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机构 (2)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3)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4)(一)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40分) (4)(三)年限赋分 (5)(四)群众评议(20分) (5)(五)综合表彰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六)教学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七)班主任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7)(八)教学成果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8)(九)其他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10)五、推荐工作要求 (10)六、其他有关事项 (12)(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2)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导向正确,公平公正,操作可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我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政策公平,指标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2、适度倾斜原则。
力求向农村薄弱学校、中小学小学科专任优秀教师倾斜。
3、择优推荐原则: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镇中心小学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一、评审内容1.教育教学能力: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育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计划与实施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能力以及教学效果评估和改进能力等。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对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进行评估,包括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教育教学论文撰写能力、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等。
3.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对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进行评估,包括学科知识储备、教育教学理论应用能力、对教育教学最新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等。
4.师德师风: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包括教师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师德标准、教师与学生家长、同事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等。
二、评审方式1.多元化评价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教学观摩、教学反思、综合测评等。
可以通过组织教师相互观摩课堂、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以及结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进行评价。
2.专家评审与同行评审相结合:评审团由权威专家和同行教师组成,既保证了评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又能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
3.个人材料与现场观察相结合:教师需要提交个人材料,包括教育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评审团除了对个人材料进行评审,还要进行现场观察,观察教师的教学实施情况以及与学生和家长的互动情况。
三、评审标准1.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审标准应该具备科学性和公正性,要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性,采用量化和可量化的评价指标,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2.评审标准与小学教育实际相符:评审标准应与小学教育实际相符,注重评价教师在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能力表现和专业发展水平,而非追求学术空泛。
3.评审标准的动态性和灵活性:评审标准应具备动态性和灵活性,可以随着小学教育发展和教师发展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充分激励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评审结果和效果1.评审结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评审结果要及时向教师公布,并可以向教师提供评审报告,告知评审结果以及具体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帮助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
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范文

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范文为加强对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和科学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依据1.法律法规:市教育局发布的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包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等;3.教师个人档案:包括教育背景、教学成果、教学反思、专业发展规划等。
二、评审对象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代课教师。
三、评审条件1.专业素养: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素养;2.业绩成就:在教学实践中有较高的教学成果和教学业绩;3.教师师德:言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4.专业发展: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升自身专业发展;5.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具备教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评审程序1.申报阶段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学校评审委员会。
2.初评阶段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教师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3.面试或答辩阶段学校评审委员会安排面试或答辩环节,通过专业化的面试或答辩,进一步评估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4.终评阶段学校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教师的申报材料、面试或答辩情况,确定教师的最终评审结果。
5.公示和申诉学校评审委员会将最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教师的申诉,对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6.职称授予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授予相应的职称。
五、评审标准1.专业素养: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素养,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设计和组织高质量的教学活动。
2.业绩成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有较高的教学成果和教学业绩,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3.教师师德:教师言行端正,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能够以身作则、传承师德。
4.专业发展:教师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升自身专业发展水平,能够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二、评审标准和程序1.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否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教学目标,合理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能否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
(2)教学成果:教师是否取得课题研究成果、教学成果、教科研成果等,是否取得专利、论文、著作等学术成果。
(3)教师自身发展:教师是否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4)学术影响力:教师是否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评审程序:(1)初评:由学校评审组初步审核申报教师的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教师自身发展等。
初评合格者进入复评环节。
(2)复评:由学校评审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估。
专家将根据评审标准对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分,最终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评审结果。
(3)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申诉:申报教师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申请申诉。
三、评审工作的保障措施1.材料准备:学校要为申报教师提供申报材料的指导和辅导,指导教师合理准备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评审组建设:评审组由学校专家组成,包括教育教学研究专家和教师代表。
评审组成员要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3.评审规范:评审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申诉机制:为了保障申报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确保申报教师的申诉得到公正处理。
5.管理监督:学校要建立评审工作的管理制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审工作的意义评审工作还可以促进教师的自我修养和发展,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评审工作可以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师的共同成长和进步。
评审工作还能提高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xx小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xx小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小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
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是对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平的小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评审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所有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包括教师、副教授、教授等各个级别的评审。
三、评审标准。
1.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学生指导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2. 学术研究,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等方面的评价。
3.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方面的评价。
4.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四、评审程序。
1. 提交材料,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个人的教学、科研、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材料。
2. 评审资格审核,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评审对象符合评审条件。
3. 评审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4. 评审材料复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教师进行深入的评审,确定最终评审名单。
5. 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最终评审名单的教师进行面试、教学观摩等方式的评审。
6. 结果公布,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评审对象进行反馈。
五、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将对评审合格的教师进行职称的认定和颁发,并对不合格的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总结。
小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为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平县第五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建平县第五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的动态激励作用,根据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朝人社发﹝2016﹞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如下:组长:王殿山副组长:张玉红马文丽刘金奎管俊福组员:许晓生张英华谢炳辉李静刘艳玲郑秋丽张学民乔飞邢艳丽刘桂红孙丽红张宗丽丛秀玲吴惠杰贾桂华吴雪从苏丽陈晓丽徐丽红推荐小组工作机构设在会计室,负责整个推荐工作的运行,包括解释宣传、制定方案、实际操作。
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评审推荐方案的要求进行具体化的操作,并做好填写材料、公示、上报等工作。
二、推荐的基本原则客观、民主、公正、公平、择优。
三、推荐办法推荐积分满分为100分,按着四个方面进行累加,即任职情况、考核成绩、其它、推荐委员会综合评价四方面,结合申报类别按着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出推荐人选,出现并列的按推荐前最后一次考核成绩确定推荐人选。
1、任职情况50分:指任现职以来的一些情况,主要包括任现职年限、教龄、学历情况。
⑴任现职年限满分20分:一年加1分,直至满分为止。
⑵教龄满分30分:一年加1分,直至满分为止。
2、考核成绩30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本校的考核成绩;二是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
计算推荐前最近三年(学校移址不足三年按两年计算,不足两年按一年计算)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平均值,然后乘以百分之三十,满分30分。
如调入本校时间不足两年的,所涉及对比的老师,从对比老师近三年中取最后一次考核成绩与其对比;调入本校时间不足三年的,所涉及对比的老师,从对比老师近三年中取最后两次考核平均值与其对比。
说明:若推荐人选时当年考核成绩没有最终结果,向上推一个年度。
3、其它10分:主要指任现职以来担任职务情况、获奖情况等。
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也日益提高。
小学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一次全面评价,旨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旨在制定小学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评审范围为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适用于小学各个年级和学科的教师。
评审对象包括正式编制的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
三、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备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学生评价能力等方面。
2.教学业绩: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成果和贡献,包括教学设计、教材开发、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能力,包括课堂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教育教学态度、师生关系等方面。
四、评审流程1.提交材料:教师根据评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教育教学方案、教学实录、教学成果等。
材料由教师提交给评审机构。
2.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机构根据评审对象的不同,组建专门的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由专家学者、教育行政人员和优秀教师组成。
3.材料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分数。
4.学科知识测试: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学科知识进行测试,以确定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素质和专业能力。
5.教学演示:评审委员会要求教师进行教学演示,以观察教师的教学实际操作能力。
6.面试: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与教师深入交流,了解其教育教学观念和实践经验。
7.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材料评审、学科知识测试、教学演示和面试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给予教师最终的评审结果。
五、评审结果与奖励评审结果根据综合评价的分数确定,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评审合格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级别的职称。
六、质量保证为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平,评审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执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评审过程符合评审标准,对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核。
小学评选职称实施方案
小学评选职称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教学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激励教师持续提升专业水平,鼓励其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更多成果,小学评选职称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的。
小学评选职称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选机制,为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
1.评选对象。
小学评选职称的对象为全校在职小学教师,包括教学、管理和辅导等各类教师。
2.评选条件。
(1)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业绩;(3)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4)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3.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提交给学校评审委员会。
(2)评审阶段,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和答辩。
(3)公示阶段,学校公示通过面试和答辩的教师名单,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4)审批阶段,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对通过公示的教师进行审批,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4.评选标准。
(1)教学业绩,包括教学成绩、学生评价、教学反思等方面的表现。
(2)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
(3)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的能力。
5.奖励措施。
评选通过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享有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四、总结。
小学评选职称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
希望全体教师共同努力,为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学职称评审方案
小学职称评审方案一、评审目的二、评审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小学教师。
三、评审条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合格;2.教育教学能力合格,具备基本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4.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热情和责任心;5.有一定的科研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评审程序1.自愿报名: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评审。
2.资格审查: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3.评审材料提交:符合资格的教师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设计等。
4.评审组审议: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议,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和排名。
5.答辩:评审通过的教师需参加答辩环节,进行教学能力和教育观念的阐述。
6.综合评定: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和考核情况,综合评定各位教师的评审等级。
7.公示: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聘任:评审通过的教师将被聘任相应职称,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五、评审标准小学教师评审以教育教学能力、科研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评判指标,具体评审标准如下:1.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学生教育管理能力、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选择、教学评价等能力。
包括教师的教学设计、授课和评价等内容。
2.科研能力:考察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包括教师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教材编写等。
3.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包括教师对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的和创新。
六、评审等级根据评审结果和考核情况,分为几个等级,如: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等。
七、评审监督评审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可以通过专家评审、答辩和公示等环节来实现评审的公开透明。
八、评审结果的使用评审结果可以作为教师晋升、岗位加薪、职务任免等方面的参考依据,以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九、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为小学职称评审方案,旨在通过评审激励和选拔优秀的小学教师,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XX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推荐方案
XX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职称推荐方案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切实做好曹庄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曹庄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评聘办法与程序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2.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小组对评聘人员进行民主考评。
3.公示拟评聘人选,确定评聘人员,推荐上报临沭县教体局人事科。
4.各校推荐考评工作人员必须工作2年以上,否则不准参评。
二、评聘范围1.按上级文件要求,符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
2.在职在岗教师。
三、考评办法与赋分标准以教师任现职期间业绩为主,兼顾教师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和职务等,由教师职称评聘委员会小组,逐项加分,得出评价指标积分,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
1.学历:从参加工作起,初中记0.3分,高中记0.5分,中专记0.6分,专科记0.9分,本科记1.2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记1.5分。
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量相加即为学历得分。
2.教龄:从参加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1分(脱产进修期间不算教龄)。
按周年计算。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5分。
4.任职年限:满任职年限的为5分,每多一年加0.5分。
5.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每学年限2件,最多交10件)(1)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盖有政府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十佳班主任(从百名优秀班主任中推选产生的)、按国家级12分,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镇级3分进行赋分。
(2)教育主管部门(指教育部、厅、局,下同)独立表彰的百名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综合督导表彰的先进个人、德育先进工作者,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镇级2分进行赋分。
教育部门其他科室表彰的先进个人按相应级别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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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案(讨论稿)为做好2018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本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先个人申报、再民主评议(10分)、课堂展示(20分)、显优要素打分,层层选优的办法进行申报(总分出现并列时年龄大的优先,再并列时班主任优先,再并列时教研组长优先)。
学校成立孙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制订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同时学校成立7人推荐委员,由李平任组长,张婷、王艳、郭秀荣、岳青、杨青、孙丽组成。
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通过组织讲课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推荐时要准确把握职务条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不能简单地以评代推,及时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
公示内容要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申报要求。
年龄在50以上者(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包括学校大队辅导员、学校社团辅导教师)等工作5年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
(六)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七)申报二级教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八)申报三级教师职称,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几个应注意的问题(一)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切实执行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
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公示表等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要公示通过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
按国家、省文件规定,只有在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电教馆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需提交近五年(2009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须提交近三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
学期教案一般为手写,集体备课(或电子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电子备课)”字样。
学期教案封面注明县市区及工作单位、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校长对申报人提交的教案真实性负全责。
中小学一线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要组织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
学校推荐委员会参加听课并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择优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
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申报人员讲授课堂教学展示课后,由推荐委员会填写《评价意见表》并签名。
学校须于当天将申报人员的展示课教案、《评价意见表》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课堂教学展示课是否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授课章节。
②展示课教案水平与学校推荐委员会评价意见是否相符。
③课堂教学展示课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示结束后,展示课教案、《评价意见表》由校长审查签字、学校盖章,同其它材料一并上报。
所有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均须提交展示课视频资料,视频资料要有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教师职务的高、中级评委会将不再把论文获奖等作为评审依据,高、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
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立项、奖励证书等,只能提交区级及以上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乡镇及以下和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间机构颁发的证书不予审收。
论文应提交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非法刊物、境外刊物等发表的不予审收。
(五)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表;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提交近四年师德师风考核表。
师德师风考核表均需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六)申报人员填写内容、个人信息要准确规范。
特别注意:一是中小学教师任教学科的填写一定要规范、准确,如高中语文必须完整填写“高中语文”,初中英语必须完整填写“初中英语”,小学数学必须完整填写“小学数学”,幼儿园教师则统一填写为“幼儿教育”;二是申报人员的单位填写一定要使用法定全称,与学校的公章一致。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有“有偿家教”行为经查实的;强行推销、搭售教辅材料经查实的;近年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省、市查实的。
(八)申报人选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问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
五、有关要求(二)严格评价推荐工作标准。
评价标准要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执行评审推荐工作的程序,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序进行。
**市**中心小学2018年10月20日附:2018年**市**中心小学职称评审推荐赋分标准2018年**市**中心小学职称评审推荐赋分标准一、量化赋分项目(共计198分)1、专业工作年限(最高计25分);2、学历及所学专业(最高计35分);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赋分(最高计18分);4、专业工作奖励赋分(最高计35分);5、荣誉称号赋分(最高计30分);6、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论文、著(译)作(最高计15分);7、其他教育活动获奖赋分(最高计25分);8、专项加分(最高计15分)。
9、校优师、校能手计6分(不累计算),其他校级荣誉每项计1分(有等次的只记一等级,可累计计分,只记近三年),学校奖励从2018.9算。
二、分项赋分标准1、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最高计25分(1)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只按最高学历赋分;(2)后取学历计分,自取得学历起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足3年的仍按前学历计分;(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近者,降2分;不一致者,降4分;(4)最高计35分。
3、聘任现职期间考核赋分按最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5分,合格每年3分,基本合格每年1分。
最高计18分。
注: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③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④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⑤课件制作奖及教具奖,按公开课、示范课对应相应级别降一级别计分,二、三等奖再依次降2分计分。
⑥电教优质课(于优质课、基本功属同类)按相应级别降一级别计分,二、三等奖再依次降2分计分。
⑦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最高计35分。
①只计任现职以来的成绩,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②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③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