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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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活 资料 中所得 到 的分 额 是 由他 们 的劳 动 时 间决 定 的。这 样 , 动时 间就会起 双重作 用 。劳 动时 间 的社 会 的有 计划 劳 的分 配 , 调节着 各种 劳动 职能 同各 种需 要 的适 当 比例 。另

中, 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分配方式 的不公平 , 提出了“ 按
实统一的分析方法 , 探讨 马克思按 劳分配理论在 中国的不断发展和 完善 , 并创造 性的把按 劳分 配的方 式与其他 分 配
方 式 相 结 合 , 而 丰 富 了马 克 思按 劳 分 配 理论 。 从 关 键 词 : 克 思 ; 劳 分 配 ; 劳 分 配 的 实现 形 式 马 按 按

的一部分 重 新 用 作 生 产 资 料 。这 一 部 分 依 旧是 社 会 的 。
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 。因此 , 这

部分在 他们之 间进行 分 配 。我 们假 定 , 每个 生产 者 在生
法 国空想 社会 主 义者 圣 西 门在对 资 产 阶级 古 典 政 治
经济 学 的代 表 人 物 亚 当. 密 相 关 的 经 济 思 想 研 究 过 程 斯

马克思 按劳 分配理 论
消费 品的分 配应 以按 劳分 配为标 准 。 这 一思想 是马克 思在《 本论 》 一卷 对 未 来 社 会 的 资 第
按 劳分 配作 的初步 设 想 。马克 思 指 出 : 设 想 有 一 个 自由 “
( ) 克思按 劳分 配理论 的形 成 一 马 马克思按 劳分 配理 论 经 历 了长期 的发 展 过程 。在 1 9
料 公有制 所代 替 。在共产 主义 社会 实 现 以前 , 社会 对 个人
才分 配 ” 的思 想 。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劳分配思想

《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劳分配思想

浅析《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劳分配思想【摘要】本文简要阐述了马克思著作《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分配、教育、劳动机会等方面的“平等”观点,并结合实际进行简要分析,主要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问题进行分析,强调调整、突出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性。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平等”;分配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多次提到“平等”一词,马克思的“平等”并不是“原始共产主义”的“削平”,而是取消阶级特权和阶级区别,“即社会强加和社会推行的人与人之间的专横区别,当这些被消除时,自然区别仍然存在。

” [1]但已达到社会主义的平等。

而实现这一平等的最合理有效的手段就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

一、按劳分配原则马克思指出“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

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

”这样不同的劳动者就会提供不同质i和不同量的劳动,“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有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

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 [2]然而以劳动为计量单位本身较以其他要素为计量单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已经显得合理和公平得多了。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原则实现的前提是要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比如需要建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

要消除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参与分配的经济基础;消除商品经济;消除劳动和资本的对立。

还要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

另外,共产主义社会还要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和产品经济,每个劳动者把他的劳动贡献给社会,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根据其劳动量的多少相应得到社会分配的个人消费品。

这种设想的前提是共产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之后产生,其生产力发展水平已超越资本主义社会。

而我国直接跳过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率先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生产力发展方面与马克思的前提相去甚远。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分析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分析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分析党的十五大提出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并把这两者的结合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呢?下面我们对其理论依据依次进行分析。

一按劳分配的理论依据分析1.两个基本定理定理1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性,并且是人的全部生命活动的动力。

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

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

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适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69页原注)就是说,什么东西对人有用不取决于事物本身的特性,而取决于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

马克思认为,人们之所以进行生产,是为了生活的需要:“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

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32页)。

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角度说明人的本质。

他们在书中指出,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生活,但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而人必须投身于生产满足需要的活动中去。

人的需要是人的历史活动的前提。

其次,作为现实的人必有其内在的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是由于他的需要及其与现实世界的联系所产生的。

在现实世界中,人有许多需要,这些需要支配着他们的行为,决定了他们的本质,因此,“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

马克思指出,人直接是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生命力,是能动的;另一方面又是受动的,他的欲望与需要的对象是不依赖于他而存在的,“但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2~163页)。

马克思原著中关于分配的综述

马克思原著中关于分配的综述

马克思原著中关于“分配”的简述一、分配的本质分配的本质主要体现在它和生产的关系上,首先先要明确一切生产都离不开所有制问题,“如果说在任何财产形式都不存在的地方,就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就谈不到任何社会,那么,这是同义反复。

”(P153)而把“无所有”作为私有制生产条件也是错误的,“什么也不占有的占有,是自相矛盾。

”(P153)但是把私有制看成生产的一般条件,或者说私有制古已有之,这也是错误的,“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

在这个意义上,说财产(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复。

但是,可笑的是从这里一步就跳到财产的一定形式,如私有财产。

”(P153)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但同样存在生产。

一是生产的结构决定分配的结果,二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属于生产本身并决定产品的分配。

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生产决定分配。

“总应该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看到:无论在不同社会阶段上分配方式如何不同,总是可以像在生产中那样提出一些共同的规定来,可以把一切历史差别混合或融化在一般人类规律之中。

”(P152)1、生产的结构决定分配的结果“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

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

”(P158-P159)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发生产和分配割裂开,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他们不是把分配同成产的社会性联系起来,而是同生产的自然要素联系起来,认为土地产生地租、劳动产生工资、资本产生利息和利润。

这种做法使生产和分配成为不同的、好不相关的两个环节。

马克思指出,首先,“利息和利润作为分配的形式,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的。

”(P158)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不变资本,不会为资本带来任何利润和利息,作为成产要素的可变资本才会带来剩余价值,从而转化为利息和利润。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摘要:分配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重要内容。

文章主要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产生、发展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的发展研究为主线,具体运用历史与现实统一的分析方法,探讨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创造性的把按劳分配的方式与其他分配方式相结合,从而丰富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

在19世纪50年代末,马克思阐述了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的方法论原则和按劳分配的思想,这时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已初步形成。

1.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思想来源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在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相关的经济思想研究过程中,根据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不公平,提出了“按才分配”的思想。

傅立叶的“按劳动、资本、才能比例分配”的思想认为每个人的劳动收入的多少应以他的劳动数量为基础,并提出劳动报酬应以劳动种类为标准,他的这种思想相对圣西门“按才能分配”的思想是一种较大进步。

欧文的“按劳动时间计酬”的思想设想在公社里每个人都要“各尽所能”地劳动,而公社“对于劳动和知识,一般是按照所耗费的时间给酬的。

”[1](P.380)欧文的这一思想在他的学生勃雷那里得到了完善。

勃雷并明确的提出了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观点。

欧洲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创立了按劳分配理论,虽然有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但都推动了按劳分配理论的向前发展。

这些分配理论为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提供了思想材料。

马克思在批判地吸收空想社会主义者思想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按劳分配理论。

2.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发展、灭亡的规律,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代替。

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以前,社会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应以按劳分配为标准。

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理论

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理论
论 马 克思 的社会 主义社 会 按 劳分 配理论
陈 险 峰 渤 海 大 学 政 法 学 院 1 0 0 1 0 2
【 文章摘要】
马克 思在 《 达纲 领 批 判 》 和 《 哥 资
会 产 力 发 展 水 平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本 质 生 产 力 水 平 发 展 已 能 够 满 足 全 体 社 会 成 员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本 需 要 , 却 没 有 发 但 展到 能够实现 按需 分配 的水平 。
义社 会 实 行 个 人 消 费 品 按 劳 分 配 的 思 想 是在 他 16 7年 出 版 的 《 本 论 第 1 8 资 卷
马 克 思 认 为 , 以 , 产 资料 私 有 制 在 丰
展 , 他 们 的 生 产 力 也 增 长 起 来 , 而 集 体 料的 占有上取 得 了 等 的权 利 ,似还不 t 财 富 的 一・ 源 泉 都 充 分 涌 流 之 后 ,~ 切 可 能 消 除 一 切 旧 社 会 的 痕 迹 , 旧 的 t= f 会 只 有 在 那 个 时 候 , … …社 会 才 能 在 自 分 1 体 系 依 然 存 在 。 由 于 生 力 水 半 的 二 的旗 帜上 写上 : 各尽所 能 ,按需 分 ! 限制 ,生产 还 够 发达 ,劳动 力 的素质 ” J Ⅱ _克思 第一 次较 为清 晰地 对 产 主 还 不 够 让 他 仃 自 由 的 流 动 , 劳 动 的 差 别
本论》中, 细论述 了按劳 分配的含 义、 详
分 配原 则 、 分 配方 式 和社 会 主 义社 会 实 行 按 劳分 配 的必 然性 。按 劳 分 配理 论 对 指 导 我 国社会 主 义建 设 具 有 重要 的理 论
和 实 践意 义 。
个 人的劳 动萤 。 这 个理论包括 以下 几 ” 产主义 低级 阶段个 人消费 品分 配关 系的 点 : 第一 ,可 分 配 的 收 入 应 当 是 社 会 总 本 喷 特 点 , 按 劳 分 配 的 原 则 构 成 r按 劳 产 品 扣 除 q 产 赘 料 消 耗 、 扩 大 再 生 产 的 |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作者:周彬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8期周彬(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 710064)摘要: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设想,是以一系列假设条件为前提的。

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被贯彻和落实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因为我国当前尚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一系列前提条件。

正确认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现实存在的差距,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于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劳动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071-03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具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的。

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在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属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同时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按劳分配原则。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业已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否定,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科学内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在这部著作中,不仅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错误,也科学系统地阐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要遵循的分配原则。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

马克思这一经典论述说明,在经济上,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可能产生剥削的一切根源,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在阶级关系上,资本家阶级已经被消灭,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每个劳动者之间都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价值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价值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价值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主要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下的分配问题的理论观点
和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下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
原则。

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按照每个人的劳动贡献来分配社会财富的。

按劳分
配的核心思想是“谁劳动谁得益”,即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和质量来获得相应的
报酬。

这种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对每个人劳动价值的尊重,也激励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

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还提出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原则。


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根据每个人的实际需要,分配社会资源和福利,实现社会各
个成员的整体福利最大化,并逐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关系和权力关系的问题。

马克思
主义强调要消除剥削和不平等现象,建立社会公平正义的分配机制,实现人民对物质
和精神文化生活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
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以人为中心,关注人的自由、平等和幸福。

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社
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的自由解放、物质富裕和精神文化上的全面发展。

总结来说,马克思主义的分配理论主要强调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原则,以及消除剥削
和不平等现象,实现人民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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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及实现条件的分析作者:周彬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8期摘要: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设想,是以一系列假设条件为前提的。

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被贯彻和落实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因为我国当前尚不具备马克思所设想的一系列前提条件。

正确认识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与我国社会主义现实存在的差距,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对于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劳动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071-03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是具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的。

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在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属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同时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只有在这时,才能实现按劳分配原则。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业已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并非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否定,而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一、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科学内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在这部著作中,不仅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错误,也科学系统地阐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要遵循的分配原则。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

马克思这一经典论述说明,在经济上,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可能产生剥削的一切根源,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在阶级关系上,资本家阶级已经被消灭,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每个劳动者之间都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但是还要看到,这只是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与未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相比,仍然存在许多缺陷。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就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不能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只能采取按劳分配原则。

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在经济上是必要的扣除后,社会中的每一个劳动者从社会领回一张纸的凭证,这张凭证可以证明他为社会提供了多少劳动,根据这张凭证,劳动者可以从社会领取一份与他们实际耗费劳动量相同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与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1]。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就阐述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原则,他认为,劳动者通过这些纸的凭证可以证明他为社会做出了多少贡献,以此来领取等量的报酬,但是“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2]。

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这种以“纸的凭证”、“证书”、“劳动券”作为按劳分配实现形式的设想,是以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消失为前提的。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所通行的原则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

就它的等价交换而言,按劳分配所遵循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与调节商品交换的原则是一致的;就按劳分配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等价交换而言,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

从内容上来说,等价交换反映的是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而按劳分配则反映的是社会与劳动者之间公平平等的关系;从形式上来说,等价交换是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在市场上进行的产品的交换,商品买卖双方都要求商品价值的平等,而按劳分配则是凭借“纸的凭证”进行的直接的消费资料的分配,社会和劳动者都要求劳动交换的平等。

虽然按劳分配与商品等价交换都遵循权利平等的原则,但是马克思认为,在按劳分配中,实际做法和原则之间相互矛盾的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因为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而按劳分配在每个场合都是存在的。

虽然按劳分配原则相比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等价交换有种种进步,但是这种体现在按劳分配原则中的平等权利并不是真正的平等,依照资产阶级法权的原则来说它仍然属于资产阶级的权利,仍然被禁锢在资产阶级的范畴中。

平等,就应该以同一尺度来衡量每个劳动者实际的付出,但对于那些具有不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来说则是不平等的。

社会主义社会不承认阶级之间的任何差别,但是在按劳分配原则中,却把每个劳动者不同等的劳动能力默认成一种具有天然特权的能力,“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1]。

每个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强弱,劳动效率的高低,是否结婚,子女的多少,都直接影响着最终分配给劳动者个人消费资料的多少,因此也就会产生对每个劳动者来说实际上的不平等。

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就要由按劳分配转变为按需分配,以此来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而这种转变是要有一系列条件的。

首先,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生产资料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到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奴役人的社会分工已经消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也已经消失,每个社会成员都能自由地进行社会劳动。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尚且是劳动者谋生的手段,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功能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谋生,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

最后,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得到充分发挥,集体财富的所有源泉都得到了充分的挖掘。

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实现真正公平平等的按需分配。

二、马克思所设想的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条件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其实现是有一系列前提条件的,概括来说就是,要存在一个“自由人联合体”。

在这个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完全公有,货币流通和商品交换已经消失,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

而在我国,马克思的这些假设前提尚不完全具备,因此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在我国尚无法完全实现。

1.“自由人联合体”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曾设想过在未来社会中存在着这样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内,生产资料完全公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3]。

也就是说,未来社会的自由人联合体内每个劳动者对自己的个人劳动具有所有权,同时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都可以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

对于联合体内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马克思在这里的论述与《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论述具有理论上的一致性。

对社会总产品首先要进行经济上必要的扣除,以保证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而剩下的那一部分总产品才是用来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分配的。

对于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份额的多少,马克思认为这是由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所决定的。

这进一步说明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按劳分配中个人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决定着他们可获得的分配份额。

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内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的设想可以看出,按劳分配是在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前提条件下,通过社会对产品资料在全体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劳动时间是衡量分配份额的尺度,个人劳动具有直接社会性,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换算简单易行。

只有达到以上条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

2.社会主义生产条件所有制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在批判“分配决定论”时认为,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了消费资料的分配,而生产条件的所有制又决定了生产条件的分配。

事实上,无论何种社会形态,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永远是影响生产活动的两个决定性因素,因此这里所说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资料,也包括劳动力,所以生产条件的分配就包括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劳动力的分配。

决定分配方式,构成生产方式基础的,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和劳动力的所有制关系。

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马克思认为,只有在一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社会中,才能够真正实现按劳分配。

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所有,因此决定了工人创造的社会财富只能被资本家所占有,劳动者处于被剥削的地位。

而当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真正实现生产资料归集体和全部劳动者所有,才能实行有利于劳动者的分配方式。

可见,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的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一种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其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平均分配、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

事实上,生产资料公有制只能说明必须实行有利于劳动者的分配原则,这只是在公有制条件下可能实现的分配原则的必然性和共性,而不能说明实现的分配原则的必要性和特性。

这就有必要对劳动力的所有制关系进行考察。

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相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生产条件,正是由于这种特殊的结合方式,才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占有。

一个劳动者在体力或脑力上比他人更具优势,那么在单位时间内他所能提供的劳动量就较多。

这就说明不同的劳动者在劳动能力方面存在着许多差别。

这时,对于那些具有不同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来说,原本平等的权利变得不平等了。

社会主义社会不承认阶级之间的任何差别,但是它把诸如“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或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默认为一种“天然特权”,这也就承认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个人所有制。

生产资料公有制所要说明的是,在生产资料面前人人平等,社会承认每个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主人翁地位,绝不容许任何人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方面享有特权;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所要说明的则是,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劳动能力,决定了他为社会提供的劳动也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社会以每个劳动者为社会所提供的劳动量为尺度,对个人消费品进行分配,这就是按劳分配。

所以,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的假设前提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

3.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已经消失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而凝结在产品中的个人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而是以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个人劳动不用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转变为社会劳动,这就说明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体现商品价值的劳动,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再表现为价值,而是以劳动时间来衡量,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劳动者的生产劳动不再需要经过商品交换与货币流通来转化为社会劳动,而是具有直接的社会性。

马克思设想,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是劳动者“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1],这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失的条件下进行的。

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受雇于资本家,只能获得少量的货币报酬。

在消灭了一切可能产生剥削的前提下,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实行一切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最佳的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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