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猪淘汰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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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的选留和淘汰原则

种猪的选留和淘汰原则

种猪的选留和淘汰原则周传臣(黑龙江省兰西县种猪场 151500)种猪的生产性能关系到整个猪群的生产水平,优良的种猪才能繁殖出良好的后代,要想获得大量优质的仔猪,必须有高质量的种猪群。

在生产实践中,要合理的选留后备公、母猪,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种猪,才能有效的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养猪的经济效益。

1 后备母猪的选留母猪的繁殖性能和产仔数是养猪增加效益的关键,好的母猪产仔数多,泌乳能力强,母性好,所产仔猪个体的初生重大,活仔和健仔数多,可以提高仔猪的成活率。

选留后备母猪要遵循以下要点:①选留后备母猪的父、母代生产性能要良好。

无论是纯种母猪还是杂交母猪,要从生产性能好、护仔性强、泌乳能力高、每胎产活仔猪数10头以上的母猪后代中选留后备母猪。

②在同窝仔猪中挑选断奶重大,发育良好的仔猪留作后备母猪。

根据所需要的后备母猪的数量进行大比例的选留。

从仔猪断奶,到2月龄、4月龄、6月龄分阶段进行选育、选留,确保选留的后备母猪生长性能、体型外貌、健康程度、发育状况符合后备母猪的要求。

③选留的后备母猪生殖器官发育要良好。

外阴形状为倒扣的梨形,不上翘,发情症状要明显,性情温顺。

不要选留外阴形状小而上翘的后备母猪,这样的母猪不利于配种。

④选留的后备母猪乳房发育要正常。

乳头在7对以上,没有瞎乳头或瘪乳头。

乳头排列整齐,分布均匀,应有3对乳头在脐部以前位置。

⑤选留的后备母猪生长到6月龄以上时,发情症状要明显,发情要有规律,身体结实,肢蹄良好,抗应激能力要强,基本上表现出了后备母猪的各项性能指标。

2 后备公猪的选留公猪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配种母猪产仔的数量和质量,()也可影响到后代的繁殖性能和生长发育。

在生产实践中,后备公猪的选留尤其关键,选留后备公猪要遵循以下要点:①体型外貌要符合品种特征。

如毛色、耳型、头型、体型外貌等,必须符合本品种的种用要求。

②生殖器官发育正常。

睾丸形状发育明显,睾丸中等大小略微下垂,左右对称。

不要选留单睾丸、隐睾丸的公猪作为种用。

种猪淘汰标准

种猪淘汰标准

种公,母猪淘汰标准
1.0目的:
为保证猪场种猪健康无疾病,以提高种猪生产效率,减少种猪损失,,特制定该标准。

2.0范围:
适用于全场的所有种猪(包括后备猪)。

3.0相关职责:
1.配种分娩区主管根据种猪的健康状况,对有问题的种猪,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疑似传染病猪只除外),对治疗无效的猪只,应及时报告场领导,经同意批准后,尽快淘汰。

2.配种分娩区在上床,下床时,应对转入猪只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价,保证断奶母猪健康,顺利进入下一个环节。

3.配种分娩区主管应参照种猪的生产纪录对其生产性能进行评价,对生产性能低的种猪,若有后备补充,应及时报告淘汰.
4.0操作标准
4.1操作程序
4.1.1确定达到淘汰标准后,由配种区技术员提出淘汰建议,报知区主任,同意后于当天写出淘汰报告交与办公室.。

断奶前1天由分娩区(班长以上)确定断奶头数,并检查母猪健康状况,进行膘情打分.
4.1.2办公室打出淘汰报告经场领导签字后发给公司,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区主管安排淘汰工作,最迟第二天淘汰.。

4.2具体标准:。

种猪的淘汰原则

种猪的淘汰原则

种猪的淘汰原则一、种公猪的淘汰原则种公猪的淘汰分为自然淘汰和异常淘汰。

自然淘汰通常是指对老龄公猪的淘汰,包括由于生产计划变更、种群结构调整、选育种的需要,而对公猪群中的某些个体进行针对性的淘汰。

主要有衰老淘汰和计划淘汰两种。

衰老淘汰是指生产中使用的公猪由于已经达到了相应的年龄或使用年限较长(超过3年),年老体衰,性欲下降,精液品质不好,则应该淘汰。

计划淘汰是指为了适应生产需要和种群结构的调整,对公猪进行数量调整、品种更新、品系选留、疫病净化等,对原有公猪群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选留和淘汰。

异常淘汰是指由于生产管理不当、使用不合理、疾病的感染或生理缺陷等因素造成的青年公猪在未被充分利用的情况下而被淘汰,原因主要有:1.性欲低下,经调教及药物处理仍无改善的后备公猪;公猪由于过度使用或饲料中维生素A、E、矿物质等引起性腺退化、性欲低、厌配,经过加强饲养管理,维生素与矿物质的添加,适当的运动仍没改善则淘汰。

2.睾丸器质性病变(肿大、萎缩)的公猪,经过治疗、加强饲养管理没有恢复正常的应淘汰。

3.精液品质差,与配母猪产仔数少的公猪应淘汰。

4.患过细小病毒、乙脑、伪狂犬等疾病的公猪应淘汰。

5.公猪由于运动、配种或其他原因(如裂蹄、关节炎等)造成肢蹄损伤,使公猪不能爬跨或爬跨时站立不稳,失去配种能力,经过治疗后没有改善的,则应淘汰。

6.公猪体况过肥或过瘦造成配种困难的,经过处理后,仍然没有明显改善者,则淘汰。

7.某些公猪形成恶癖,如自淫、咬伤母猪、攻击配种员等,应淘汰。

二、种母猪的淘汰原则母猪群要保持合适的年龄和胎次结构,才能发挥最大的生产性能。

理想的胎次结构为:后备母猪和第1胎次母猪比例为30%,2~6胎次母猪的比例为45~55%,6胎次以上的母猪比例低于20%(8胎次以上的母猪比例低于5%)。

母猪的淘汰分为自然淘汰和异常淘汰。

自然淘汰,包括衰老淘汰与计划淘汰。

衰老淘汰是指母猪使用年限太长,生产性能低于平均水平,则应淘汰。

种猪的淘汰标准

种猪的淘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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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的淘汰标准
作者:
来源:《农村百事通》2015年第18期
种猪是养猪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种猪的淘汰与更新是养猪生产的重点环节,需要正确把握、科学管理,才能使生产良性循环,随意性、盲目性操作只会带来损失,笔者结合生产实际,提出种猪淘汰原则,供养殖户参考。

1.种公猪淘汰的标准
(1)公猪连续6周以上精液检查不合格的(如射精量少、精液密度低、死精或畸形精子数多),或有其他异常的应予以淘汰。

(2)患过猪流行性乙型脑炎、布氏杆菌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久治不愈的应予以淘汰。

(3)患有严重肢蹄病难以康复的、不能站立运动的应予以淘汰。

(4)后备公猪有生殖器官缺陷(如阴茎弯曲、包皮过长)而又不能通过手术矫正的应予以淘汰。

(5)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仍然不能配种和正常采精的应予以淘汰。

2.种母猪淘汰的标准
(1)经产母猪累计3胎次产活仔数窝均低于7头的应予以淘汰。

(2)母猪累计发生3次习惯性流产且不明原因的应予以淘汰。

(3)母猪配种后重复发情连续3次以上的应予以淘汰。

(4)母猪断奶后2个情期以上不发情的应予以淘汰。

(河北 ; 王艳)。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说明

养猪场中种猪选留与淘汰标准说明近几年可以说是养猪业的丰收年,由于生猪价格的不断上涨,很多非专业人士加入到养猪的行列中来。

正因为非专业养殖者与普通养猪者对专业知识的缺乏,在其开展或扩大养殖规模的引种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错误的认识和选择上的误区,导致引进的种猪带有遗传疾患,繁殖性能低下,生产水平不高,部分种猪未达到使用年限不得不进行非正常淘汰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养殖者在养殖过程中,对于种猪是否需要淘汰、何时该淘汰没有明确标准。

这些方面都会导致养殖者在经济方面的严重损失。

故此在这里笔者根据多年的现场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各位养猪的朋友提供一个种猪选留与淘汰的原则,希望对大家在养猪的过程中有所帮助。

1 、种猪的选留1.1种猪选种的概念直接根据个体自身的体型外貌和外形结构对个体加以选留淘汰的选择方法。

1.2种猪选种的作用鉴别不同品种或个体间的差异;判断猪的生长发育情况、健康状况及其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性;对个体的生产能力(生长性能、产肉力、繁殖力等)做出近似的判断。

1.3种猪选种的原理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猪的外形结构与机能间是相互联系的,猪的外形不仅反映了猪的外部形态,也反映了猪的体质、机能、生产性能和健康状况。

种猪必须体形结实、结构适当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殖功能。

1.4种猪选种的重要性随着猪生长速度的加快和瘦肉率的提高,骨与腱的生长不同步,故肢蹄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对品种品系的特征和肢蹄强健性等项目,必须根据外貌评定来选择。

虽然仅仅观察外貌不能真实知道猪的遗传素质,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仍是一种辅助的选种方法。

1.5种猪选种的实施方法种猪选种时,人与被评定个体间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以3倍于猪体长的距离为宜。

从猪的正面、侧面和后面,对个体各部位进行一系列的观测和评定,再根据观测所得到的总体印象进行选择。

本文来自猪场动力网。

1.6种猪选种的基本要求种猪的体型外貌必须符合本品种特征。

种猪必须健康,无遗传缺陷。

凡患有萎缩性鼻炎、口蹄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征、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喘气病等严重的疫病,以及后裔患有隐睾、单睾、赫尔尼亚、锁肛、骨骼畸形等遗传疾病的均不予选留(有些疾病需要通过实验室化验才能确定)。

淘汰猪管理制度

淘汰猪管理制度

一、淘汰猪标准1、体型标准:淘汰猪主要根据体型进行评估,包括外形、体积、肌肉质量等,养猪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应的标准。

2、年龄标准:成年母猪一般在第5-6胎时淘汰;公猪可在3-5岁左右淘汰;育肥猪根据体重和生长速度来确定淘汰时机。

3、健康标准:患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寄生虫等慢性病的猪应及时淘汰;受伤、残疾的猪也需要淘汰。

4、生产性能标准:根据生殖性能、生长性能、繁殖性能等方面考虑,可以决定淘汰时机。

5、品种标准:根据养猪场和养殖规模等情况,可以根据不同的品种制定淘汰标准。

二、淘汰猪程序1、定期检查:养猪场应建立定期的淘汰猪检查制度,对所有猪只进行定期体检和评估,及时发现可能需要淘汰的猪只。

2、标识登记:对需要淘汰的猪只进行标识登记,包括猪只编号、体重、生长情况等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和跟踪。

3、审核评估:确定需要淘汰的猪只后,进行综合审核评估,包括体型、年龄、健康情况、生产性能等方面的考虑。

4、淘汰计划:制定淘汰计划,包括淘汰时间、数量、方式等,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5、执行淘汰:按照淘汰计划进行淘汰操作,并做好淘汰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6、淘汰后处理: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及时处理,可以选择出售、屠宰、处理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三、淘汰猪方式1、出售:具有一定价值的淘汰猪可以选择出售,可以通过养猪场的销售渠道,也可以通过中间商销售。

2、屠宰:对淘汰的猪只进行屠宰,得到猪肉和其他副产品,可以用于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等。

3、处理:对某些不宜食用和不适合屠宰的淘汰猪可以进行处理,包括焚烧、填埋、发酵等方式。

1、淘汰猪的安排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养猪场应建立合理的淘汰猪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3、安排专人负责淘汰猪的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五、淘汰猪处理方式选择1、对患有传染病和寄生虫的猪只,可以选择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疾病传播。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

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规模养殖场猪只淘汰的原则与标准摘要:在养猪生产中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的猪,保证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价值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及时淘汰为好,否则浪费人力、药品、精力,最后收效很小。

关键词:无效猪只;淘汰;原则标准面对复杂的猪病,人们在滥用抗生素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场内病原菌的控制,即淘汰病弱猪。

由于病弱猪的存在,使场内持续感染、交叉感染成为可能。

淘汰病弱猪是为了减少病原菌在场内的繁殖和水平传播,是场内避免病原菌长期存在的方法之一。

消毒是为了杀灭滞留在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但对病猪没有治疗作用,因此消毒工作应和淘汰病弱猪相结合,两者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

如遇病不诊断,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后不做详细诊断,也不分析病情,盲目的治疗,最后一定是失败的结局,这样的教训有许多。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下列病猪需作淘汰处理:无法治愈的病猪;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猪;治疗费时费工的病猪;愈后经济价值不高的病猪;传染性强、危害大的病猪。

以下介绍了猪只淘汰的原则及标准。

1、无效猪只淘汰的意义1.1经过多年的养猪生产实践,发现要合理的淘汰一些无价值,饲养意义不大的猪(或称为无效猪只),才能得到合理的经济效益。

无效猪只主要是一些病弱僵猪,应当及时淘汰为好,否则不但浪费人力、药品、精力,而且最后收效甚微,决不能因小失大,真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1.2 遇病不诊断或盲目去治疗,发现病猪,不作详细诊断,不分析病情,盲目治疗,失败是不可避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应掌握判断疾病的能力,对无效猪只需作淘汰处理。

2、淘汰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做到绝不放过一头无效猪只,也不能盲目增加淘汰数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严格把握好淘汰标准。

2.1 无法治愈的病猪;猪病种类很多,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猪的疫病,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另一类是普通病,包括内科、外科和产科疾病。

有许多猪病由于猪只本身体质和技术医疗水平等条件制约无法治愈,因此必须淘汰。

种猪留选标准及经济效益影响

种猪留选标准及经济效益影响

种猪留选标准及经济效益评估种猪包括种公猪和种母猪两种。

众所周知,猪的繁殖力高,表现在公猪射精量大 [后备公猪的射精量一般为(150-200)ml,成年公猪的射精量一般为(200-300)ml,有的高达(700-800)ml。

] ,总精子数目多(1.5亿/ml),配种能力强;母猪常年多次发情,任何季节均可配种产仔,而且是多胎高产。

工厂化养猪把种猪视为生产和哺育仔猪的机器,饲料是原料,产品就是活猪。

可见,种猪是基础,养好种猪是养猪生产的关键环节。

要实现养猪高效益,必须要有高质量的种猪群,掌握科学的选配技术,这样才能持续、均衡地生产出质量优、数量多的活猪。

因此,要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种猪,更换成性能更佳、体型更好、适合市场需求的种猪。

一、种猪的淘汰原则1. 公猪的淘汰原则:种公猪的使用年限一般控制在2年左右,种公猪年淘汰率在50%左右。

2. 种母猪淘汰原则:正常淘汰:对年龄较大、生产性能下降的种母猪予以淘汰。

①传统栏舍饲养,母猪一般利用7-8胎,年更新比例为25%。

②工厂化限位饲养,母猪一般利用6-7胎,年更新比例为30-35%。

二、种猪留选标准1.行业公认标准种公猪的留种比例,最好能实现10—20选1,至少不能低于5选1;也就是说,如果需要10头后备公猪,那么应该测定100—200头公猪,至少也得测50头,然后,从中选取EBV (遗传评估综合指数)值排前10名的留种。

种母猪的留种比例最好能实现5选1,最少不能低于3选1;也就是说,如果需要10头后备母猪,那么应该测定50头母猪,至少也得测30头,然后从中选取最优秀的10头留种。

2.政府关于种猪的留选规范标准种猪场按照职能划分为:种猪场分为原种猪场、一级种猪场、二级种猪场。

原种猪场具有制种和繁殖更新的能力;全面开展种猪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工作,主要任务是性能选育提高、新品系选育、育种新技术创新和引进,并为一级种猪场提供优秀纯种猪。

除开展科研试验外,不允许进行品种间杂交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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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猪淘汰的基本原则
1、自然淘汰
自然淘汰通常指对老龄公猪的淘汰,也包括由于生产计划变更、种群结构调整、选育种的需要,而对公猪群中的某些个体(群体)进行针对性的淘汰。

自然淘汰包括:(1)衰老淘汰:生产中使用的公猪,由于已经达到了相应的年龄或使用年限较长(3-4年),年老体衰,配种机能衰弱、生产性能低下,则应进行淘汰。

(2)计划淘汰:为了适应生产需要和种群结构的调整,对在群公猪进行数量调整、品种更新、品系选留、净化疫病等,则应对原有公猪群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选留和淘汰。

2、异常淘汰
异常淘汰是指由于生产中饲养管理不当、使用不合理、疾病发生或公猪本身未能预见的先天性生理缺陷等诸多因素造成的青壮年公猪在未被充分利用的情况下而被淘汰。

公猪异常淘汰的原因一般包括:
(1)体况过肥:由于日粮营养水平过高或后备公猪前期限饲不当,可能造成公猪过肥、体重过大、爬跨笨拙或母猪经不住公猪爬跨,造成配种困难或不能正常配种,此时应对公猪进行限制饲养和加强运动,降低膘情。

若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应对公猪进行淘汰。

(2)体况过瘦:由于前期日粮营养水平过低、限饲过度或疾病原因,造成公猪参加配种时体况过瘦、体质较差,爬跨困难或不能完成整个配种过程,导致配种操作不利和配种效果较差,此时应对公猪加强营养、减少配种频率或针对性治疗疾病,使其恢复配种理想体况。

通过以上操作仍难以恢复的个体,则应进行淘汰。

(3)精子活力差:已入群的后备公猪或正在使用的种公猪在连续几次检查精液品质后,死精率、畸形率过高,且后裔同胞个体数较少,通过调整营养、加强管理和治疗后,仍不能得到改善的个体,应及时淘汰。

(4)性欲缺乏:由于公猪过度使用或饲料中缺乏维生素A、E、矿物质等,引起性腺退化、性欲迟钝、厌配或拒配,这种公猪应加强饲养管理,防止过度使用,并加强饲料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营养,注意适当运动,一般可以调整过来。

但对于不能恢复的个体,应该进行淘汰。

(5)繁殖疾病:某些疾病如:睾丸炎、附睾炎、肾炎、膀胱炎、布氏杆菌病、乙型脑炎等引起的公猪性机能衰退或丧失,以及由于其它疾病造成的公猪体质较差,繁殖机能下降或丧失。

不能治愈的繁殖疾病和患有繁殖传染病的公猪,应立即进行淘汰。

(6)肢蹄病:公猪由于运动、配种或其它原因(如裂蹄、关节炎等),可能造成肢蹄的损伤,尤其是后肢,损伤后没有得到及时治疗,造成公猪不能爬跨或爬跨时不能支持本身重量,站立不定,而失去配种能力,这种公猪应及时进行治疗,在不能治愈或确认无治疗价值时应予以淘汰。

(7)恶癖:个别公猪由于调教和训练不当,可能会在使用过程中形成恶癖,如自淫、
咬斗母猪,攻击操作人员等。

这种公猪在使用正确手段不能改正其恶癖时,应及早淘汰,以免引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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