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及解决途径

论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及解决途径
论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及解决途径

论中国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及其解决途径

姓名:李铁

指导老师:陈静熔

专业:法学

学号:20101882

时间:2011年6月10日

摘要:一直以来,中国社会都存在劳动用工的歧视现象,本文主要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主要几种歧视现象以及其危害来着手进行论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旨在消除歧视,维护劳工合法权益,捍卫公平的劳动用工关系。

关键字:人权公平反歧视维权

一、概述

(一)歧视的概念及类型

歧视一般是指任何旨在剥夺或拒绝平等权利及其保护的区别、排斥、限制或偏向,是对平等原则的否定和对人的尊严的有意冒犯。主要有分为三种歧视类型。

1.间接歧视:间接歧视是指某项规定、标准或做法看似中立和平等,实际上却

将某人或某类人置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根据欧盟指令,间接歧视是指一个看似中立的规定、标准或实践,在相似的情况下,将使一类人被置于一个基于特殊的宗教或信仰、残障、年龄、性倾向的不利地位。除该规定、标准和实践是基于合同的目的,客观公正的、且实现次目的的手段是恰当和必须的。

2.积极歧视(积极行动):指政府采取的临时性特殊措施,旨在实现实际上的

平等并克服制度化的歧视。

3.制度化歧视:制度化歧视是指已确立的法律、政策和习俗系统等导致在一个

社会、组织或机构中的不平等。

对于劳动用工中的歧视概念,《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解释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均等或待遇均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1988年168号公约《促进就业和失业保护公约》第6条第一款又增加了禁止国籍、残疾或年龄方面的歧视。

(二)消除劳动用工中歧视的必要性

在全球化不断扩展的情况下,资本、贸易和劳动力在全球范围内广泛流动与扩展。劳动用工中的歧视问题已经成了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必须尽快解决该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劳动用工歧视造成了就业形势的紧张已经就业结构的失衡。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可以部分归咎于歧视。有的企业一方面要求高学历一方面要求高经验,导致大量的大学生有知识无经验,只能放弃自己的专业从事其他不适合的他们的工作,或者干脆呆在家中啃老。由此引发了大学生面对大量的岗位却就是找不到工作,而一些需要高水平的人才的用工单位却哀叹世上找不到人才。造成了就业市场的混乱。

其二,国家社会的呼吁和国家法的要求。《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又如《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还有《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中都明确表示要消除用工就业歧视的意见。

二、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

(一)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在雇佣劳动关系产生之初就一直一直伴随到现在。其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即便当性别差异对工作岗位没有任何影响,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招聘条件中明确规定“限男性“或者”男性优先“。至于理由则是女性怀孕时的产假等等会增加公司支出,真是可笑至极。许多女大学生求职时就遭到了公开的性别歧视。实际上从招聘人员的岗位来看,这种年龄上的约束并无必要,甚至女性可能比男性更适合该岗位。

(二)年龄歧视

现在许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都规定年龄段,如招聘服务员多要求女性在18周岁到30周岁之间,还有招聘主管人员则一般要求25周岁到40周岁。一般来说许多用人单位将35岁定为上限如大学招聘教授等,原因则是该年龄的人更具有创造力和拼搏力,更容易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而这对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部分“大龄“人群却掌握着主要的工作经验和技巧,是许多新人所无法代替的,许多用工单位却没有看到这一点。这将会引发社会就业矛盾的加剧。

(三)健康、容貌等生理歧视

残疾人就业历来就是不能令人轻松的话题,虽然我国现行劳动法和残疾人保障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情况去依然不容乐观。还有许多因为健康原因的就业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如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过去基本任何单位都无法录用,之后国家规定用工中不能以乙肝为条件,但依然许多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另外,对于身高的限制更是屡见不鲜,如招收警察、空中乘务人员以及服务员等,个人认为这些职业的具体工作其实和身高之间并无明显的或直接的关联。只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形象工程而已。以貌取人这种不科学的观念已经弥漫于整个社会,只要是服务或者对外的工作都会加上一句“五官端正“,这使得大量具有高知识高水平的精英们无法实现他们的价值,也导致了劳动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劳动用工中歧视的解决途径

(一)加强法制建设

要解决劳动用工当中的歧视现象,其实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强法制建设,中国目前有《劳动法》、《合同法》等保护劳工的法律,但是由于法律的宽泛性,目前还不能做到针对性地杜绝劳动用工中的歧视现象,我们应当对社会上的各种歧视现象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制定《反性别歧视就业法》,“以点打点”,做到一个钉子钉一个眼,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工的利益。

(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众所周知,劳工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多数时候就得打官司,但中国目前的社会却有很多劳工打不起官司从而无法维权。为什么?就是因为劳工是弱势群体,他们当中的很多没有钱来打官司。所以,制订了法律来保护劳工的权益,还得让劳工能用法律,让法律能派上用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建立并推广公益诉讼制度,就是国家强制设立基层部门让它直接面向劳工,而不是民间设立公益部门。配备法律专业人士免费为劳工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为劳工维权,这样才能让制定的法律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三)结合国际法保护

有时,有些用工歧视问题并不能得到国家的有效保护和解决。因此,我们就需要寻找一种更具公信力和能够局中裁断的方法。首先,国家应该积极加入《公民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家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的缔约国的行列。另外,《公民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有两项任择议定书,分别是关于设立个人来文申诉机制的《公民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和《公民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旨在废除死刑的第二任择议定书》。在解决劳工歧视问题中,国家应该加入第一任择议定书。个人可以在穷尽国内的所有的救济方法后,寻找相关的国际机构进行申诉,国际组织根据材料来做出裁断,给国内施加压力,让国内做出相关的措施来解决歧视问题,使得劳动者权利受到有效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李步云,《人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 邱爽,《解决劳动力市场歧视问题之对策》,载《经济与管理》2007年

第7期

[3] 《公民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

[4]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家公约》

[5] 《世界人权宣言》

[6] 《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

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 案例1歧视条款:“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 【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无效。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2 “本职位限X性” 【案例】“本职位限男性(女性)”,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最常见的霸王条款。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仅限男性”。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行政人员”也“仅限男生”,而该单位的解释仅仅是“单位女孩太多了,领导想调节一下”。 【评析】《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所以,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其他都属性别歧视,有违宪法精神,并违反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擅自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招收女职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这个规定是基于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增加了新的条款,第54条规定:“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案例3 “不准结婚”、“X年禁止生育”

就业歧视的根源与解决之道

就业歧视的根源与解决之道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冯同庆《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5日 11 版) 冯同庆 就业歧视与就业容量有关,就业容量与经济发展有关,在经济发展没有达到充分扩大就业容量的情况下,在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容易发生就业歧视。因此,消除就业歧视将是长期的过程。 但是,就业歧视与是否充分就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而言,对相同的人不同对待或对不同的人相同对待都有可能造成就业歧视。即使在没有达至充分就业的情况下,也可以减少就业歧视现象的发生,或者可以减轻就业歧视现象的严重程度。 就业歧视与道德传统、文化习俗等相关,而与管理体制有更为直接的关系。以性别歧视为例,嫌弃女性,就与道德传统和文化习俗相关。然而,管理体制往往可以改变就业歧视的状况。我们国家曾经被誉为解决就业歧视最成功的国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中国建立后

政府重视妇女就业,而且计划体制能够保障比较高的妇女就业率。改革开放以后,实行企业自主用工的市场体制,在市场化不充分的内地女性就业遭遇歧视而就业率大降。而在市场化充分的东南沿海,制造业企业自主录用女性的比率大大超过男性。 不过,无论是计划体制,还是市场体制,在解决就业歧视问题上都存在着缺陷。在计划体制下,在城镇女性高就业的同时,一些女性禁忌的职业反而伤害了她们的权益,还挤压了农村女性进城就业。在市场体制下,企业使用的并非是女性而是她们的“青春期”,所谓“不适龄”的女性仍然被职业性别隔离。 因此,解决就业歧视问题,需要国家的公平规制,也需要企业的理性用工,更需要培育就业者权利,在三方的互动中才能使问题得到缓解。在工业化国家,三方的互动有不同的形式,大都取得了成效。在美国,法律能够保障就业者受到歧视后进行诉讼;同时,在企业用工选择影响某些群体就业的时候,公共部门能够承担责任,比如政府部门雇佣的黑人比例很高;这又与黑人多年的平等就业的社会诉求表达相关。在日本,二战后国家的劳资关系体制由压制走向合作;在具体的制度上,即使对不够称职的人员,不仅有失业保险的补救,而且前置到就业保障的预防;而这些都与工人和工会对就业权益的追求相关,为此他们付出了很大的社会代价。在德国,由于有工人运动的传统,就业者权利受到比较健全的法律保护;同时经济不景气时工会能够灵活应对,比如减薪资换岗位,以求与企业平衡;社会身份、性别、宗教信仰等形式的歧视很少发生,新发生的国外移民歧视受到三方密切关注。 在我国,实现三方互动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就国家规制而言,需要填补立法和政策空白。“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应该增加社会身份、健康状况、年龄、身体特征等规定。就企业用工而言,需要与政府政策相协调。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政策,不仅是政府导向,也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相互配合能够相得益彰。就培育就业者权利而言,需要组织化的支持。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反就业歧视的举报、诉

英语专业就业的优劣势调查(DOC)

关于英语专业学生就业优劣势的调查报告1 摘要:现今英语在中国广泛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就业方面有没有优劣势?针对这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研究,以便英语专业的学生在以后就业规划等方面有更清晰的认识,作出更好的规划。在逐步复苏的大背景下,我们从英语专业学生就业形势出发,较为系统研究了当前英语专业学生的就业优劣势。为了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分步调查:首先是利用网络资源,收集有关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分析和探讨,对课题有个大体的把握;其次,我们深入实践,进行一系列的询问,调查。包括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整合问卷结果、采访英语专业学生及外语学院老师,获取他们切身体会及看法;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对英语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深入人才招聘现场,明白招聘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经过小组成员的不懈努力以及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本次的调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本文对英语专业就业优劣势进行了一些分析。 关键词:英语专业;就业; 优劣势;调查报告 英语作为现今世界上最通用的语言,无论是从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局势来看,还是从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发展路子来看,英语在中国地位都越来越高,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学讲英语,会讲英文。奥运会、世博在中国的成功举办与众多志愿者能讲一口流利的英文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北京、上海就连老年人也会来一句“Welcome to Beijing/Shanghai,”以尽显中国人民的热情好客, 1项目编号:2009dfx073 项目名称:英语专业大学生就业优劣势调查 项目组成员:姚梦婷朱双利徐萍彭熙玺 执笔人:姚梦婷朱双利徐萍彭熙玺 指导老师:管春林 所在学院:东方学院08英语

给世界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及声望得到大大提高。现今,英语成了中小学生的必修课,是除语文、数学以外最重要的一门课程;而虽然大学里有设专门的英语专业,但是在大家都会讲英文的前提下,英语专业的学生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到底有何优劣势呢?我们就此做了一个调查。 一、网上资料分析 (一)大学生就业前景调查分析 首先,我们调查了大学生的就业前景:尽管大学生就业当前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有些困难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调整,但是,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来看,大学生就业的前景总体上是非常乐观的。 说现今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乐观,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将为大学生就业创造广阔的空间 (2)政府就业政策的持续优化将会为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此外,高等教育改革使得大学更加关注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市场内涵,学校通过全方位的职业指导与服务,增强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市场能力”。 (二)大学生就业现状 据教育部资料,2004年全国有280万高校毕业生,比2003年增加68万人,增幅达32%。全社会新增劳动就业岗位900万个,其中有500万个要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剩下的就业岗位,除了要解决280万大学生就业,还有200多万的中专毕业生等待就业,加上多年积累下来的待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局面相当严峻,就业问题是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最大难题。目前我国大学生人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应该说,我国高等教育还处在世界发展水平的初级阶段,还不能够完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有着强大的发展空间。那么现今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有哪些呢?答案是多方面的: (1)用人单位误区。用人单位很多都过分关注文凭。还有不少存在性别歧视。此外,生源地域歧视的现象也很普遍。最后,过分看重工作经验。现在的用人单位通常希望找到能马上上手的职员,却忽视大学生的潜力和可塑性,

+就业歧视及化解途径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内容 二、就业歧视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 (二)就业歧视的表现形式 1、性别歧视 2、户籍歧视 3、年龄歧视 4、疾病歧视 5、经验歧视 三、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二)非制度方面的原因 (三)用人单位的原因 (四)未设置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五)其他原因 四、就业歧视的危害性 (一)就业歧视不利于实现社会公正(二)就业歧视会造成社会效益的损失(三)就业歧视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四)就业歧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五、消除就业歧视现象的对策 (一)制订反就业歧视法,完善相关立法(二)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三)转变用人单位的传统观念 (四)设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管理机构(五)政府在促进就业中应起主导作用六、结论 参考文献

就业歧视及化解途径 【摘要】就业歧视在中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复杂问题,如何有效地治理就业歧视是一个值得人们探讨和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业歧视现象的普遍存在,不仅在经济上带来了不良影响,对整个社会的平等观念、法制观念等产生了严重的冲击,极大地损坏了公民平等就业权,成为我国社会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本文主要通过介绍就业歧视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分析就业歧视现象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从而探讨就如何消除就业歧视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就业歧视就业权对策 【 Abstract 】 th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in China is a long-term complicated problems, how to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is a worth exploring and need people to solve the practical problems.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phenomenon is widespread, not only has brought bad influence on the economy, on the whole social equality concept, legal concept and have a serious impact, greatly damage the citizens' right to equal employment, become one of social problems in our society to be solved urgently. This paper mainly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ncept and forms of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analysis of the effects on the social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phenomenon, which discuss about how to eliminate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words: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employment rights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劳动权不仅是获取物质保障所必要的权利,也是实现人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权利,公平是劳动权的首要定义。当前,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就业歧视的方式更是多种多样,像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疾病歧视等等,不少人的就业平等权遭到莫名其妙地侵犯。矫正就业歧视是和谐社会背景下劳动者利益保护的基本目标和基本诉求,也是劳动者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科学的集中体现。 (二)研究意义 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就业歧视现象愈演愈烈,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不利于劳动市场的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建设。加强就业歧视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为反就业歧视提供基础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人们树立正确的观念,从法律和观念上阻止就业歧视现象的蔓延。 (三)研究内容 本文在国内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以及带来的严重影响,从而探讨解决就业歧视现状的指导建议。 二、就业歧视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 所谓歧视,简言之,指不平等地看待。劳动经济学的学者往往将歧视与劳动生产率联系起来。他们认为就业歧视是指具有相同生产率特征的工人仅仅因为他们

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象的分析

对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象的分析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大量需求劳动力,涌现了一些脱离了土地而进城工作的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些人通常称之为“农民工”。其实,在“农民工”这一称呼以前,人们还把他们称为“盲流”、“打工仔(妹)”等等。起初,这些称呼作为一种对尚未完全定型的劳动力现象的直接描述并无多大的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特殊时期城市化的特殊路径选择。但随着这些人的工作逐渐定型,逐渐成为中国非农产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对哪个称谓来说都不是恰如其分的,都存在着明显的社会歧视成分。 农民工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其身份还没有或者未能得以转换,又在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 一、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现状调查 所谓歧视, 就是不以能力、贡献、合作等为依据, 而以诸如身份、性别、种族或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为依据, 对社会成员进行“有所区别的对待”, 以实现“不合理”的目的, 其结果是对某些社会群体、某些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剥夺, 造成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社会歧视是社会上的某一群体或社会上人们所共有的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否定性和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 农民工没有城市居民的合法身份,在城市中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住所,缺少在工业化城市里生存和发展的

知识和技能,只能从事城市里地简单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非法状态地工作。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在未能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之前只能以都市“边缘人”方式存在。目前,农民工社会歧视现状调查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事业单位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国大量农民工的涌入给城市道路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调查。各类社会保险缺位,劳动法和合同法不健全。面对农民工对工伤、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这几年,全国各地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中城市都先后制定了农民工参保办法,各地做法各有特色,最大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社会保障推进艰难,除了企业主逃避责任之外,关键原因是法律不健全。 3、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调查。农民工子女既不同于农村的伙伴,又不同于城市的孩子。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异,都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尽管受到城市的接纳和关注,尽管能坐在教室里,但农民工子女受到什么样的教育,他们能否身心健康地成长,这个问题还没有被足够重视。 二、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前, 一般都怀着对城市的向往之情, 他们

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 1. 户口歧视。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 的存续, 导致二元户籍制度。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 性别歧视。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 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 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 学历歧视。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 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 伴随而来的是 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 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 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 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 而

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 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还有一些招聘中, 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 凭空捏造履历, 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 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 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阴”的, 只要姓“阳”, 五花八门, 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 1. 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我国劳动者总体特征 是数量巨大, 素质不高, 技能缺乏, 在职业技能、维权意识等方面都缺乏和用人单位谈判的意识和筹码。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不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对话, 迫于就业的压力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只能无奈地面对现实。 2. 从用人单位来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用人单位追求成本可控下的利益最大化, 在确定用人支出的情况下, 追求更大效益地利用员工的使用价值, 不可避免会对劳动者产生区别对待。 3. 从政府方面来分析。有的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即使企业有歧视性做法, 也被当作是用人自主权, 推托监管责任, 敷衍了事。面对日益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 劳动监察部门却鲜有干预, 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就业歧视的严重性, 即使意识到了, 也觉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就业歧视的原因

( 一) 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影响 当前我国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无关系。就业歧视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地域歧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 如公务员招考限定户籍等) 。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GDP,以劳动力数量充裕、成本低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霸王条款压低工 人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二) 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强势者的安排,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缺乏维权意识,即使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考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从表面上看,这种对自己权益的漠不关心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和中国人千百年来积淀的文化心理有着密切联系。正是这种遭受歧视时的冷漠和退缩,助长了就业歧视之风,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 三) 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 我国目前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严重滞后,缺乏界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歧视性行为的标准,为受歧视者提供救济的制度尚未建立。在处理涉及就业歧视的劳动争议时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即使企业有歧视性行为,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时由于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有关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制裁 二、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 ( 一) 要通过开展反就业歧视宣传,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就业歧视之所以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顽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1.要提高民众对就业歧视危害性的认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们国家之所以普遍存在,与国人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漠然有关。因此法制宣传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科研单位必须广泛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们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对一些就业歧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请专家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进行讲解,拿出解决对策,增强劳动者的权利 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自觉性。当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了解之后,当再遇到此类问题时,就会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去应对。 2.要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公平就业权,以形成公平的就业环境。其中应该把企业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强调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社会密不可分,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发展,必须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应该教育企业管理者把眼光放长远些,使他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企业的发展不是孤立的,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经济状况、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等因素的制约,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企业也就不可能有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积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可以为自身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且可以吸引大量的人才和资金,从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3.要强化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 管理部门对就业歧视危害性认识不足,就不能起到带头作用,更谈不上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因此我们一是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政府管理部门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机关理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反对就业歧视,在诸如工作人员录用等工作中自觉权衡利弊,

就业歧视和人权保障

反就业歧视,保障人权 关键词:就业歧视、侵犯人权、法治建设 摘要: 当今我国法律体制正在转轨和经济正在转型,就业格局、就业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这些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牵扯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就业歧视问题。根据国际劳工大会1958年通过的《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就业歧视所作的界定,就业歧视是指“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就业歧视,在我国目前已成为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表现形式不同的就业歧视使被歧视者正常的就业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扭曲了人力资本的正常流动,破坏了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浪费了人力资本,激化了社会矛盾,同时更是对人权的一种藐视。 正文: 现在的社会上突然间刮起了一股大学生的“参军热”。从2001年2000余名大学生入伍,到2009年13万大学生进军营,年度总量扩大了近60倍。今年更是火爆,还开通了网上报名参军的程序。就其深沉的原因就是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就业太难,存在太多的就业歧视,在就业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想要参军的大学生蜂拥而至,希望在这个就业歧视严重的年代,通过走优惠政策的道路来减少就业的阻力。 与此相反,最近通过网络揭露了福建宁德人事局发生的“史上最强政府工作人员招考”的事件。具体事件是宁德的一个人事局发布了如下一条招聘广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在25周岁以下。网友纷纷质疑“如此苛刻”的招聘广告条件根本就是为人“量身定做”的。最后被证实确实是为某人量身定做的,并且此人是“官二代”,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完全不把其他的职位竞争者的平等权放在眼里,简直就是对人权赤裸裸的一种藐视。在当今社会的劳动力市场上,有些人利用公权力去操纵一些就业程序,而侵犯了大部分就业竞争者的人权的事件已经不稀奇了。 当下中国就业歧视日趋严重。就业歧视的名目花样翻新,举凡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年龄歧视、乙肝歧视、相貌歧视、基因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血型歧视、姓名歧视……不一而足,不少人的就业平等权遭到莫明其妙地侵犯。就业歧视渐渐凸现为一个社会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的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就业的问题时,温总理说:“就业不仅关系一个人的生计,而且关系一个人的尊严”。这说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知道就业意味着什么,是生计与尊严的集中体现;所以它才是中国人的最大“人权”。因为你没有就业的话,实际就是生计没有着落;所以也就没有尊严。“生存权”是最大的“人权”,所以说我们社会最大的“人权”应该是“就业公平权”;使大家在“生存权”上处于平等。 然而我们现在不仅没有就业的岗位满足,更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看我们政府千方百计买来的就业岗位,实际最后还是被人垄断了;所以中国人就业最大的不公不是岗位太少,而是竞争的不公平,就业歧视太严重。还是以公务员竞争来说,首先入门考试的确显得很公平;然而最后入门还是权力者说了算,并不是高考以分数定输赢的公平原则。其次是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后,更是没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部是领导定考核成绩的过程,末位淘汰制实际是针对那些不听领导话的人而设置的送出机制。如果没有领导的淘汰,我们的公务员能一直干到

大学生社会歧视社会调查报告

大学生社会歧视社会调 查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大学生关于社会歧视社会调查报告 大学生关于社会歧视社会 一、被调查对象a,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性别……家庭背景……年龄,身高,外貌…… 有钱程度,还有是否是城市户口,是否本地口音,比如在广州人就看不起不说广州话的人。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 性别……身高,还有就是口音,在找工作时遭到身高歧视,现在很多招工广告就明显带有歧视的要求。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觉得自尊受到伤害,心理上不平衡,认为那样做违反了法律的(我是学法律的)。 二、被调查对象b,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对看上去不顺眼的有歧视。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 这个呀,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状态下有不同的吧,不好说,比如我去群光的时候,看珠宝的售货员就有些歧视意味。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这个呀,在最受歧视的时候,让我觉得歧视我的人很可笑,我并不是像他们认为的那样的……以前的不记得了。 三、被调查对象c,在读大学生: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一么就是贫富造成的,富人有鄙视穷人的,这个例子很多不用举了吧,二是权大的鄙视权小的,比如说部分城管对小贩……哦,再就是民族了……性别我觉得还好,因为刚才那几个是大前提,如果你有钱有权,谁会在乎你是男是女我是这么理解的~ 2、你认为你在这个社会中你遭受了哪些歧视都有哪种类型 要说社会上的遭遇,我觉得学生还是经历少点,现在可能就是因为阅历,年龄吧,前边还没说到,不好意思~不过这些都是小方面,将来的话,可能会有的。 3、你认为在受到歧视的时候给你造成了那些伤害 自尊……就是自尊心受挫,可能心里很不平衡,反正有可能自暴自弃。因为自己得到的是不公平,从而能再产生报复心理就很难说了。 四、调查对象d,一毕业不久之工作者: 1、你认为我们这个社会中有那些社会歧视

高考招生中地域歧视现象的宪法

高考招生中地域歧视现象的宪法 一、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地域歧视”现象 高考以及相关的高校招生每年都会吸引众多的目光,因为能否顺利通过高考进入大学,一方面关系到个人的前途甚至家庭的幸福,另一方面人才培养与一个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密切相关。近几年,高考以及高校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成为“两会”探讨的热点,近年的重点则在于高考及高校招生中是否存在“地域歧视”问题。①“高考移民”、“高中移民”、招生黑幕等成为普通民众耳熟能详的语汇,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问题的存在和受关注。 各高校照顾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也导致了某一地区内的竞争加剧,甚至出现违法恶性竞争。从被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玲案”到最近备受公众瞩目的“罗彩霞案”,“冒名顶替”也是高校招生中存在“地域歧视”所引发的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之一。 与“地域歧视”相关,高等教育资源在全国的分布极不均衡,且高校招生缺乏统一的录取标准,各个高校都存在不同程度地保护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为了保障本地考生得以接受高等教育,各高校不同程度的扩大在本地招生的规模,导致高校生源严重地方化.可见,高校招生中的“地域歧视”等现象,不仅仅是个别的,而且是普遍的;不仅仅是政策层面的,而且是法律和制度层面的;不仅仅在教育领域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同样损害了人才的流动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严肃对待。 二、宪法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些规定表明公民的受教育权应该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而不应该因为地域、户籍地等不相关的因素受到歧视。法律上的平等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求国家积极的作为,平等的保护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这被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禁止国家无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即消极的不作为,这在法律上被称为禁止歧视。平等的这两个方面也贯穿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系,歧视的概念成为宪法平等权理论中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受法律的平等保护同等重要的部分。⑤从法律上的平等的消极方面即禁止歧视来看,不平等并不必然意味着歧视。歧视并不反对有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而是反对基于不正当的理由和不相关的因素对个人或某些群体进行区别对待或排斥。 举例而言,在高校招生过程中,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而一般不被认为是歧视。因为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一般而言经济欠发达、教育事业比较落后,如果不给予一定的照顾,那么他们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汉族相比明显处于劣势。所以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加分不是歧视,反而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追求实质平等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分配原则。这一规定基于长久以来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即划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选举法对于具有选举权的公民,按照户籍属于城镇或是农村的标准作为人民大会代表代表选民的依据,导致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投票在价值上的不平等,显然违背了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原则。这里以户籍对选民进行区别对待,显然对农村居民造成了歧视,也违背了民主制度中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 从学界目前的研究来看,地域歧视是指单独以个人或群体不可改变的户籍或出生地为标准,对个人或群体进行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区别对待,借以限制或剥夺其宪法基本权利的行为。其具体含义是,地域歧视基于被区别对待者的出生地、居住地而做出的,其目的或效果是为了限制或剥夺被区别对待者的宪法基本权利的平等享有。⑥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歧视,标准之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 策分析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 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 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 的平等就业的权利。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 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 1. 户口歧视。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 的存续, 导致二元户籍制度。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 性别歧视。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 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 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 学历歧视。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 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 伴随而来的是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 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 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 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 而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 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还有一些招聘中, 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 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 凭空捏造履历, 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 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 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阴”的, 只要姓“阳”, 五花八门, 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 1. 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我国劳动者总体特征 是数量巨大, 素质不高, 技能缺乏, 在职业技能、维权意识等方面都缺乏和用人单位谈判的意识和筹码。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不能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的对话, 迫于就业的压力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只能无奈地面对现实。 2. 从用人单位来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用人单位追求成本可控下的利益最大化, 在确定用人支出的情况下, 追求更大效益地利用员工的使用价值, 不可避免会对劳动者产生区别对待。 3. 从政府方面来分析。有的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即使企业有歧视性做法, 也被当作是用人自主权, 推托监管责任, 敷衍了事。面对日益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 劳动监察部门却鲜有干预, 他们并没有

当代社会问题——浅谈社会歧视

浅谈性别歧视 随着中国第一例就业性别歧视案原告的胜诉,性别歧视又一次被媒体推向风口浪尖,大众群体又一次对当今的性别歧视问题进行了一次激烈的探讨和研究。 什么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指在关于性别上存在的偏见,指一种性别成员对另一种性别成员的不平等对待。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性别歧视。但也可用来指称任何因为性别所造成的差别待遇。 然而性别歧视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多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首先是两性之间心理和生理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个性、行为和脑力上。其次是两性之间的社会差别。男性与女性的社会差别,主要是借助于人类学的成果,即交叉文化的比较的研究·。若所有文化背景下的男性和女性都表现各自的同一性,则我们可以认为两性差别是由生理因素决定的,相反,则是由社会环境影响所造成的这种差异。交叉文化的研究的结果值得让人深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在政治上都是男性处于统治地位,但也有在另外一些国家依然出现颇有成就的女总统、女首相、女部长等等;尽管在大多数科学研究领域中男性遥遥领先,但在举世瞩目的科学家中依然有像居里夫人等杰出女性。尽管从数量上来看优秀男性和女性的比例不平衡,但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还是值得人去思考。在现在的社会中,大多数人认为,男性是要在外面工作养家的,而女性则是在家中做家务,但也有很多女性一样是走进社会,从事各行各业,并且有的女性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依然选择参加工作,追求自己的自由。交叉文化的研究结果表明,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别更多的是受社会环境作用的影响。 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差别最终让人推导出男女两性之间的性别偏见,在性别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性别不平等的结论。性别不平等由此作为一种貌似

(完整word)就业歧视与劳动合同歧视条款

就业歧视与劳动合同歧视条款 一、专题界定 在现在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就业歧视现象比比皆是,即便签订了劳动合同,歧视条款也是五花八门。这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有的公然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的即使钻了法律不健全的空子,但也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专题针对比较典型的歧视行为,对这一现象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就业和职业歧视是指在获得就业、职业培训、特定职业时,在就业条款和条件方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社会出身等原因存在剥夺或妨碍劳动者享受平等机会和待遇的各种区别对待做法。但是,对特定职业基于其内在需要采取的区别对待做法,以及对特殊群体进行保护或援助的措施不视为歧视。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歧视条款:“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 【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无效。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2 “本职位限X性” 【案例】“本职位限男性(女性)”,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最常见的霸王条款。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仅限男性”。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行政人员”也“仅限男生”,而该单位的解释

论就业歧视的界定

论就业歧视的界定 摘要 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而相关立法相当落后,学界对就业歧视界定规则的研究也不深入。歧视是对正义原则的违背,其实质是一种不正当的区别对待。欧盟将歧视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正当理由”在歧视认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应借鉴外国相关立法和司法经验,制定适合我国现状的就业歧视界定规则,可根据先赋因素和自获因素两种情形区分就业中的区别对待现象,继而分别规定构成歧视的不同标准。 关键词:就业歧视/区别对待/正当理由 自2002年4月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身高行政诉讼案以来,与就业歧视相关的报道不断涌入人们的视野。不管是被称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第一案”的蒋韬案,还是被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的行政诉讼案,都引起了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计论。但法学理论界更多的是将目光投向两案对中国宪法诉讼制度的推进意义上,而对就业歧视的讨论远没有宪法诉讼来得热烈。分析这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可以发现,诉讼当事人或者“倡诉者”试图通过宪法的平等原则来对抗就业过程中的歧视对待,在操作上实属无奈之举。正因为我国劳动法在反就业歧视上的缺陷,社会各界对于制定相关立法的呼声高涨。然而,究竟怎样的行为是就业歧视,是否所有区别对待都构成歧视,如何界定就业歧视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尚不深入,更未形成统一认识。本文拟对此做一探讨。 一、正义原则与就业歧视 从正义这一概念的分配含义来看,它要求按照比例平等原则把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公平地分配给社会成员。相等地东西给予相等的人,不相等的东西给予不相等的人。然而,人类的属性在于: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并且各不相同。谁与谁相等或同类换言之,应该依何种标准来划分人类群体,从而在法律上给予“同类”的人以相同的对待这一问

浅析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现象

浅析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现象 学生姓名:孙娇娆 学号:201103131033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班级:一班 指导老师:郑伟波

相关概念:1、歧视,顾名思义,是指人对人就某个缺陷、缺点、能力、出身以不平等的眼光看待。它是一个明显带有贬义的词汇。 2、劳动经济学中的劳动力市场歧视是指,具有相同能力、教育、培训和经历并最终表现出相同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由于一些非经济的个人特征引起的在就业、职业选择、晋升、工资水平、接受培训方面等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3、劳动力市场歧视的类型分为工资收入歧视、雇佣歧视、职业歧视、人力资本歧视。 劳动力市场存在歧视现象直接影响大学生就业。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大学开始扩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随之产生,据专家预计,2013年我国大学生毕业人数将首次突破700万,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 因此,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现象进行分析,有利于大学生更进一步了解我国劳动力市场目前的状况,有利于大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及帮助大学生做出正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摘要:我国是人口大国,不得不承认,歧视现象普遍存在,包括种族、工资、性别、年龄、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宗教、地域、国籍等等。下面主要从性别、身体素质这两个方面结合大学生就业问题具体分析一下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现象。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歧视性别歧视身体素质歧视工作经验大学生就业 一、导论 2011年03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对沃尔玛女员工提交的性别歧视案件诉讼举行听证。众所周知,沃尔玛是美国拥有雇员最多的企业,目前全球共拥有4300多家门店,员工达140万人。据说曾在沃尔玛工作过的160万女性雇员都可能加入这次集体诉讼。美国媒体预测,如果法院准许这些女员工提交集体诉讼,那么此案将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有关性别歧视的最大规模的集体诉讼,该公司也将面临着上百亿美元的赔款。此次裁决也将为未来劳动歧视诉讼设定先例。 这个性别歧视案件引发了全美乃至全球的关注,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由此,各地关于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歧视事件纷纷被报道出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思考。 二、典型的歧视案件分析 2、1性别歧视 这起引发全美关注的案件最早要追溯到2001年。今年48岁克里斯蒂是最早发起诉讼的人之一,她在1986年就开始在沃尔玛工作,到2000年,她已经成了所在超市里工龄最长的小时工,但她却发现自己的工资和那些工龄只有自己一半的男性员工一样,同时她提出担任领导职位的要求都被上级忽视掉了,而这些职位总是被新聘用过来的男性占据。于是,她走上了长达10年的维权之路。并且克里斯蒂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发现和自己有着类似遭遇的女性很多,她们认为女性在这里被视为“二等雇员”。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曾经的零售业巨头陷入如今这个尴尬的局面呢?答案不言而喻。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尽管我们总是高喊男女平等,但在这个问题上,似乎男人和女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 在我国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婚后妇女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何尝不是一种歧视。而在现代的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这样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由此可见,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对妇女的歧视现象从古至今便一直存在。 上述案件代表的是美国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的表现。而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不仅表现为与男性相比,女性劳动着就业艰难,还表现在男女“同工不同酬”。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的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城镇在业女性年均收人为7409.7元,是男性收人的70.1% ,男女收人差距比90年扩大了7.4个百分点,以从事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女性99年的年均收人为2368.7元,仅是男性收人的59 , 6%,男女收入差距比90年扩大了19.4个百分点。 对于就业的大学生来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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