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根本特征
什么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特点是什么?

什么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特点是什么?1、什么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特点是什么?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其明显的特点是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
其活期存款构成货币供给或交换媒介的重要部分,也是信用扩张的重要源泉。
我国商业银行除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国家独资或控股的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同时发展一定数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二、在现阶段,商业银行不得在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第三、实行风险管理,包括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目前我国有多少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有三类:第一类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目前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第二类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有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2家。
第三类是城市合作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而成的,是股份制性质的。
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共有18家城市合作银行挂牌营业。
3、设立商业银行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在我国,设立商业银行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的字样。
设立商业银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如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要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等。
4、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是什么?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可分为单一行制、总分行制、连锁银行制、控股公司制等几种。
第三章 商业银行法

例: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总额为20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金总额为20 因开展业务需要,现欲在江苏无锡、 亿。因开展业务需要,现欲在江苏无锡、 苏州,广东惠州等5 苏州,广东惠州等5个城市同时设立分支机 于是就拨付了资本金13亿 构。于是就拨付了资本金13亿,超过了资 本金总额20亿的 亿的60%( 12亿),违反 本金总额20亿的60%(即12亿),违反 商业银行法》 了《商业银行法》,最后被中国人民银行 予以纠正和处罚。 予以纠正和处罚。
(3)股份有限商业银行:银行的全部资本 股份有限商业银行: 分为等额股份, 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银 行承担责任, 行承担责任,银行则以其全部资产对银行 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银行。 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商业银行。 交行、广发银行、深发展、兴业、 如:交行、广发银行、深发展、兴业、浦 招商、民生以及城市商业银行。 发、招商、民生以及城市商业银行。
1、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这两部法律以书面的形式记载了商业银行 的组织机构和行为准则,对股东、董事、 的组织机构和行为准则,对股东、董事、 监事、 监事、经理等所有者或管理者具有普遍的 约束力。 约束力。这是设立商业银行的必要条件之 一。
2、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商业银行法》 13条规定 条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1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亿元人民币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 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 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 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千万元 人民币。 人民币。” 关于资本金的使用,需要注意的是: 关于资本金的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银行 19条规定 条规定, 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设立分支机构, 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 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 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拨付用于设立分支机构的 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资金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论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

论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特征作者:丁孜山金融学刊1997年09期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塑银行产权主体,建设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具有中国特色、管理科学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本文立足于对现代商业银行基本特征的探讨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和业务发展,为建立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商业银行产权明晰化所谓“产权明晰”是指实行商业化经营的专业银行,既有投资产权,又有法人产权。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确立银行做为法人产权主体的独立地位,这是塑造产权主体的核心问题,只有确立了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国商业银行在营运过程中真正遵循“六自”原则。
在这里,落实自主经营权是商业银行营运的前提,没有自主经营权,必将导致经济运行中的责任模糊和利益模糊;自求资金平衡是商业银行资金营运的内在要求,它力求商业银行按其资金实力扩张收缩自身业务,以实现自律性资金平衡;自我约束则建立健全包括法律规范、管理条例和内部责任等方面的约束机制(其中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具有特殊意义);自求发展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自求发展的重点是逐渐增加经营资本和提高银行的资信度,因为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多少标志着承担风险和获利能力的大小,它影响着筹资和业务的拓展;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体现了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风险责任、风险损失、吸益支配、亏损承担等由投资者与经营者自己负责。
可见,“六自”机制必然促使商业银行在资金营运中选择最佳融资方式,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拓展新型业务,逐步消除劣质信贷资产和不良债权债务关系,提高银行经营效益,促进银行业务发展。
二、商业银行组织规模效益化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和发展,一是要同经济属性和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二是要同成本效率微观分析相结合;三是要实现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与有效管理。
所以,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构建必须考虑规模性原则,因为必要的规模有利于经营优势的形成和盈利的增加。
我国商业银行的性质与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的性质与特点一、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一)商业银行的成立实行特许制商业银行由国家特许成立发放银行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
特许审批过程主要是:首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审查。
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
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和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人民银行特许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特许批准的权利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二)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拥有法人地位。
企业是经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也是组织,但其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非企业法人组织和团体。
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复合词对待,它本身也是法人的一种分类。
我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由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的分类。
企业法人是从事生产、经营,以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实行经济核算制的法人。
1993年12月29日通过的《公司法》将企业分为两大类三种形式。
第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有若干股东投资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第二类是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份公开发行并且可以以股票形式上市流通。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都应该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特许成立的企业法人。
二、商业银行的特征从上述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有如下特征:1、商业银行必须依法设立。
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等有关规定,2、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并经营其他中国业务,如结算业务。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由于他们不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所以不属于商业银行的范畴。
3、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商业银行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利润为目标,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商业银行的分类及特点

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还提供其他多种金融服务,如理财 、保险、信托等。
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早期的商业银行
早期的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当地商业活动,提供基本的存取款和 转账服务。
现代化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商业银行逐渐进行现代化改革 ,引入了更多复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互联网银行的兴起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银行逐渐兴起,为消费者 和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的分类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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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目 录
• 商业银行概述 • 商业银行的分类 • 各类商业银行的特点 • 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 案例分析:各类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与风险管
理
01
商业银行概述
商业银行的定义
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 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和转账结算等为 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
服务中小企业和当地居民
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当地的中小企业和 居民,能够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
城市商业银行与当地政府关系通常较为密切 ,有利于获取政策和资源支持。
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城市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通常较为严格 ,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的特点
01
服务农村地区
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农村地 区,为当地的农民和农业提供金
。
先进的风险管理能力
外资商业银行通常具有先进的风险管 理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
国际化服务
外资商业银行在服务上具有较强的国 际化和全球化特点,能够提供跨境金 融服务。
优质的服务质量
外资商业银行在服务质量方面通常要 求较高,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的性质商业银行的性质一、引言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接受存款、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具有独特的性质和特征,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性质进行详细介绍。
二、监管机构与法律法规商业银行的运营必须遵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监管机构包括央行和银监会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规》等。
三、业务范围⒈存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各类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
⒉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和企业提供各类贷款,如个人消费贷款、企业经营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⒊外汇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外币存款、汇款、结汇等外汇业务。
⒋发行信用卡商业银行可以发行信用卡并提供相应的信用卡服务。
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商业银行可以提供网上银行、方式银行等支付结算服务。
⒍资金管理业务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的管理。
四、组织形式与所有权结构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等。
其所有权结构可以是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等。
五、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面临着各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降低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六、合规与道德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应秉持道德原则,为客户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服务。
七、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商业银行法规、相关监管文件、法律法规解读等。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关于银行行业的基本法律。
⒉商业银行法规:国家银监会制定的关于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九、结束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与特征决定了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简述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

简述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
《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革,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呈现出多元化、全球化、数字化和创新性的特征。
首先,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特点。
不同业务板块的隔离逐渐消失,银行的业务范围从传统的存款贷款扩展到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保险和信托等多个领域。
多元化的业务能力使商业银行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并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其次,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呈现全球化的特点。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逐渐跨越国界,开展跨国业务。
国际贸易、外汇市场和跨国投资等需要银行提供全球性的金融服务,因此,现代商业银行开始建立全球网络,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以应对跨国业务带来的风险。
再次,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呈现数字化的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加大了对数字化技术的应用。
通过建立在线银行系统、手机银行和电子支付等渠道,商业银行实现了金融服务的即时性和便捷性。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还能提高银行的效益,减少运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最后,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呈现创新性的特点。
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推陈出新,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创新在产品设计、风险管理、科技应用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综上所述,《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特点》体现了多元化、全球化、数字化和创新性的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角色将不断演变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和引领经济的发展。
第-3-章----商业银行法

3.1. 3 商业银行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3)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
所谓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是指商业银行为保证其正 常经营,并执行其意志而设立的有关机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包括
▪ 股东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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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和经营方针
1)贷款的审查制度 :
为了保证信贷资产的质量,商业银行在贷款之初,应当 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
(1)借款用途
(2)偿还能力
(3)还款方式
2)贷款的期限 :
在确定贷款的期限时,应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 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双方商定后,明确地 记载在借款合同中。其中自营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 有必要超过10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以利于银监 会监管资金的流向及安全;票据贴现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之日为止
(1)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本的特殊企业
(3) 商业银行经营的根本目的是利润最大化
2)商业银行的职能 :
(1) 信用中介职能
(2) 支付中介职能
(3) 信用创造职能
(4) 金融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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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 商业银行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1)商业银行的设立 :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实施许可管理制度, 规定了商业银行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商业银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其对哪些金融机构的 哪些活动有法律约束力,概括起来,本法适用如下金融机 构的活动:
•商业银行业银行。
•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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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
我认为,在该条列举的三项特定业务中,只有吸收公众存款并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所特有的。
因为公司发行股票债券也是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民间借贷也是借贷的一种方式,邮政汇兑亦是办理结算的一种业务。
但吸收公众存款并发放贷款则只有也只能由商业银行来完成。
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活期存款账户、从事活期存款业务,而且对象是社会公众。
商业银行通过为客户提供活期账户,诱使客户将资金存入银行。
商业银行使用这些资金发放贷款,获得贷款和存款之间的利差收入。
商业银行的这种特殊经营方式使商业银行不需要太多的资本,然而也导致了商业银行具有十分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资产和负债之间严重不匹配:商业银行的资产是固定期限的债权,流动性很差;而商业银行的负债则是流动性很强、可能随时被要求支付的债务。
因此一旦产生信任漏洞,商业银行的存款人要求全部提款,银行就面临倒闭的危险。
商业银行的脆弱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特许设立和特别监管。
而法律上也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经营范围、经营安全等多方面进行监管和保护。
因此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决定了吸收公众存款并发放贷款只能由商业银行进行,这也是商业银行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成就了
另一方面,吸收公众存款也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商业贷款很难通过市场估价,持有这种不透明资产的商业银行不得不通过提供活期存款获得资金来源:只有赋予存款人随时提现的权利,才能解决商业银行和存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因此可以说,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监督的一种手段。
商业银行还有一种特殊的功能——货币创造。
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不同在于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活期存款账户创造货币。
商业银行通过贷记借款人的活期存款账户发放贷款,并不需要支付实际资金。
借款人账户上的余额实际为对银行的债权,但对银行的这种债权为各方所接受作为货币使用。
当银行通过贷记借款人的活期账户发放贷款时,其增加了全国的信用供给。
因此,商业银行通过提供活期存款账户并发放贷款的方式,实际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货币支持。
另外,吸收活期存款的权力使得银行成为大多数金融交易的中介,并同时成为绝大多数个人和公司资金的保管人。
因此,法律允许商业银行吸收活期存款,这一特别权力使得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居于核心地位。
而其他机构和个人只要提供了与商业银行相同的功能,即认定他们从事了商业银行业务,要求他们必须获得银监会的许可,否则就会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通过提供活期存款账户吸收资金并发放贷款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特殊属性,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根本区别。
吸收活期存
款正是商业银行的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