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人事制度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班级学号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科课程论文(中国人事制度)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姓名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教师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二0一三年六月摘要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与此同时出现的政治体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不合适宜的政治体制必然会阻碍经济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
高薪养廉在国外早已是一项非常成熟的体制,并且也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比如说我国特别行政区香港,以及东南亚的新加坡。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廉政建设的现状,当前我国反腐工作显著,也具备了建设廉政体系的基础,但是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其次,揭示了新加坡的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原因,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阐述,取得成功的客观原因以及对“高薪养廉”的解释。
再次,得出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反腐工作的启示。
今后的廉政建设要着力塑造廉政文化氛围,制定系统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设立独立的反腐败专业机构以及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最后,得出高薪养廉在我国现阶段不具有完全的可行性的结论。
【关键词】高薪养廉廉政建设反腐败目录摘要 (I)绪论 (1)一、我国廉政建设体系现状分析 (1)(一)反腐工作效果显著 (1)(二)具备建设廉政体系的基础 (1)(三)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2)二、新加坡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分析 (2)(一)新加坡廉政建设取得成功的客观原因 (2)(二)揭示新加坡的“高薪养廉” (3)三、新加坡廉政建设成功对我国的启示 (4)(一)着力塑造廉政文化氛围 (4)(二)制定系统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 (4)(三)设立独立的反腐败专业机构 (5)(四)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 (5)结论 (5)参考文献 (7)绪论当前我国的廉政建设现状并不乐观,我国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反腐败举措,在这些举措中,高薪养廉是一项非常引人注目的措施,在我国对于是否实行高薪养廉争议颇多,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言之凿凿。
本文正是做出这样的探索,分析高薪养廉是否能在我国实行,对高薪养廉进行严肃认真的思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刘庆志我认为,高薪养廉在我国不具有完全的可行性,应该实行适度从高的公务员薪资水准,而对极少数特别专业岗位和急需公务人才可实行市场化的高薪报酬。
一、高薪养廉比较早在香港和新加坡实行,但在我国不具有完全的可行性。
1、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不具有高薪养廉的经济基础。
我国人均GDP刚刚突破1000美元,排名在世界100位以后,远远低于香港、新加坡等地区。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当然决定上层建筑分配关系,在经济不发达国家不能实行高薪养廉政策。
2、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具有高薪养廉的财力基础。
我国财政能力为32000亿元,远远不能满足国家教育、国防、医疗卫生、就业、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保障等基本的公共支出的需要,公共财政建设仍缺乏基本的财力支持,当然不能把公共支出的方向和重点调整到公务员收入和消费水平上。
而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具有相对雄厚的财政支持。
3、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不可能实行普遍的高薪养廉制度。
按照新的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范围已经扩大到政党、政协、人大及其他政治和社会团体,总数已经达到600万人,高居世界前列,绝对数远远高于香港和新加坡。
并且我国公务员的总体素质还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现代公共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具备实行高薪养廉的主体条件。
4、我国老百姓传统文化心理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不认可高薪养廉。
老百姓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认为公务员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是西方国家的政治特权阶层,不能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全国城镇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08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约为3200元,如果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养廉政策,将导致多数人的不认同感。
香港和新加坡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公众需要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当然认可公务员高薪酬政策。
5、公务员制度建设不成熟,不宜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只有十几年的历史,时间短,仍处在建立和建设阶段。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高薪养廉顾名思义就是利用高额的薪酬、丰厚的福利待遇等手段使行政从业人员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使社会制度公平、公正。
很久以来,人们只是将它当作谈资在书面或口头流传而已。
不过现在正有某些地区进行这方面的试点,我们现在就将高薪养廉在中国的可行性作一下研究。
首先,高薪和养廉,这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别。
高薪是金钱,是物质。
廉政是品德,属于精神。
高薪养廉,无非又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那一套说法。
一般来说,人若是满足境况好了还想更好,经商赚多了还想赚更多,职位高了还想爬得更高,赌博赢了不会罢手还想再多赢等等,这些都反映了人的本性——贪婪。
生活好了还想好,手头富了还想富,经济发达了还想发达,科技发展了还要再发展,这种无止境的追求确能促进社会进步历史发展。
但是私欲的无止境膨胀,却会走向人生的反面。
在官本位与权本位一个人说了算的体制下,既然权力能够变钱,那么,他们就会尽量利用手中还有着权力的时候,进行更大宗更多次的交易。
这些交易一旦完成使他们尝到甜头,那么就会把那些道德、品行抛到九霄云外,那点“高薪”又怎能与这些意外收获相比那,所谓贪得无厌,便是最好的写照。
为了得到这些意外的收获他们可谓把有限的智慧发挥的凌厉尽致,某些官员利用职权进行变相卖官的交易,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仅在1994年到1999年在位数年间,全县范围内所有机关部门竟没有一个单位不向李铁成行贿,全县160多名科局级以上干部,几乎无一人不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向他行贿。
1992年以前,他的全部家当只有3万元,至案发时查处,其财产已共计有270万元(当时城镇人口月收入不足230元),收缴其房产6处(其中包括大连和长春2处)。
什么组织任命、组织提拔、工作需要,统统都成了他进行交易的幌子。
把共产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当成了封建王朝刮地皮的官员一样买卖。
不同的是封建王朝卖官公开,李不敢张扬只能变相交易暗箱操作。
他胆大妄为的犯罪手段,败坏了共产党的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高薪养廉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_司静

众所周知,新加坡、中国香港是世界上廉洁程度 比较高的地方,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得益于它的高 薪养廉制度。但是除了高薪养廉制度以外,还依靠 其对贪污贿赂行为的严厉处罚。毋容置疑,单纯地 以高薪养廉制度来控制腐败是不现实的,必须有相 应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和精炼高效的行政官僚体 系等客观条件; 以及历史传统和人们的心理承受能 力等主观条件来配合。
2 “高薪养廉”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高薪养廉制度是否适合于中国的国情,有些人 认为,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可以从根源上杜绝腐败的 发生; 有些人则认为由于中国政府财力有限、公务员 数量庞大等原因并不适用高薪养廉这样的制度。下 面从中国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两方面来分析“高 薪养廉”制度在中国是否可行。 2. 1 客观条件方面 2. 1. 1 从经济实力方面分析
司静: 高薪养廉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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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与新加坡等实 行“高薪养廉”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些本质的区 别。 资本主任国家的文官的管理是基于政党之外的,任 何党派都无权插手和干预文官队伍,西方文官强调 “政治中立”、“不偏不倚”,要求文官不得加入任何 一个政党,也不对政治决策的成败负责,不受政党干 预,公务员不得参加政党或介入党派活动,在公务活 动中不得带有所有的政政务官员,这些事务 官员受政治人物和正当政党的雇佣,有自己的工会 或其它代表组织为其利益服务,常任文官就像事务 官的雇员。
第 12 卷 第 5 期 2012 年 10 月
中国发展 China Development
Vol. 12 No. 5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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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廉在中国的可行性分析
司静
(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120 )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及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高薪养廉”制度取得了极大的成 功,“高薪养廉”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该文从中国现阶段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分析认为,中国不适合实行“高 薪养廉”政策。
高薪能养廉一辩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众所周知,腐败是国家衰落的根源之一。
历朝历代无一不是毁在贪官污吏手中。
为了对抗腐败,“高薪养廉”应运而生。
也就是我们今日的辩题。
对此,我方可以肯定的回答,高薪能养廉。
首先解释一下辩题。
所谓高薪,是指在严格的监管、公开透明的制度下,根据官员政绩给予较高水平福利与收入的制度。
这种高是能让公务员过上符合其社会地位的生活的高,而不是随意抬高。
其次,能,可以理解为有助于。
高薪能养廉并不代表只有高薪才能养廉.最后,养廉是培养廉洁的意识而不是所谓代替法律去肃贪。
接下来,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证高薪能养廉。
1、高薪养廉是可行的。
选择轻松且安全的路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人类的本性。
没有哪个人愿意担惊受怕地活着。
如果有两条路,一条是光明正大、可以调动官员积极性的高薪之路,另一条是偏僻崎岖甚至毁灭生活丧失所有的腐败歧途,试问我们会选择哪条路,他么又会选择哪条路?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我方认为高薪养廉是可行的。
2、高薪养廉是科学的。
我们知道,腐败成本=预备成本+机会成本+处罚成本。
因此只有一方面通过法律肃贪,另一方面高薪养廉,才能加重腐败成本,增加官员腐败时的心理负担,消除他们的的侥幸心理,使利益与风险的天平趋于平衡,达到廉政治国的目的。
更何况高薪养廉还有其附带利益。
其一为精英治国。
如果说一开始提出并实施高薪养廉制度的目的主要是在于廉政建设的话,那么不管有意无意,高薪养廉制度确实带来了公职人员的精英化。
优厚的物质待遇和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为国家吸引了大批的精英分子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国家公职。
其二是效率提高和成本减少。
由于有精英们的高效管理,就能够以较少的人数来管理较多的国家事务。
因此,只要把高薪养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加以稳定地实施,就可以通过市场上的人才流动,来自动地优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结构,这种附带利益最终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使高薪对财政的压力降低。
因此我方认为,高薪养廉是科学的。
3、高薪养廉是必要的。
高薪能养廉辩论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高薪能否养廉。
我们知道高薪不仅仅局限于金钱,也包括高福利、保险、补贴、子女上学就业优惠政策等等。
高新也是守制度,重制度,能够全力以赴遏制贪污。
养廉,就是防止官员由廉变贫,保障官员的生活,而不是防治,杜绝贪污。
我方认为,在严明的法律体制和健全的民主监督体制为标准的前提下,高新能养廉。
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立论。
1.高薪养廉的实践性。
俸禄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曾被多个朝代作为防治官吏贪污腐败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国家发给官员较为丰厚的俸禄,使其不致因生活之忧而走上腐败之路。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禄以养廉”。
而在当今社会中,新加坡也是一个典型的高薪养廉例子。
在严格的制度和高素质要求的同时,新加坡的公务员享有亚洲乃至全世界最高水平的工资福利待遇。
这种制度安排在实现政府官员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社会大众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达到了养廉的目的。
2.高薪养廉的重要性首先“高薪养廉”能“养心”。
只要是“高薪”,就能减轻一个人在经济上的心理压力或思想压力,从而可以心情愉快、安心工作和思想先进.其次“高薪养廉”能“招贤”能“养贤”。
我们用“高薪”来聘用人才,也就能聘用到优秀人才、高级人才,而且能留住人才。
再次“高薪养廉”能“养廉”“肃贪”。
如果一个人在经济上比较宽裕了,对金钱的获取欲望就会降低,其降低程度较大,一个人的心理基本或完全能抵御非法礼金、礼品、礼节或利益的诱惑,从而“高薪”就能“养廉”。
再是,如果实行了“高薪养廉”,那么在经济上的处理就可能更加具体、严格,稍有贪污、受贿、浪费等不良行为就可能被处理,因此“高薪”在“肃贪”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高薪养廉的可行性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腐败成本=预备成本+机会成本+处罚成本为什么现在贪污贿赂现象这么多?因为成本太低了,几千块钱就可以买动一个官员,让他徇私舞弊。
如果工资现在涨了一倍,犯罪成本就要增加好几倍,假如检察官年薪10万,那么50万、100万也买不动你,为什么?几年工夫我就挣到了,我不用冒坐监狱的危险。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2012.6.13下

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内容摘要: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焦点问题。
古往今来许多学者都在思考,讨论这一困扰各国政府的难题,提出了诸多反腐败措施。
在这些反腐败措施中,高薪养廉则是一项非常引人注目的措施,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它以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
客观分析“高薪养廉”的利弊,探寻我国古代“养廉银”政策所留给后人的深刻思考,充分认清我国现阶段国情,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全面分析了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实施“高薪养廉”的完全可行性。
高薪养廉不能遏制腐败,抓好反腐工作,重在提高公务人员自身素质,使之自觉抵制腐败,同时强化合理监管,走有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道路。
关键词:高薪养廉腐败可行性一、高薪养廉的提出高薪养廉是针对我国腐败的严重状况而提出的。
近年来,不断有人提出以在某些国家取得成功的高薪养廉制度来抑制腐败,在这些人中包括国内政治界、法律界、经济界专家,实务部门及普通群众等各行各业人士,也包括一些国外的反贪专家。
但是在我国也有人怀疑这样一项制度对反贪的效果,使之成为争论最激烈的反贪制度之一。
二、“高薪养廉”有利有弊(一)、“高薪养廉”的利一是“高薪养廉”能“养心”。
高薪能减轻一个人在经济上的心理压力或思想压力,从而有可能心情愉快、工作安心和思想上进。
二是“高薪养廉”能“招贤”“养贤”。
高薪能聘用到优秀人才、高级人才、专业人才,而且能留住人才。
三是“高薪养廉”能“养廉”“肃贪”。
如果一个人在经济上比较宽裕了,对金钱的获取欲望就会降低,其降低程度较大,一个人的心理基本或完全能抵御非法礼金、礼品、礼节或利益的诱惑,从而“高薪”就能“养廉”。
如果实行了“高薪养廉”,能用严密、严格或严厉的制度、纪律和法规等来约束行为人,从而“高薪”就能“肃贪”。
(二)、“高薪养廉”的弊一是“高薪养廉”必然会增加国家、企业或单位的支出,从而就会加重国家、企业或单位的经济负担。
二是“高薪养廉”必然会拉大贫富差距,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三是“高薪养廉”可能会引发相互攀比。
高薪养廉的经济学分析

高薪养廉的经济学分析[摘要]本文对产生腐败的根源及遏制对策做了深入的经济分析,并对高薪养廉政策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论证,指出了实施高薪养廉的必要性和充分发挥高薪养廉作用所需要的其它制度配合,最后得出了对公务员采用高薪制是有助于养廉的结论。
[关键词]腐败高薪养廉效用分析一、腐败的经济学分析1.腐败的经济学根源。
腐败是指“经济人”违反制度规则,把公众赋予的权力作为交换手段为自己谋利益的活动,它损害了社会利益,增加了社会成本,产生了负的外部性。
根据马斯洛的心理学说,人的欲望是多样的、无穷的,但每个人用以满足的手段是有限的,这种欲望与手段的矛盾就构成了腐败的动力来源。
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条件下:一方面,物质刺激越来越强烈,“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欲望被空前激发;但另一方面, 受国家预算的制约,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幅度受限。
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公务员的心理产生巨大落差,导致其对腐败活动的无限渴望,并且一旦涉足腐败而未被发现,心理防线被打破;随着腐败次数增多,腐败收益不断扩大,其腐败欲望也越来越强烈,由此腐败活动泛滥。
二、高薪养廉的经济学分析1.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分析。
可以把公务员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实施腐败行为的;第二类是无论如何都要去实施腐败行为的;第三类是有可能实施腐败行为也有可能不实施腐败行为的,即为边际腐败者。
对于前两类公务员,无论采取任何预防、激励或惩罚措施都不会对其行为产生影响;而对于边际腐败者,其行为受外部影响较大,高薪养廉政策的对象就是他们。
并不需要所有潜在的腐败者都对正常收入和腐败总成本的变化作出反应,只要有足够数量的边际腐败者做出反应就够了,此时腐败的需求会大大减少。
事实上,边际腐败者的群体是非常庞大的,这是高薪政策可行性的理论基础。
2.高薪养廉的必要性分析2.1高薪政策对正常收入影响:由于y=y1+y2+y3,所以当对公务员实行高薪政策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可以提高y1;其次,如果在实行高薪政策的同时增加公务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就可以提高y2;最后,当公务员得到高薪后,其经济基础强大了,社会地位提高了,更加受人尊敬了,因此得到了更大的心理满足,所以高薪可以间接提高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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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高薪养廉的可行性分析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212250 邢毓珠近年来,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一直是我国中央政府的一项工作重点。
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推进反腐工作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合理的制度。
高薪养廉作为自古有之的一项反腐制度,至今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得到广泛运用。
然而在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社会背景下,高薪养廉这一话题引发了众人的广泛争论。
本文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高薪养廉制度,特别是在我国的可行性。
一、根源分析1.腐败的原因提到高薪养廉,就不得不讨论提出这一制度的根源——腐败问题。
任何廉政制度的提出都是为了预防或解决国内的腐败问题,一个有效的廉政制度应当是紧密契合其本国的腐败特点及有效改善方向的。
高薪养廉作为廉政制度之一,在正式讨论其可行性之前,要先分析我国腐败的根源及特点。
腐败是与经济人假设分不开的,是“经济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下的行为。
我们可以将国家公职人员看做政治领域内的市场参与者。
假设公职人员腐败的成本为C,收益为R,惩处概率是P,则其腐败的利润则是π=R-P×C。
当π≥0时,则可能发生腐败行为;当π≤0时,则可能放弃腐败行为。
我国腐败的成本低——对于腐败的公职人员而言,其腐败的成本包括四个方面:①预付成本。
即为了取得腐败权预支出去的成本,是腐败收益的底线,即经济意义上的盈亏点。
预付成本的上升,整体腐败的收益曲线上升,腐败程度相应加深。
对于腐败官员而言,阿谀奉承付出的精力、资金与心理损耗是整个腐败过程中体会最为直观的付出,也是利益回收点。
②直接成本。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腐败的直接成本是很小的。
通常打个电话、当面交办、批字条或伪造账本即可获益,偶尔也需要请客送礼以疏通关节,但相对于后续的收益来看还是相比甚少。
③交易成本。
即腐败分子把权力变成个人财产所要支付的成本。
这一成本的高低与制度漏洞和权力交易市场发育两个因素相关。
现在,权力交易市场发育非常成熟。
交易渠道、价格形成、信息传递都形成了“制度化”流程,所以腐败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这是腐败普遍化的另一个原因④机会成本。
当前,我国腐败的机会成本是很少的,有时甚至为零。
能够从事腐败的一般都是掌握一定公权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员的收入一般是相对固定的,按照统一规定发放,且从目前情况看收入并不高,即使其因腐败而被查处,受到的经济损失并不大。
假如其从事某种腐败活动,将其所花费在这方面的时间、精力、资金等资源全部花在其本职工作上,收入也基本不会有所增加。
相比于腐败者可控的成本与收益,未知的惩处威胁显然并不高。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体制不完善,法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薄弱,腐败机会多。
由于腐败所涉及到的权力网巨大,当前主要关注于高层腐败,相对放松了中低层腐败。
这就使得我国腐败被发现的概率极低,仅10%左右。
同时,相比于腐败所获得的巨大财权色的满足,对腐败的惩处仅是没收财产投入监狱,惩罚力度相对薄弱。
由此可见P×C的成本很小且易产生很大的侥幸心理,而R又是可提前固定预见的,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使公职人员产生腐败动机的是公职人员的经济理性。
而导致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两个:腐败的成本低和腐败发现的概率偏低惩处力度较小。
2.惩治腐败的必要性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腐败行为符合寻租理论:腐败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它仅仅是资源的转移而非再生产增值的过程。
官员的腐败收入可视为从另一些人身上榨取的资源,而这“另一些人”大多是平民百姓,即官僚体制外的人。
腐败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腐败是一种负外部性行为。
而从委托代理的角度来看:委托代理成本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时,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同样,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监督困难,甚至监督成本高昂。
因此委托代理成本就包括监督成本,以及源于代理人自利行为而对委托人利益所造成的各种损害等。
从我国国家现状来看,由于我传统的官本位、特权及人身依附思想,国家机关是一个特殊的权力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也就貌似占有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地位,这就使他们很容易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具有特权。
官员特权可类似于垄断企业的经济特权。
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这一特权会有助于保障垄断企业的利润,同时更大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
因此,腐败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方面都有较大的负面影响,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缺失不满增加,社会效率低。
因而惩处腐败行为是必要的且是当前的重点所在。
二、高薪养廉的理论基础在劳动力市场上,工资与边际生产力联系密切,工人按照自身生产的产品的数量获得报酬。
然而,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厂商不能为工人提供完全与其劳动量相符的合同,也不能对工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人有不努力工作的诱惑。
为解决这种状况,厂商通常会支付高于市场均衡工资水平的工资,从而提高了工人因不努力工作被解雇的成本,也增加了工人做好个人工作的动力。
这种理论被成为效率工资理论。
可以解释为什么从事资本使用量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行业的人获得的工资更多。
他们取得高工资的理由并不是他们更可靠,而是因为偷懒、违约的机会成本太高,从而使道德行为得到了鼓励。
同理,从经济角度来看,当政府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发不出体面的工资给其雇员时,雇员就会拼命争夺任何可以得到的东西以弥补低工资。
许多实证观察都强调指出,公共部门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越高,其腐败的水平就越低。
如在廉洁程度较高的新加坡,部长和其他高层官员的工资水平属于世界最高行列。
然而,如果没有消除某些官员的贪婪,高工资可能导致对更高数额贿赂的要求。
对高薪养廉制度在内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数学模型:①腐败成本=预付成本+机会成本+处罚成本②预付成本=取得权力的成本×被处罚的概率③处罚成本=处罚尺度×被处罚的概率。
机会成本则是为了获取某种机会而消耗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在这些公式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薪养廉在预付成本和处罚成本两方面提高了腐败的成本,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腐败的利润。
这将导致腐败数量的减少,可见高薪制度对于养廉是有效的,它以使一部分潜在的腐败者因需求得到满足而放弃腐败,提高了腐败成本,也使手握公权力的人们在人性本私的作用下趋利避害而放弃帮助腐败的企图。
三、现实应用与反思世界上高薪养廉制度实行的较为成功的是新加坡。
在中国,高薪养廉制度运用的比较好的是香港。
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4年度的公务员薪酬,高层公务员的月薪在调整后将达到近6万元,在福利方面也有免费医疗和住房津贴等。
在香港担任公务员是名符其实的“金饭碗”,香港政府在公务员薪酬安排上的逻辑,正是以足够的薪酬去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促使人才作为公务员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增加其腐败的机会成本,减弱道德风险,提高政府整体绩效。
不过在香港采用的“高薪+福利+廉政公署”模式下,效率工资与惩罚腐败的力度间存在相关性。
除了高工资外,廉政公署“零容忍”和广泛的调查范围,同样是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地区之一的原因。
但数据显示2003年菲律宾政府雇员的账面平均工资是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4倍,巴基斯坦是5倍,印度是7倍,然而这三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得分在35个排名国家中位居倒数;相反,挪威、日本、奥地利等部分发达国家,政府雇员的平均工资还及不上社会平均工资,但清廉程度得分却高居前列。
高薪养廉制度要求高薪与廉政同行。
但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是中国香港还是新加坡,高薪的定薪原则是参照私企,即公务员工资不高于同等水平的私企员工。
保障社会分配公平,不会引起更进一步的收入差距。
而在廉政方面,香港每年投入很大一笔政府支出用于普及廉政教育,同时发动全民监督举报,三院权力分化等措施,保证高薪下的廉政,防止恶性腐败的再度发生。
由此可见菲巴印则恰是做到了高薪,忽视了廉政方面的投入(如权利分化等),由此导致高薪低廉。
四、高薪养廉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早在我国宋朝的时候,就曾实行过高薪养廉制度。
当时官员待遇优越,薪俸极高,一名3品左右的京官年薪就可接近2000两白银。
但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宋朝的官员出奇的腐败。
其实官员之所以腐败并不是因为薪水不够高,主要原因还是监管力度不够,权力过度集中。
这才使得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另一方面,高薪将造成更大的收入差距。
“高薪养廉”的提法,容易产生一些误解:现在官员们的实际收入水平比起其他普通工薪阶层已经高出不少了,还要实行高薪的话势必将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当然,所谓高薪并非要使贪官腐败获得的不法收入合法化,而是给予官员们与其职业特性、个人素质和劳动成本相适应的合理报酬。
但基于我国百姓与政府本就处于敏感状态,由现行4.6的基尼系数来看,高薪将会继续扩大这一系数,从而造成百姓与政府的矛盾加深甚至激化。
最重要的是,高薪养廉要起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国家财政富裕,有雄厚的经济基础,政府拿得起钱。
二是被养的官员相对要少,这就需要政府大量裁减冗员,精简机构。
而这两条眼下来看,理想与现实差距很大,短期内也不会有多大改观。
先说经济基础,一说高薪养廉,就和欧美发达国家比,人家的部长拿多少,我们的部长才拿多少,可事实上人家的老百姓拿多少,人家的人均收入是多少?我们的差距有多大。
再不然,就是和新加坡、香港比,而这两个地方的人均收入也是我们的二三十倍,如果按他们的水平来“养廉”,把我们全国的一年收入都拿来也不够。
经济的发展不可能一步登天,需要循序渐进。
所以,就我国的国情来看,近期内,是无法给所有官员拿得出足以“养廉”的高薪。
有人说,政策可以活一些,养廉的钱可以多方筹措,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先养起来,比如沿海发达地区和效益好的垄断部门。
如果这个口子一开,那么就会产生有条件的会“养廉”,没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会创造条件来“养廉”,无非是再变着法子多收费多集资多搜刮就是了,可这又恰恰和“养廉”的目的背道而驰。
且相对于香港新加坡,我国大陆整治范围广、层级多,减少官员只会进一步增加权利的集中度。
在现有较多公职人员的情况下,高薪养廉的机会成本过高,不利实行。
因此,解决我国目前问题的关键不是高薪养廉,而是要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打击力度,对腐败行为持续打压,做好长期防治的准备。
五、小结与思考腐败几乎不可能消除,只能建立制度来控制它,高薪养廉政策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从理论上讲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高薪与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并不矛盾,高薪是养廉的手段。
但在推进高薪养廉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几个问题,比如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国内贫富差距、高薪的确定、高薪为养廉带来的效益以及监督—考核体制与高薪养廉的结合使用。
而在我国大陆,公职人员不可避免的多。
在现有的政治体制情况下,高薪养廉并不适用。
应当先解决好权力制约、全民监督、精简官员、加强反腐败教育转变官本位思想、加大惩处力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