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
2024年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

(7)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
(1)在本单位从事工作满6个月的教职工方可享受婚假。
(2)若教职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单位。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6篇)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1. 请假流程:教职工需在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并认真填写。
随后,提交至校长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导处进行工作安排及备案,最终将请假单存档于办公室。
2. 对于请假天数超过一天的(含该天数),教职工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
3. 若请假到期仍无法返岗,教职工需再次填写请假单,并待批准后方可续假。
4. 请假手续不齐全者,将不予批准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5.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管负责。
请假期满后,教职工需履行销假手续。
因未销假而导致考勤记录出现错误的,由请假者自行承担责任。
6. 学校将在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情况,以确保考勤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病假需凭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8. 鉴于教职工享有寒暑假期,因此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
如确需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的,学校将给予三天婚假(包括婚礼当天及前后各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9. 女教职工的生产假将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 教职工在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有丧假____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计算____天,不含路途时间)。
11. 教职工因公或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2. 教职工子女结婚时,可准假二天(包括婚礼当日和前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13. 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参与公益活动的时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4. 教职工离校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若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进行登记或通讯不畅者,将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时间超过半天的,需具备请假手续并记入考勤(紧急情况除外)。
15.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
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迟到,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旷工;活动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16. 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或外出学习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的,需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报教导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请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如婚丧嫁娶、生病等。
2. 病假:因患病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
3. 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4. 事由假: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请假程序1. 教师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联系方式。
2. 学校领导审批请假申请,对于符合请假条件的,予以批准,并要求教师按时销假。
3. 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学校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销假程序1.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说明销假原因、销假时间及销假后工作安排。
2. 学校领导审核销假申请,确认教师已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3. 教师销假后,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六、请假销假要求1. 教师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2. 教师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
3. 教师请假销假后,应及时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4.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为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后未按时销假,经学校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师因故意隐瞒病情或伪造病假证明,骗取请假,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
3. 教师违反请假销假规定,造成教育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
下面店铺整理了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一览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
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1、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有事请假必须说明原因,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后经批准方可离校。
3、有病请假应有医生证明,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行请假手续,并补医生证明。
4、上班时间不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一课内的可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
一课时以上的应向值日领导请假。
5、对“出全勤、争满点”的教师,持设立“全勤满点奖”给予适当奖励,有关细则见附件:附:关于“出满勤,争满点”的奖励规定。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真正把我校办成社会信誉好、教育质量高的现代化一流窗口学校,认真落实服务与报酬挂钩、贡献与得益同步的分配原则。
为鼓励教职工出全勤、争满点,特设全勤满点奖。
具体发放规定如下:一、全勤奖:1、全勤概念:本月无请假(含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无旷职现象。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栋梁的重要人才,而教师们的工作尤其需要认真负责、不断进取的态度,备课、讲课、批改作业等等都要贯彻到位。
但是,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教师不能出现的情况,比如生病、家庭原因等等。
因此,国家规定了教师请假制度,旨在保障教师的权益和工作流程的顺畅。
教师请假制度在具体实行中,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请假的种类教师请假的种类主要分为四种:病假、事假、年假、探亲假。
1. 病假:如果教师因病不能工作,可以申请病假。
具体申请方式、天数等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 事假:如果教师需要请假处理家庭事务,可以申请事假。
在政策上也有相应规定,一般是每年不超过5天并且原则上不得旷课。
3. 年假:在一年的劳动合同中,有可以休年假的规定。
教师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放松身心,为后续工作保留更好的状态。
4. 探亲假:如果教师需要远行探访亲友,可以申请探亲假。
具体的请假方式和天数等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二、请假的流程教师请假的流程一般都是由教研室申请,领导层面负责审核,教育部门再进行统计。
在具体实践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整体流程和基本前提是一致的,即提前申请、审核同意,再进行假期的安排。
三、请假的时间和天数教师请假的时间和天数,是依据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而确定的。
一般而言,各种请假的天数和次数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病假不能超过七天、年假最多不超过21天、探亲假、事假等等也都有相应的限制。
四、请假的规范请假是教师特殊的工作情况,但是请假的流程和要求也需要按照规范来执行。
教师请假时,需要提前通知学校或部门,不能随意旷课或者自行调整教学计划。
请假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复岗,不得影响课程和教学工作。
五、请假的影响和建议教师请假,从个人层面上可能会影响自身收入和工作考核等,并且还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
如果请假不当,还会对教学计划和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建议教师们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和假期时间,同时也要充分做好备课,避免教学质量的下降。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3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
近日,学校更新了最新的请假制度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学效果和学校管理水平。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规定,以供广大教师参考。
一、请假的适用范围教师请假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校内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
二、请假的时限与方式1. 请假时限:教师请假应提前至少三天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一天向学院或部门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交书面请假申请。
2. 请假方式:教师请假应采取在线请假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报备。
三、请假的种类教师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丧假和公假四种类型。
1. 事假:教师因私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如家庭需要照料、重要事务办理等,需提前请假。
2. 病假:教师生病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报备。
3. 婚丧假:教师因结婚或因家庭成员丧失而需要休假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报备。
4. 公假:教师因公务需要离校的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向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报备。
四、请假流程1. 教师提出请假申请后,所在学院或部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批准。
2. 若请假事宜获得批准,教师可按照请假时间的安排正常休假。
3. 若请假事宜被驳回,教师需按原计划上班,并及时向学院或部门说明情况。
五、请假的注意事项1. 教师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私人经营、兼职等。
2. 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教师应当提前向学院或部门提交延期申请。
3. 教师请假应当考虑到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对师生的工作和学习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六、请假制度的监督与制度违纪1. 学院或部门应定期对教师请假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2. 对于频繁违规请假的教师,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直至终止与学校的劳动关系。
3. 学校鼓励教师勇于请假,但请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请假权益。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7篇)老师有各种各样的教育类型(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高中老师)。
是一种教育类的职业,指教学生正确知识的人。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2023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2)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
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
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
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
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
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
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

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近年来,教育事业的发展成为国家的重点工作之一,而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其工作力量的稳定和休假制度的规范化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障教师的休假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明确了教师请假的相关制度。
首先,国家规定教师请假的种类有事假、病假、哺乳假、带薪假期等。
其中,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如亲属丧失、重要事务需要处理等;病假是指教师因病需要请假休息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哺乳假是指女教师在怀孕和生育后需要休息、喂养婴儿的时间;带薪假期是指教师在特定的时间段享受有薪休假。
其次,在教师请假方面,国家规定了相应的请假流程。
教师在请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的种类和具体时间;同时,需进行相关的请假解释说明,如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病假需提供合理的医疗证明等。
请假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给学校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此外,国家规定教师请假的时长和频次。
根据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国家规定教师事假的时长为一次性最多不超过7天,病假时长最多不超过30天;带薪假期的时长根据教师的工龄和服务年限有所不同,一般为10天~30天不等。
频次上,教师每学年内连续请假总天数不得超过10天。
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教师的合理休假需求,又能确保教师的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最后,国家对教师请假制度也规定了相应的补偿措施。
在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其他教师进行代课,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和教学秩序的稳定。
同时,在教师带薪假期方面,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资支付。
总之,国家规定的教师请假制度保障了教师的合法休假权益,既为教师提供了合理的休息时间,又保障了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这一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也使教育行政部门更加便捷地管理教师请假事务。
教师请假制度的规范化为教师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全社会传递了一种尊重教师职业、关注教育事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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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请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请求在一定时期不工作或学习或有特殊事情。
下面店铺整理了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国家规定教师请假制度一览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
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1、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坚持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有事请假必须说明原因,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后经批准方可离校。
3、有病请假应有医生证明,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行请假手续,并补医生证明。
4、上班时间不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一课内的可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
一课时以上的应向值日领导请假。
5、对“出全勤、争满点”的教师,持设立“全勤满点奖”给予适当奖励,有关细则见附件:附:关于“出满勤,争满点”的奖励规定。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真正把我校办成社会信誉好、教育质量高的现代化一流窗口学校,认真落实服务与报酬挂钩、贡献与得益同步的分配原则。
为鼓励教职工出全勤、争满点,特设全勤满点奖。
具体发放规定如下:一、全勤奖:1、全勤概念:本月无请假(含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无旷职现象。
2、金额标准:每月四十元整。
3、计发标准:①、全勤奖励四十元②、事假每半天少奖十元,直至不奖,若超过两天的除不得全勤奖外,还要减发考核奖(每天二十元)③、病假每天少奖十元,直至不奖,若超过四天的每天减发考核奖十元。
④、离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月内不超过二次奖四十元,超过二次每多一次少奖励5元,直至不奖。
说明:哺乳期按规定离岗,月得全勤奖25元,因其他原因离岗、按上述标准奖励。
⑤、婚假、丧假参照病假计发(丧假指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按事假处理)。
⑥、产假:按计生委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发全勤奖,超过假期,按病假处理。
“人流”、“上环”等按病假处理。
⑦、旷职:一经发现旷职(旷课)现象,经核实无误,不发当月全勤奖四十元;视其情节,还须扣年终奖,金额与幅度由校行政研究决定。
⑧、外出参加大专本科学习,提高自己的学历者,需要安排代课的,参照病假标准奖励;不需代课、主动调上的,可以按全勤计算。
请事假,课自己主动调上者,可以参照病假标准奖励。
二、满点奖:1、标准:十元。
2、满点概念:本月中全勤且无一次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现象。
三、具体规定:1、全勤奖、全勤满点奖发放时间:次月上旬。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请假人提出书面请假条(病假的附医生证明书),由校长室批准,并做好记载。
3、离岗由离岗人提出口头申请,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载。
4、次月初由教导处汇总统计,并公布于众,接受教职工监督。
5、次月上旬由财务处统计核算发放。
6、各位教师必须认真如实填好考核表,互相督促天天填写,室长把关,若发现弄虚作假,查实后扣除全室人员本月全勤奖。
7、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特例,经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
四、经费来源:学校自筹。
教师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公务员请假的`国家规定一、休假规定根据国务院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各单位无特殊原因,应强制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请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资报酬。
六、机关借调人员按此规定执行。
借调期间一年累计请病假超过30天的、事假超过20天的一侓退回本单位。
二、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三、事假规定(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