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群体性事件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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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1、群体性和并发性。参与的人员复杂,涉及部门行业多主体

成分多元化。有各种职业各种身份各个阶层的人,例如国企下岗失业职工、房屋被拆迁居民、下岗军转干部、清洁工、出租车司机等等,人民内部矛盾已经泛化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因而会发生一系列的并发性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例如有因企业的改制、倒闭、兼并、破产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城市拆建改造、土地征用、水库移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2、极大的破坏性。当前群体性事件常常对国家的法制秩序、

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和破坏,影响社会安宁,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

3、具有组织性,且组织程度高。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已由自发

松散型向组织型方向发展,尤其是一些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先经过周密策划,目的明确、行动统一,组织程度明显提高,甚至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活动。

4、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群体性事件的共性都是与权益相关,

有经济利益有民主权利也有自身权益,当这些得不到有效保护和解决时,他们就会在基本上同意偏差思想的支配下聚集在一块并通过偏激的行为来解决,保护其合法权益。

5、具有仿效性和反复性。一些群体性事件始初都只是限于少

数人和小区域,随着事态发展和影响扩大,就会引起周边区域个别与其利益相关或类似的人群的仿效,使事态更加严重。由于群体性事件反映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不同的原因动机、历史纠纷和现实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所以经常反复。

6、事件发展有可预见性和可防性。一般群体性时间都是人民

内部矛盾引发的,都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由小变大的渐进过程,只要是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加强防范,超前工作,就会把事件扼杀在萌芽中。

二、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社会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贫富差距拉大。对分配不公,对不正当致富,社会心理及社

会舆论表现出强烈不满情绪。贫富差距过大损坏了社会公正原则,引起社会摩擦。那么不满和对抗情绪往往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表

现出来。

2.社会转型中群体利益的损失。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必然会

触及特定群体的利益,美国政治思想家亨廷顿说过:“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体制的转换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而触及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在一定条件下这种利益冲突激化便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复杂化。改革开放

以来,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社会利益和价值观念由单一趋于多元。一些人政治观念经济化、宗旨观念利己化、纪律观念自由化,对党和政府不信任。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手段。还有一些人,缺乏社会主义荣辱观,只要权利不愿尽义务,采取闹事的方式来实现过分要求。

4.群众心里存在着“小事化大,大事闹事”的造势心理。认为闹

事是唯一解决问题、获取实际利益的办法,故意扩大事态,聚众上访。当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个别人错误地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引起政府机关的关注和领导的重视,能尽快解决问题,便聚集起来寻求解决的方法,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5.官僚主义作风和腐败现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些地方和

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最后酿成群体性事件。一部分干部蜕化变质,贪污腐化,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共产党的公正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

6.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和社会管理方式不相适应。我国

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社会组织形式、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也日益增长,而我们不少党政部门和干部却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一套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进行社会控制与管理,比较习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工作,有时甚至强迫命令、违法施政,导致矛盾激化。

7.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存在问题。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有效

的利益表达手段,他们在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弱势利益群体由于资源有限,合法渠道又不畅通,利益被损害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采用施压性集体行动来宣泄利益诉求。

中国群体性事件原因与对策

梁云鹏李建波(山东警察学院)

摘要: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社会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参与的人员复杂,涉及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有各种职业各种身份各个阶层的人,无论是客观数据还是主观感知,都显示中国已经处于一个社会冲突事件的高发期,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日益复杂,突发性群体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必须正确认识当前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尽快建立健全预防和调控突发性群体事件的运行机制,探索正确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的策略和方法。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冲突冲突性质

(下转第25页)

政治

法制经纬

三、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1.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般都有一个量变的渐进过程,是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突然爆发。在矛盾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就应引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警觉和重视,及早决策,予以防范,避免事态不断扩大激化,努力将群体事件消灭在酝酿阶段。同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阻止群体聚集,延缓和避免事件的发生,减少影响和规模。

2.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治理群体性事件要治本,即要从根本上、源头上消除事件发生的土壤和诱因,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

3.拓宽并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一是完善信访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如工会等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的作用,使其能够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三是开辟网络利益表达渠道。四是依法对群体性事件加以疏导。

4.稳定局势,谨慎行事。在群体事件的聚集形成阶段,要设法确保事态局面的稳定与秩序的尽量平静,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坚持说服教育在先,宣传法律和政策在先,晓以利害,同时及时调动警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适当增加威慑力量。对起因复杂、规模较大,提出的愿望要求与有关法律政策差距较大,公安机关领导和参加处置的民警,都不能随便表态,要避免草率下结论,造成矛盾转移。

5.主动出击,有理有据。在群体事件的处置阶段,确保作出快速反应,控制局势,掌握主动。公安机关对其中煽动闹事、实施打、砸、抢、烧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搞好现场取证,做好录像、录音、拍照等工作,为日后打击处理收集确凿有力的证据。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群众所作出的承诺,必须尽快地兑现,让群众看到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理解公安机关为民执法、为民办事的诚心。

6.及时反思,公正科学。公安机关要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对发生的每一起群体事件都要剖析事件全过程,查明发生事件的原因、形成的过程、组织形式、持续时间、群众提出的要求以及事件造成的危害。客观公正地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和修正处置方案。使预警机制更加完善,出警速度更加迅速,处置质量不断提高,战术运用更加得当,警种配合更加协调,处置方法更加科学。

总之,当今在这一个社会转型期的历史背景下,群体性事件这一敏感社会问题蕴藏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都必将对和谐社会的建设造成阻碍,同时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只有用多种方式的综合治理方法,才能构筑适应我国当前形势下有效、可行和完备的预防和处置机制,创造一个安全和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①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

②肖唐镖《群体性事件研究:中国社会稳定研究论丛(第二卷)》

③人民日报出版社《预防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党政干部读本》

(上接第23页)

政治思政探讨

的作用不仅是为完成人类全面发展提供重要物质与精神条件,而且还为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交往提供了具体根本性意义途径与方式。在当前社会环境条件下,思想政治的构建应着力把握马克思交往理论的实际内涵,通过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发掘人的内在潜能,而推动社会与人自身的持续进步发展,为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社会而创造条件与基础。

六、马克思交往理论中心交往为思想政治教育观构建开辟了新视野

马克思交往理论的中心交往为思想政治教育观提供了新的视野,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踏入到一种崭新的境界,具体表现为:

以交往作为中介的思想教育观体系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交往是人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类社会性的需求。人们的交往方式及交往过程对人、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人类的社会性,决定人类个体不能离开群体而与世隔绝独自生存发展,这就意味着交往对于人类发展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在其现实性基础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不仅肯定了社会交往过程中人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奠定了交往在人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观的源头是交往,思想政治教育观的逻辑起点同样也是交往。社会和个体道德产生于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中,其原动力力即为交往。在原始社会,人类凭借着交往,不断构建交往关系,在如此这般的交往实践过程中,部长内部与部族之间产生了利益冲突与矛盾,于是思想道德油然而生,最初以图腾形式示人。从原始思想道德产生可以发现,交往是思想道德产生的根源,是以可体为中介的多极化主体之间的交往实践。交往的内部矛盾是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原动力。

交往实践是构建思想政治教育观的根本。思想政治教育观的构建方法可分为知道教育法与自我教育法。即便是自我教育法的本质也是交往实践,它比知道教育更加深刻。自我认知和评价是受教育者能否进行自我教育及自我教育水平评价的重要衡量标准,没有客观、准确、理性的自我认知与评价,就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自我教育。而实现自我认知与评价的前提就是主体走出自身,把自身当做和主体对立的客体。只有在客观准确地自我认知与评价的基础上,主体方可不断发展。因此说,思想政治教育观的构建方法虽然繁多,但是究其本质都是交往实践直接或间接表现,离开主体交往活动的较高境界思想政治教育观构建是不可能的。

参考文献:

[1]闫艳.马克思交往理论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求实, 2006,(04).

[2]王威孚,卢岚.马克思交往实践视域中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2007,(Z1).

[3]曹甜甜.马克思交往理论对人的发展的现实意义[J].红河学院学报,2011,(05).

[4]冯建军.主体间性与教育交往[J].高等教育研究,2001,(06).

[5]王丽.找准立足点,加快实施人才发展战略[J].兵团党校学报,2010,(05).

作者简介:

杨占良(1971-),男,商丘市人,本科,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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