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定额〔2015〕1号 关于发布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50MW~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 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 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 项费用。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50MW~1000MW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项费用。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50MW~1000MW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项费用。
关于发布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

附件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的测算、发布和实施工作,科学反映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价格水平差异,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以下简称“定额”)为计价依据,编制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时,对定额内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价格水平的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所在地编制基准期价格与概预算定额价格之间的时间差及地区差水平调整。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基准期价格水平与定额编制价格水平之间的价差计算:发电和电网工程的人工费均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安装工程和电网安装工程的材料及机械费以系数的形式进行调整;发电建筑工程和电网建筑工程按照本办法中给定的典型材料及机械种类、品种及规格等直接进行价差调整。
第二章人工费调整第五条定额人工费每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见附件1)。
不分工种(普通工、技术工)、安装工程不分专业(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计算时按照对应定额基价中人工费总额乘相应的调整系数。
第六条各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是参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各地区人工信息价格,或当地定额与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定额人工价格,但其组成内容要与电力建设工程预规和定额所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进行转化后综合取定。
第七条定额人工费综合调整系数计算公式: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建筑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0.79] *100%-1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转化后当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定额普通人工工日单价)*0.72] *100%-1 第八条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计算公式:定额人工费调整金额合计=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 + 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建筑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建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合计=安装工程定额基价人工费总额*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此处安装工程包括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输电线路安装工程和调试工程。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第三节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序号适用地区费率%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3.02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3.2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3.54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3.8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4.56 西藏具体测算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
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输电线路工程》资料

目录第一章工地运输 (6)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7)第三章基础工程 (12)第四章杆、塔工程 (15)第五章架线工程 (16)第六章附件工程 (19)第七章杆上设备安装工程 (19)第六章电缆工程 (20)《电网技改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版)总说明一、《电网技改工程预算定额》(2015年版)共五册,包括:第一册建筑修缮工程第二册电气工程第三册输电线路工程第四册调试工程第五册通信工程二、本定额为第三册《输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0.4kV~1000kV 交流电力架空线路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电力架空线路和1kV~500kV电力电缆线路技术改造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概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依据。
四、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条件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GB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6.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7.GB50389—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8.GB50545—2006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1.DL/T5122—2000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2.DL/T5219—2014 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3.DL/T5154—2012 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4.DL/T5130—2001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定5.DL/T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6.DL/T5217—2005 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7.DL/T5049—2006 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程8.DL/T5168—2002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9.DL/T436—2005 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10.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11.DL/T832—2003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12.DL/T788—2001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13.DL/T5161.5—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14.DL/T5161.10—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0部分: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15.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16.DL/T 899—2012 架空线路杆塔结构荷载试验17.DL/T 5076—2008 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18.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9.DL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20.DL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21.DL453—1991 高压充油电缆施工工艺规程22.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3.SDJ277—1990 架空电力线内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试行)24.DL/T520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25.DL/T5342—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26.DL/T5343—2006 75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标准:1.Q/GDW 115-2004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Q/GDW 121-2005 7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3.Q/GDW 125—2005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4.Q/GDW 169—2008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5.Q/GDW 173—2008 架空输电线路状态评价导则6.Q/GDW 153—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Q/GDW 154—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8.Q/GDW 155—2006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9.Q/GDW 163—2007 10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10.Q/GDW 178—2008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11.Q/GDW 225—2008 ±8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2.Q/GDW 226—2008 ±8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13.Q/GDW 260—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14.Q/GDW 262—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15.Q/GDW 296—2009 ±8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16.Q/GDW 298—2009 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17.Q/GDW 371—2009 10(6)KV~500 KV电缆线路技术标准18.Q/CSG 1007—2004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9.Q/CSG 10017.1—2007 110KV~500 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级标准第一部分送电工程五、本定额是在设备、材料及器材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的前提下,按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以及合理的工期、正常的地理气候条件下制定的。
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收费研究

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收费研究摘要:结合输电线路工程跨越铁路技术方案,开展输电线路工程跨越铁路费用构成研究,并分析影响费用组成的主要原因,为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收费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情况逐渐增多,尚无统一的跨越费用计列原则,对落实“合理造价、精准管控”带来新的难度与挑战,因此开展输电线路跨越铁路收费研究,进一步减少竣工结算阶段的争议,优化造价精准化管控。
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输电线路工程》规定:“架线工程包括跨越一般铁路架设、跨越电气化铁路架设等,但跨越架设中被跨越物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监护、路基占用等,发生时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另行计算。
”因此输电线路工程跨越铁路费用构成内容包括跨越架设施工费、跨越补偿费、跨越监护配合及咨询费三种费用组成。
一、跨越铁路相关概念1.跨越架设施工费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架空输电线路工程)》(2018年版)第五章跨越架设工作内容包括:“跨越架搭设、拆除,导线、避雷线或导(牵)引绳引渡过河,放、紧线时进行分线和监护,材料移运,清理现场,工器具移运等。
”定额约定“跨越定额计量单位为处,系指在一个档距内,对一种被跨越物所必须搭设的跨越架而言。
”因此,跨越架设施工费根据跨越物种类执行相关定额。
2.跨越补偿费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约定“输电线路跨越补偿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需对拟建输电线路走廊内的公路、铁路、重要输电线路、通航河流等进行跨越施工所发生的补偿费用。
”2.1跨越用地使用费铁路用地使用费依据《铁道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相互配合支持铁路与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当被穿(跨)越或动迁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发生被迁移、改动、拆除,或土地被占用、树木被砍伐等情况,实施方应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向被穿(跨)越或动迁方支付一次性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的标准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定、标准执行”。
关于上报35千伏及以下线路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改造费用的通知

关于上报35千伏及以下线路跨越高速公路、
铁路改造费用的通知
输电运检工区、各县域检修分公司、配电运检工区、各市供电公司:
为加强电力线路与高速公路、铁路交叉跨越的管理,落实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电力线路建设标准,确保电网及高速公路、铁路安全运行,按照“尽量避免、努力减少”的原则,省公司要求对35千伏及以下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的电力线路进行专项改造费用测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改造原则:
1、35千伏线路改造优先采取优化供电区域,采取改接或转供的方式,避免跨越高速公路、铁路;如优化供电区域困难,确需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时,按照电缆穿越方式进行改造。
2、10(20)千伏及以下的低压线路按照优化供电区域,采取改接或转供的方式进行改造,不再跨越和穿越高速公路、铁路。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工区、县域检修分公司、各供电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对跨越线路进行排查和现场查勘,拟定改造方案,并认真填写附表,附表中改造方式需明确,改造规模应描述详细于10月19日前上报公司生技部(以邮件形式,输电报倪卫良,配电报龚育成信箱)。
2、改造实施前,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跨越线路的运行管理,加强巡视和红外测温等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积极做好各类应急抢修准备,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3、对于用户资产的跨越线路,要将相关要求书面告知用户,并报政府部门和铁路、高速公路部门备案。
附表:35千伏及以下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电力线路现状及改造方案表
苏州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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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定额〔2015〕1号
关于发布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
措施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建设公司、各供电局:
为推进公司造价精细化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公司《电网基建项目工程费用讨论会纪要》(2015/专55)要求,我站对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费用、跨越施工安全监护费用和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等进行了测算,并组织公司计划部、规划研究中心、建设公司和南宁供电局等单位讨论,现将费用标准发布如下:
一、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费用
(一)测算依据: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输电线路工程〉》规定“跨越铁路定额分一般铁路、电气化铁路两种,如遇高速铁路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按照广西地区典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测算。
(二)费用内容:包括跨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封网费用;放、紧线时跨越架的监护费用;材料和工器具移运、清理现场费用;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费用;照明用电费用;夜间施工降效、夜班补助费用等跨越施工相关费用。
(三)费用标准:
1.500kV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费用60万元/处;
2.220kV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费用45万元/处;
3.110kV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措施费用40万元/处。
(四)费用计列原则:架空线路工程跨越高速铁路施工增加费用为综合性费用,仅计取税金,计入架空线路单位工程预(概、估)算表中。
二、跨越施工安全监护费用
(一)测算依据: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输
电线路工程〉》规定“跨越架设定额不包括被跨越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监护、路基占用等费用,如需要时可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另计。
”,收集相关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和监护等费用进行测算。
(二)费用内容:包括跨越铁路、通航河流、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时,被跨越产权部门提出的专家咨询费用、施工安全监护费用、施工方案批复和通航河流封航等相关费用。
(三)费用标准:
1.跨越一般铁路施工安全监护费用50000元/处;
2.跨越高速铁路施工安全监护费用65000元/处;
3.跨越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监护费用40000元/处;
4.跨越一级公路施工安全监护费用25000元/处;
5.跨越通航河流施工安全监护和封航等费用50000元/处。
(四)费用计列原则:跨越施工安全监护费用计入架空线路工程其他费用预(概、估)算表中。
三、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
(一)测算依据:根据公司《公司基建输配电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道路和施工租用场地的青苗赔偿、清理、复垦工作和相关费用。
”,按照广西地区典型工程施工场地占用情况进行测算。
(二)费用内容:包括施工中因运输、堆放材料、机具,开挖基础土石方,开挖接地槽土石方,施工基础、组立杆塔过程中临时
占用场地青苗赔偿、清理、复垦工作等相关费用。
(三)费用标准:
1.500kV架空线路铁塔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1150m2/基,费用标准5200元/基;
2.220kV架空线路铁塔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960m2/基,费用标准4300元/基;
3.110kV架空线路砼杆、铁塔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690m2/基,费用标准3100元/基;
4.35kV架空线路砼杆、铁塔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330m2/基,费用标准1500元/基;
5.10kV架空线路砼杆、铁塔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90m2/基,费用标准400元/基;
6.钢管杆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补偿控制面积100m2/基,费用标准500元/基。
(四)费用计列原则: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包含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中,为配合公司输电线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应将“塔基永久占地补偿、送电线路走廊树木砍伐、架设导、地线过程中损坏农作物等费用”与“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分开计列。
当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补偿费用标准与本通知费用标准相差较大时,可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补偿费用标准。
四、本通知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其投资不再调整。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2015年9月8日
抄送:公司本部:吴小辰副总理、周强副总工程师,计划部、财务部、审计部、基建部、规划研究中心。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2015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