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例剖析与分析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许某考虑自己是青山煤矿的老职工,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单位的支持,所以与原单位口头协商,将专利技术交由单位持有。许某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分析一:《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铜矿未对技术开发提供过实质性帮助,不能共享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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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己研制的技术自己未成为专利权人?
其原因是,自己未亲自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又未把好委托他人申请专利的资料报送这一关。自己不懂得如何办理专利申请的手续和相关知识,可以委托他 人办理,但作为技术的研制人必须有防止被他人剽窃的保护意识,其中一个保护措施是专利申请资料要经自己审查后,最好由自己亲自报送国家授权机关。
分析: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8条的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故原告享有技术成果的研制者身份权。
一项技术研制出来后,并不当然地代表研制者就拥有了自主的知识产权,研制者应当依法采取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等方式来占有该项技术上的知识产 权。由于原告让被告对该技术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工作,被告将该技术的专利权人申请在自己名下,专利公告中载明设计人为原告和被告。由于被告未按规定交纳专利 年费,该出租车防劫防卫报警器所涉专利已终止,现已成为公知技术。
专利分析法律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专利技术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专利保护方面,侵权纠纷事件也屡见不鲜。
本文将以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分析专利法律事件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2016年,我国某知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某新兴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侵犯其一项发明专利。
该发明专利涉及一种新型节能环保设备,原告认为被告生产的产品与该专利存在相同的技术特征,构成侵权。
三、专利分析1. 专利权利要求分析原告提供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如下:1. 一种节能环保设备,包括:动力源;控制器;执行机构;传感器;所述动力源为太阳能电池;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执行机构;所述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参数;所述执行机构根据所述控制器指令执行相应动作。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节能环保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包括:微处理器;存储器;所述微处理器通过读取存储器中的程序实现对执行机构的控制。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节能环保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包括: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温度和湿度。
被告生产的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基本一致,包括动力源、控制器、执行机构、传感器等。
但在权利要求2和3中,被告的产品与原告专利存在差异。
2. 专利侵权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2)假冒专利的行为;(3)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生产的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基本一致,且未取得原告许可,构成专利侵权。
四、案件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重点审理:1. 专利权的有效性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发明专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有效。
2. 专利侵权行为法院认为,被告生产的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基本一致,且未取得原告许可,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案例及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专利申请量逐年攀升。
然而,在专利保护方面,侵权现象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以一起专利侵权案例为例,分析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研发了一项名为“智能安防系统”的发明专利,并于2016年获得授权。
该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安防系统,能够实现对多个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和远程报警。
甲公司将该发明应用于其安防产品中,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
2017年,乙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智能监控系统”的产品,该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产品涉嫌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甲公司提交了以下证据:1. 发明专利证书,证明其享有专利权;2. 发明专利说明书,证明其技术特征;3. 乙公司产品的宣传资料,证明其产品与甲公司专利存在相似之处;4. 市场调查报告,证明乙公司产品与甲公司专利产品存在竞争关系。
乙公司则辩称,其产品与甲公司专利存在部分相似,但并非完全相同,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所持有的发明专利已依法授权,其享有专利权。
乙公司的产品在技术特征上与甲公司专利存在高度相似之处,足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三、专利侵权法律责任本案中,乙公司因侵犯甲公司专利权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专利侵权的主要法律责任:1. 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实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进口等侵权行为。
2. 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失;间接损失包括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利润损失、合理费用等。
3. 惩罚性赔偿对于恶意侵权行为,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侵权人支付惩罚性赔偿,以起到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专利侵权纠纷作为其中一类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对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法律依据以及判决结果进行分析。
(一)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我国某地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新型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XXXXXXX),并于2016年获得授权。
2018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某款电子设备与原告的专利产品高度相似,涉嫌侵权。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二)争议焦点1. 被告的电子设备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 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二、案件审理过程(一)一审1. 原告提交了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被告的电子设备与原告的专利产品相似;2. 被告承认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相似,但辩称其产品在结构、功能等方面有所改进,不构成侵权;3.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电子设备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相同之处,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4.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二)二审1.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2. 被告在上诉中提出,其产品在结构、功能等方面有所改进,不构成侵权;3.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依据及判决结果(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侵犯专利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原告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拥有多项专利,其中包括一项名为“一种智能充电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2011100XXX)。
(二)被告简介被告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被告在市场上销售的某款充电器涉嫌侵犯了原告的上述专利。
(三)案件起因2019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生产的某款充电器在结构、功能等方面与原告的“一种智能充电器”专利基本相同,遂向被告发出侵权警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被告未予理睬,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审理过程(一)起诉阶段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二)答辩阶段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辩称其生产的充电器与原告的专利不同,不存在侵权行为。
(三)审理阶段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 调查取证法院依法对原告的专利进行了审查,并对被告的充电器进行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被告的充电器与原告的专利在结构、功能等方面基本相同,存在侵权行为。
2. 庭审辩论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侵权事实、侵权责任等进行了辩论。
(1)原告认为,被告的充电器与原告的专利在结构、功能等方面基本相同,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被告辩称,其生产的充电器与原告的专利存在一定差异,不存在侵权行为。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充电器与原告的专利在结构、功能等方面基本相同,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侵权的充电器;(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案例分析(一)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构成要件包括:1. 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 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权有效期内;3. 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保护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
法律专利权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创新型公司。
2015年,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健康手环”的智能穿戴设备,并申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7年,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智能健康手环”外观设计相似的智能穿戴设备,由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生产、销售。
科技公司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科技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科技公司、创新公司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独占实施权,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的,构成专利侵权。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具体分析如下:(1)外观设计相似性:法院经比对,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外观设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并非完全相同。
(2)功能、技术特征: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功能、技术特征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不属于等同侵权。
(3)市场影响: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形成了竞争关系,但并非直接替代。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不构成对科技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如果创新公司的产品确实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科技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与侵权方协商:科技公司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专利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案件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原告甲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型环保材料的企业,其研发的“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授权。
被告乙公司是一家生产同类环保材料的企业,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与原告专利产品相似的环保材料。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被告生产的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2. 被告是否构成专利侵权;3. 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确定。
二、案件事实(一)原告甲公司原告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型环保材料的企业。
经过多年的研发,甲公司成功研发出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并于2016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授权。
该专利名称为“一种新型环保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为ZL201610XXX。
(二)被告乙公司被告乙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生产同类环保材料的企业。
在被告乙公司成立初期,其生产的产品与原告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然而,在2018年,被告乙公司开始生产与原告甲公司专利产品相似的环保材料,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三)纠纷发生2019年,原告甲公司发现被告乙公司的产品与自己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一)被告是否构成专利侵权1. 法院认定被告生产的产品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在本案中,被告乙公司的产品与原告甲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且被告乙公司的产品在功能、用途、效果等方面与原告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相同,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乙公司的产品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
2. 法院认定被告构成专利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
侵权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系同行业竞争对手。
甲公司于2018年研发了一款名为“智慧眼”的智能监控设备,该设备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智慧眼”的畅销情况后,认为该产品侵犯了其自主知识产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案件事实1. 乙公司于2017年研发了一款名为“慧视”的智能监控设备,并在2018年1月申请了专利。
该专利涉及一种智能监控设备的结构及控制方法。
2. 甲公司在2018年研发的“智慧眼”智能监控设备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3.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存在高度相似之处,且甲公司在研发“智慧眼”设备时并未充分调查乙公司的专利权状况,构成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本案中,法院认定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2)甲公司在研发“智慧眼”设备时并未充分调查乙公司的专利权状况,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或等同;被控侵权人存在过错。
2.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本案中,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这体现了以下原则:(1)赔偿数额应与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相当。
(2)赔偿数额应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3)赔偿数额应包括合理费用。
3. 预防专利侵权本案给企业带来以下启示:(1)企业应在研发新产品前充分调查相关专利权状况,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2)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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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案例剖析与分析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的加速推进,专利侵权案件频频出现,给企业和创新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本文将通过剖析和分析几个典型的专利侵权案例,探讨专利侵权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案
2011年,苹果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三星公司侵犯了苹果的多项设计和软件专利。
这场引发全球关注的专利侵权案件持续了多年,最终在2018年达成和解。
苹果公司获得了约5亿美元的赔偿,并与三星签订了一项长期的专利交叉授权协议。
这个案例揭示了专利侵权案件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首先,专利的定义和边界模糊不清,使得判断侵权行为变得困难。
其次,专利侵权案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对双方都是一场长期的耗战。
最后,和解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既可以减少法律纠纷,又可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二、小米与涉外专利侵权案
2014年,小米公司在印度市场遭遇了一起专利侵权案件。
印度电子公司Ericsson指控小米侵犯了其标准必要专利,并要求小米支付高额的专利许可费。
这场案件引发了印度市场对小米产品的禁售,给小米在印度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挫折。
这个案例揭示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企业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需要对目标市场的专利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以避免侵权风险。
其次,专利许可费的支付问题也需要谨慎处理,避免因过高的专利费用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最后,与专利持有者进行合作和交涉,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是解决涉外专利侵权案件的重要途径。
三、互联网企业的专利侵权案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件屡见不鲜。
例如,腾讯公司与字节跳
动旗下的抖音公司就涉及音乐版权和专利侵权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这些案件反映了互联网领域专利保护的难题和挑战。
互联网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专利技术的创新速度快,专利
保护的覆盖面广,使得判断侵权行为变得困难。
二是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激烈,各方都希望通过专利侵权诉讼来阻碍竞争对手的发展。
三是专利侵权案件的解决往往需要考虑到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用户体验,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
为了预防和解决互联网企业的专利侵权案件,需要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和专利管
理能力。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利的申请、审查和维权工作。
同时,加强与专利持有者的合作和交流,通过授权和交叉授权等方式,实现共赢的局面。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案例的剖析和分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专利侵权的原因和
影响,为预防和解决专利侵权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提高专利管理能力,以促进创新发展和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