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民初字第××号原告×××,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以下简称……)与被告×××(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
××××年×月×日,本院依据原告×××(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简称)的财产予以保全。
董伟与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董伟与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3【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26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审理法官】李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董伟;张伟【当事人】董伟张伟【当事人-个人】董伟张伟【代理律师/律所】简志红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简志红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简志红【代理律所】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董伟【被告】张伟【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董伟与张伟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董伟与张伟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本案中,张伟于2017年3月26日通过微信向董伟转账交付39000元,董伟对收到上述款项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董伟主张该39000元系张伟向其购买车辆的定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董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该39000元系定金,但董伟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故一审法院认定张伟与董伟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董伟应偿还尚欠张伟的借款39000元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综上所述,董伟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关开宇、郑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关开宇、郑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6【案件字号】(2020)浙01民终111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丽【审理法官】崔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关开宇;郑杰【当事人】关开宇郑杰【当事人-个人】关开宇郑杰【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关开宇【被告】郑杰【本院观点】2020年11月6日一审法院组织关开宇及案外人陈来庆进行询问时,关开宇明确陈述其确系向郑杰借款,郑杰通过银行转账交付70万元借款,其余10万元借款通过案外人陈来庆交付。
【权责关键词】合同直接证据证明力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20年11月6日一审法院组织关开宇及案外人陈来庆进行询问时,关开宇明确陈述其确系向郑杰借款,郑杰通过银行转账交付70万元借款,其余10万元借款通过案外人陈来庆交付。
关开宇关于其从未向郑杰借款的上诉理由与其一审中的陈述明显相悖,加之一、二审期间关开宇始终对案涉《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含糊其辞,且均未举证推翻案涉《借款合同》的证明效力,故本院对其该项上诉主张不予采纳。
另,一审询问过程中,关开宇亦确认其与案外人陈来庆之间存在大量的借贷及其他经济往来,故仅凭关开宇向案外人陈来庆银行账户转账的情况不足以认定关开宇已通过案外人陈来庆向郑杰归还全部案涉借款本息,关开宇关于其已将案涉欠款清偿完毕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关开宇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上诉人关开宇负担。
吴胜杰、于得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胜杰、于得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6【案件字号】(2022)新42民终6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范淑桂【审理法官】范淑桂【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胜杰;于得水;王东有【当事人】吴胜杰于得水王东有【当事人-个人】吴胜杰于得水王东有【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吴胜杰;王东有【被告】于得水【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吴胜杰与被上诉人于得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权责关键词】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第三人证据不足证据交换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撤诉简易程序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吴胜杰与被上诉人于得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被上诉人于得水委托原审第三人王东有向上诉人吴胜杰转款2万元的事实,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于得水给王东有出具的借条载明:“今借到王东友20000元正,大写:贰万元整(注:此款直接转给吴胜杰用于车辆经营周转)。
”此处“王东友”应为“王东有”,应为书写笔误。
吴胜杰亦认可收到该笔款。
从借条内容可以确定被上诉人于得水与原审第三人王东有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上诉人于得水与上诉人吴胜杰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本案系于得水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以吴胜杰为相对人符合法律规定。
现上诉人吴胜杰主张该笔款不是借款,是被上诉人于得水给其预支的运输费,则应由上诉人吴胜杰提供证据证明其与被上诉人于得水之间存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上诉人吴胜杰一审提供其与被上诉人于得水的微信聊天记录,其内容不能证明双方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结合其与雷会计的微信聊天记录,其运输费用也并非由被上诉人于得水给其结算。
刘西林、李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西林、李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05【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245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瞿栋张一扬李志明【审理法官】瞿栋张一扬李志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西林(LIUXILIN);李红【当事人】刘西林(LIUXILIN)李红【当事人-个人】李红【当事人-公司】刘西林(LIUXILIN)【代理律师/律所】张德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梁海桓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伟国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陈智娇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德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梁海桓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伟国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陈智娇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德明梁海桓黄伟国陈智娇【代理律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李红【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因刘西林是美国公民,故本案为涉外民商事纠纷。
李红主张的涉案借款事实主要发生在我国,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我国法律作为处理本案纠纷的准据法,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刘智民为刘西林支付购房款的行为系赠与还是借贷,刘西林是否应向李红归还该笔款项。
结合本案查明的情况及李红、刘西林双方提供的证据,首先,刘西林并无证据证明刘智民支付上述款项时曾明确向其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
民事判决书模板范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

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终……号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上诉人×××及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因涉及……(写明不开庭的理由)不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
二审民事判决书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个组成部分。 1、事实。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两项内容。这两项 内容要求分二个自然段来书写。 (1)概括写明一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 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2、理由。
判决书的理由应有针对性地围绕原判决是否正确,上诉是否有 理进行评论,并且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及对上诉人的意见是支持还 是否定,不能照抄原判决的理由,也不能只说些公式化的套话。根 据不同的案情可作以下论证: (1)原判正确,上诉无理的,要指出上诉理由的不当之处; (2)原判不当,上诉有理的,应阐明原判决错误之处,上诉 请求和理由符合 什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改判的理由是什么; (3)原判决部分正确,或者上诉部分有理的,应具体阐明原 判决和上诉意见分别对在哪里,错在哪里,应当如何正确判决。 在判决理由写完之后,应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的,只须 引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全部改判或者部分改 判的,首先引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其次引用改判所依据的实 体法的有关条款项。
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内容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写作时可参考。 应当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可并列为上 诉人,在其后 分别以括号注明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4、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 这部分内容可作程式化表述: (1)开庭审理的,可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 (案由)一案 ,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 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 ×和他们的诉讼代理 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2)不开庭审理的,可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 (案由)一 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

民事判决书的样本1、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3、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4、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如何依法作出确认的书面决定。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的特点是:第一,都不具有民事权益争议的内容;第二,起诉人或申请人都不要求追究民事责任。
5、【范文】**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建初字第256号法定代表人刘**,开发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冯**,**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补偿安置协议书等书证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住进安置房后理应腾让过渡房,故原告要求被告腾让过渡房的请求应予支持。
被告以未办理安置房的产权证等为由,不腾让过渡房的主张,不予支持。
被告未腾让过渡房引起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故其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原告未及时解决与拆迁相关的问题,亦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请求亦不予支持。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案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用100元,由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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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所地要求写明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市、区、村镇、门牌号码。当事人是法人的,要求写明法人所在地址;当事人是个人的,要求写明个人住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
五、案件审判程序
1.受理案件日期:立案日期。
2.合议庭组成人员:写“由法官______担任审判长,法官__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如合议庭成员有回避、变更情况,亦应写明。
3.庭前诉讼保全、管辖权异议、证据交换、开庭日期等,依时间顺序简要写明,多次开庭审理的,应写明各次开庭时间。如果未公开开庭的,写“本院因……(写明原因)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后面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和职务(以逗号隔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前不写企业名称。
2.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负责人”,其他要求同上。
三、委托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后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和职务(以逗号隔开)。
2.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写在第一位,外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或律师写在第二位。
4.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多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如出庭人员有变化,应写明各次开庭的出庭人员。
5.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应写“______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6.出庭传票系公告送达的,应写“______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写明“______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重述一审法院认定的理由和判决结果)。
______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简要介绍上诉依据的主要事实、理由与上诉请求,如有数个上诉人,则应分别写其各自的上诉理由与上诉请求)。
_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3.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以工商注册的名称为准,无工商注册材料的,以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为准)。不得使用简称。如: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直接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地,并另起一行写明代表人及其姓名、性别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住所地,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______(简称)在一审中起诉称:……(简要重述一审起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______(简称)在一审中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答辩理由)。(如有反诉,还要写)______在一审中反诉称:……(简要重述一审反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______在一审中针对______的反诉,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针对反诉的答辩理由)。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法》第____条第__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条第__款第__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
【写明判决结果。分五种情况:】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注: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
如果(上诉人______或者被上诉人______)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其他诉讼费用______元,由______(全称)负担(已交纳)(注:未交纳的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其他诉讼费用______元,由______(全称)负担(注:写法同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______
审 判 员______
代理审判员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
附
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书制作推荐样式的说明
判决书整体页面设置及段落格式
一、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3.6 下3.1 左、右各2.5 页眉2.5 页脚2.2
纸张:a4
二、段落格式:
标题:单倍行距、居中
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26磅为宜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8.共同诉讼中,如果案件的当事人有的到庭,有的没有到庭,有的诉讼代理人到庭或诉讼代理人也未到庭的,或者有的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都应如实具体写明到庭和未到庭、中途退庭的情况。
9.发回重审又上诉的案件,在此部分要写明该审理过程。
10.其他情况,如中止诉讼恢复审理也应一并写明。
11.该部分最后一句应写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写明加判结果)。”
3.(注: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可分项书写)。”
4.(注: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第__项;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上诉人______(以下简称……)因与被上诉人______(以下简称……)、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______(以下简称……)____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______担任审判长,法官__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于________年(或同年)__月__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上诉人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被上诉人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______的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到庭参加了诉讼(注:发回重审案件、缺席审理等,见说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______(简称)在一审中述称:……(简要重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重述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或者在不改变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整合文书结构和语言)。
(或者直接写)查明:……(如果一审法院叙述事实不清,内容不够准确、精炼,或者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错误的,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
3.(注:二审有新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新证据的)写:
“经本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上诉人______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被上诉人______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以及原审第三人(或原审被告)______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各方当事人(或双方)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新的证据持有异议:
2.一审法院认定案由错误的,当事人虽未提出异议,二审法院也应予以纠正,并应在“本院认为”部分说明一审法院对案由认定的错误。
3.当事人的简称在表述案由时第一次出现。简称要清楚、得当、规范,避免使用引起歧义的简称。简称不应超过六个字。并应写: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案由)纠纷一案。不再写“______诉______”一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2.注: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但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部分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对该部分错误事实予以纠正,并对一审法院查明的其他部分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在“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部分”直接写“查明:……”,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的,则不需写此部分)。
_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注:当事人在法定答辩期限内没有进行答辩或陈述,但在庭审中有书面或口头意见的,或者当事人既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也没有参加庭审的情况,见说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分不同情况)】
1.(注:二审中没有新查明的事实)写:
委托代理人______,具体单位职务(或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______,具体单位职务(或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______,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______,住所地(写法同上)。
______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针对______的上诉理由答辩称:……(简要介绍答辩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如有数个被上诉人,则应分别写其各自的答辩理由)。
_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被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______(注: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陈述称:……(简要介绍陈述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第一部分:首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上诉人”、“被上诉人”,后面无需用冒号隔开,直接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的诉讼地位。当事人对原审判决既未提起上诉,上诉人上诉内容亦不涉及该当事人的,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应写为“年龄”)、民族、身份或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