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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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做好2018年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案

(讨论稿)

为做好2018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先个人申报、再民主评议(10分)、课堂展示(20分)、显优要素打分,层层选优的办法进行申报(总分出现并列时年龄大的优先,再并列时班主任优先,再并列时教研组长优先)。学校成立孙校长任组长的领

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制订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同时学校成立7人推荐委员,由李平任组长,张婷、王艳、郭秀荣、岳青、杨青、孙丽组成。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通过组织讲课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推荐时要准确把握职务条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不能简单地以评代推,及时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公示内容要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申报要求。年龄在50以上

者(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四)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包括学校大队辅导员、学校社团辅导教师)等工作5年以上。具备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硕士、学士学位、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

(六)申报一级教师职称,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七)申报二级教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

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八)申报三级教师职称,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几个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切实执行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公示表等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评审结束后,对评审结果要公示通过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性质和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职称。按国家、省文件规定,只有在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电教馆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三)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需提交近五年(2009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均须提交近三年(2011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备课本。学期教案一般为手写,集体备课(或电子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电子备课)”字样。学期教案封面注明县市区及工作单位、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校长对申报人提交的教案真实性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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