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1995抢劫出租车案判决书

合集下载

95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下)

95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下)

95特⼤系列抢劫杀⼈案(下)第⼀章: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荒芜的⼼灵沙漠,⽣长出⼀颗毒罂粟当你近在咫尺与韩振营⾯对⾯时,简直不敢相信⾯前就是杀死⼏⼗个⼈⼼不发慌⼿不发软甚⾄连眼⽪都不眨⼀下的杀⼈魔王韩振营。

韩振营长得很秀⽓,⼀⽶七⼏,⾼⾼挑挑的⾝材,⽩⽩净净,说话时嘴⾓往上翘,常露出⼀丝笑意。

如果是初次在街上碰到,也许会把他误认是刚出校门的学⼦,主审警官的经验证实,韩振营只有在⼀⿎腮帮⼀咬⽛时,他的眼睛才会冒出⼀股凶光。

韩振营不管在哪⾥,都标榜⾃⼰读书少见识⼴。

确实,卷宗上记载韩仅读过两年书,连名字都认不会,他6个⽉时就被⽣⽗母过继给本乡农民收养,8岁就开始流浪,流浪到湖南省湘潭市被收容遣送回河南南阳,14岁的时候,就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政拘留15天。

韩振营说:'⼈从表⾯是看不出来的,读书对我来说是对⽜弹琴。

'确实如此,1996年1⽉8⽇晚,韩在湖南省常德市连杀⼆⼈。

后来他回忆第⼆次作案地点时,就连杀⼈现场的'⼯⼈⽂化宫'⼏个⼤字都只认识'⼯⼈'⼆字,'⽂化'⼆字稍草⼀点不认识,那个'宫'字,韩说:'是⼀个宝盖头下⾯加两个⼝字'。

'就是这样⼀个连最基础的⽂化知识都缺乏的⼈,却⾃我标榜见多识⼴。

他所热衷的是看武打⽚、枪战⽚、警匪⽚,认真研究犯罪的⼿段。

问他当他举起铁锤将⼈打死时⼼⾥是怎么想时,他说:'看到别⼈在⾃⼰⼿上流⾎死了,有⼀种快感。

''即使是⾃⼰的⽗母兄妹,把⾃⼰惹急了也要杀。

''我活着就是为了我⾃⼰,不为任何⼈。

'在这种⼀切'为了我⾃⼰'的信条驱动下,韩振营开始了他那杀⼈——抢钱——挥霍——再杀⼈——再抢钱——再挥霍的恶性犯。

罪循环。

据韩犯⾃⼰交待,在正常情况下,他⼀⼈⼀天的开销⼤约是两千元。

乘⽕车,租'的⼠',全国各地到处窜,甚⾄⼀天可以跑⼏个地⽅,这也是他作案后不容易被抓到的'诀窍'。

王根平、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根平、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根平、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9【案件字号】(2021)豫08行终1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卫向娟张杰李培军【审理法官】卫向娟张杰李培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根平;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韩莉清【当事人】王根平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韩莉清【当事人-个人】王根平韩莉清【当事人-公司】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宋立成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立成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立成【代理律所】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王根平【被告】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韩莉清【本院观点】上述证据1、2、3、5、6、7不属于新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拘留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书证视听资料质证关联性新证据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从本案被上诉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韩莉清与王根平之间的纠纷系邻里纠纷引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且该纠纷亦经过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处理。

被上诉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经过调查核实并根据以上事实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至于上诉人提出的逾期办案情况,从本案证据看,在经过刑事不予立案的复议、复核程序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未超过30日的办案期限。

李新建、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新建、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新建、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3【案件字号】(2020)豫08行终2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新建;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许丹丹【当事人】李新建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许丹丹【当事人-个人】李新建许丹丹【当事人-公司】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新建;许丹丹【被告】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所举的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明白卡、照片、诊断证明及销售清单等证据真实合法,可以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处罚决定中查明的事实,即上诉人李新建以妨碍其进出为由对第三人许丹丹进行辱骂、殴打,并对第三人的车辆进行打砸,造成第三人受伤、车辆受损,被上诉人中站公安分局对李新建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管辖第三人证人证言关联性合法性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本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所举的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明白卡、照片、诊断证明及销售清单等证据真实合法,可以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处罚决定中查明的事实,即上诉人李新建以妨碍其进出为由对第三人许丹丹进行辱骂、殴打,并对第三人的车辆进行打砸,造成第三人受伤、车辆受损,被上诉人中站公安分局对李新建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

被上诉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已经履行了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程序并不违法。

被上诉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适用法律正确。

上诉人称其反映的他人非法入宅及摔坏手机等行为,与本案的行政处罚无关,本案不予处理。

秦好河、各冬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秦好河、各冬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秦好河、各冬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19【案件字号】(2020)豫08民终21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艳敏宋德勇【审理法官】李艳敏宋德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秦好河;各冬梅;毋卫东;焦作市越秀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当事人】秦好河各冬梅毋卫东焦作市越秀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当事人-个人】秦好河各冬梅毋卫东【当事人-公司】焦作市越秀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周玉涛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张珂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周玉涛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张珂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周玉涛张珂【代理律所】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秦好河【被告】各冬梅;毋卫东;焦作市越秀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阳【本院观点】关于秦好河主张的其在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入院治疗的相关费用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第三人鉴定意见证据不足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迟延履行金【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秦好河主张的其在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入院治疗的相关费用问题。

秦好河入院主要诊断为脑梗死,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本次治疗与交通事故所受外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在上诉状中其亦承认脑梗死并非交通事故导致,故一审法院对秦好河主张的此次治疗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租车司机抢劫杀人案信息

租车司机抢劫杀人案信息

市中级法院快立快审快判出租车司机抢劫杀人案被告人张飞一审被判处死刑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本市“2〃1”被告人张飞涉嫌抢劫并残忍杀害乘客刘彬彬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2〃1”抢劫杀人案的审理工作,在收到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案卷后,迅速反应并作出案件快立快审快判的部署,立即抽调精干审判力量,办案人员加班加点阅卷和调查,力求从重从快依法打击恶性刑事犯罪,从受理案件到当庭作出判决前后仅用了 10天时间。

铜陵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铜陵学院200多名在校大学生参加了庭审旁听。

铜陵日报、铜陵市广播电视台、铜都警方等新闻媒体记者到庭采访报道,《铜陵新闻网》进行庭审现场直播。

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飞(男,1982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安徽省庐江县人)因赌博负债,于2011年1月31日晚起意抢劫并伺机作案。

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凌晨3时许,从广州回铜陵探亲的被害人刘彬彬(女,殁年27岁)乘坐大巴车在安徽省铜陵市黑天鹅宾馆附近下车后,搭乘被告人张飞驾驶的皖GT9345号出租车欲前往家住铜陵县城的父母处。

张飞见刘彬彬孤身一人,决定对其实施抢劫。

被告人张飞故意驾驶出租车绕道行驶至铜陵县沿江快速通道34号高压电线铁塔附近停下,揪住刘彬彬的头发,威逼其交出钱财。

刘彬彬被迫交出现金约370元。

张飞劫得现金后,先用十字形螺丝刀对被害人刘彬彬头颈部、腰背部捅刺十余次,威胁刘彬彬不许报警,后又害怕罪行败露,决意杀人灭口,遂将刘彬彬打倒在地,抱起地上的石块多次猛击刘彬彬头面部。

刘彬彬因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而当场死亡。

之后,被告人张飞驾车将被害人刘彬彬的尸体、行李包、作案用螺丝刀抛弃于狮子山区双桥村、柴塘村和铜陵县顺安镇等地,并将出租车丢弃在铜陵县顺安镇农贸市场附近后逃离。

破获特大系列抢劫出租汽车案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破获特大系列抢劫出租汽车案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破获特大系列抢劫出租汽车案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张秀申;赵承华
【期刊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年(卷),期】1995(000)001
【总页数】5页(P16-20)
【作者】张秀申;赵承华
【作者单位】郑州市公安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
【相关文献】
1.利用犯罪心理痕迹破获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 [J], 韩来牛;任一雄;陈拉成
2.插翅难逃——无为警方破获特大抢劫杀人案纪实 [J], 惠振刚;班景富;汪宗为
3.利用库存指纹破获特大麻醉抢劫案 [J], 唐玉山
4.警犬接力追踪破获特大抢劫雷管案 [J], 王金山
5.同租一辆车惹来杀身祸——荷泽“1.19” 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破获始末 [J], 王斌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陈平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陈平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陈平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3【案件字号】(2020)豫08行终11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审理法官】贾文宇王森武丽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陈平【当事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陈平【当事人-个人】陈平【当事人-公司】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宋立成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立成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立成【代理律所】河南正乾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被告】陈平【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作出的焦解公(治)行罚决字[2019]10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合法,应否撤销。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可撤销行政拘留拘留限制人身自由合法性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作出的焦解公(治)行罚决字[2019]10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合法,应否撤销。

本案上诉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对被上诉人陈平的询问笔录、录音录像等,在程序上明显违法,不足以作为定案依据采信。

虽然2019年3月18日被上诉人陈平的尿液检查呈阳性,但不能够充分证明被上诉人在2019年3月14日吸食毒品的事实。

一审认为上诉人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作出的焦解公(治)行罚决字[2019]10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一审撤销上诉人所作出的焦解公(治)行罚决字[2019]10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正确的,本院予以确认。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辛小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辛小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辛小强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1【案件字号】(2020)豫08民终37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苑海峰王晓武毛富中【审理法官】苑海峰王晓武毛富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辛小强【当事人】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辛小强【当事人-个人】辛小强【当事人-公司】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被告】辛小强【本院观点】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焦作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焦作市公安局原山阳派出所(山阳分局)、定和派出所(定和分局),设立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

其他事实同一审法院查明相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者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影响其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案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已经确认了辛小强与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未依法为辛小强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辛小强与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费待遇,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承担。

因焦作市公安局原山阳分局、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整合设立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故该损失赔偿责任应由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承担。

依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案辛小强在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工作年限一审认定辛小强的失业金损失金额为36480元并无不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焦作1995抢劫出租车案判决书
案例一:
1995年7月29日,博爱县法院审结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件,二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3月9日晚7时许,家住安徽省阜南县的胡益飞与因盗窃罪曾被司法机关判刑6年6个月家住河南省淅川县的寇建芳,预谋后携带胶带、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博爱县城,以租车为名乘座县城李某的“奥拓”出租车,前往北部山区寨豁乡老马岭村。

当车行至青天河旅游公路丹河电厂东边时,胡、寇二人用绳子、胶带将李某捆绑住,抢走现金85元及一部手机后,将李某扔到路边的山沟里。

后二人驾驶抢来的出租车逃离现场。

当车行至丹河电厂西边时,因被抢出租车机械故障不能行驶,二人随弃车逃跑。

经价格鉴定部门鉴定,被抢出租车估价为15600元,手机为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寇二人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马抢劫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案例二:
和朋友一起预谋抢劫出租车,遭到民警盘查被抓获。

5月24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1995年1月10日,被告人朱某、李某(在逃)二人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的财物,商定由被告人朱某坐在司机后面准备用刀逼住司机、李某坐在副司机位上准备抢劫拔钥匙,如果司机反抗就用刀捅他。

当日下午,二人坐汽车来到焦作市王褚乡的集会上购买了两把菜刀,每人领一把。

晚上九时许,被告人朱某伙同李某在焦作市风神轮胎有限公司附近拦了一辆蓝色捷达出租车,告诉司机去新汽车站。

当车行至高新区一转盘处遭遇民警盘查,李某见势不妙跳车逃跑,民警发现后迅速对该可疑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中,从车内搜出两把刀,后来朱某主动交代了二人准备抢劫司机财物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系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抢劫罪既遂犯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且属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