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0.10.27•【字号】京绿城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城发[2010]14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北京市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共绿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公共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公共绿地是指按照《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以发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主,发挥休闲游憩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绿地。
包括市和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隔离地区公共绿地,以及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
建设项目中代征绿地,绿地系统规划确定为公共绿地的,纳入公共绿地管理。
第三条公共绿地建设和管护由市和区、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城市道路、公路、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建设和管护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园林绿化局负责。
第四条公共绿地建设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于公共绿地工程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将绿地设计方案报市园林绿化局进行论证。
绿地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公共绿地建设工程应当进行质量监督。
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市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共绿地建设中责任主体履责、工程质量、施工资料、工程验收等内容,实施质量监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6•【字号】京政办发[2002]59号•【施行日期】2002.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京政发(2002)24号),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调整组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执法局是市市政管委管理的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一)将原由市市政管委承担的以下职能,交给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2.承担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场管理和市市政管委委托市政工程处承担的市政设施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处罚职能。
(二)将原由市环保局承担的对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的污染行为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职能,按照规定权限分别交给市城管执法局和区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机构。
(三)将原由市园林局承担的城市绿化管理方面(主要公园除外)的行政处罚职能,按照规定权限分别交给市城管执法局和区县城管监察行政执法机构。
二、主要职责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办发〔2021〕224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为进一步严格城镇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夯实养护管理经费保障的基础,不断提升城镇绿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同时结合近几年小微绿地、口袋公园等养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对《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办法(京绿城发〔2016〕10号)》作了部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8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定方式与指标第三章管理与监督北京市城镇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城镇绿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夯实养护管理经费保障的基础,不断提升城镇绿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绿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及市园林绿化局下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
第三条各类城镇绿地质量等级的申请、评定、管理和责任处理适用本办法,遵循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凡在本市的城镇绿地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市城镇绿化分为公共绿地和附属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绿地)。
第五条根据绿地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城镇绿地养护管理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
(各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1)。
第二章评定方式与指标第六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城镇绿地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评定办法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4.03.11•【字号】京绿研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关于成立局(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京绿研发〔2014〕1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研究推进园林绿化改革发展,按照市委有关要求,经2014年3月3日局(办)党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领导小组组成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由局(办)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园林绿化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推动园林绿化改革重要任务。
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邓乃平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首都绿化办主任副组长:史贵升副局长(正局级)刘宝军巡视员甘敬副主任强健副局长黄德峰副局长高士武副局长周剑平副局长朱国城副主任边伟芳纪检组长廉国钊副巡视员贲权民副巡视员蔡宝军副巡视员常务副组长:高士武朱国城成员:由局研究室、办公室、法制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公园景区处、林场(花卉)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产业发展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平原绿化处、科技处、计财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林业站、林保站、种苗站、治沙办、基金站、碳汇办、林勘院、质量监督站、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和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改革办),挂靠在局研究室,由王军同志兼任改革办主任。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7.16•【字号】京绿城发[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绿城发[2015]10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加强我市绿道建设成果保护,促进绿道运营管理,现将《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2015年7月16日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2013-2017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免费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京绿城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的通知(京绿城发〔2014〕4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北京市市级绿道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发改〔2014〕11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和《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规范开展你区(县)绿道规划设计工作。
附件:1.《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2.《北京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2月27日附件1: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指导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4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要求,规范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北京市绿道建设实施有效指导和规划控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特制订本指导书。
第二条本指导书适用于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编制北京市区县绿道体系规划,除参照本指导书的要求之外,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区县绿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由区县政府组织进行,规划成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查,最终报区县政府审批。
第五条承担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第二章绿道及其分级第六条绿道是一种串联各类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适用于步行、骑行等慢行休闲方式的线性绿色空间,具有美化环境、文化展示、健康休闲、沟通城乡等多种功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我局(办)内设工作组织及其成员人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我局(办)内设工作组织及其成员人员(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京绿人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我局(办)内设工作组织及其成员人员(单位)名单的通知(京绿人发〔2011〕10号)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我局内设工作组织及其成员人员(单位)名单,经5月3日第七次局(办)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工作组成的成员一般只列出单位,由各单位的正职参加。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织及其组成人员(单位)名单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常务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王苏梅巡视员成员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联络处、公园风景区处、监察处、宣传中心、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李福厚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常务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刘建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王苏梅巡视员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民副巡视员朱国城副巡视员廉国钊副巡视员贲权民副巡视员安跃林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周庆生办公室主任王继兴计财(审计)处处长申泽宝人事处处长李福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闫霖工会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安跃林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室、联络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庆生,副主任:米国海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保密委员会(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主任(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主任(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成员单位:办公室、联络处、科技处、人事处、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庆生,副主任:吕红文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常务副主任委员: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委员: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常任委员:周庆生办公室主任冀捷法制处处长刘明星规划发展处处长蔡宝军造林营林处处长杨志华城镇绿化处处长王山林政资源处处长张亚红公园风景区处处长刘润泽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宁晋杰森林公安局局长安跃林监察处处长孔令水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陶万强林保站站长卢宝明种苗站站长王民中野保站站长李金海治沙办主任张增兵质量监督站站长非常任委员: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海彦市律协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处长高静芳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处长张国强市政府法制办处长陈锦新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庭长王耀庭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向梅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主任: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委员:徐佳科技处处长刘明星规划发展处处长蔡宝军造林营林处处长杨志华城镇绿化处处长张亚红公园风景区处处长王春城林场(花卉产业处)处长刘润泽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付占芳产业发展处处长王继兴计财(审计)处处长申泽宝人事处处长施海林业站站长陶万强林保站站长卢宝明种苗站站长李金海治沙办主任刘进祖蚕蜂站站长王小平碳汇办主任薛康林勘院院长胡永信息中心主任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处,办公室主任:徐佳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国城副巡视员成员单位:产业发展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科技处、计财(审计)处、执法监察大队、林业站、林保站、蚕蜂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处,办公室主任:付占芳北京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防控野生动物疫病领导小组)总指挥(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总指挥(副组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张志明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任刘润泽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李洪应急工作处处长徐佳科技处处长王继兴计财(审计)处处长宁晋杰森林公安局局长孔令水执法监察大队队长王民中野保站站长佟永宏宣传中心主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志明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常务副组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李洪应急工作处处长王春城林场处(花卉产业处)处长宁晋杰森林公安局局长徐海峰森林公安局政委陶万强林保站站长李金海治沙办主任张志明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主任胡永信息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办公室主任:李洪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剑平副局长成员单位:科技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产业发展处、计财(审计)处、林保站、种苗站、野保站、治沙办、宣传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处,办公室主任:徐佳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刘建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国城副巡视员成员单位:人事处、监察处、计财(审计)处、机关党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申泽宝、安跃林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王苏梅巡视员成员单位:宣传中心、办公室、联络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产业发展处、科技处、应急工作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信息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中心,办公室主任:佟永宏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单位:人事处、办公室、联络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应急工作处、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监察处、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申泽宝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副指挥:朱国城副巡视员成员:李洪应急处处长周庆生办公室主任蔡宝军造林营林处处长杨志华城镇绿化处处长张亚红公园风景区处处长王春城林场处(花卉产业处)处长王继兴计财(审计)处处长李春维直属森林防火队(航空护林站)队长(站长)佟永宏宣传中心主任米国海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办公室主任:李洪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组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朱国城副巡视员成员:李洪应急工作处处长周庆生办公室主任刘丽莉联络处处长杨志华城镇绿化处处长张亚红公园风景区处处长王春城林场处(花卉产业处)处长申泽宝人事处处长徐海峰森林公安局政委李福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安跃林监察处处长侯雅芹应急工作处调研员佟永宏宣传中心主任米国海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办公室主任:李洪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王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满原党组副书记高名凯原副局长成员单位:离退休干部处、人事处、办公室、联络处、计财(审计)处、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主任:王春玲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处、联络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科技处、应急工作处、计财(审计)处、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林勘院、林业站、林保站、治沙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胡永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刘建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国城副巡视员成员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联络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机关党委、监察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庆生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国家赔偿事件审理委员会)组长(主任):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副主任):冀捷法制处处长成员单位:法制处、办公室、联络处、规划发展处、义务植树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监察处、森林公安局、执法监察大队、宣传中心、林保站、野保站、种苗站、治沙办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处,办公室主任:冀捷(兼)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冀捷法制处处长成员单位:法制处、办公室、联络处、规划发展处、义务植树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森林公安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大队、林保站、野保站、种苗站、治沙办、信息中心、宣传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处,办公室主任:冀捷(兼)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政务公开(全程办事代理制)领导小组组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刘建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单位:法制处、办公室、联络处、规划发展处、义务植树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公园风景区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人事处、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监察处、执法监察大队、林保站、野保站、种苗站、治沙办、信息中心、宣传中心、救护中心、质量监督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处,办公室主任:冀捷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黄德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宁晋杰森林公安局局长成员单位: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应急工作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宣传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宁晋杰(兼)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调查研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王苏梅巡视员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强健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士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常任成员:周庆生办公室主任王军研究室主任冀捷法制处处长刘丽莉联络处处长刘明星规划发展处处长王继兴计财(审计)处处长徐佳科技处处长申泽宝人事处处长薛康林勘院院长北京园林学会秘书长北京林学会秘书长非常任成员单位:其他有关处室主要领导局属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王军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副组长:刘建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单位:林政资源处、法制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计财(审计)处、监察处、执法监察大队、林保站、野保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处,办公室主任:王山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甘敬党组成员、副主任成员单位:人事处、办公室、联络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产业发展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科技处、计财(审计)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申泽宝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主任:申泽宝人事处处长成员:叶宝明高级政工师黄玉忠高级政工师李艳芬高级政工师梁莉高级政工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申泽宝(兼)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邓乃平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副组长:史贵升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成员单位:林政资源处、造林营林处、城镇绿化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处,办公室主任:王山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史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任):刘宝军党组副书记、巡视员副组长(副主任):王苏梅巡视员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王军。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公布日期】2009.09.09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6号),现将我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处室
(一)原规划发展处(研究室)职能分离,分别设立研究室和规划发展处。
(二)原公园林场风景区处职能分离,分别设立公园风景区处和林场处。
二、撤并处室
(一)撤销绿地管理处,原由其承担的职能划入城镇绿化处。
(二)撤销果树产业处,设立产业发展处,原果树产业处职能划入产业发展处。
(三)设立林场处(花卉产业处),原花卉产业处职能并入林场处。
三、更名处室
原老干部处更名为离退休干部处。
四、调整后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设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联络处、义务植树处、规划发展处、造林营林处(生态林建设管理办公室)、城镇绿化处、林政资源处(木材管理办公室)、公园风景区处、林场处(花卉产业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产业发展处、科技处、应急工作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机关党委(团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