同时在同一部
门、班组工作。

7. 3 近亲属系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

特定关系人系指与本人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8.监督与考核
8. 1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8. 1. 1各部门领导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实施日常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对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实施专业监督。

8. 1. 2关键岗位人员在履行工作职权时,要主动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监督,在处理相关需要监督的工作时,要主动向监督部门报送有关会审和备查资料,听取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8. 1. 3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介入对关键岗位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的监督,把握各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流程,对不按有关规范操作的,要给予指出和纠正。

8. 2 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要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考核,作为对其进行轮岗和换岗的依据。

9. 报告和记录
9. 1 档案管理应形成以下记录:
9. 1. 1公司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见附录A)
9. 1. 2 档案管理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保管期限为永久
如皋市凯凯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变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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