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状细胞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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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细胞癌是什么

鳞状细胞癌是什么?鳞状细胞癌亦称皮样癌,主要从有鳞状上皮覆盖的皮肤开始。皮肤和结膜交界处的睑缘是其多发部位。此类癌肿恶性程度较基底细胞癌者为高。发展较快,破坏也较大。即可破坏眼部组织,侵入副鼻窦或颅内,又可以通过淋巴管转移至耳前或颌下淋巴结,甚至引起全身性转移。

鳞状细胞癌是皮肤表皮细胞的一种恶性肿瘤。发病率约为眼睑恶性肿瘤的8%。多见于50岁上老年人。男性多于女性。好发于眼睑皮肤结膜交界处的皮肤棘细胞层。开始呈结节状,与基底细胞癌很相似,但角质丰富,随肿瘤之发展,可出现疼痛,特别是当肿瘤侵及眶上、下神经时。鳞状细胞癌临床上可分为二种类型:溃疡型:溃疡底部坚硬、充血、溃疡较深,高低不平,边缘高起,甚至外翻,有时呈火山口状。菜花状或乳头状:肿瘤向表面发展,可以很大,表面呈菜花状或乳头状,表面有破溃感染则有腥臭味。鳞状细胞癌恶性程度较基底细胞癌大,生长快,破坏范围广,可以破坏眼睑、眼球、眼眶、鼻窦及面部等。一般易沿淋巴组织转移到附近组织,如耳前及颌下淋巴结甚至全身。这是它与基底细胞癌的不同点。

鳞状细胞癌多见区域性淋巴结转移,巨大鳞状细胞癌,其恶臭无比,脓性分泌物较多,易出血;发生颈部淋巴结转移。其发病部位以粘膜皮肤连接处鳞状细胞癌发展最快,粘膜发病者更容易转移。下肢皮肤癌发生转移的较多,其次为手背部和面颈部,血行转移罕见,肺脏为最常见的转移脏器。一般分为4型,最常见的是结节溃疡型。

1、结节溃疡型:初起是表皮出现一个小米粒至豌豆大小的蜡样结节,质地硬,表面有少数扩张的毛细血管,略高出于皮肤表面,或仅似红斑而并不隆起,或略呈结节状,表面的皮肤轻度向下凹陷。结节可逐渐扩大或新的皮损出现,相互融合,形成一个有蜡样光泽的盘形斑块,中央往往结成棕色、黄褐色或暗灰色瘢,继而痂下发生溃疡,逐渐扩大,形成圆形、椭圆形或不整形溃疡,大小如指戒或铜钱不等,溃疡边缘坚实及卷起,往往呈半透明状并凹凸不平,周围皮肤无炎症,底部呈珍珠样或蜡样外观,有时损害表面完全为痂所覆盖。溃疡缓慢向四周及深部扩展,如鼠咬状,形成基底细胞癌的一种典型临床形态,故名为侵蚀性溃疡,溃疡可部分愈合而发生瘢痕,亦可扩展至皮下组织甚至软骨及骨骼。各种组织可被摧毁而成深坑状。发生于面部能破坏鼻、耳、眼眶及上颌窦等部位的软骨和骨组织,引起出血或颅内侵犯或毁形。

2、色素型:结节较平而浅,损害与结节溃疡型相同。由于含有较多色素,损害边缘除有珍珠色光泽外,还有点状或网状暗棕色或黑褐色的色素斑,中央部位亦可见有色素沉着,揭痂容易出血,痂下可呈暗棕色甚至炭黑色颗粒,与恶性黑色素瘤类似,容易误诊。

3、硬斑状或纤维化型:常见于头颈部,为坚硬淡黄色或黄白色斑块,略微隆起,边界不清,似硬斑病样,可长期保持完整,最后发生溃破。

4、浅表型:皮损表浅,多发生于躯干,呈一片或数片浸润性红斑,表面脱屑或结痂,边缘或整个皮损稍隆起,至少有一部分边缘呈细小珍珠样或线条样堤状。本型最后可纤维化。类似银屑病、湿疹或脂溢性皮炎。基底细胞癌损害发展缓慢,一般极少发生区域性淋巴结转移,也无远处转移。

皮肤癌不同症状的表可以区分三种皮肤癌的类型。其中以基底细胞癌是最常见的,其次是鳞状细胞癌,最后才是恶性黑色素瘤。而80%的皮肤癌致死病例都是恶性黑色素瘤造成的。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是能够被治愈的。早期诊断是皮肤癌治疗成功的关键。

一、病因

自从1775年Percival pott首次报道扫烟囱工人因接触煤烟发生阴囊鳞癌以来,鳞癌的发病机制为人们所注意,许多致病因子均可诱发鳞状细胞癌,主要为紫外线长期照射,其次为放射线损伤、热损伤、致癌化学物质,如砷、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煤焦油、木馏油、石蜡、蒽、烟草焦油、铬酸盐等与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1.日光长期暴晒1948年Blum证明致癌射线是太阳光谱中波长为290~320mm 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线侵害人体,导致细胞内DNA损伤和其修复能力的破坏而致皮肤癌。皮肤内的黑色素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损伤,这就是白色人种易受紫外线损伤而好发皮肤癌的原因,而他们喜欢日光浴的习惯,也是造成发病率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层变薄,形成臭氧洞,导致过多紫外线照射,可造成皮肤癌患者的增加。

2.放射线过量照射在慢性皮炎的基础上,如受到过量的放射线照射,亦可使皮肤发生癌变。长期与放射线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缺乏保护措施,亦可以诱发皮肤癌症。

3.化学物质刺激某些化学物质如砷、沥青等可致皮肤鳞癌。与沥青接触的工人皮肤鳞癌的发病数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沥青、煤焦油、石蜡、含有砷剂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别是导致鳞癌。

4.继发于慢性皮肤病变某些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黏膜白斑、慢性溃疡或窦道、烧伤瘢痕、射线皮炎、慢性肉芽肿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5.人类乳头瘤病毒人类乳头瘤病毒,特别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为诱发的重要因素。

6.遗传因素遗传亦为重要的发病因素,某些遗传性皮肤病如色素性干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种鳞癌的发病数比白种人发病率高。国内孙绍谦等1956年报道191例皮肤癌,其中,鳞癌占78.5%,而德国Bosenberg 1953年报道133例皮肤癌中鳞癌仅占15%。

着色性干皮病是一种常见的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可导致青壮年时期即发生皮肤癌。

7.癌前期皮肤病某些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线和镭射线性皮炎等均易致鳞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肤病,如疣状表皮发育不良、慢性溃疡、慢性窦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红斑狼疮、寻常狼疮、萎缩硬化性苔藓等均可诱发或继发鳞癌。

8.瘢痕各种创伤性瘢痕,尤其烧伤性瘢痕更易发生鳞癌。

二、发病机制

1.组织病理所见癌细胞大致有以下三种:

(1)已分化的棘细胞:与正常棘细胞不同,瘤细胞体积较大,呈多边形、短梭形或不规则形,胞浆丰富,有细胞间桥,伊红染色,不均匀。若内含糖原,细胞透明呈空泡状;胞核大小及染色深浅不一,有多核、巨核和较多核分裂象。

(2)角化细胞:单个或簇集成团,癌细胞团块的中央出现角化珠,由同心层状排列(如洋葱状)的角化物质构成。胞核较大、深染,胞浆深红,示嗜酸性,完全或不完全角化。此为鳞状细胞癌的特征性的结构。

(3)未分化或低分化梭形细胞:细胞体积较小胞浆少;胞核深染,细胞间无网状纤维。

上述几种癌细胞常相互混杂,排列成乳头状、巢状、条带状或假腺样结构。

2.鳞癌一般分化较好,高分化的鳞癌约占75%,癌细胞呈乳头状,巢状、条索状或腺样结构,可浸润至真皮层或皮下组织,按癌细胞分化程度分4级:

(1)Ⅰ级:分化成熟的鳞癌,具有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珠为鳞癌特征性结构,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细胞组成。

(2)Ⅱ级:以棘细胞为主要成分,并具有明显的异形性,包括癌细胞体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浅不一,核分裂多见,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3)Ⅲ级:细胞分化差,皮表层大部分细胞排列紊乱,细胞体积增大,核大异形明显,核分裂多见,无癌珠,但有个别细胞呈角化不良,病变在表皮内呈辐射状扩展,浸润真皮较晚。

(4)Ⅳ级:为未分化型,无棘细胞,无细胞间桥和癌珠,癌细小呈梭形,核细长染色深,并有坏死和假腺样结构,少数呈鳞状细胞和角化细胞,可作为诊断依据。

3.Broders分类根据未分化细胞在癌细胞中所占的百分比,侵袭性鳞状细胞癌分为四级。

(1)Ⅰ级:瘤组织不超过汗腺的水平,未分化细胞<25%,角珠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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