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武器装备采办-预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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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预先研究合同管理规定

装备预先研究合同管理规定

装备预先研究合同管理规定英文回答:Equipment pre-research contrac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re essential in ensuring smooth and efficient project execution. These regulations outline the procedures and guidelines for managing contracts related to the pre-research of equipment. They cover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contract initiation, negotiation, execution, and termination. The purpose of these regulations is to establish clear expect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for all parties involved, minimize risks, and ensure compliance with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One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equipment pre-research contrac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is the requirement for a well-defined scope of work. This includes specifying the objectives, deliverables, timelines, and budget for the pre-research activities. By clearly defining the scope of work, both the contractor and the client can have a mutualunderstanding of the project requirements and expectations. This helps to avoid misunderstandings, delays, and disputes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Another key aspect of the regulations i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robus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ss. This includes the identification of key stakeholders, the appointment of a contract manager,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and reporting mechanisms. The contract manager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overseeing the contract execution, monitoring progress, and resolving any issues or conflicts that may arise. Regular communication and reporting ensure that all parties are kept informed about the project status, risks, and changes, enabling timely decision-making and problem-solving.Additionally, the regulations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risk management in equipment pre-research contract management. This involves identifying potential risks, assessing their impact and likelihood, and developing appropriate risk mitigation strategies. For example, if there is a risk of delays in equipment delivery, thecontract may include provisions for liquidated damages or alternative arrangements to minimize the impact on the project schedule. By proactively addressing risk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ss can help to minimizedisruptions and ensure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pre-research activities.In conclusion, equipment pre-research contract management regulations are crucial for ensuring effective project execution. These regulations provide guidelines for contract initiation, negotiation, execution, and termination. They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a well-defined scope of work, robus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cesses, and proactive risk management. By adhering to these regulations, organizations can minimize risks, enh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llaboration, and ultimately achieve successful outcomes in their equipment pre-research projects.中文回答:装备预先研究合同管理规定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美军科研与采办政策制度实施重大改革——国防部新版5000系列文件述评

美军科研与采办政策制度实施重大改革——国防部新版5000系列文件述评

(2019年12月30日发布)、5000.81《应急能 (2019年12月31日发布)和5000.74 (2020年1月10日发布)、《软2020年、国防部指示5000.UG 《重大能(正在制定之中);此外,“N ”表示美目前确定出台的指示有10份,1+M+N ”统分结合的6种程序。

序包括:(1)应急能力采办,针对 5000.02指示的;(2)中间层采办,是美军敏捷3)重大能力采办,即传统硬件密集型5000.02指示的常规采办4)软件采办程序,规范软件装备的;(5)国防业务系统采办程序,规范美军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采办;(6)服务采办,规范通信服务、产品保障、医疗等服务类活动的采办。

上述6种采办程序如图1所示。

当前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发展与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动力机制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商业领域的风险投资模式、分布式研发等新型创新模式正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率效能,这些对国防科技研发与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长期以来形成的科研与采办管理政策制度是传统技术发展与管理经验与规律的总结,难以适应上述变化与要求,容易出现装备采办与部署完成之前,相关技术即将落后甚至已经落后的不利局面。

为有效应对上述突出矛盾与问题,《适应性采办框架的运行》中所明确的6种程序,其中应急能力采办和中间层采办2种程序专门针对快速采办,充分体现了美军新时期对科研采办活动快速形成能力的高度重视。

应急能力需求采办程序,旨在满足当前及即将发生的应急作战需求,应急快速采办周期不超过2年。

在该程序下,项目里程碑评审官员和项目主任应当调整简化项目计划与实施策略,相关需求生成、采办方案论证、经费申请、采办实施工作可并行开展,可在批准研制的同时授权生产。

中间层采办是一种常态化条件下的快速采办程序,确保项目在2~5年内具备交付能力。

采用这一程序的项目可不必遵守联合能力集成与开发系统(JCIDS )和国防部指令5000.01《国防采办系统》的规定,看似是在传统采办程序上“掐头去尾”,因此称为“中间层采办”程序。

美国装备采办绩效审计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启示

美国装备采办绩效审计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启示

美国装备采办绩效审计的主要做法及经验启示绩效审计是指通过对某个项目的前期规划、实施和运行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检查和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预期目标,并提供改进方案的一种绩效评估方法。

对于军事装备的采购来说,绩效审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采购军事装备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如果采购的装备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那么就会浪费大量资源和资金,从而影响军事战备的能力和效率。

美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军事装备采购的绩效审计。

下面从美国政府进行军事装备采办绩效审计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

一、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军事装备采购的绩效审计需要有具体的评估标准,才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军事装备的采购需要和实际需求。

美国政府在采购军事装备时,会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估标准,以便对采购的装备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控。

同时,美国政府还会对采购的装备进行模拟测试和实地训练等多种途径,以确保采购的装备能够真正满足实际需要和使用要求。

二、完善绩效审计机制在执行绩效审计时,美国政府会建立完善的审计机制,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具体来说,美国政府会派出专门的审计人员和团队,负责对采购的装备进行绩效评估和审计监控。

此外,美国政府还会定期对采购的装备进行再次评估和监控,以确保装备在使用过程中仍然能够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三、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为了更好地进行绩效审计,美国政府还会建立信息交流平台,让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之间能够及时交流信息和反馈意见,以改进采购的装备和完善绩效审计工作。

此外,美国政府还会定期组织研讨会和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绩效审计和采购管理能力。

四、注重人才培养在军事装备采购中,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十分关键。

为此,美国政府注重对采购人员和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和引进优秀人才,以保证采购和审计工作的质量。

此外,美国政府还会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以激励相关人员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加强风险控制军事装备采购存在着较高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美国政府会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

基于RDJF 循环法的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方法分析

基于RDJF 循环法的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方法分析

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中心 北京 100142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2074219),国家自然科学资金应急咨询项目(项目编号:7184105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9BGL294)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晓松(ORCID :0000-0002-2920-9866),高级工程师,博士,E-mail :164832732@ ;彭欣然,硕士研究生,E-mail :pengxr1998@ ;雷帅,硕士。

摘要:[目的/意义]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是保障美军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技术先进的武器装备的重要支撑。

[方法/过程]分析了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的概念和特点,提出基于RDJF (需求理解、数据挖掘、综合研判、服务反馈)循环法的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总体思路,详细研究了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的需求理解、数据挖掘、综合研判和服务反馈等步骤具体内容。

[结果/结论]以数据驱动的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为例,验证说明了RDJF 循环法具体步骤和内容,研究结论有助于客观深刻认识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的本质要求,为开展战略情报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

关键词: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 综合研究 RDJF 循环法分类号:E9DOI: 10.19318/ki.issn.2096-1634.2021.02.12第6卷 第2期 2021年4月政策制度等全局或局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为我国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管理改革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1]。

2.2 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特点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具有复杂性高、时效性高、综合性强、关联性强等特点。

(1)复杂性高,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包括了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政策法规等研究内容,每项研究内容专业性强、历史复杂、要素多。

因此,美国国防采办管理改革综合研究复杂性较高。

美国国防部宣布对防务采办政策的重大修订

美国国防部宣布对防务采办政策的重大修订

美国防部颁布最新版5000.2 采办文件(重大修订版)张宝珍2008年12月2日,美国负责采办、技术和后勤(AT&L)的副防长约翰•杨批准了对国防部采办系统文件DoDI 5000.2的重大修订版。

该修订版于同年12月8日正式生效,反映了美国防部改进其整体采办业务流程的效率和效能,从而为其全球范围内的作战部队继续提供最佳武器系统和保障的决心。

与2003版相比,2008年新版本将“防务采办管理框架”改为“防务采办管理系统”;采办过程仍分5个阶段和6个决策点(图1 中A、B、C 三个里程碑决策点和三个实线菱形框处的决策点),但其中2个阶段和决策点的名称和内容作了修改,里程碑文件也从30多份增至40多份且内容更加充实;仍继续推行渐进式采办策略,但取消了螺旋式研制途径。

一、设立强制性的采办过程进入点与2003年版相比,2008年新版本用装备解决方案分析(MSA)阶段取代方案改进(CR)阶段,并用装备发展决策(MDD)取代方案决策(CD)。

新版本将MDD评审作为采办过程的正式进入点,无论项目从哪里进入采办过程都要求首先通过MDD评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项目都必须从MSA阶段进入采办过程。

通过MDD评审后,里程碑决策者(MDA)可根据特定阶段的进入准则和法规要求,在采办阶段的任何一点授权进入采办管理系统。

设立该强制性进入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确定采办项目的适当入口,从而确保采办项目建立在批准的要求以及对备选方案严格的评估基础之上。

用MSA阶段取代CR阶段,是为了加强备选方案分析(AoA)。

在MSA阶段,所有备选装备解决方案的分析都将通过AoA来完成。

二、竞争原型机成为强制性的要求新版本要求项目实施竞争性采办策略,在技术开发阶段包括对系统或关键系统部件的竞争原型机的强制性要求。

即要求技术开发策略(TDS)和相关的投资应考虑两家甚至更多竞争团队,并在里程碑B之前或里程碑B时制造系统和(或)关键系统部件的原型机,从而在启动工程研制之前利用原型机系统或适当的部件级原型对技术进行验证和证实,从而降低技术风险、确认设计和费用估算结果以及评价制造过程和改进要求。

美国如何实施装备采办

美国如何实施装备采办

2008年10月16日,美国国防部主管采办、技术和后勤的副部长宣布:陆军的ARH-70武装侦察直升机计划下马。

这是美国陆军自“十字军战士”和RAH-66“科曼奇”之后,被美国国防部勒令下马的又一个重大装备采办项目。

在被宣布下马时,ARH-70已在工程研制阶段。

它的总承包商是美国的贝尔直升机德事隆公司。

按这个公司说法,这个项目已进行1400多小时的试飞了,如果继续做下去,公司有信心提供满足美国陆军要求的产品。

那么,美国国防部为什么要下马这个项目?美国怎样实施装备采办的监督、管理与评价?对一个国家的装备发展来说,这些是隐藏在深处的重要问题。

记:美国哪些机构有权实施装备采办?鹰:若不考虑司法处理范畴,美国重大装备采办项目监督、管理和评价的职能方主要有三大块。

第一块是美国国会。

美国国会有专门针对政府采办的法律和准则,例如纳恩-迈科迪法案。

它还有专门的政府工作监督机构,也有专门的研究服务处。

在必要时,它还可以要求美国国防部和美军各军种的高官将领们前来作证,回答有关装备采办的问题。

所以在美国,国会是最重要的装备采办监督者,而且它的监督措施和工作方法是高度系统化、制度化的,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灵活性。

第二块就是美国国防部。

它要监控重大装备采办项目,按照美国法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针对特殊情况)发布采办报告,按法律以及美国国会的特定要求实施项目调整或审查。

更为重要的是,它制订各种指令性或指导性的采办文件,规定或建议装备采办工作应当遵循的程序和应该采取的各种措施。

它建立有联合能力集成与开发体系、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和国防采办委员会,评审和处理各军种提出的装备采办需求,组织一些重大装备采办项目的评审工作。

它还需要站在国家国防战略的高度,主动审查和调整装备研发与采办项目。

第三块就是美国的各军种及其下属机构,例如各大司令部。

它们在自身拥有管理权的装备采办项目中设置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经理,与工业界合作,在项目具体的事务层面实施协调和管理。

【管理】外军武器装备采办管理的主要做法评价机制

【管理】外军武器装备采办管理的主要做法评价机制

【关键字】管理评价机制——外军武器装备采办管理的主要做法之二评价机制是组织机构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运用科学评价手段增强人和事物内在的运行动力并调节各方面的制约关系,确保项目的科学决策,保证运行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外军在武器装备采办管理中,都把评价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形成了责任明确的评价机构、完整的评价制度和丰富而科学的评价手段。

一、评价对象和内容全面1.评价内容全面,涉及项目全寿命的各个环节外军的评价机制在评价对象和内容上体现了全寿命、全过程并涉及所有相关人员。

外军从装备的规划、计划、预算、立项到采办管理的各个阶段和里程碑决策点以及中间节点,都有相应的评价要求。

美、英、法、德、日等国都确立了各自的规划、计划、预算制度,对武器装备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评定。

从项目的立项角度看,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评价决策机构,在分析当前形势和预测未来威胁的根底上,对作战部门提出的军事需求进行相应的任务范围分析和威胁评估,以保证军事需求能适应未来作战需要。

在采办管理中,外军普遍制定相应的采办程序,对分阶段评价的要求十分明确,尤其突出对重大项目和重大节点的评价,并允许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剪裁。

各国对重大项目的采办都划分了明确的阶段,并在各阶段都设置了相应的里程碑决策点和中间节点,保证在项目进行的各个阶段对项目的进度、费用以及技术和性能等方面的情况有全面的评估,以降低可能造成的风险。

除了对采办过程的全面评价外,各国对国防工业能力和承包商的评价也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美国防部条例DOD5000.2-R要求,在采办策略中应该汇总一份针对设计、研制、生产和保障的工业根底能力的分析。

这个分析应该确定国防部对创建或加强某种工业能力所需的投资,以及不能按计划费用和进度提供项目设计或生产能力的工业风险。

当有迹象表明国防部所需的工业能力有丧失的危险时,国防部各部门应该进行一项分析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政府措施以保护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工业能力。

需求牵引与技术驱动——美军装备采办动力机制及其管理改革

需求牵引与技术驱动——美军装备采办动力机制及其管理改革

152019.01军事文摘需求牵引与技术驱动—美军装备采办动力机制及其管理改革王 磊需求牵引与技术驱动,是装备建设的两大核心驱动力。

长期以来,美军高度重视需求论证与国防科技创新,建立了较为科学的需求生成与技术创新制度机制,并与装备采办程序紧密结合,形成了成熟有效的装备采办动力机制。

需求牵引与需求生成机制美军的需求生成机制经历了一个长期调整优化的过程,经历了由“各军种分散管理、分散实施”到“国防部集中统管,各军种分散实施”的发展历程,最终形成“联合能力集成与开发系统”工作机制与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着需求牵引装备采办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美军需求生成机制改革历程二战结束后的较长时期内,美军主要由各军种主导需求论证与采办实施过程,且在国防部设立后统管力度不足,军种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现象突出。

冷战初期空军B-36轰炸机与海军航空母舰的竞争,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虽然此后历届政府都在努力改变需求统管不足的问题,这种格局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被初步打破。

1986年,国会发布《歌德华特-尼克尔斯国防部重组法》,国防部新设由参联会副主席牵头的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对美军的“需求生成系统”实施统管。

“需求生成系统”成立之初,运行方面出现许多困难与争议,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会议被称为“充满仇恨、各军种为维护自身利益进行战斗的战场”,军种主导需求生成的问题仍然突出,仍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需求生成模式。

2003年,美军进一步实施“需求革命”,在需求生成工作中,贯彻落实“基于能力”的战略思想,国防部构建了名为“联合. All Rights Reserved.2019.01军事文摘求生成机制,采取“自上而下”的需求生成模式。

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能够站在全军的高度,从一开始就考虑联合作战的问题,所生产出来的装备“具有天生的联合性”,能够满足一体化联合作战的需要。

美军需求生成组织体系 美军需求生成工作,由参联会牵头,组建了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下设8个功能能力委员会,此外还设有需求文件的初审官,以及功能能力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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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武器装备采办-预研管理 2003年7月9日18:33 舰船知识网络版一、美国陆军预研计划的编制过程:美国陆军的预研计划,主要是由主管武器研制的陆军装备司令部和负责作战分析的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两家合作制订的。

制订程序大体分三步。

1、分析需求,列出重点根据“以作战构思为基础提出军事需求”的原则,首先由训练与条令司令部所属的学校和综合研究中心对各主要作战领域未来战场环境和作战原则进行分析,提出未来作战设想和与之相应的装备需求,明确现有武器装备缺陷,经过筛选排序,列出重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制订陆军统一的作战需求规划和各个主要作战领域的发展规划。

2、提出计划,征求意见陆军装备司令部所属各专业局及研究所,根据作战需求规划和有关指导文件(如《国防指南》、《陆军指南》等)分别提出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未来新武器所需的技术基础项目,经逐级审定,最后汇编成陆军装备司令部的预研计划(草案),送交陆军训练与条令司令部等部门征求意见。

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分三个层次(先在军事院校,继而在综合研究中心,最后在总部评定委员会)对计划项目进行排序,提出本司令部的统一意见,供装备司令部最后审定时参考。

3、审定计划,纳入预算陆军装备司令部每年举行一次"春季审定会"。

会议成员包括装备司令部、训练与条令司令部和陆军参谋部(负责作战和研制事务)的高级代表。

会议根据各方评议结果,审定装备司令部的预研计划,制订出陆军技术基础投资战略,指导下一步预算编制工作。

至此,军内系统所提研究课题的审定工作便告一段落。

上述过程同国防部的“规划、计划和预算编制”大体相似。

由武器研制部门和作战使用部门代表双方合作制订科研计划,能使所订计划有的放矢,轻重缓急得当,便于加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陆军装备司令部和训练与条令司令部还通过研讨会和"规划预告会"等途径,将未来军事需求告知大学和工业部门,要求它们作出响应;并对它们报来的研究项目进行审议,符合要求的,则以合同或资助方式,纳入军事科研计划。

4、签订预研合同美陆军的国防预研项目,大部分以合同形式交给大学和工业界承担。

陆军主管研究的部门主要是同大学签订合同(基础研究合同居多),而军内研究所主要是同工业界签订合同(以应用研究合同和先期技术开发合同为主)。

美陆军科研合同的签订,或是通过招标,或是通过谈判。

技术规范明确,成本与技术风险不大的项目,如武器系统研制和生产合同,适合于采用招标法。

科研合同可分为定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两大类。

合同形式不同,合同双方承担的风险和提出的管理要求不同。

5、预研经费美军预研工作费用一般约占国防科研费的20%,国防费的2%。

作为整个国防科研计划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陆军预研经费同其它科研费一样,是按计划项目单独编制的。

即按计划项目分门别类,按类申报预算,按类拨款,专款专用、单独立帐,因此,预研经费较有保障。

预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程序也同型号项目的一样,采用PPBS程序(即规划、计划和预算制)。

一般,基础研究平均约占3.2%,探索性发展平均约占9.3%,高级技术发展平均约占6.1%。

由于不同时期有不同科研重点,各类科研活动的费用比例也时有起伏。

美陆军近年来预研经费有明显增长。

一般说来,和平时期各国总是削减武器采购费比例而增加军事科研费比例。

因此,科研费中的预研费随之增长。

在当今总的来说日趋缓和的国际环境中,在各个军事强国竞相发展高新技术以保持或争取军事技术优势和技术产品市场的情况下,增加科技预研投资将是所有国家都要采取的一项主要战略。

6、预研计划编制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由于预研计划包含的项目数量大,涉及的学科范围广,陆军内外参与的部门多,因而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国防部预研管理局及陆军主管部门(陆军研究局)特别注意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这种协调工作,既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

横向协调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各军种、各业务局和各科研单位之间的重复或遗漏,求得各部门、各学科的平衡与配套发展;纵向协调是考虑到国防科研计划编制从研究、探索性发展、高级发展直至工程研制的连续性,以期各阶段的科研活动循序渐进,前后衔接,便于各类科研成果的及时转移和应用。

协调工作的方式主要是组织联络和文件指导两种。

国防部通过建立专门的协调、联络组织(如国防研究委员会和各学科、专业协作组等),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如陆军研究所所长联席会议、联合专题审查会等),加强各部门间、学科间的横向联系,沟通情况,商讨共同感兴趣的问题。

国防部预研管理局所属研究所管理处及其它专业管理处的人员,经常深入到陆军内外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面谈,以解决政策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美国国防部颁发的《国防指南》、《技术协调书》和《技术领域介绍》,以及陆军的《科技目标指南》既是陆军内外科研单位选择课题的主要依据,也是计划管理部门编制、审定和协调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这些文件定期修改,及时反映当前及未来军事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

7、预研计划实施陆军预研计划(即“科技计划”)是由陆军内外的科研力量共同实施的,民间部门一般承担的项目约占2/3。

(1)陆军内研究所陆军所属的科研单位是一支由陆军军方直接掌握的专业化科技队伍,是抵消商业化影响、实施预研计划的可靠力量。

国防部明文规定:"军内研究所总的使命是与大学和工业界合作,保持技术领先,使美国能够研制和采购维持国家安全所需的军事装备。

"国防部长办公厅和各军种总部共同负责制订有关军内研究所工作的政策和程序,并定期检查,以评价研究所体制是否健全,成果质量与数量如何,对人力物力的利用是否有效。

(2)大学同国防部有合同关系的150多所高等院校,是美陆军基础研究的主要依托,它们承担了陆军基础研究项目的一半左右。

1984年成立的“国防部-大学研讨会”,是加强军方同教育界联系的正式咨询机构,它定期商讨同国防部有关的研究计划和人员培训等问题。

国防部曾于1983财年开始实施一项为期五年、投资1.5亿美元的“大学研究设备资助计划”,1986年又开始实施一项“大学研究创新计划”,目的是增加对大学的研究项目投资,为大学购置必要的先进设备。

(3)工业界为数众多、实力雄厚的军工厂商不仅是军品试制、生产的坚强支柱,同时也是先进技术开拓、应用的主要力量。

军工企业承担的预研项目以高级技术发展为主。

厂商除承担军方指定的研究任务外,还根据竞争需要自行选择一些课题,搞它们"独立的研究与发展"。

对此,国防部通过适当的协议,予以鼓励、引导,并付给部分补偿费,以利用这类成果。

在发挥工业界潜力方面,军方并不忽视小企业的作用,因为许多小企业同样富有极大的创新精神。

在国防部和陆军种总部均设专职,负责发展、利用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成果。

上述三方面力量各有所长:军内研究所稳定可靠,便于指挥;院校基础理论水平高;私人厂商设备先进,而且富有竞争、创新精神。

美国国防部正是通过适当组织、协调这三方面力量,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保证陆军科研工作得到平衡、稳妥的发展。

二、预研管理机构国防部设有一个专管重大预研项目的独立机构——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

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是美国国防部专门管理重大预研计划(即尖端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独立机构。

该局于1958年2月成立,其原定任务是管理和指导选定的预研工作,即研究、探索性发展和高级技术发展。

1986年,其任务范围又扩大到高级系统发展工作(即工程研制阶段之前的样机制造及试验工作)。

冷战结束后,于1993年2月恢复原名。

该局所管的研究与发展项目,多为风险大而潜在军事价值也大的项目,一般也是投资大、跨军种或三军不管的项目。

该局成立以来,搞了大量高、精、尖攻关课题,开拓了许多新概念、新方法和新技术,推动了先进技术在武器装备上的实际应用,效益相当显著。

一般,新增任务另拨经费,并不影响原有任务,所以该局任务仍以预研工作为主。

该局的具体职能如下:(1)组织、支配和管理本局一切资源。

(2)就与本局项目有关事宜,为国防部及政府其它部门提供指导和帮助。

(3)通过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国防部副部长(后为负责采办的副部长,下同),向国防部长提出本局研究项目建议。

(4)考虑各军种主要任务,安排并监督军内外科研单位实施与本局项目有关的工作。

(5)落实所分配的各项预研计划。

(6)向国防部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副部长、各军种总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国防部其它业务局适时通报研究项目的重大进展、技术突破和计划执行情况,以便及早安排下一步工作。

(7)按既定章程编制本局年度计划预算,报送国防部审计长。

(8)承担国防部负责研究与工程的副部长下达的其它任务:作为美军尖端科研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机构,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既不同于普通的科研单位,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机关,其独特之处在于:①机构层次简单,管理体制灵活,常随重大科技动向和任务需要而改变。

②人员精干,专家治局作用突出。

全局雇员中大半为各学科第一流专家、学者。

他们主要来自三军科研单位,可随课题开始而来,课题结束而去。

他们可以选定项目的研究单位,还经常深入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和监督。

③与外界联系密切,能较好地掌握科技动向该局本身不直接拥有科研设施,也不直接从事具体科研活动,而是将自己主管的项目转交军内外科研单位实施。

它要随时对各项计划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费用监督,因而与外界联系广泛而频繁,涉及的业务范围又宽,所以它能比较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国防科技发展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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