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博士后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博士后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的人才优势,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中期考核、出站考核、日常经费管理、住房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奖惩管理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3条管理机构

3.1 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工办、财务部、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2 公司人力资源设专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1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第4条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

4.1 公司人力资源会同研发中心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4.2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5条入站面试

5.1 人力资源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5.2人力资源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人力资源据此择优录用。

第6条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7条开题报告

7.1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7.2 经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重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第2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

第8条考核范围

进入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10-1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9条考核等级与比例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很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10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应参照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的《博士后开题报告》,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原定工作任务的情况,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11条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

第12条考核方式

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指导小组提交中期考核表及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向指导小组报告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

第13条考核程序

13.1 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同时提交本考核期内本人完成科研成果的证明(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申请项目批文等)。

13.2 由博士后的合作指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博士后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综合测评。

13.3 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中期考核等级及建议。

13.4 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4.1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继续留站工作。

14.2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第3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考核

第15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工作是整个博士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

第16条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所确定的研究工作任务或中期考核后更改的研究工作任务,并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格式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第17条博士后工作期滿考核评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发明专利相当天EI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相当于核心期刊论文。具体标准如下:

17.1 优秀(符合下列条件17.1.1和17.1.2或17.1.1和17.1.3)

17.1.1 很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

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17.1.2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17.1.3 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2 良好(符合下列条件17.2.1和17.2.2或17.2.1和17.2.3)

17.2.1 较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17.2.2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17.2.3 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3 合格(符合下列条件17.3.1和17.3.2)

17.3.1 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因客观原因发表论文等级稍差者;

17.3.2 基本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但未做出重要研究成果。

17.4 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不合格)

未达到上述17.1、17.2、17.3要求者。

第18条博士后出站时,人力资源组织包括企业和高校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5-7名该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18.1 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提交考核小组。

18.2 博士后本人首先在报告会上作研究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研究工作情况,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成果。报告会除考核小组成员参加外,其他科研人员和相关人员也可参加,与会人员可自由提问和进行评议。

18.3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对对博士后本人的研究工作作出考核意见,同时对博士后业务能力及政策思想表现进行考核,将考核意见和评定等级填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滿登记表》内。

第19条博士后出站考核的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9.1 对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由联合培养高校流动站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或省博管办批准后,到流动站领取“博士后证书”。

19.2 对出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但博士后个人很努力,经博士后考核小组同意,博士后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计划并修改研究报告,然后再次申请出站,经考核如仍不合格则作退站处理。自期滿之日起,修改报告期间公司不再负责其工资、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19.3 凡博士后思想品德有严重问题,或由于博士后个人原因未完成拟定课题,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或省博管办批准,作退站处理,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

第4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管理

第20条经费来源

企业自筹,来源于公司利润。

第21条博士后经费的管理

21.1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的开支结构为生活费用、日常公用经费和科研经费等。

21.2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生活费用开支主要用于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等,我公司博士后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0-15万元。这部分费用逐月发放。

21.3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差旅和资料复印费。按照公司的规定,经人力资源及主管领导同意,这部分经费实报实销。

21.4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添置实验仪器、实验设备、

购置实验物资、委外零件加工费等。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提出所需的购买物资及委外加工的零部件,由人力资源向物料部申请,经费由财务部支付,费用列支研发中心。

21.5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公司职工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1.6其他费用,博士后开题报告会、中期考核会及出站报告会等的劳务费、评审费等实报实销。

21.7按照国家博士后管委会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可同本人提出申请,经合作导师和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博士后在延长期内,工资待遇不变。

第5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管理

第22条公司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免费提供每套70平方米左右的专用住房,并配备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话、炊具、被褥、家具等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

第23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公司所提供的博士后公寓中的室内设备、家俱用品等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无故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24条博士后出站后应尽快交回博士后公寓。

第25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寓一切物品属公司所有,未经综合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把公司物品搬离宿舍楼。

第26条自觉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事故),注意四关(关水、关电、关气、关门),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第27条严禁在公寓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28条不得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公寓内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告知综合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本人负责。本人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6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

第29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后,必须按开题报告的要求开始研究工作,研究中要注意做好科研原始资料包括各项数据的收集、核对和整理,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反馈研究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信息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30条研究计划实施过程中,凡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或延长在站时间等变动,须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其申请进行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按原计划执行。

第31条保持博士后项目组其他成员的稳定,如果因主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其分担的研究任务的,允许更换,并由项目上组负责人及工作管理委员会提出更换人选要求。

第32条在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合作教师定期深入科研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经常性的督促与检查,及时帮助科研人员解决一些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33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不能胜利研究任务或难以取得开题报告所提出的研究结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执行;出站考核不合格者,按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制度执行。

第34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应办理办公用品、实验仪器设备等移交手续。中途退站,也按正常出站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第35条博士后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36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结题或申报科技奖励,按其在项目中贡献大小署名。

第37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论文、专著,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同意,否则不能发表;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均应署名“xx有限公司”,并且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否则不能作为中期考核、出站要求的有效文件。

第38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应对有关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并及时交人力资源归档。

第7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

第39条奖励

39.1 对在中期考核中成绩突出的优秀者,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

39.2 对按期出站且出站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

39.3 对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公司的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40条惩罚

40.1 因个人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40.2 出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经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同意,博士后应在六个月内制订整改计划并修改研究报告,然后再次申请出站,经考核如仍不合格则作退站处理。自期满之日起,修改报告期间公司不再负责其工资、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40.3对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直接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8章文件与记录

第41条相关文件:

41.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

第42条相关记录:

42.1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第9章附则

第43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44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45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负责解释。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审核: 隋进国日期:2002年7月23日批准: 姜涌日期:2002年8月8日6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

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第六条所需材料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第八条博士后课题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高杨)近日,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新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 ___。北京市中关村石景山园获批设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好未来教育集团100%控股的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分站,成为首个落户教培行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其实,在其他行业,早就有企业获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格,通过校企合作取得双赢的先例,例如,阿里巴巴、商汤科技、六个核桃等企业都经批准后设置了博士后工作站。 对于企业来说,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利其科研力量的提升。但是也有企业在获批设站之后,未能对其进行良好运营,最终被取消设站资格。 首个落户教培行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 2月20日,好未来教育集团在其官方微信 ___中发布消息称,其旗下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资格。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设站单位中,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确实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开展博士后工作站经营时,需先确定联合招收的高校。企业评估自身科技实力及发展方向,根据科学技术需要来引进相关的博士人才,同时要与高校达成合作。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与高校经过协商后,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达成协议。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含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选拔、日常管理、研究成果归属等。 对此,好未来表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将为好未来引进和培养更多科技人才,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进一步深度合作,开辟产学研结合新路径提供契机。 同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生工作也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工作站将对“智能教学及人机交互教学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建模”“前沿技术与教育结合研究”等课题展开研究。未来三年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招收人工智能、AR、VR、脑科学、教育学等教育科技领域尖端人才。 工作站将配备好未来及其合作院校的科研导师队伍,并为研究人员提供独立办公区、高端科研设备和办公设备,包括高性能分布式存储平台、深度学习平台、GPU计算能力、标注平台及标注团队、

2019年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 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b5E2RGbCAP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 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p1EanqFDPw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一级
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DXDiTa9E3d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 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 员) 。 第四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RTCrpUDGiT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 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 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 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5PCzVD7HxA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 部门牵头, 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 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jLBHrnAILg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xHAQX74J0X 第七条 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具体管理 办法,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LDAYtRyKfE 第三章 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设立 第八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 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Zzz6ZB2Ltk 第九条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 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dvzfvkwMI1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站、工作站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旨在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建立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评促进,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依照规范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 (二)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三)组织评估工作检查小组,对设站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抽查; (四)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评分; (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具体组

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培训指导、数据材料的审核、报送和评价意见的签署; (三)承担本地区的评估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并协助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做好对本地区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检查; (四)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总结、评估结果的反馈以及整改工作的落实;(五)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承担新设站评估的数据汇总、评分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估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具体组织。 北京地区的中央所属单位的流动站评估工作由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具体组织。 第七条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本单位评估工作,负责数据填报、核查等具体工作。第三章评估方式 第八条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范围分为综合评估和新设站评估两类,根据流动站、工作站的不同特点,专业和行业的不同特征实行分类评估。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工作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条综合评估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象为所有设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象为设站时间满三年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隋进国 批准: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

博士后进站申请和审批流程

博士后进站申请和审批流程 网上申报下载材料包括: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须申请人签名); 2、专家推荐信(两封, 其中一封必须是申请人的合作导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须所申请流动站负责人签字);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须申请者档案所属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由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与博士后工作站(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须提交:;;南京财经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网页下载) 入选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实名注册申请并下载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含身份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者提前联系 流动站 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考核、面试 确定初选人员 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联系导师招收博士后登记表》(附件2) 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及材料(附件1) 流动站审核: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 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省人社厅博管办审批

博士后出站申请和操作流程 注:《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格式样本、《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接收单位意见表》请登录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博士后专栏”自行下载。 答辩通过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直接打印(一式四份,表格右下角自带校验编号)。同时,在系统中下载后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和《博士 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博士后人员向流动站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以及在站期间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文章(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持立项的课题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流动站负责将博士后人员提交的《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和科研成果附件材料交由科研处审核盖章(仅审核科研成果部分)。流动站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出站考核答辩,考核小组组长依据答辩结果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中的综合考核意见 答辩未通过者可提出延期出站申请(最长延期一年),并由合作导师签字确认 博士后人员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 工作期满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科研资助的还需提交相应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统分统招博士后如已落实工作单位还需提供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接收单位意见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博管办审批 博士后人员将延期出站申请书分别提交流动站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又称“深港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组织。 2、基地实验室及企业分站根据自身经费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每年度博士后名额直接下拨到各所在单位。 3、博士后名额优先向基础研究领域、急需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并重点支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且科研经费充足的课题组。凡不具备科研条件或无科研经费的单位均不得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 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2、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为基地不入编的定期聘任的正式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均按规定接受基地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博士后的选拔 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3、每一专业至少保证有三位博士后候选人。 第五条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 1、基地博士后进站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月初共计4次,各单位确定博士后人选及其进站时间后,应在12月、3月、6月、9月各月15日前上报进站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 ①《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人博士导师一份);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③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⑤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⑧《项目立项表》 ⑨《博士后科研共走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⑩三方合作培养协议书 3、进站材料经基地综合部审核后,深圳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批准后,基地博士后领导小组向本人提供《录用通知书》等进站材料。 5、博士后工作站必须与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目前基地已与北京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若实验室或企业单位要招收与其他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培养的博士后,需提前说明,并自行联系相关专业的合作老师,基地负责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基地、流动站和企业三方签定的合作协议)。 第六条博士后进站报到 1、批准进站者应按"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逐项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和"博士后岗位目标责任书",按时将工资、组织、户口、档案等手续转入基地。

博士后工作站开题议程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 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 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鸿图大展志万里科技添翅助高飞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已有四十年悠久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业绩的华佳投资集团,在21世纪的改革浪潮下,面临着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确定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苏州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组建了“江苏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重点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到工业运用上。 2010年6月26日,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项目之一“江苏盛泽国家级丝绸星火密集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会”在盛虹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政府单位的领导,主要有吴江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吴江市市委常委、盛泽镇常委书记李建炯,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虎金,盛泽镇常委副书记范剑锋、戴颂民,盛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永高,盛泽镇副镇长陈建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董爱斌,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忠,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服务发展局局长计高雄等领导;同时也有来自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主要有苏州大学服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国强,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苏州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谈建中,苏州大学教授裔洪根,苏州大学博士后、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责任人吴志平等;出席本次大会的集团公司领导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常务副总经理陈月红,副总经理王永根等。 大会伊始,由集团董事长王春花一一隆重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并宣布博士后开题大会正式开始,然后副总经理、专家评议组组长王永根同志主持开题评议会议,宣读了开题大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后,陈国强院长对博士后吴志平的基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事部)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 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制度模板 1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 审核: 隋进国 批准: 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 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 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 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 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 , 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 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 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 、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 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以下简称”流动站”) 单位的联系, 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 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 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 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 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博士后课题 1

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 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经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 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 以下简称”博士后”) 。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 如证书未发, 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 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它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 至少一人是国外的) 的推荐信。 2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大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及延期实施细则 根据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现将博士后人员进站及延期要求修改如下: 1、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定向委托培养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为鼓励人才交流,优化知识结构,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促进学科交叉,在本校攻读并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学校鼓励招收在国外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留学回国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经费由国家全额拨款,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5、为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鼓励条件具备的流动站招收优秀的外国籍博士后。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6、为了支持企业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我校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签订《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企业博士后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所有费用均由企业承担,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我校流动站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以工作站为主做好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工作。工作站应向流动站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外省市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3万元/两年,上海地区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2万元/两年。我校的联系导师的指导费,在企业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一次性的支付给导师8000元(其中4000元为现

(完整版)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一、招收制度 二、中期考核制度 三、出站考核制度 四、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五、住房管理制度 六、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七、奖惩管理制度 一、招收制度 (一)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 1.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2.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进站人员须向我公司博管办递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摘要;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7)专家的推荐信。 (二)入站面试 1.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三)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 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四)开题报告 1.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2.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二、中期考核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9年6月正式建立。 第二条为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借助工作站平台,提升企业在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辽宁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作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并与有关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完成博士后的招收和培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博管会),作为工作站的领导机构。博管会由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制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博士后招收人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 第五条博管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负责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进站、出站、生活等常规事务管理;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科研经费、科研用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和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博管会任命,负责进站博士后资格审查、研究课题审核、研究方向论证、进站工作期限确定等,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并对科研成果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招收及进站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博士后科研工作和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紫金矿业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1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以吸引博士后人员参加公司的科项目和生产试验课题。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高端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 2.2博士后工作站应按人事部颁布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加以设立。 2.3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技术部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博士后工作站的人事和科研事务的管理。工作站为博士后人员指定从事科研课题的导师,负责指导博士后人员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工作站还可指定一至二名副导师协助导师工作。 2.4人力资源部负责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和出站、进站协议书管理、日常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工作安排等。人力资源部还应以重点督促、检查博士后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适当的评估。 2.5技术部负责审核并落实博士后的科研课题、科研经费预算、科研课题的申报、专利的申请、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考核和科研成果的申报、

评估和鉴定等。技术部应着手编制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实施的工作任务书作为博士后人员进站协议书的附件,并以科研工作任务书作为博士后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工作考核依据。 2.6 导师主要负责博士后人员科研课题的审定,决定是否与博士后人员签订进站协议,并负责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实际的指导,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审等。副导师可具体指导博士后人员从事科研课题的工作,也可作为项目联系人对博士后人员阶段性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督促和小结。 2.7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流程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范围、职责、组织机构、管理程序、相关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发〔〕号《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发〔〕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字〔〕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3职责 3.1人事是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博士后招聘、办理进出站手续、在站考核、落实相关待遇、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工作。 3.2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项目;负责落实博士后科研经费并与财务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博士后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3.3负责落实年度博士后的各项经费;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督工作。 3.4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引进博士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引进的博士后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做

好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博士后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出站考核工作4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

5管理内容 5.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能 5.1.1宣传、贯彻国家、公司及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有关规定,落实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的政策、计划。 5.1.2建立和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1.3负责与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联系,协调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工作。 5.1.4负责对外发布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接受博士后提出的入站申请,组织博士后人选的面试答辩。 5.1.5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在站期间的考核管理;协调解决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5.1.6负责随博士后一起流动的配偶的工作安置;审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配偶的工资标准;博士后劳动合同的签订。 5.2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5.2.1科技信息处根据公司生产及科研工作需要,拟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5.2.2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立项,一般按年度进行,年度内也可以根据技术发展需要申请所需项目立项。 5.2.3工作站根据年度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拟定招收博士后的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5.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5.3.1凡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号)可以做博士后的应往届博士毕业生,可向工作站申请做企业博士后,由工作站与相关的博士后流动站共同培养博士后。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1.doc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机制 第二条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本站与合作流动站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共同受理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外推荐研究成果参加各种评奖。 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主持的项目如通过阶段性和总体考核评估,以及项目顺利产业化上市,XXX集团有限公司都将给予 博士后研究人员金额不等的相关奖励。经费奖励基本分为两种性质,分别为项目研发奖励和新产品上市奖励。

第四条项目研发奖励金额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所支持项目的类别不同(即难易程度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1、国家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9万; 2、省部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6万; 3、市级及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3万元; 4、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奖金额度不超过1.5万元。 第五条新产品上市奖励是指由博士后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成功产业化上市后,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奖励,即新产品投产后三年内,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依次递减提取不超过该新品种年销售收入的0.3%、0.2%、0.1%;投产后五年内销售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可以申请特别奖励。 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突出、研究成果为公司带来良好影响和效益的,还可以给予其他行政和经济的响应奖励。 第三章惩罚机制 第八条由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操作和执行等完全可控错误造成科研项目的失败、本站将扣除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发放奖金的50%。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勤,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处理;无

长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管理流程文档2

长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管理流程文档 管理流程编码: 管理流程描述:博士后入站、培养与使用、出站管理流程 2001年2月8日初稿 2001年2月11日定稿及打印 拟制: 人力资源部项目主管: 人力资源部部长: 技术中心主任: 文件号: 安全等级:

流程名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 业务流程参与者: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工作站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及承担同流程业务的相关单位 输入:公司博士后领导小组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计划批文 输出:博士后 控制点:人员是否具备基本资格、研究方向是否与公司课题相符、联合培养协议的签订科研计划是否按计划实施、专家考评、期满出站是否留公司。 地点:工作站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及承担同流程业务的相关单位 概要:本管理流程对公司的博士后的申请及审批、培养与使用及考评、期满科研汇报作了规范性说明 管理流程描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共分三业务流程:博士后进站申请与审批业务流程、博士后在站管理业务流程、博士后期满出站业务流程 博士后进站申请与审批业务流程 ●工作站办公室,分析国家最新博士后管理政策,负责同上级博管部门和各有关的博士后 流动站建立广泛联系。 ●根据公司博士后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的批示,分析和整理公司技术部门提供的科 研项目及用人计划 ●拟定年度招聘计划 ●计划报省人事厅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招收指标 ●选择招聘渠道,信息发布 ●受理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公司制),并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核验相关材料,含背景调查 ●对符合公司招收基本条件者,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表》(公司制) ●《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表》、《博士后申请表》及学历等相关材料转课题组负责人审阅●组织用人单位及相关课题组负责人与申请者见面,针对博士后研究课题进行技术洽谈, 双方拟制课题实施草案 ●组织公司技术负责人面试 ●经各级审查、面试,基本符合课题研究方向的人选,工作站书面报领导小组审议 ●经领导小组同意招收后,组织技术部门相关领导、课题主研、申请者推荐和商议选择博 士后科研流动站(简称流动站),经联系与流动站达成意向性合作协议 ●组织由长虹和流动站共同组成的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评审, ●组织拟制由工件站、流动站、申请博士三方签署的《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并签署。 ●组织和协助流动站填写《博士后申请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国家博 士后管委会制),并上报省和国家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上级批示,与流动站联合签发录取通知书 博士后在站管理业务流程 ●申请者凭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按新进员工办理入公司手续,协助解决住房、 户口、配偶借调、子女入学等工作。 ●协助用人部门与博士后签订《科研合同》 ●课题组提交博士后科研进程计划备份 ●人力资源部牵头博士后列入正式员工日常考评管理 ●工作站每年组织在站博士后进行1~2次科研学术报告;协助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和职称申报工作;中期组织专家对博士后科研进程评价和考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