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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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四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四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施工行为,对项目部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制度。

该制度可以激励项目部注重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从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1)颁发安全生产标兵证书和奖金。

(2)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状和奖品。

(3)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等场合进行表彰。

2.安全技能竞赛奖励(1)举办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奖项目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2)发放安全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处罚制度1.违反安全规定处罚(1)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发生安全事故后,对项目部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处理。

(2)对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拖延施工期处罚(1)对拖延施工期的项目部进行处罚,扣除相应的罚金。

(2)对严重拖延施工期的项目部,可以解除合同或进行其他法律行动。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对项目部进行约束和激励的管理工具,有效执行可以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二)一、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优秀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部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提出创新理念、发展新技术或实施新举措的项目部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安全违规罚款: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项目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____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____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____元。

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三篇)

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三篇)

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是指通过对项目参与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和约束项目参与方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奖励措施:1. 安全奖励:- 对于项目参与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 对于重大风险点的有效控制和事故的成功防范,可给予额外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安全教育培训奖励:- 对于主动参与安全培训并取得良好成绩的项目参与方,可以给予奖励。

- 对于参与安全演练和紧急事故应急演练,并表现出色的,可给予额外奖励。

二、处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依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追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2. 经济奖罚:- 与参与方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具体责任,并规定达成或未达成目标的奖罚措施。

3. 取消参与资格:- 对于经常违规和安全管理极差的参与方,可以取消其参与项目的资格。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具体实施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落实。

同时,项目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奖罚制度的有效执行。

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二)主要是指针对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给予奖励或者处罚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励优秀表现,激励项目参与人员积极参与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处罚不良行为,引起项目参与人员的警示,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具体的奖罚制度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业务要求进行设计和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罚措施:1. 奖励措施:- 表彰优秀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个人或团队,并给予奖金、奖品或荣誉证书等奖励;- 建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单位的评选机制,给予荣誉称号和额外的奖励;- 鼓励项目参与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职业技能,给予学习成果证书和晋升机会等;- 根据参与人员主动报告并解决安全隐患的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4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4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是建筑工程建设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对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励制度1. 安全奖励:(1)优秀安全员奖:对安全员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的个人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奖金和荣誉证书;(2)安全创新奖:对通过技术改造、创新设备、新材料等方式提高施工安全效率的单位进行表彰,鼓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探索;(3)安全竞赛奖: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等,对获奖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提高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安全责任奖:对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2. 文明奖励:(1)文明标兵奖:对施工现场文明标识齐全、环境整洁、劳动秩序良好的项目给予表彰,鼓励其他单位学习和借鉴;(2)优秀班组奖:对施工过程中表现良好,文明施工规范得到认可的班组给予奖励,激励其他班组提升文明施工水平;(3)文明施工贡献奖:对在宣传普及文明施工知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鼓励更多人员参与文明施工的推广工作;二、惩罚制度1. 安全惩罚:(1)安全违规处罚: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奖金、罚款、停工整改等,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录在案,纳入个人及单位信用档案;(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并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取消相关单位的安全许可证;(3)安全黑名单:对多次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公开批评,将其纳入安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施工;2. 文明惩罚:(1)文明违规处罚:对违反文明施工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扣减奖金、罚款、停工整改等,同时要求整改并进行公开通报;(2)文明不良记录:对多次违反文明施工规范的个人和单位,将其不良记录记录在案,纳入个人及单位信用档案,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施工;(3)扣减评优分数:对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文明施工的单位,扣减其评优分数,影响其在业界的声誉和信誉。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五篇)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五篇)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____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全体职民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天津市业主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机构,责任明确,资料齐全,配有专职安全员,人员稳定。

1.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操作规程齐全,并认真执行。

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年末有安全生产总结。

1.4、安全生产教育有记录。

《安全生产法》宣传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5、每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有记录。

1.6、安全生产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1.7、安全生产事故无漏报,隐瞒不报现象。

1.8、安全生产宣传有内容,安全标志,安全标语醒目,安全操作规程挂牌齐全。

1.9、每项工序都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2.奖惩情况2.1奖励制度: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2.1.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及个人;2.1.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设备隐患、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2.1.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1.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2.1.5、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1.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2.1.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2.1.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四篇)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四篇)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安全防护1、凡在坠落基准面____米以上(含____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周边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____米;作业区域内有孔与洞,人员在孔、洞旁作业或人员在通道旁有孔与洞高处作业;借助登高用具或等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现场的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作业的;任何固定的、悬挂的、活动的临时结构;不系安全带(包括不正确佩戴)的,罚款____元。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____元。

3、在高处作业周边环境、通道随意堆放危及高处作业活动的物件及物料,罚款____元。

4、进行高处作业活动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一切料具,罚款____元。

5、高处作业未设置可靠有效的临边防护,未搭设供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人行梯道,作业人员沿架体及其他危险区域随意攀爬的,罚款____元。

6、经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有高处坠落安全隐患、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超过6h的,罚款500元。

二、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械、设备等)1、使用破损、漏线、护套线、塑料线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电线,电缆外皮未采取安全、有效绝缘措施,电缆线接头、插头、插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罚款____元。

2、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分配电箱内严禁直接连接用电设备,开关箱内必须一机一闸一漏,接线必须牢固,不符合要求的,非电工进行电气连接操作的、违章用电的,罚款____元3、当用电设备、机具运转中,操作人员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擅自维修的,经安全监察人员警告不听劝阻的,罚款____元。

4、用电设备电缆随意拉长,电源与作业场所超出规定,未设置开关箱的,箱内接线从箱体门边缘引入到时线缆在外的,罚款____元。

5、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pe)可靠连接保护的,罚款____元。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一、奖励措施:1. 安全优秀工地奖: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地安全文明标准落实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地,给予奖励,并颁发安全优秀工地奖状。

2. 安全典型工作员奖励:对在工地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积极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的工作员,给予奖励,并颁发安全典型工作员奖状。

3. 安全创新奖励: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科学性的措施和方法,并得到实际应用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并颁发安全创新奖状。

二、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单位,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并记入个人或单位的安全档案。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因个人或单位的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安全失职处罚:对工地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因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降职、罚款、停职等,并在安全档案中记录。

三、奖惩申诉机制:建立奖惩申诉机制,对于认为奖惩决定有不当之处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诉,由独立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并作出调整决定。

申诉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委员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四、奖惩结果公示:公示奖惩结果,让广大职工充分了解奖惩情况,形成警示,推动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改进。

以上奖惩制度仅做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二)建筑工地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需要严格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建立奖惩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安全奖励制度1. 优秀安全管理单位奖励-对表现出色的安全管理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发放荣誉证书。

-奖励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按期完成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事故发生率、事故处理及应急演练等。

2. 安全生产个人表彰奖励-每月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奖金和荣誉证书。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范本一、安全奖励措施1. 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为鼓励施工队伍自觉守法、守规、守纪,树立文明施工形象,项目部每个月评选并颁发“安全警示牌设立奖励”,作为团队及个人的荣誉标志。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项目部根据个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出色表现及特殊贡献,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并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项目部根据团队的整体安全表现及安全绩效,设立“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取得显著安全成绩的团队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4.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将其作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志,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安全示范工程奖:项目部每年评选一次安全示范工程,对取得该项荣誉的项目给予表彰,同时奖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

二、安全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处罚: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不按照安全计划执行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安全违规情节轻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安全违纪责任追究:对严重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严从快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安全绩效考核扣款:将安全绩效考核纳入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中,对未达到安全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扣款或降低奖金发放等处罚措施。

4. 停工整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频繁发生违章施工行为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将会依法暂停该项目的施工,并进行整顿,直到达到安全施工要求为止。

5. 重处罚措施:对于屡教不改、多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或个人,项目部将会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暂停合作关系,追究法律责任等。

三、安全奖惩执行机制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在项目部内建立奖惩制度,将安全奖励与安全惩罚相结合,形成激励和约束双重机制,推动团队和个人注重安全施工。

2. 健全监督机制:项目部配备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模版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模版一、引言本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和改进项目部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通过对安全行为的及时奖励和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罚,促使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共同维护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安全奖励制度1. 安全优秀个人奖励1.1. “安全之星”奖1.1.1. 每月评选一名“安全之星”,由项目部领导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1.2. 被评选为“安全之星”的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2)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3)协助他人安全工作,提供有效的安全建议;(4)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1.2. “安全先锋”奖1.2.1. 每季度评选一名“安全先锋”,由项目部领导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2.2. 被评选为“安全先锋”的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期间未发生任何严重安全违规行为;(2)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3)在安全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4)在工作中积极推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1.3. “安全标兵”奖1.3.1. 每年评选一名“安全标兵”,由项目部领导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3.2. 被评选为“安全标兵”的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3)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素养;(4)对他人的安全行为予以及时表扬和奖励。

2. 安全优秀团队奖励2.1. “安全先进团队”奖2.1.1. 每季度评选一支“安全先进团队”,由项目部领导表彰,并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1.2. 被评选为“安全先进团队”的团队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2)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3)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共同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4)在安全事件发生时,团队能迅速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人员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对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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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确保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总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和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一般安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50~100元罚款:一、未规范着装,或穿短袖、背心或赤背、脚进入施工现场的。

二、施工人员饮酒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作中开玩笑、打闹、吵架。

四、交叉施工作业安全监护人,擅离职守,脱离工作岗位。

五、夜间施工作业没有设置充足的照明。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安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100~200元罚款:一、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破损安全帽(帽壳破裂,内衬掉落、断裂,帽带脱落或使用铅丝、胶线做帽带)进入施工现场,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二、操作旋转机械佩戴手套或不佩戴安全防护帽(安全及未将长发盘入帽内(如:操作钻床、台钻等)。

三、电火焊作业和有飞溅物的作业(角磨机、砂轮机、刨木机、砼震动棒等)不佩戴防护眼镜或使用防护面罩。

四、粉尘(毒)作业(砼拌合、油漆、打磨作业等)未佩戴防尘(毒)眼镜、口罩。

五、有刺伤、划伤、烫伤手的作业(钢筋、木工、电工、电火焊等)未佩戴防护手套。

六、电工、电焊工,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角磨机、手提切割机等)及其它易触电的施工机械(磨石机、公路切割机等),不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

七、高处作业无良好施工作业平台(如操作脚手架、高处施工通道跳板铺设不齐、开关场构架吊装、电气安装等高处作业)未使用双背双绳安全带。

八、上下垂直高度超过10米及以上无安全防护网和休息平台的作业,未使用速差控制器或攀登自锁器。

九、进入施工现场穿裙子、裙裤、短裤,拖鞋、高跟鞋、漏指凉鞋或从事高处作业穿塑料鞋、硬底鞋。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安全设施使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一、地面沟、坑、洞未设置安全围栏或盖板,因工作需要进入围护区域拆除安全围栏、盖板,未设置安全监护人等其它安全防护,或离开时未予以恢复。

二、建筑室内层间孔洞未设置盖板,或采用安全围栏时,未使用安全网等隔离设施。

三、施工平台周边、未装正式栏杆的阳台和走廊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台的外侧边、跑道或斜面的两侧边(即:“五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或栏杆,以及设置不牢固。

四、楼梯口、通道口、升降口、预留口(简称“四口”等未设置安全围护栏杆。

五、施工作业危险区域(脚手架搭设、拆除区,起重吊装区、安装带电区等)未设置安全警戒或围栏。

六、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而未及时更换。

七、脚手架在3米以上高度,外侧未使用安全平网或安全立网进行封闭或隔离。

八、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距电源盘柜5米以上未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拖线盘或流动开关箱。

九、施工区域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不当(内容与实际不相符、位置不妥等),管理不善(散落于地面或损坏)。

十、施工机械、工器具修理工作完毕后,未将安全护罩、壳、帽等安全配套设备恢复就使用。

十一、立体交叉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有安全隔离措施的安全施工通道,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标识的安全施工通道进出,严禁任何人员随意穿行于交叉作业区。

十二、凭借防护栏杆或脚手架起吊重物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违反施工用电安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一、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由没有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

二、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三、不执行一机一闸的安全用电规定,采取施工电源一闸多用。

四、刀闸保险丝以大代小或采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五、除接地线端子外,电源盘内外、机械、电动工器具接线端有线头裸露未包扎处理。

六、电源线未使用绝缘子分开布置或直接缠绕在钢管脚手架上使用。

七、电源盘、施工机械未作就地接地,或施工机械就地无法接地时未作盘内接地,以及接地不良(接地线两端子未采取压接、铰接等,或机械接线端未按说明的接线端子连接接地线,或多台机械接地线串联接地,或接地极埋入深度不够、横截面积不够等)接地电阻大于4Ω以及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八、电源线进出盘柜和机械接线端口处,未使用保护胶圈或套管。

九、施工机械规定的电源线或插座与实际使用的电源线或插座不相符,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十、架设跨越公路和施工场所有车辆出入区域的施工电源线路,其对地高度低于6米;其它场所的施工电源线及灯具的架设高度低于2.5米。

十一、带电移动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潜水泵、切割机等等),在需移动时未切断电源。

十二、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器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线或使用胶质线或电缆已破损、漏电;使用电缆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器具。

十三、布置施工电源线和机械安装接线时,未对电源线机械进行绝缘检查,未确保绝缘良好和未做好测试记录。

十四、高处施工场所,电源线横跨施工通道时,架高低于2.5米,或不从施工通道下方穿绕。

十五、工作结束或夜间施工完毕,未及时回收电源线、灯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拖线盘等,将其散置于现场。

十六、临电人员未对施工电源线和刀闸、开关、插座及其它电气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未做好日安全检查记录。

十七、临电作业人员接线、安装电气设备时,未对线路、开关、机械及工器具绝缘状况进行检测就进行作业。

十八、施工电源盘的安装不牢固,底部未垫有木板或其它绝缘设施;盘内刀闸、插座等未标明电压等级。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违反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使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一、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安全考试合格就操作施工机械,或非机械持证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二、特种施工机械操作使用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或持有过期的特种机械操作证(车辆驾驶员,电、油吊操作员,小四轮机动车驾驶人员等)。

三、持有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但未经公司许可就驾驶机动车辆。

四、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重量限制器、方向制动器、漏电保护器,保护罩、帽、网、保险勾等)不齐不全,或动作不灵敏状态下就投入使用。

五、特殊机械、设备(如:系换代设备厂家不生产而无法配齐)无安全保护装置,未编制防事故措施,且未上报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办理准许使用手续就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机动车辆(小四轮机动车)运行时,驾驶室超座或车斗、车门外站人。

七、超铭牌使用起重机械或同时使用两台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且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总工审批和未经交底签字就组织施工。

八、施工机械、设备,未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护、保养和做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九、电动工器具未保持外壳、手柄、电源线、安全护罩完好,使用有破损的电动工器具。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反脚手架、跳板使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一、使用未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未办理搭设许可手续的,或未按要求挂置搭设许可证的。

二、脚手架搭设至施工作业层高处,未按要求搭设操作平台(跳板未满铺、四周无双层栏杆、18厘米高挡脚板等)。

三、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2米、1.2米、1.5米的(设计脚手架除外)。

四、脚手架相邻两根立杆、大横杆接头未错开,搭界长度小于20厘米。

五、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纵向每延长10米未设斜支撑;竖向7米以上或无法设斜支撑时,每增加4米高度,未与建构筑物相连接的;或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大于或小于45~60°,埋入地面深度小于30厘米。

六、脚手架底部未设置扫地杆和底托或木板的;或是采用砖头、石块、石渣及其碎屑物作调整垫平。

七、脚手架搭设未按要求同时搭设30厘米间距的上下爬梯或坡度为1∶3的施工斜跑道的;或在施工通道处脚手架的横杆未抬高加固阻碍通行。

八、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扣件未按要求紧固,有松动现象。

九、独立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大于底部最小宽度3倍未附着和稳定支护。

十、脚手架不按规定检查、维护,有倾斜、空底脚等安全问题,未维护就继续使用。

十一、脚手架搭设完毕,未按要求申请验收,或验收后未挂牌就使用。

十二、钢管脚手架未采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

锈蚀严重、压扁、弯曲有裂纹的钢管和无出厂合格证、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扣件仍旧使用。

十三、施工跳板未采用5厘米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长度不超过6米为宜,使用腐朽、扭曲、破裂、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木跳板。

跳板的两端8厘米处未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且未用无头钉两头嵌入固定。

十四、施工跳板未满铺,板间有间隙,与墙面的间隙大于20厘米。

十五、跳板的搭接长度小于20厘米,采取对头搭接时,未设不大于20厘米间距的双排小横杆。

十六、跳板未铺设平稳并用铅丝绑牢,不平处未用木板垫平钉牢,或用砖头或其它硬物塞垫。

十七、铺设使用探头跳、瞎子跳、弹簧跳等。

十八、在架子拐弯处跳板未交错搭接。

十九、拆除脚手架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未按照作业票要求进行作业。

二十、脚手架、跳板搭设或拆除工作,对危险区域未设置安全警戒、挂设安全标志、派监护人;或随意拆除安全警戒、标志牌,以及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对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500~1000元罚款:一、未经体格检查合格,从事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双背双绳安全带)或其它防坠落安全设施。

三、未设置上下通道或不经上下施工通道通行,随意攀爬脚手架或其它的钢、构架、门窗等。

四、手持工器具、施工材料等沿脚手架攀爬,或通行直立式爬梯。

五、高处作业时,衣袋内盛装工器具,在弯腰、探身时有滑出掉落危险的可能。

六、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工具袋,或施工工器具未拴挂尾绳。

七、高处作业人员骑坐临边安全防护栏杆上,或坐在无防护栏杆的临边。

八、在轻型屋面上作业,未设置防坠落安全设施。

九、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施工材料及垃圾、废料等,未妥善堆码存放保管。

未用绳索、铅丝捆绑,或未盛入容器内。

集中堆放超过允许的载荷。

十一、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置于平台边缘、梯子及窗台上等易坠落的地方。

十一、高处作业未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平台边、阳台边、通道边等安全防护栏杆和跳板应设置不齐全。

十二、高处作业人员随意抛掷工器具、施工材料,或随意将施工垃圾、废料向下方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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