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输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251-2003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共7页)

管道线路的安全间距要求《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中对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做了以下规定: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3. 原油、液化石油气、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m。
4.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5. 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决定。
但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注1 本条规定的距离,对于城镇居民点,由边缘建筑物的外墙算起;对于单独的工厂、机场、码头、港口、仓库等,应由划定的区域边界线算起。
公路用地范围:公路路堤侧坡脚加护道和排水沟外边缘以外1m;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坡顶(若未设截水沟时)外边缘以外1m。
2 当情况特殊或受地形及其它条件限制时,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邻建(构)筑物与管道安全后,允许缩小条中1~3款规定的距离,但不宜小于8m(三级及其以下的公路不宜小于5m),对处于地形特殊困难地段与公路平行的局部管段,在采取加强保护措施后,可埋设在公路路肩边线以外的公路用地范围以内。
《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穿越工程》(SY/T0015-98)是《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范之一。
其中管道与桥梁之间的距离要求见表4.3-1。
表4.3-1 管道与桥梁的距离《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埋地钢质管道交流排流保护技术标准》要求管道与干扰源接地体的距离,不宜小于表4.4-1的规定。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篇一:输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251-20031 总则1.0.1 为在输气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1.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应遵照下列原则:1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土地,处理好与铁路、公路、河流等的相互关系;2 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吸收国内外新的科技成果;3 优化设计方案,确定经济合理的输气工艺及最佳的工艺参数。
1.0.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O.1 管输气体pipeline gas通过管道输送的天然气和煤气。
2.O.2 输气管道工程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project 用管道输送天然气和煤气的工程。
一般包括输气管道、输气站、管道穿(跨)越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工程内容。
2.O.3 输气站gas transmission station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输气末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气体分输站、清管站等站场。
2.O.4 输气首站gas transmission initial station输气管道的起点站。
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O.5 输气末站gas transmission terminal station输气管道的终点站。
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配气等功能。
2.O.6 气体接收站gas receiving station在输气管道沿线,为接收输气支线来气而设置的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O.7 气体分输站gas distributing station在输气管道沿线,为分输气体至用户而设置的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O.8 压气站compressor station在输气管道沿线,用压缩机对管输气体增压而设置的站。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现行的有关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便,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解析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内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许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GB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中间站intermediate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中间热泵站intermediate heating and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中间泵站intermediate pump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中间加热站intermediate heating stati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输人站in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分输站of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2. 0. 12减压站pressure reducing station由于位差形成的管内压力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或由于动压过大,超过下一站的允许进口压力而设置减压装置的站。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国内外参考规范

参考规范
一、《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
该规范主要用于长输管道,很多专家认为,不适合港内管道布置。
由于港内管道无具体规范,安全距离可参考该规范。
4.1.5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原油、液化石油气、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平行敷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m。
4.1.6敷设在地面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本规范第4.1.5条所规定的距离增加一倍。
二、输油管道同地上建筑物的间距,其他国家的规定(GB50253条文说明)
1美国《液体管道联邦最低安全标准》195.210 管道和住宅、工业建筑及公共场所的最小距离为50ft(15.24m)。
2日本《石油管道技术标准(部令)》,对地面管道,规定了与不同设施的最小间距;对埋地管道,只规定了同地下街及隧道、水道设施中容易流入石油的地方的间距,而同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只需1.5m.。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62条现批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9.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其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附件:《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9.2.7条采用水作为试验介质时,输油干线一般地段强度试验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内压力的1.25倍;输油站强度试验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内压力的1.5倍。
持续稳压时间均不应小于4h;当无泄漏时,试验压力可降至设计内压力的1.1倍进行严密性试验,持续稳压时间不应小于4h。
当因温度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试压的准确性时,应延长稳压时间。
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任意划分成长度为2km的地段,居民户数在10户以下的区段,以及荒地、沙漠、山区、草原、耕地等严重缺水地区采用气体作为试验介质时,其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内压力的1.1倍,严密性试验压力等于设计内压力。
当进行强度试验时,管线任何一点的试验压力与静水压力之和所产生的环向应力不应大于钢管的最低屈服强度90%。
9.2.7条条文说明总结以往的设计经验,试压应与美国压力管道规范ASME B31.4、ASME B31.3取得一致。
对于干线管道:ASME B31.4第437.4.1条规定:“内压管道的水压试验,管道各部分任何一点均应经受住压力不小于该点设计内压力1.25倍水压验证试验,保压时间不小于4h,紧接着做较低压力下的气密性试验,其试验压力不小于设计内压力的1.1倍,保持时间不少于4h”;站场按ASME B31.3第345.4.2条规定:“金属管道系统中任何一点的水压试验压力均应大于或等于1.5倍的设计压力”;第345.5.4条规定“气压泄漏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0%”(即设计压力的1.1倍)。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2003版

1总则1. 0. 1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 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1. 0. 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应在管道建设、营运经验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合理选择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1. 0. 4输油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 输油管道工程oil pipeline project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及液态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
一般包括输油管线、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
2.0.2 管道系统pipeline system各类型输油站、管线及输送烃类液体有关设施的统称。
2.0.3 输油站oil transport station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
2.0. 4 首站initial station输油管道的起点站。
2. 0. 5 末站terminal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2. 4. 6 中间站in termediate statio 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各类站场的统称。
2. 0. 7 中间热泵站in termediate heat ing and pump ing stati o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设有加热、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 0. 8 中间泵站in termediate pump ing statio 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压设施的输油站。
2.0.9 中间加热站in termediate heat ing statio n在输油首站、末站之间只设有加热设施的输油站。
2. 0. 10 输人站in put station向管道输入油品的站。
2. 0. 11 分输站of-take station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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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输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251-2003
1 总则
1.0.1 为在输气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输气管道工程设计。
1.0.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应遵照下列原则:
1 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节约土地,处理好与铁路、公路、河流等的相互关系;
2 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吸收国内外新的科技成果;
3 优化设计方案,确定经济合理的输气工艺及最佳的工艺参数。
1.0.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O.1 管输气体 pipeline gas
通过管道输送的天然气和煤气。
2.O.2 输气管道工程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project
用管道输送天然气和煤气的工程。
一般包括输气管道、输气站、管道穿(跨)越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工程内容。
2.O.3 输气站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
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输气末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气体分输站、清管站等站场。
2.O.4 输气首站 gas transmission initial station
输气管道的起点站。
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O.5 输气末站 gas transmission terminal station
输气管道的终点站。
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配气等功能。
2.O.6 气体接收站 gas receiving station
在输气管道沿线,为接收输气支线来气而设置的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O.7 气体分输站 gas distributing station
在输气管道沿线,为分输气体至用户而设置的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
计量、清管等功能。
2.O.8 压气站 compressor station
在输气管道沿线,用压缩机对管输气体增压而设置的站。
2.0.9 地下储气库 underground gas storage
利用地下的某种密闭空间储存天然气的地质构造。
包括盐穴型、枯竭油气
藏型、含水层型等。
2.O.10 注气站 gas injection station
将天然气注入地下储气库而设置的站。
2.O.11 采气站 gas withdraw station
将天然气从地下储气库采出而设置的站。
2.O.12 管道附件 pipe auxiliahes
指管件、法兰、阀门、清管器收发筒、汇管、组合件、绝缘法兰或绝缘接
头等管道专用承压部件。
2.O.13 管件 pipe fitting
指弯头、弯管、三通、异径接头和管封头。
2.O.14 输气干线 gas transmission trunk line
由输气首站到输气末站间的主运行管线。
2.0.15 输气支线 gas transmission branch line
向输气干线输入或由输气干线输出管输气体的管线。
2.O.16 弹性敷设 pipe laying elastic bending
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弹性弯曲变形,利用这种变形,改变管道走
向或适应高程变化的管道敷设方式。
2.O.17 清管系统 pigging system
为清除管内凝聚物和沉积物,隔离、置换或进行管道在线检测的全套设备。
其中包括清管器、清管器收发筒、清管器指示器及清管器示踪仪等。
2.O.18 设计压力 design pressure
在相应的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管道计算壁厚及其他元件尺寸的压力值,
该压力为管道的内部压力时称设计内压力,为外部压力时称设计外压力。
2.O.19 设计温度 design temperature
管道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在相应设计压力下,管壁或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
最高或最低温度。
2.O.20 管输气体温度 pipeline gas temperature
气体在管道内输送时的流动温度。
2.O.21 操作压力 operating pressure
在稳定操作条件下,一个系统内介质的压力。
2.O.22 最大操作压力 maximum operating pressure(MOP)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管线系统中的最大实际操作压力。
2.0. 23 最大允许操作压力 maximum allowable operating pressure(MAOP)
管线系统遵循本规范的规定,所能连续操作的最大压力,等于或小于设计压力。
2.O.24 泄压放空系统relief and blow―down system
对超压泄放、紧急放空及开工、停工或检修时排放出的可燃气体进行收集和处理的设施。
泄压放空系统由泄压设备(放空阀、减压阀、安全阀),收集管线、放空管和处理设备(如分离罐、火炬)或其中一部分设备组成。
2.0.25 水露点 water dew point
气体在一定压力下析出第一滴水时的温度。
2.O.26 烃露点 hydrocarbon dew point
气体在一定压力下析出第一滴液态烃时的温度。
3 输气工艺
3.1 一般规定
3.1.1 输气管道的设计输送能力应按设计委托书或合同规定的年或日最大输气量计算,设计年工作天数应按350d计算。
3.1.2 进入输气管道的气体必须清除机械杂质;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烃露点应低于最低环境温度;气体中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3。
3. 1.3 输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条件、用户需要、管材质量
及地区安全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4 当输气管道及其附件已按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
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和《埋地钢质管道强制电流阴极保护设计
规范》SY/T 0036的要求采取了防腐措施时,不应再增加管壁的腐蚀裕量。
3.1.5 输气管道应设清管设施。
有条件时宜采用管道内壁涂层。
3.2 工艺设计
3.2.1 工艺设计应根据气源条件、输送距离、输送量及用户的特点
和要求,对管道进行系统优化设计,经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
3.2.2 工艺设计应确定下列主要内容:
1 输气总工艺流程。
2 输气站的工艺参数和流程。
3 输气站的数量和站间距。
4 输气管道的直径、设计压力及压气站的站压比。
3.2.1 管道输气应合理利用气源压力。
当采用增压输送时,应合理
选择压气站的站压比和站间距。
当采用离心式压缩机增压输送时,站压比
宜为1.2~1.5,站间距不宜小于190km。
3.2.4 压气站特性和管道特性应协调,在正常输气条件下,压缩机
组应在高效区内工作。
压缩机组的数量、选型、联接方式,应在经济运行
范围内,并满足工艺设计参数和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
3.2.5 具有配气功能分输站的分输气体管线宜设置气体的限量、限
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