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图标笔记第四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四章收入知识点一、收入的概念和分类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的分类:知识点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在售后回购方式下,由于商品的处置权未作转移而不能确认为收入。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知识点三、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对比知识四、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知识点五、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视同买断方式与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区别(二)具体账务处理1、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2、支付手续费方式【2008年单选题】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时间是()。
A.签订代销协议时B.发出商品时C.收到代销清单时D.收到代销款时「正确答案」C「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无论采用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还是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方的收入确认时点均为收到代销清单时。
第四章收入知识点六、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一)一般劳务处理1、发生劳务成本时借:劳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等2、预收劳务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3、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劳务成本。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市场秩序管理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早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定义的是1883年的《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凡在工业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首次对这种行为进行概括式描述。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六)商业诽谤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经营者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努力经营和活动得来的,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
A公司生产的冷冻牌电冰箱样式好、质量高,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很快占据了市场大部分份额。B公司生产的海鸥牌电冰箱由于质量存在问题,销售很差。为了打开销路、开拓市场,B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一篇“郑重声明”。该声明称:“最近市场上出现的冷冻牌电冰箱由于存在质量问题受到很多消费者的投诉,不少消费者找到我厂要求退换。我厂郑重声明,此种电冰箱不是我厂产品,请消费者认准我厂海鸥牌商标,以免误购而遭受损失。”此声明刊登后,A公司电冰箱销售量直线下降,同时很多已购买的消费者也纷纷要求退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分析: (1) B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2)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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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精讲-增-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精讲-增-消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内容精讲】第一节增值税(2022年调整)增值税基本原理1.购进扣税法(税款抵扣制)2.“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3.价外税与价内税的区别知识点、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大纲要求】了解(一)纳税人分类标准特殊情况计税规定生产型:50万元以下小规模非生产型:80万纳税人元以下提供应税服务:500万元以下①个人(非个体户)简易征税②非企业性单位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③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以到税务机关代开)【注意】①为必须②③可选择一般纳超过小规模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执行税款抵扣制税人人认定标准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知识点、征税范围(★★★)(2022年调整)【大纲要求】掌握征收范围: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学习提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营改增”后并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第1页经济法基础(第四章)(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注意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陆路运输服务”。
【注意2】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2023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

2023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2023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总结2023年颁布的经济法第四章是我国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章主要涵盖了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秩序的维护、经济活动合同等内容。
以下将对这一章节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总结。
第一部分: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第四章首先明确了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
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是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和运营者。
根据《经济法》第十九条,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竞争和平等交易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法律地位的确定,既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
第二部分:市场秩序的维护第四章进一步强调了市场秩序的维护。
在市场经济中,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它能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第二十条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它要求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欺诈、强迫、垄断等损害市场秩序的行为。
同时,市场主体还应当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经济活动合同第四章还涉及了经济活动合同的内容。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重要依据和保障。
《经济法》对经济活动合同进行了规范,确定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原则,鼓励市场主体进行各种形式的合同订立。
同时,根据《经济法》第二十一条,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此外,经济活动合同还涉及到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等相关问题。
总结起来,2023经济法第四章主要涉及了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经济活动合同等内容。
它强调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规范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于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来说,掌握这些知识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为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同时,这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第四章经济法和企业组织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基本概念和特点1. 经济法的定义和功能经济法是调整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主要功能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经济法的基本特点经济法具有特定的社会性、经济性、实用性和指导性等基本特点,体现了经济法的独特性和适用性。
二、经济法和企业组织法律关系1. 经济法与企业的关系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经济法是调整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
经济法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组织、经营、竞争等方面的行为。
2. 经济法与企业法人的关系企业法人是企业组织形式的一种,经济法既调整企业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也规范企业法人的设立、变更、解散等法律程序。
三、企业的行为能力和经济法律关系1. 企业的行为能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享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企业通过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和合作,实现其经济目标。
2. 经济法律关系的形成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与其他主体发生各种经济法律关系,如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
这些法律关系的形成依法律约定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四、企业组织形式和经济法律关系1. 企业组织形式及特点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公司等,每种形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 经济法律关系的适用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有所差异,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适用。
五、企业组织活动与经济法律关系1. 企业组织活动的内容企业组织活动包括企业设立、变更、解散、合并等一系列组织过程。
2.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企业组织活动中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包括企业与行政机关、企业与其他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六、企业经营活动与经济法律关系1. 企业经营活动的内容企业经营活动包括生产经营、市场交易、合同订立和履行等过程。
2.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包括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雇员之间的法律关系。
七、企业竞争活动与经济法律关系1. 企业竞争活动的内容企业竞争活动包括价格竞争、产品竞争、市场竞争等。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经济法基础_第四章_合同法律制度完整

要约人 受要约人
1.陈某邀请李某,明天早上到他公司签订一份合作 合同,李某口头答应了。第二天早上,陈某并未 到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2.张三受李四的邀请,在12月1日参加其公司的开
业大典,并签立一份合作合同,张三当面拒绝邀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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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① 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去做些什么) 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个月过去,湖北省民政厅统计却发现:截 至目前,湖北省共接受捐款1.06亿元,而实际到 账7000多万元,部分企业却上演了一场“捐赠 秀”。
思考:对这样的行为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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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合同成立的时间 ①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②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签字或盖章时成立 ③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自签订时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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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缔约过失责任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 要约和承诺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 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 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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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 A )。
A.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 C.在一定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D.在合同预期内到达受要约 人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实质性变更的,为( B )。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经济法基础——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目录页
CONTENTS PAGE
1 单外击商此投处资添企加业文法字概内述容 2 单中击外此合处资添经加营文企字业内法容 3 单中击外此合处作添经加营文企字业内法容 4 单击外此资处企添业加法文字内容
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01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第 29 页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和合作条件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和合作条件
第 30 页
合作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向合作 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中外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 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概述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作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4)从经营管理看,企业可以由中外合作各方共同参加经营管理,
也可以委托合作一方或者委托中外合作者之外的他人。
(5)从合营性质看,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合作各方的出资或者提 供的合作条件无须折算成股份,合作各方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 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
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不
同行业、不同情况做不同的约定。 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
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应在距合营期 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 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批 准或者不批准。
第 20 页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 21 页
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解散和清算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合营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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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者销售旧货:
(四)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的抵扣
(五)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节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三)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四)营业税的税目:
(1)交通运输业
1.子目: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
按此税目。
(2)建筑业
1.子目: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2.自建行为: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金融保险业
1.金融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2.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4)邮电通信业
子目:包括邮政、电信及与邮政、电信相关的业务。
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
(5)文化体育业
子目:包括文化业、体育业(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
(6)娱乐业
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7)服务业
子目: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1.征税范围: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2.子目: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9)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五)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营业额。
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其他规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5.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