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利益群体在农村民主选举中的博弈分析
村民民主选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村民民主选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它是广大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方式。
村民自治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部分组成。
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核心,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諸多问题,对此提出解决路径:严格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为村民选举提供物质保证,提高参与意识;加大教育培训宣传,增强民主法制观念;理顺乡镇政府与村两委在民主选举中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的监督机制。
标签:村民自治;民主选举;解决路径村民自治是实现广大农民当家做主、依法行使自主权利的有效途径。
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关键性环节,对于村民参与民主管理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贿选现象;选举程序不正当;村民积极性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宗族势力的影响;村两委与乡镇政府关系不畅通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推动村民自治意义重大。
本文即从上述逻辑展开,促进村民自治的探讨。
一、民主选举是村民当家做主的保障“村民自治”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部分构成,其中民主选举是基础和前提,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
选举是指在同级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它具有“自上而下”和“公平投票”的性质,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选举;民主即是多数人的统治,也可以称之为人民的统治。
在我国,民主选举以少数服从多数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选民登记—公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初步选举—正式选举”的选举程序;以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以直接选举为主来选择村干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来源,实现主权在民,为候选人提供了相对公平的平台,同时也给选民更大的选择空间和权利。
民主选举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民选结果的权威性,也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
我国村民自治经过多年的发展,民主选举得到了落实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民主选举的开展。
群体事件中利益集团的博弈研究

【 要】 摘 群体突发 事件是我们党和 国家 目 前面,的迫在眉睫的问题 。本 文通过对群体事件 中各种利 益集 团 间 l 鑫 之
利益进行博弈研 究和探讨 , 分析 各利益集团在 面临冲突时采取的策略 , 而采取谈判、 从 沟通、 调节方式 , 即合作 型问题
社会 冲 突 是 人 类 社会 普 遍 存 在 的 现 象 之 一 。在 现 代 社 会 择 , 以寻求群体性利益冲突的解释。下面利用博弈论中的“ 囚 的运 转过程中, 社会冲 突现象是无法避免的, 尤其在我国这样 徒困境” 模型 , 进一步分析群 体事件 中不 同利益主体之问利益 个处于转型 巨变中的社会。而造成社会冲突的因素是多元 博弈 的具体行为过程。 复杂 的, 它与转型期剧烈变革所迅速 引发的全方位社会变动密 假设群体事件中只有 A 与 B两个相互竞争的利益集团 , 切相 关。 中, 其 最直接 的是利益冲突 。正如许多学者所认为的 每个利益集 团在面对群体事件时都有两种可选择的策略: 合作 那样 :利益冲突是人类社会一切冲突的最终根源 , “ 也是所有冲 与不合作 。在不合作的时候 ,两个利益集 团的得益 v分别是
第 2 卷 第 3期 2 20 0 9年 9月
湖 北 函 授 大 学 学 报
J u a f or l n o HUBE re p n e c ie st I Co r s o d n eUn v r i y
V0 . 2N0. 12 3 S p2 0 e .0 9
群体事件中利益集团的博弈研究
一
突的实质所在。 在群体事件中, ” 利益关系从根本上维系不同 Ma和 Mb 。以Xr a 表 示 A利益集 团的收入与成本 (a> a 和Xc r 阶层 、 同群体成员间的相互关系 , 不 为了各 自的集团利益, 此 a> )X r b 表示 B利益集团的收入与成本( > > ) 彼 c 0 ,b 和k c r c 0 。 之间必然采取利 益博弈 , 择 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选 并用 P 表示 A利益集团采取合作策 略的概率 , 表示 B利益集 q 群 体 事件 的界 定 团采取不合作 的概率 。 于是得到如 图所示的 A、 B两利益集团 对于群体突发事件 的界定 , 学界观点众多 。 西方学者一般 的利益博弈 的战略式表述 。
关于当前农村地区换届选举问题的思考

关于当前农村地区换届选举问题的思考刘 阳 延安大学摘 要: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中,建立有效的村民自治组织选举机制是政府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一些农村在选举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文就农村选举的现状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一些看法,以便于解决农村选举问题,对于改进农村选举制度和实现基层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地区 换届选举 解决对策农村选举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搞好基层选举工作,努力提高农村选举质量,搞好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村民选举实际上就是民主化不断完善的过程,为了确保农村民主化和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解决农村选举的现状,提高农村村民的选举意识,提高党政干部的基本素质,严格的依法选举。
一、农村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1.从选民角度分析农村换届选举。
1.1选民参选意愿度低。
农村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冷漠状态,就是村民政治不参与,就是村民对政治活动不感兴趣,不愿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某项政治活动,即对政治活动的“心理卷入活动程度低”。
具体表现在,对农村选举的参与少,对选举不感兴趣,不愿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参与农村选举,对选举中出现的不正当现象也不管不顾,有些甚至出现了出卖选票来获得自己的私利。
1.2基于理性人的利益选择之上竞选动机。
当前选民的竞选动机是比较复杂的,有一部分先富人群也在参与村干部的竞选,其竞选动机已由初级的生存需求转变到关系需求上。
他们通过社会关系为手段,以便获得自己想要的社会资源、政治资本,攫取来自村庄政治场域的资源权利与特权,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1]我国村民政治中,动机是个体的自在需求与外在诱因相互协调而形成的,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活动,人们在这一活动中为争得个人的‘面子和荣誉’而竞选。
1.3盲目跟风的诱导增加选举竞争力。
在农村换届选举中,一部分村民在参与竞选的时候,并没有确定的动机。
村委换届选举中产生“贿选”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村委换届选举中产生“贿选”的原因及对策分析2011年是村级组织换届之年,虽然村委换届选举已经全部顺利完成,但是选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深思,贿选风气在一些地区呈愈演愈烈趋势,已严重妨碍村民行使自由选举权利。
如果任其蔓延扩大,势必会损害群众利益,从而给农村腐败的发生提供温床和土壤。
因此,村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的现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一、“贿选”的表现形式村委会作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就理论而言应该位卑权轻,但现实中村委会作为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最基层的执行者和落实者,具有准政府的性质,同时也是以土地为核心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的集中管理者,具有很大的经济管理权。
因此,每到换届选举时,在一些地方出现异常的选举竞争,“贿选”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1.金钱贿选。
金钱贿选是村委会选举中最常见的贿选方式,候选人为了达到当选的目的,将一张选票与一定金钱对等,运用金钱来操纵选民的投票权。
金钱数额多的达到上千元,少的也有几十元、上百元。
如河津市下化乡老窑头村村委换届选举中,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玉峰为顺利当选,向村民发放194万元拉选票;两位副主任候选人也分别向村民发放14.55万元。
2.实物贿选。
实物贿选最常送的是香烟,村委会主任竞选选票至少是送蓝嘴芙蓉王,副主任、村委委员竞选选票稍微低一个等级,选举结束后一户平均下来一般可以得两条烟。
其次送酒、购物劵或者请客吃饭,通过宴请各小组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从而达到拉票选举的目的。
3.许诺贿选。
部分候选人在选举之前常常拉拢自己周围的熟人,由别人带领或亲自登门做工作,宣传自己,笼络感情甚至搞空头许诺,通过熟人关系网一层一层扩大范围。
通过向选民许诺封官、许诺入党、许诺修建集体公益事业、许诺解决贫困户低保问题等来获取选票,以保证自己成功当选,这些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当选之后能不能实现选举前的诺言。
4.威胁恐吓。
有的候选人是地方的混混,为达到当选的目的,就组织自己的那帮所谓的“哥们儿”挨家挨户的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必须选某人,否则就有你们家好看。
浅谈农村“两委”选举的乱象

浅谈农村“两委”选举的乱象摘要:农村两委选举,是我国村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形式,对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农村两委的选举却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对农村村民自治、村务建设发展造成了较多的不利影响。
因此本文从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权在民思想入手,讨论和分析农村基层选举中的不合理现象。
关键字:选举;社会契约论;主权在民;公意一、主权在民思想在村两委选举中的体现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在他的经典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思想,他指出在民主国家中,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并为人民的“公意”所指导。
任何政府都不能侵犯人民的自由平等的权利。
国家是民众的结合体,是一个公共的人格,民主国家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每个公民都是国家权力的主人。
对于生活在农村基层的群众来说,独立自主的选举权正是主权在民的最佳体现。
农村两委选举,不仅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民主在基层的实现方式之一,农村两委选举的有序进行,对我国农村的治理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农村两委的选举却出现了一系列的不良现象,剥夺主权、违背公意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不但严重损害村民自治,也使得农村基层选举的民主本质变了味。
二、村“两委”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村两委选举中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一直都是个饱受争议的问题,以笔者所在浙江绍兴地区的部分农村为例,村“两委”选举存在的不良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选举手段黑帮化一些农村的不同势力,在竞选两委的过程中,颇有些黑社会瓜分地盘的意味,所用的手段更是显得强横无礼。
主要表现为候选人利用家族势力,或者勾结恶黑势力,来干预和操纵选举,对反对自己的村民及竞争对手进行威胁恐吓。
例如浙江绍兴嵊州市某村的两委选举,由于两股势力在选举竞争中,发生了利益冲突,遂发展成为群体性斗殴事件,即便公安人员到场后,亦无法控制住混乱的现场。
“三农”问题与利益集团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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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 ’ ’ 与利益集 团博弈 问题
夏 永祥 , 鞠春 燕 。
(. 1苏州大学 中国农村城镇化研 究 中心 ;. 2苏州大学 商学院, 江苏 苏州 2 5 2 ; 1 0 1 3江 苏广播 电视 大学 武进 分院 , . 江苏 武进 23 6 ) 1 1 1
【 摘 要 】 目前 , 我国存在着不 同的利 益集 团, 国家决策过程 中, 行着激 烈博 弈。“ 在 进 三农” 问题 的形成 , 于农 则在 民作为 一个利 益集 团, 法与其 他利益集 团展开平 等博弈。文章首先分析 了利 益集团的形成 背景及其 划分 ; 次 , 出了 无 其 提 农 民与其他利 益集 团博弈 中决策均衡 点的形成依据 ; 最后, 出 了决 策均衡点 的实现机 针。 提 【 键 词 】 三农” 关 ,“ 问题 ; 益集 团; 弈; 利 博 均衡点 【 中图分 类号 】 30 【 F2 文献标识码 】 【 A 文章 编号 】 04 26(070—0 30 10—7820 )802— 3
盟 , 出相 同的呼声 与要求 。 发 我 国当前 的社会 放之前 , 管事实上存 在着不 同的社会 阶层 与利 尽
益集 团 , 但是在 当时高度集 中的经 济体制 和政治 体制 下 , 他们 都无法表现 出来 , 并且不 能对 国家决策产 生影响 。在计划经济 体制 下 , 刻意强调社 会成 员之间利 益的 同一性 , 否认其 差异 而
站在利益集团 的视角来看 ,三农 ” “ 问题 的实质是农 民利益 集团与其他利益集团 的利益分配 问题 , 而我 国“ 三农 ” 问题 的形 成, 则在 于农 民缺乏与其他利益集 团平 等博弈 的权利 , 决“ 解 三 农” 问题 的治本之策 , 则在于 赋予农 民平等 博弈权 , 寻求其 与其 他利 益集 团的均衡点 。
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不同群体间利益博弈分析
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不同群体间利益博弈分析
张景中;周平红;彭翕成
【期刊名称】《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年(卷),期】2010(000)004
【摘要】教育信息化不仅是教育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围绕教育软件的有效应用,从教育信息化利益相关者角度,在教育信息化进程中形成了教育软件企业、教师和学生、政府人员、专家等不同利益群体.教育软件企业之间、企业与教师之间、政府人员与企业之间、专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形成了多种利益冲突和"囚徒困境".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各利益群体在不同策略选择下的付出、收益和风险,探寻可能达到的平衡状态以及谋求理想的共赢状态,这就需要建立规范来协调,以合作代替冲突,平衡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选择互利性的博弈方式,达到各群体之间的社会利益最大化.
【总页数】7页(P8-14)
【作者】张景中;周平红;彭翕成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057
【相关文献】
1.学前教育发展中不同主体间利益博弈分析 [J], 刘云艳;张晋
2.创客教育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分析 [J], 冯小燕;王志军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程中群体间的演化博弈分析 [J], 赵盈盈;申玲
4.不同利益群体在农村民主选举中的博弈分析 [J], 胡登胜;
5.现阶段社会利益群体与社会公正问题笔谈(六篇):当前要协调处理好哪些不同社会利益群体间的矛盾 [J], 丘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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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选举过程的家族博弈
村民选举过程的家族博弈金太军王军洋摘要:村民选举作为国家在农村中的一种制度“嵌入”在遭遇了日益复兴的农村家族之后并没有按照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运作,而是在家族积极竞逐利益的条件下演变为了一场家族博弈,博弈中大小姓家族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策略参与其中、各取所需,之后所实施的村民选举形式却沦落为了对家族博弈结果的合法性追认,因此改进村民选举就必须治理农村中的家族博弈,而治理家族博弈则需先了解和描述家族博弈的过程。
关键词:村民选举;家族博弈;集体行动一、研究缘起与综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该法在说明村委会自治性质的同时也规定了它的制度框架属性,即村委会以及村官都只是法律框架下的一种制度架构,其内部的制度空间应由村民权利来填充,其运行需要村民以公民身份主动参与方能实现,但问题在于农村多数都是穷人,而“穷人通常很少参与政治,因为参与政治似乎与他们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无关,也无助于解决他们的主要问题”[①]。
这种村民“政治冷漠”[②]的现象客观上容易造成农村的权力真空,导致村民自治异化为“村官自治”,村民“代表性自治”异化为村官“权威性自治”[③],再者,村民的“政治冷漠”使得农村中的非体制力量也获得了“进入”的机会。
家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农村村民自治之后,“家族不仅得到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而且也找到了更为确定的生存依据”从而得以“在中国农村复萌”[④],并因逐步恢复的“规制功能”和“组织功能”等[⑤]使得家族凝聚力增强以至于初步具备了开展集体行动的潜质。
在农村政治权力结构中,“家族因素对村权力结构有持续的影响”[⑥],加之村民对归属感和利益的渴望以及“适应国家权力造成的快速变迁”的需要,使得“人们对家族的依赖反而有可能加强”[⑦],这样得到内在强化(归属感)的作为“一种同国家公共权力相平行和对立的私人性质的权力”[⑧]的家族力量在公共权力退出乡村(村民自治)之后,将不可避免的会以非体制的“准党派”[⑨]身份、集体行动方式积极参与到村民选举中来,致使村民选举异化为一场以实力为基础而展开的家族博弈,从而扭曲了村民选举制度设计的民主逻辑。
公共政策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公共政策决策中的利益博弈分析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根据国民的需求、社会问题和公共利益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往往会进行利益博弈,争取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本文将从利益博弈的角度对公共政策决策进行分析。
一、利益相关方分析利益相关方是指政策决策过程中受到政策影响的各方。
在公共政策决策中,利益相关方可以包括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公众等。
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也是利益博弈的基础。
1. 政府部门:政府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利益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利益和政府权威。
政府部门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影响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2. 企业: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其利益在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通过政策的制定影响自身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会。
3.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其利益在于推动社会公共利益和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
社会组织通过政策的制定促进自身的发展和实现社会价值。
4. 专家学者:专家学者拥有专业的知识和研究成果,其利益在于学术研究的发展和专业声誉的提升。
专家学者通过政策的制定和评估影响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 公众:公众是政策的最终受益者和执行者,其利益在于获得公正、公平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公众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利益博弈分析利益博弈是指各利益相关方之间为争取自身利益而进行的交互和竞争。
在公共政策决策中,利益博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因为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往往存在冲突和矛盾。
1. 利益一致与利益冲突:在利益博弈中,有些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可以一致,比如政府部门与公众都希望通过政策的制定来保护环境。
然而,有时候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也会相互冲突,比如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可能在环境政策方面存在利益冲突。
2. 强势与弱势利益相关方:在利益博弈中,一些利益相关方可能由于自身的资源、权威或地位而处于强势地位,这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关于村委会选举中贿选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公民 治 与法 _
关于村委会选举中贿选 问题的
分析及对策
口 河北省 石家庄市人大 常委会 内司委
村委 会选 举 工作 是 扩大 农村 基 层 民 主 , 行村 民 自治 的重要 内容 。 好村 委 实 做
一
、
贿 选 的 表 现 形 式
票 。使 那 些 打 算 操 纵 选 举 、 行 贿 选 的 进
现 象 的发展 势头 ,确 保村 委 会换 届选 举 体 经济 资产 处 置 、 集体 经 营项 目承 包 、 招 不能 体现 自己的真 实意 愿 。
规 范 有 序 进 行 , 护 农 村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标 等方 面 还存 在 着 监 督 机 制 上 的疏 漏 , 维 4 监 督 、 处 力 度 不 够 。由于 贿 选 界 、 查
效 的 - 作 。 过 换 届 选 举 , 大 批 优 秀 农 恩 小 惠 的 方 式 ,有 的 则 是 以数 额 不 等 的 选 发 生 提 供 了 滋 生 蔓 延 的 土 壤 。 [ 通 一
村人 才被选 进村 委会 班 子 ,为推 动 农村 金 钱 直 接 贿 赂 选 民 。 由于 各 地 经 济 发 展
_ 删与 u治 G。…法眦 H 公 民
一
定 程度上滋 长 了贿选 行为 的发生 。
三 、 选 现 象 的 危 害 赡
会 成 员 , 中 间 过 程 不 再 存 在 拉 票 贿 选 的 时 间 。 因 而 就 能 够 有 效 减 少 贿 选 的
收 买 选 票 一 人 多 次 投 票 或 投 多 张 选
各 项 事 业 的 全 面 进 步 奠 定 了 实 基 础 。 同时 , 我们 也应 当看到 , 在村 委 会选 现 形 式 也 不 规 范 , 作 不 、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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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5 年5 月上
第l 3 期总第5 9 5 期
不同利益群体在农村 民主选举中的博弈分析
胡 登 胜
(中央民族 大学 管理 学院,北京 1 0 0 0 8 1 )
【 摘 要】 农村 民主选举是村 民直接选举村委会 干部的 民主权利和 民主制度 ,是农村 不同利益群体相互博 弈的一种外在 表现 。博 弈将导致农村 家族 矛盾加深、不利 于农村 的和谐 稳定 ,部 分村 民的合法权益得 不到保 护 ,使农村精英人 物流失等 。 规 范和消除利益群体对 农村 民主选举的干预和影 响 ,需要 完善农村 民主选举的监督机 制 ,加强对 家族式非 正式组织的 引导 ,
一
增加必然导致另一方利益减少的博弈现象。由于村委会成员
的名额有限 ,一方成员的加入必然意味着另一方 的退 出,因 此本届村委会的部分成员和希望进入村委会 的成员 ( 或其家 族 )之间便 是零 和博 弈。 ( 二 ) 正 和博弈 。正 和博弈是指 不同群体在博 弈 的过程 中利益均有增加或者至少有一方 的增加 而其他博弈方 利益没 有减少 的博弈现象 。在农村 民主选举 中 ,农村社会组 织 、部 分家族和乡镇政府之 间由于具有共 同的利益 而在 博弈的过程 中存在正和博弈 。 ( 三 )负和博弈 。负和博弈是 指不 同群体 在博弈 的过 程 中利益均有所减少或 者至少有 一方 的减 少而其他博弈方利益 没有增加 的博弈 现象 。乡镇政 府对 于在选举 中博弈斗争激烈 的党支部书记 以及村委会成员全部予 以撤换 , 进行 重新选举 。 因此在农村 民主选举 中存 在负和博弈 ,并且负和博弈主要存 在 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内部之 间。 三 、农村 民主选举 中博弈产生的问题及后果 ( 一 )博 弈导致农村 家族式矛盾激 化 ,影响农村 的和谐 与稳定 。农 村 民主选举 中村 民个人参选背后是家族大部分成 员的集体行动 。选举过程 中家族之 间的博弈会特别激烈 ,部 分家族甚至会利用具有黑社会性质 的社会组织对其他参选 的 家族成员进行恐 吓和威胁 。这不利 于农村基层 民主建设 ,影
一
、
力 的村 委会 成 员 。
( 二 )家族 式 的非正式 组织 。在农 村 民主选举 过程 中 , 如果本家族成员有意参加选举 ,村 民往往更多 的局限于血缘 关系而支持本家族成员 ,因为他们相信 ,这样 的投票会使 自 己的选票效果实现最大化。 ( 三) 农 村社会组 织。在 中国部 分农村地 区 ,许多农 民 自发成立 了专业性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这些组织与农村 经 济发展是联系紧密 ,因此农村 民主选举会触及 到这些社会 组 织 的利益 。 ( 四 )乡镇政 府工 作人员 。乡镇 政府 工作者 是理 性人 。 方面村委会成员会 向乡镇政府工作 者进行 利益输送 ,另一 方 面乡镇政府工作者 出于工作便 利希望在村委会 选举 过程 中 产生 出能够 听指挥 的村干部。在农 村民主选 举中 ,乡镇政府 具有非常强势 的话语权 。 二 、不 同利益群体博弈的表现形式 ( 一 )零 和博 弈。正和博 弈是指博弈 的过程 中一 方利益
合理发挥 农村社会组 织的调 节功 能,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对村委会 工作的指导力度。 .
【 关键词 】民主选举;利益群体 ; 社会组织; 博弈; 监督
十八届三 中全会提 出全面深化改革 的总 目标 ,要完善和 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 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包括农村 民主选举 的改革 。农村 民主 选举是基层群众 自治 的重要 内容 ,是农村不 同利益群体互相 博弈 的外在表现 。正确 引导不 同利益群体 的博 弈对 于实现农 响到农村 的和谐 和稳定 。 ( 二 )博 弈导致部分 村 民的合 法权益受到 损害 。代表部 分特定 的利益群体 的村 民在农村 民主选举 中获胜之后 ,会尽 可能 的利用手 中的权力 为他所代表 的利益群体谋取 更多的福 利 ,而对于 曾经没有支持他 的村 民和部分 弱势 群体 村民的合 法利益可能不会有太 多的考 虑。因此会导 致部分村 民的合法 权益沦为选举斗争 的牺牲品 ( 三 )博弈导致农村部分精英力量的流失 。农村民主选举 最理想的结果 是通过选举选出村庄 中的精英人物来治理村庄。 但是 由于扰乱选举 秩序行为 的出现 ,选举 出来 的村委会成员 并不一定是村 中的 “ 能人”或者有威信 的村 民。而真正 富有 正义感并且有能力来治理村庄 的农村精英却无用武 之地 ,这 些农村精英便只能选择外出创业或者在农村做普通 的农民。 四、对农村 民主选举博弈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农村 民主选举 的监督 机制 。国家基 层政权机 关和村委会都应该对农村 的选举过程进行 指导 和监 督 ,尽最 大可能保证选举过程公开化 、法律化 、程序化 。只有对 选举 的过程进行有效 的监督 和控制 ,才可 能保证选举 过程和结果 具有说服力 , 产生出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 干部才具有合法性 。 ( 二) 加强对 家族式非正式 组织 的引 导。家族式 的非正 式组织并 非完 全与农村 的现代化进程和发展格格不入 ,家族 式 的非正式组 织对于现阶段的农村也存在积极的影响 。基层 政权 机关 和农村基层 自治组织应该对家族式 的非正式组织进 行有效的引导 ,充分发挥家族对 内部成员的约束作用 。同时 村委会在成员设置上可 以充分考虑家族 的数量 ,保证每个 大 家族都有一名村委会成 员。 ( 三) 合 理发挥农村 社会组织 的调节功能 。农 村社会组 织 的建立可 以团结农村不 同利益群体 的村 民 ,让原本具有 不 同利益 的村 民有 了共 同的利益 。如果能够发挥农村社会组 织 的调节作用 ,可 以避免家族式 的冲突和基层政权 机关 对农 村
民主 选 举 的干 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影 响 。
村基层 民主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民主选举博弈 的利 益群体 ( 一 )本届村 委会成员 。村 委会 实际上掌 握着对农村 集 体 资源的决定 权和分配权。在民主选举 中 ,本届村委会 成员 成为 “ 既得利益 者” ,他们会争 取实现连任甚 至成 为更 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