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医疗机构产科建设与验收标准
产科专业医疗质量监管标准(2019年)

产科专业医疗质量监管标准(2019年)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产科专业医疗质量监管的标准,以确保在2019年期间提供的产科医疗服务符合最高的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
2. 专业资质要求2.1 产科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执业许可和资质,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2.2 产科医师和护士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资质和培训,并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
3. 医疗设备和设施3.1 产科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产科医疗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2 产科医疗机构的产房和手术室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和消毒状态。
4. 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4.1 产科医疗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4.2 产科医疗机构应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和隐私,并提供恰当的心理支持。
5. 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5.1 产科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5.2 产科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记录的审核和评估,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6. 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6.1 产科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调查不良事件和投诉,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2 产科医疗机构应向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不良事件和投诉情况,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7. 继续教育和培训7.1 产科医疗机构应为从业人员提供持续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以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7.2 产科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专业会议和研讨会,促进经验交流和学术进步。
8. 质量评估和改进8.1 产科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持续优化。
8.2 产科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的质量评估和认证活动,提升医疗质量和信誉。
9. 法律合规9.1 产科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合规。
9.2 产科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法律合规体系,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无锡市产科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

三、人员配备
15
(一)医护人员总数与床位数相匹配,能够完成相应的接产、护理和抢救任务。
7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妇产科医护人员总数≥6人,其中医生数(可含执业助理医师1人)≥3人,中级以上职称≥1人。
实地察看,查阅卫技人员名册和学历证书,医护人员总数少1人或医生数不达标不得分,职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查阅抢救记录,未成立抢救小组不得分,虽成立抢救小组但功能发挥不好扣0.5分。
1
制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通畅,减少危重病人等待时间;
查阅资料、询问人员,制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或孕产妇绿色通道不畅通不得分,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扣0.5分。
1
按要求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信息上报与及时评审讨论工作。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在二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基础上,且研究生及以上比例>20%。
(二)产科主任具有与本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2
一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主任必须具有妇产科主治医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经历。
查阅相关资料,产科主任职称或妇产科工作年限不达标不得分。
二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主任必须具有妇产科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经历。
实地察看,缺一项设施或设备不得分。
2、常用抢救药品齐全。
1
常用抢救药品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实地察看,缺一项药品或有一种药品不在有效期不得分。
(五)手术室
1
手术室设备按江苏省《手术室建设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执行,必须配备新生儿复苏设备。
实地察看,手术室的设施未按标准配备或者缺少新生儿复苏设备或剖宫产手术未在综合手术室(急诊剖宫产除外)进行不得分。
河北省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试行)

河北省一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试行)河北省卫生厅二〇一〇年五月说明1、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一级妇幼保健机构。
2、标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该类指标共4方面内容,11项指标,要求全部合格,若有1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则被否决。
第二部分为综合评价指标,系机构评审的定量评价指标,共分8个方面内容,31项指标,91小项内容。
3、标准总分为1000分。
经评审在900分(含900分)以上,可评为一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经评审在850分(含850分)至899分,可评为一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
项目指标评分均采取扣分形式,扣分总数不超过该项目分值。
目录第一部分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综合评价指标一、行政管理205分…………………………………………………………………………(一)机构规模45分…………………………………………………………………………(二)科室设臵35分…………………………………………………………………………(三)基本设备35分…………………………………………………………………………(四)组织管理45分…………………………………………………………………………(五)院内信息管理20分…………………………………………………………………………(六)思想政治工作25分……………………………………………………………………二、保健管理335分…………………………………………………………………………(一)基础管理40分……………………………………………………………………(二)群体保健75分……………………………………………………………………(三)信息管理50分……………………………………………………………………(四)婚前保健10分……………………………………………………………………(五)妇女保健55分……………………………………………………………………(六)儿童保健55分……………………………………………………………………(七)健康教育 35分…………………………………………………………………………(八)群体保健指标15分…………………………………………………………………三、医疗管理230分………………………………………………………………………(一)基础管理50分…………………………………………………………………(二)科教管理10分…………………………………………………………………(三)医疗技术水平160分…………………………………………………………………(四)院内统计指标10分…………………………………………………………………四、护理管理60分………………………………………………………………………(一)护理质量管理50分…………………………………………………………………(二)护理指标10分………………………………………………………………………五、院内感染控制管理40分……………………………………………………………六、爱婴医院20分…………………………………………………………………………七、医技管理 60分…………………………………………………………………………(一)检验科20分…………………………………………………………………………(二)影像诊断学10分……………………………………………………………………(三)功能检查科15分……………………………………………………………………(四)药剂科15分…………………………………………………………………………八、财务与后勤管理 50分………………………………………………………………………(一)财务管理20分……………………………………………………………………………(二)后勤保障10分……………………………………………………………………………(三)设备管理6分……………………………………………………………………………. (四)安全管理6分……………………………………………………………………………(五)环境管理8分……………………………………………………………………………第一部分单项否决指标第二部分综合评价指标一、行政管理(205分)二、保健管理(335分)三、医疗管理(230分)四、护理管理(60分)五、感染控制管理(40分)六、爱婴医院管理(20分)七、医技管理 60分八、财务与后勤管理(50分)附件1 患者对妇幼保健院满意度调查表各位病友:为了解___________妇幼保健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真实、客观地对该妇幼保健院进行评价,请您根据亲身经历或感受,在您认为适宜的序号上划“√”,谢谢合作!一、您对妇幼保健院总的印象如何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二、您对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总体上是否满意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三、您对妇幼保健院提供的诊疗技术是否满意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四、您对妇幼保健院的就诊环境是否满意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五、您对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设施是否满意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六、您认为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1、是 2、否七、您或您的家属在妇幼保健院就诊或住院过程中,是否向医务人员送过“红包” 1、是 2、否八、您或您的家属在妇幼保健院就诊或住院过程中,是否宴请过该院医务人员 1、是 2、否九、您认为妇幼保健院是否尊重、关爱患者,做到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1、是 2、否十、您询问医务人员或有意见向妇幼保健院投诉,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是否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1、是 2、否十一、您或您的家属在妇幼保健院就诊时,是否被医生推诿、拒绝过 1、是 2、否十二、您认为妇幼保健院是否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1、是 2、否请写下您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2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①首诊科室及医师应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一级综合医院妇产科科室设置基本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妇产科科室设置基本标准
本文档旨在阐述一级综合医院妇产科科室设置的基本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实践,以下为该科室的基本要求:
1. 人员配置:
- 医生:至少应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生,具备相关妇产科疾病的诊疗经验和技能。
- 护士:应有经验丰富的妇产科专职护士,能够提供有效的护理和协助医生开展工作。
2. 设施设备:
- 诊室:至少一个专门用于妇产科门诊的诊室,配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器具。
- 手术室:若在一级综合医院开设妇产科手术,应配备适当的手术室设施和器材。
- 检验室:应配备基本的妇产科检验设备,能够满足常见妇产科检查的需求。
- 住院病房:应提供舒适的住院环境和妇产科病人所需的基本设施。
3. 专科服务:
- 妇科服务:提供常见妇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妇科检查、妇科手术、妇科疾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等。
- 产科服务:提供孕产期和分娩的全程护理,包括但不限于孕期检查、分娩指导、新生儿护理等。
- 生殖医学服务:提供不孕不育的诊断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技术。
- 妇幼保健:提供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计划生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4. 质量管理: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执行妇产科工作。
- 定期组织病例讨论、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
- 建立完善的质控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以上为一级综合医院妇产科科室设置的基本标准,仅供参考。
具体的科室设置应结合实际情况,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标准。
一级医院妇女保健与妇产科建设标准(修改)

设 备 配 备
内容
制 度
2、产科检查设备:诊察台、成人身长体重测量器、妇科检查床、皮
尺、骨盆测量器、胎心听诊器、多普勒胎心监护仪、器械台、立灯
2、妇科检查室设备:
2、计划生育小区设备:
、取暖降温设备。
2.1妇科检查床、器械台
2.1洗手消毒室:术前洗手设备(水龙头必须为脚踏 3、宣教室:电视机、VCD、宣教碟片、桌椅、娃娃和乳房模型、宣
消毒灯,其余设备同外科手术室要求。
中分子右旋糖酐、肝素等防DIC药品。
5、沐浴室:热水器、沐浴池、水温计、检查台、婴儿秤、治疗盘
(脐带处理相关设备)等,配备冷暖空调。
妇科专业
1、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第2页
计划生育专业
在妇科专业2-12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制度:
产科专业
在妇科专业2-12项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制度:
(桌)、立灯、冷暖空调; 式或感应式,使用可灭菌洗手刷)
传画版。
2.2妇检用品:一次性臀垫、 2.2 人流冲洗室:冲洗床、冲洗壶、冲洗液等
手套、窥阴器、长镊子及理用 2.3.1设备:妇科手术床、器械浸泡器皿、无菌储物
品等;
槽、单头冷光源手术灯或照明立灯、手术凳、小型
4.1 常用设施和抢救设备:产床、产包(正规产包不少于3只)、
钳、10%福尔马林液及送病理 2.3.3 常用及抢救药品:催产素、阿托品、10%葡萄 立灯、胎头吸引器、胎心听诊器、会阴侧切缝合器械、输血输液设
器材。
糖酸钙、氢化考的松、西地兰、地塞米松、肾上腺 备、产钳、低压吸引器、新生儿台秤、新生儿身长测量器、器械柜
至少1名专职人员 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专职)
至少1名专职人员 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专职),另配儿科执业医师1名
一级综合医院验收

(1)院长和各副院长职责;(2)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职责;(3)各业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责;(4)各医师、护士职责;医技人员职责(5) 会计、出纳员和收费员职责;
3、相关科室制度
(1)门诊制度、(2)急诊室制度、(3)值班制度、(4)治疗室制度、(5)手术室制度等,(6)其它相关科室制度(7)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8)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2.5
高占芳
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5
有完整真实的会议及检查记录.
2。5
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口腔科、手术室、产房、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
2。5
急诊管理
急诊专业设置合理,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护士能够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5
李雪宁
赵海兵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1、核查医院是否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结合院情制定完整的医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常见疾病诊疗护理规范并配发至各临床及行政管理科室。
十二个核心制度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首诊医生负责制;(3)医疗查对制度;(4)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5)处方、病历书写规范;(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技术准入制度;(10)分级护理制度;(11)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级综合医院验收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人
得分
人 员
1、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30张床应为21名)
*
高占芳
2、病区护理人员床位比≥0。4:1。(至少5名)
*
3、人员职称要求: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5名临床医师、2名护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某区一级医疗机构产科建设评审标准

5、质量保障 (15)
查看各项 制度、转 诊登记、 抢救记录 、围产保 健手册、 各种报表
评审人员:
本机构陪检人员:
审标准
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记录
陪检人员:
1、 机构设置 分娩室每床面积不少于20M2(1分) 1.2 (10分) 建 筑 分娩区面积不少于100M2(2分) 规 模 分娩室面积不少于50M2(1分) 有隔离分娩室(1分) 分娩室的设置应毗邻产科病房(1分)
现场查看
床位与人员之比为1:1.3--1:1.4(2分) 2.1 人 主治医师不少于1名(3分) 员 数 量 标 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理人员比例≥1:0.7(2分) 准
附件:
莱城区一级医疗机构产科建设评审标准
目 评审标准
1.1 设置单位具有《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1分) 设 置 要 年接产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人次(1分) 求 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1分) 母婴同室每床面积不少于7M2(1分)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项
评审 得分 方法
查阅资料 (根据 2012年接 产数折算 得分)
查阅病历 Leabharlann 相关材 料,现场 对医务人 员技术知 识提问, 了解掌握 情况。
查阅2012 年全年产 科病历及 其他相关 材料
5.1 质 量 控 制 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率 100%;(0.5) 正常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率100%;(0.5) 院内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90%。(0.5) 建立产科质量管理制度及本年度产科质量指标,严格执行从事助产 技术专业人员上岗许可制度。 (1) 严格执行产科诊疗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 制,诊疗常规、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转诊会诊制度、危重孕产 妇报告制度等。(1) 发现有危重孕产妇应及时联系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院时应填写转 院记录,同时必须有医生陪同,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医师汇报病史 及治疗经过。(0.5) 孕妇分娩应在产科医师负责下进行。(1) 要建立院内、院外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有关孕产妇 5.2 抢救绿色通道的规章制度。发生重大抢救分管院长应及时到位组织 质 抢救工作,必要时组织院内外会诊与抢救,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 量 高产科急救能力。(1) 管 建立孕产妇三级查房制度,对三级查房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 理 考核的内容包括:查房准备、临床分析、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 疗原则等方面。产科病历要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 》要求书写。 (0.5) 认真填写产科有关登记、记录及围产保健手册,并按规定途径准确 、及时上报各种报表。(1) 设专人负责孕产妇死亡监测、危重孕产妇监测、出生缺陷的监测、 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围产儿死亡监测与上报工作,按要求无偿提供 相应的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并报辖区妇幼保保健机构。(0.5) 杜绝违规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手术。(1) 查阅相关 登记、现 场提问
医院妇产科验收制度模板

医院妇产科验收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妇产科建设,提高妇产科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妇产科验收工作。
第三条妇产科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疗机构妇产科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妇产科验收小组,负责本机构妇产科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妇产科验收小组由医院领导、妇产科负责人、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控制部门、后勤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妇产科验收小组应当指定负责人,负责妇产科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七条妇产科验收标准分为基础标准、专业标准和综合标准。
第八条基础标准主要包括妇产科的设置、人员、设备、药品、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九条专业标准主要包括妇产科的医疗技术、诊疗流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内容。
第十条综合标准主要包括妇产科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安全等内容。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妇产科验收工作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初步验收应当在妇产科建设完成后进行,主要对妇产科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正式验收应当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主要对妇产科的医疗技术、诊疗流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四条妇产科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对妇产科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验收小组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
第十六条妇产科验收小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出具验收报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妇产科验收报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妇产科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妇产科进行检查,确保妇产科持续符合验收标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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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产科建设与验收标准第一篇:一级医疗机构产科建设与验收标准附件1-1 昆明市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与验收标准(试行)为加强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与管理,依法规范产科技术服务,提高产科医疗质量,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标准。
一、医院管理(一)功能任务1.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开展围产期保健服务,识别高危孕产妇,并将高危孕产妇转至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2.做好产时保健,提供正常分娩助产服务。
3.负责本乡镇孕产妇保健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4.承担本乡镇村级孕产妇保健指导及女乡医和家庭接生员培训工作,定期检查边远地区家庭接生员的接生质量、产包配备和消毒使用情况。
负责本乡镇村级家庭接生员的监督工作,对未取得家庭接生《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擅自从事家庭接生的实施监管,并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开展孕产期保健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6.。
承担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调研或监测工作。
依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7.按时参加上级工作例会,按期召开女乡医或接生员例会。
(二)业务管理1.单位持有产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助产人员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开展产科执业。
2.制定实施加强妇产科建设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与措施。
3.按照《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及《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开展创建爱婴乡卫生院工作。
4.落实《出生医学证明》与妇幼保健联动管理,专人负责,证章分离,严格登记报告发放情况。
使用、规范出具和计算机打印全国统一《出生医学证明》。
5.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及“孕产妇管理软件”录入产科工作质量基本信息,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按时传送(或上报)产科质量报表。
6.在院内使用《昆明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做到孕妇凭《手册》进行孕期检查及住院分娩。
7.有计划、有措施地培训妇产科人员业务技术。
8.开展预防艾子病母婴传播工作, 设有专人负责,按时上报相关表卡信息。
(三)产科管理制度1.产科工作制度;2.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3.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4.交接班制度;5.疑难、死亡、危重病人抢救、讨论制度;6.差错事故登记制度;7.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8.高危妊娠管理制度;9.待产室工作制度; 10.产房工作制度;11.爱婴卫生院工作制度;12.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1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14.业务学习培训制度;二、人员标准 1.每乡至少设妇幼专干一名。
人口3万以上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增设l-2人。
2.医师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土吃持《护士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3.普通卫生院至少配置两名产科医务人员,中心卫生院至少配置主治医和医师各两名产科医务人员。
三、房屋标准1.妇产科门诊两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做到诊断室与检查室分设,内有流水洗手设施。
候诊室可利用走廊。
2.母婴同室,每一组母婴床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婴儿床独立设置并配备足够婴儿保暖的被褥。
母婴同床时床宽不应小于1.2米,并设置护栏。
3.分娩区域相对独立,待产室与分娩室各一间,区划合理。
(1)分娩室面积一般不少于12平方米。
水泥或瓷砖地面.墙面应设有可擦洗消毒的材料,门窗严密,光线充足。
室温宜人。
室内有流水洗手设施。
(2)待产室(可与分娩室的缓冲间合用)设待产床l张。
内设更衣、换鞋区。
室内有流水洗手设施。
四、产科基本设备及急救药品1.门诊:产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床、血压计、体重计、听诊器、听筒、多普勒胎心听诊器、皮尺、骨盆测量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
2.病房:母婴同室按每单元床配备必须物品,宣教资料和设备。
3.产房:产床、器械台、器械敷料柜、急救柜(箱)、婴儿磅秤、负压电吸引器、照明灯(蛇皮灯)、消毒产包、氧气瓶(袋)、新生儿复苏台、新生儿保温箱、新生儿复苏气囊、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导尿管、吸痰器、会阴切开缝合器械、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骨盆测量仪、皮尺。
必备药品种类:降压、止痉、镇静、止血、利尿、宫缩剂、升压、心脏兴奋剂、呼吸兴奋剂、钙剂、止痛、高渗糖、维生素C、K、BI、肝素。
五、产科质量(一)门诊1.候诊区悬挂创建爱婴医院“三个十条”,设有围产保健及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栏,开展孕期保健宣传指导和母乳喂养知识指导。
2.固定妇产科医师应诊,并有上级医生定期上门诊。
3.建立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对高危孕妇有登记、有处理记录。
4.使用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填写完整,书写整齐。
(二)住院1.病区整齐、清洁,病房悬挂“三个十条”。
2.科室各项登记簿齐全:项目完整(接生登记、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登记、差错事故登记,高危孕产妇登记、产科出入院登记、重危抢救登记)。
3.产科医生、护理、交接班记录齐全。
4.产科诊疗有工作常规、操作有规程。
有产科出血抢救程序和新生儿窒息复苏程序。
5.病历书写规范、完整、准确、合格率达90%以上,护理记录齐全。
6.能全程观察产程,记录详细,完整,滞产处理及时,并有防治措施。
7.正常产后30分钟内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率达90%,剖腹产清醒后半小时“三早率”达90%。
8.产后6小时再次母乳喂养宣教率达90%。
9.按要求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分娩记录。
10.对医疗、护理差错事故能及时处理,总结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主要质量指标1.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90%;2.早孕建卡率>90%;3.产后访视率>80%;4.高危妊娠管理率>98%;5.住院分娩率>90%; 6.滞产发生率为<1%; 7.会阴侧切率<20%;8.剖宫产率<5%;9.新生儿重度窒息发生率<8%;10.Ⅲ度会阴撕裂发生率为零;11.子宫破裂发生率为零;12.产后出血发生率<5%;13.院内纯母乳喂养率>90%; 14.高危妊娠筛查检出率>20%;15.围产儿死亡率<2%;(四)技术服务及诊疗常规1.产前检查及正常分娩的处理技术;2.高危孕产妇筛查、处理及转诊技术;3.识别难产及转诊技术;4.软产道损伤处理技术;5.产科出血防治技术;6.新生儿评分及复苏技术;7.母乳喂养指导技术; 8.缩宫素使用技术;9.人工流产技术;10、预防艾滋病母婴转播母婴阻断技术; 11.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指导。
(五)病历规范要求1、产妇病历:三测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格式化产科住院病历、待产记录、产程图、产程记录、分娩记录、产后记录、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病案首页、知情同意书、阴道助产同意书、健教指导记录、出院记录。
手术病人应有:术前讨论记录单、术前谈话记录单、知情同意书、麻醉谈话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前核查及手术器具清查单,输血患者应有输血签约单及有关血液资料标志。
2、新生儿病历:婴儿体温表、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新生儿住院记录、查房记录、各种检验报告单。
(六)工作规范要求1.产房或待产室有待产孕妇时实行连续值班制,直至产后2小时观察结束安全进入病房。
工作人员进入产房,须更换产房专用的衣、帽、口罩、鞋。
2.高危孕产妇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上级呼救。
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3.接产由持有《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医师或助产士承担。
4.检查产妇前后洗手。
5.实施科学接产,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6.产房用过的巾单及时清洗消毒,污物及时清理。
7.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擦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点眼、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左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内容的包被包裹。
此前操作应记人分娩记录。
胎儿娩出后出现异常情况时,儿科医生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
胎儿娩出后30分钟内,产科护理人员应帮助产妇和婴儿进行皮肤接触和早吸吮。
新生儿记录单由助产人员完成。
原则上由儿科医生管理新生儿。
无特殊情况新生儿查房记录每日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
新生儿病历归人产妇病历。
8.产妇分娩后助产士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人分娩记录。
9.产程、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即行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保持产房整洁。
每日紫外线照射一次;每周对室内全部物品、家具彻底消毒一次。
做好记录。
设备和药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11.母婴同室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每日产科医生负责产妇的查房。
实行产、儿科医生双查房制度,每日产科医生查产妇,儿科医生查婴儿。
实行责任制护理,护理婴儿前后洗手,新生儿护理用品固定专用。
医护人员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严禁使用奶瓶、奶嘴、无医学指征严禁使用代乳品。
母婴同室限制探视,室内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
每日定时湿式清扫,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每日室内物体表面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第二篇:一级医疗机构评审标准附件1:宜宾市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一、结果判定(一)医院评审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
(二)医院评审实行1000分制。
一级甲等医院评分不得低于900分,一级乙等医院评分不得低于800分。
二、一票否决提醒条款“标准”共有10项一票否决条款。
有任何一项均为一票否决,即不再对医疗机构的申报等级进行评审。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的;(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三)执业的医师或护士未注册的;(四)执业医师或护士超范围执业的;(五)超出诊疗科目执业的;(六)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七)发生一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八)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九)未取得临床用血准入资格擅自使用血液的;(十)由于医院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过错、过失引发医疗纠纷,且医院处理不积极,早造成严重社会群体性事件的。
1发生前诉10种情况,评审时未发现,评审后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取消所申报等级并进行降等处理。
2一级医院综合(专科医院、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试行)综合评审得分:分评审时间:年月日评审项目分值指标要求评审方法得分一、基本条件150(一)科室设置20 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床位设置 10 住院床位总数20-99张。
(三)人员配备 601、定员 20 编制病床数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1、查看政府人事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2、查看机构人员花名册。
2、卫生技术人员20 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80%。
3、查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3、人员职称要求20 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3名执业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