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介绍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介绍在现代社会,职工的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满足职工们的保险需求,很多企业推出了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
本文将介绍这一保险计划的背景、特点和优势,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选择这种保障方式。
1. 背景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职工的福利保障需求也在不断演变。
传统的社会保险并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
因此,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应运而生。
这种保险计划基于相互帮助和共同承担的原则,为职工提供了更全面、灵活的保障。
2. 特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与传统商业保险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2.1 集体性质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是一种基于企业或行业的集体保险计划。
不同于个体购买的商业保险,职工们集体参与,共同承担风险和保险费用,形成了一种集体互助的机制。
2.2 灵活性调整。
职工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类型和保额,避免了传统社会保险一刀切的不足。
2.3 综合保障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涵盖了多种风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等,为职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与传统的商业保险相比,其保障范围更广,服务更贴心。
2.4 互助性质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鼓励职工之间相互帮助。
当一位职工遭遇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时,其他参与保险计划的职工可以共同承担一部分费用,减轻受保职工的经济负担。
3. 优势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相比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优势:3.1 价格优势由于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采用集体承保的方式,保险费用往往较低,相对于传统商业保险更加实惠。
职工可以以较低的费用享受到全面的保障,减轻了经济负担。
3.2 灵活度高调整,比如选择保险类型、确定保额等。
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灵活地选择,满足不同的需求。
3.3 风险共担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强调互助与共担的原则。
当一位职工遭遇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时,其他参与保险计划的职工可以转移一部分风险,为受保职工提供经济支持。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五项内容-勉县教育网首页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五项内容目前,陕西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共推出五项内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1、投保条件: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
2、本互助保险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期满后不退还保险费,办理续保手续时需要再次缴纳保险费。
同一单位投保人数不得少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人数少于50人的单位必须100%投保。
3、投保本计划单位应提供加盖投保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上月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单》复印件。
4、投保本计划的保费是50元,在有效期内只能投保一份。
5、参加本计划办事处报销的费用:(1)住院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70%。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70%。
(3)肾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的门诊医疗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之外,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60%。
(4)超过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支付范围以内,由被保险人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及个人负担部分),办事处报销70%。
备注:问题1: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除外);问题2:本保障计划对于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没有特殊要求;问题3: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30天内住院的不予报销;问题4:会员因意外伤害或者女工生育住院的,医保不报,办事处也不予报销。
问题5:办事处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包括门槛费、乙类药品等其他费用;问题6:在保险期限之内,对于住院次数没有限制。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其保障职工权益的职能。
为了更好地实现工会为职工提供互助保障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工会会员,在职员工以及退休员工均可参加,并享受相应的互助保障。
三、互助保障项目1.医疗互助保障:针对突发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均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额度,旨在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2.丧葬互助保障:工会会员及其家属享受一定的丧葬费用补助,确保因亲人去世造成的经济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3.灾害救助互助保障:面对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工会会员及其家属遭受损失时,可以得到工会提供的一定救助和援助。
4.其他互助保障项目: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多的互助保障项目,如子女教育互助、住房补贴等。
四、互助保障实施机制1.会员缴纳:所有工会会员每月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互助保障费,由工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2.互助申请:会员需在受到互助保障项目影响时,向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互助支付:经过工会审核,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后,按照互助保障项目的规定,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助款项。
4.互助监督:工会设立专门的互助保障小组,负责对互助保障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互助保障管理机构1.工会互助保障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和管理互助保障项目的具体实施。
2.工会互助保障基金:由会员缴纳互助保障费组成的基金,用于支付互助补助款项。
3.工会互助保障小组:负责审核申请,核对资金使用,并对互助保障项目进行监督。
六、互助保障费用的筹集和管理1.缴费比例:根据会员的收入和实际情况,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费比例。
2.缴费方式:工会可以通过工资代扣的方式,将互助保障费用收取并统一管理。
3.资金管理:工会应当建立专门的互助保障基金,将会员缴纳的互助保障费用专门存放,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互助保障项目的宣传和推广1.宣传栏目:在工会公告栏、企业内部通告等途径上,定期宣传互助保障项目的内容和申请流程。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2版)为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抗风险能力,帮助职工抵御突发事件带来的伤害,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基本经济利益,特推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条本计划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公企业单位、中央在赣单位的在职职工和各种从业人员(其中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三资企业及城镇私营企业的在职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凡年满18周岁到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当地办事机构申请参加本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自交纳保费后的次日零时起到期满二十四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三条每名会员的保障金额最高为拾伍万元,由会员或其所属单位在此限度内选定。
第四条保费根据会员所从事的行业、工种分别确定(详见附表一)。
保障费必须于保障期限开始前一次交清。
每名会员缴纳的保费最低为每份20元,每份保障金1.5万元,最多可投保10份,保障金最高为15万元。
第五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180天内死亡的,本会给付保障金全数。
第六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永久性残疾(注:通常情况下指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某部位或多部位受到一定伤害),办事处根据残疾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障金额。
第七条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本会均根据第六条按次给付保障金,但给付的保障金累计达到保障金额全数时,保障关系终止。
第八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会员死亡或残疾,本会不负给付保障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障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障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三、被保障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障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障人流产、分娩;六、被保障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七、被保障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八、被保障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九、被保障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二、其他非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1. 简介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是指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而实施的一种互助保障制度。
该方案由工会组织负责设计、运营和管理,旨在为职工提供相互帮助的渠道,以应对职工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可预测的困难和挑战。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运行机制。
2. 互助保障类型2.1 医疗互助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的主要互助形式之一是医疗互助。
根据方案规定,职工可以自愿加入该互助计划,并向固定的互助基金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
职工在遇到意外或突发疾病需要医疗救治时,可以申请互助基金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补贴。
互助基金的来源包括职工的缴费、企业的补助以及其他捐助等。
2.2 日常生活互助除了医疗互助,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还涵盖了日常生活互助。
这包括在职工面临意外伤害、火灾、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互助基金可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援助。
这样的互助给予了职工们在困境中的温暖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大家庭的温情。
3. 方案运行机制3.1 缴费和互助基金管理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的运行机制中,缴费和互助基金的管理是关键环节。
具体而言,职工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互助费用,一般由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这些费用将被纳入互助基金中进行统一管理。
工会组织将成立专门的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督和管理互助基金。
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互助基金的金额,并审批职工的互助申请。
3.2 互助申请和救助机制职工可以向互助方案的管理委员会提出互助申请,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发票、意外伤害报告等)。
管理委员会将审核申请,根据互助基金的具体情况和职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决策,并迅速向职工提供相应的互助救助。
互助救助可以是经济补贴、医疗费用垫付等形式,旨在帮助职工度过困难时期。
3.3 合规监督和信息公开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运行。
为了加强监督和透明度,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定期向职工公开互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互助金给付申请表
计划确认书号码会费标准元保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出事时间手机号码
出事地点
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名称
出险原因、经过、结果:
单位工会意见
单位工会盖章
年月日申请互助金给付需提供资料
1.会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受益会员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3.出院病情证明书或出院证或病情证明复印件;
4.《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复印件;
5.确诊检查报告复印件;
6.手术记录复印件;
7.其他资料:
(1)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3)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时限:会员受伤之日起1年内。
申请时间:年月日。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知识

申请互助金要求
1、报案:事故发生后3日内; 2、申领互助金时效:发生事故一年内;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互助费标准
互助金领取标准 伤残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住院补助互助金(每日) 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26/32 最高6000 20 15 15,000 21,300 50/62 最高12,000 30 30 30,000 40,800 74/93 最高18,000 45 45 45,000 61,200 100/124 最高24,000 60 60 60,000 81,600
五、《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范围
保障期
互助费(元/份)
住院津贴
一年 60元/人 (限购一份)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保
障
待
遇
首次投保执行30天免责期(意外伤害不执行免责期) 最高保障赔付金额为7200元(累计给付180天) 住院日津贴= 每日住院津贴 40元×(住院有效责任天 数-3天)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原位癌除外
它又叫做“上皮内癌”,是上皮细胞增 生达到恶性变化的早期阶段。 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 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 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 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 癌”。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l、保障期为二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3、互助费的标准为36元。 4、在同一保障期内职工最多可以参加两份本计划。 5、参加本保障计划,同一单位必须同等份数。 6、保障责任期未满申请续转,保障责任期发生重叠,原保障责任期视为 自动放弃。
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指定疾病+意外伤害+意外住院补助+身故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2013版)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指定疾病+意外伤害+意外住院补助+身故保障)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扩大职工保障范围,切实缓解因疾病、意外伤害、身故导致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广西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根据有关方针政策,在整合原有保障计划基础上,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对象第二条:凡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工作(以往未患有本计划内所指定的各种疾病及手术者),在本级工会统一组织下单位或团体参加本计划。
既往参保已获得指定疾病、女性安康给付的或投保前已患有本计划内所列指定疾病及手术的人员不允许加入本计划,对已参保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参保资格,并对期间已发生的保障事故不承担给付责任。
参保办法第三条:参加本保障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在职人员人数在8人以下的参保单位须全部参保,且最低不能少于5人;在职人员人数在8人以上的参保单位,须75%以上在职职工集体参保。
第四条:参保时参保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单”2、提供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受益人姓名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和EXCEL表格数据。
第五条: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职工指定疾病(手术)互助保障计划和农民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个人参保份数共累计不能超过五份,参保份数具体要求如下: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只可参保一次(单位集体加保除外,但参保份数累计不能超过五份);若参保时参保单位所有人员参保份数一致的,则个人最高参保份数为五份;若参保时参保单位所有人员参保份数不一致的,则个人最高参保份数为三份;续保人员可按上一年度参保份数续保。
经审核发现参保份数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或团体,退回参保申请,超过上年度保障到期后30日内仍未补回参保申请及相关资料的该单位或团体人员作为新保人员处理,并对补充材料期间已发生的保障事故不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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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免费保障计划
北京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放 京卡•互助服务卡,该卡搭载服务内容包 括: 互助保障、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优惠体 检、优惠健身、优惠购书等。其中,互助 保障内容是指由北京市总工会向持卡人免 费提供一份《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 (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以及《在职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待遇
保障内容 起付线至封顶线 医保“自付一”费 用 封顶线以上 医保“自付一”费 用 合 计 类别 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 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 分别计算 保障范围 0~8460元 0~44805元 0~50000元 50000以上~100000元 100000以上~150000元 100653元 保障比例 20% 20% 40% 60% 80% 最高保障额 1692元 8961元 20000元 30000元 40000元
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审核申报资料(资料完整),并做出赔付决定。
10个 工作日
北京办事处将赔付金汇至职工个人 京卡· 服务卡内
申请非工伤意外及家财(火灾)救助金所需资料 (一)申请非工伤意请外身故、伤残所需资料
• • • • • • 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 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 出险会员的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服务 卡复印件; 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取申请书;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诊断证明、病 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一百八十天 的治疗情况经市总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确定残疾 程度;如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 证明”。 如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造成死亡者,需由本市二级 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公安部门出 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单位因公派出人员、在外阜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残 疾、死亡者,需提供当地市、县医院出具的诊断证 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保障期 互助费(元) 保 障 待 遇 (元) 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 依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 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 金,最高给付救助金10000元。 身 故 非工伤 伤 残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事故 导致身故,最高赔付20000元。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根 据伤残程度,最高赔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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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家财火灾损失救助金所需资料
• • • • • 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 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 出险职工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复 印件; 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领取申请书; 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财产损失 鉴定意见”; 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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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保费型保障计划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期 互助费(元/份) 免责期 减责期 二年 36 (最多二份) 责任期 90天后 30天 31--90天 慰问金 1000元 / 份 10000元/份 2000元/份 26元/天/份 16680元/份 保 障 待 遇 (元)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流程图
北京办事处将京卡· 互助卡会员和交费参保职工的信 息上传给社保中心进行医疗信息筛选
社保中心定期反馈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信息给北京办 事处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领取互助金,填写《在 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职工医疗理赔申报资料上报代 办处,经代办处汇总上传到北京办事处
保障责任
依据北京市医保认可医疗机构开据的“北京市 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 用清单”,针对其中由个人承担“自付一”超过 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最高补助 100653元,按季度进行支付。 具体保障内容分三类:
1.门诊医疗费用互助金计算公式: [“自付一”金额 - 起付线(1800元)]× 20% 2.住院医疗费用互助金计算公式: [“自付一”金额-起付线(1300或650元)]× 20% 跨年度住院计算公式: [“自付一” 金额-起付线(1300或650元)]÷住院总天数 ×年有效责任天数×20% 3.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封顶线以上: 互助金封顶线以上达到5万元,可享受40%互助金,最高报销 额2万元; 5万元到10万元部分,可享受60%计算互助金,最高报销额3 万元; 10万元到15万元部分,可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职工医疗负担,逐 步建立健全普惠制职工互助保障长效机制,增强职工群众生活幸福指 数,2012年4月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 所在单位向市总上解工会经费; • 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享受本计划保障。
火 灾 一年 北京市总工会 免费为全市工 会会员提供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理赔流程图
提供申请理赔 资料,报本级 工会
会员出险
本级工会审核会员个人申请资料并出具证明, 报会员信息采集汇总单位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 。
会员信息采集汇总单位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
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北京办事处对上报的职工医保理赔申请资料与社保中 心反馈的职工门诊、住院医疗信息进行复核审批
北京办事处将已复核审批的互助金额,转账打入受益 职工的京卡· 互助服务卡账户或相应银行卡账户
互助金拨付到京卡· 互助服务卡或相应银行卡账户
2.《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 • 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 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在职职工; 保障待遇
八项互助保障计划介绍
北京办事处共开展八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两项市总工会免费赠送的保障计划 六项保费型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为北京市全体工会会员免费提供一份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 • • • • •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