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井场电器安全技术规范
天然气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确保安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
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保证安全生产。
2、了解危险:要清楚了解电工活动要求,电气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了解电气安全的特性,了解本任务的危险,熟悉对任务有影响的安全责任
分担。
3、熟悉步骤:在操作前要清楚理解运行规程以及操作说明,按照规
程操作,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将工作流程步骤及时完整地记录下来,操作
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动作不当或操作错误,及时报给责任人告知。
4、保护器件:按照规定和纪律进行操作,熟悉做好电气安全检查,
定期维护电气安全防护器件,控制安全电压,不可过大过小,使用安全电
气产品,检查熔断器、固有保护器等。
5、安全技术指标:按照安全技术指标的要求,检查配置的安全电气
设备,核实其状态、联接接地及各接线的有效性及正确性,准确控制使用
的电压等等,特别要查看防护器件是否有平衡或不匹配。
6、安全工具:电工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业安全工具,不得
使用非专业安全工具,以确保可靠的操作环境安全。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2.钻井必须装防喷器。 3.钻井液密度附加值可选择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
定: (1)油水井为0.05-0.10g/cm3,气井为0.07-
0.15g/cm3; (2)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MPa。 4.在一口井的同一裸眼井段中,不应有二个不同
9.井控装备的试压.检验 在井控车间.井上安装好后.钻开油气层前 及更换井控装备部件后都要进行清水试压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四、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措施交底; 2.钻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井控装备及其专用工具.消防器材.防
爆电路系统配备齐全,运转正常; 4.落实溢流监测岗位.关井操作岗位和钻井
控装备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 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压力三者中的最小值; 5.钻开油气层后,起钻前要进行短程起下钻并循 环观察,要控制起下钻速度; 6.钻开油气层后,定期对闸板防喷器开.关活动。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六、 防火 防爆 防硫化氢措施 和井喷失控的处理
1.井场钻井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的安全 要求;
2.对井控操作证者,要每两年由油田组织井控培 训中心(点)复训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者, 应吊销井控操作证。
3.井控培训要求: (1)对工人的培训,要以能及时发现溢流.正确
实施关井操作程序.及时关井,会对井控装备进 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为重点。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2)对钻井队干部的培训,要以正确判断 溢流.正确关井,迅速建立井内压力平衡, 能正确判断井控装备故障,具有实施井 喷及井喷失控处理能力为重点。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井控技术是保证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安全的基础技术,做好井控工作, 既有利于发现和保护油气层,以可防止井喷和着火事故的发生.第二条:井喷失控是钻井工程中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灾难性事故.一但发生井喷失控,将使油气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还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毁坏,油气井报废,自然环境污染,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勘探,开发 ,钻井,技术监督,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培训等部门,必须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必须有组织地协调进行.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井喷失控的处理, 井控技术培训和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第五条:本细则是为贯彻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而制定的,凡在新疆油田进行作业的相关单位都必须按此细则执行。
第六条:本细则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井控作业等部分,未全面考虑欠平衡钻井作业。
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特殊井控技术和管理,由其钻井工程设计作详细规定。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七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满足井控安全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置。
参照执行Q/CNPC—XJ 0281—1999《钻井井场设备布置技术要求》规定的井场面积与设备布置。
二、钻井地质设计中应有:全井段的地层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预探井除外),注采井分层动态压力数据以及浅气层、邻近井资料;区域探井和重点探井设计时应安排地震测井(VSP)。
三、适合地层特性和满足井控要求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合理的加重钻井液、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储备。
(预探井或外甩井、无取芯和岩屑资料,可选用地面露头岩样分析,以获得钻井液设计的基础资料。
)四、合理的井身结构。
五、满足井控作业安全的各次开钻井控装备六、有针对性的井控技术措施。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
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
华北油田电气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北油田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电气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油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北油田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及电气作业。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督。
第二章电气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油田成立电气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电气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3. 审批电气安全改造项目;4. 指导和监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5. 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电气安全意识。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油田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电气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4. 负责电气线路的巡检、维护和保养;5. 组织电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6. 负责电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试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报废或更新时,应进行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电气线路管理第十三条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安装、维护。
第十四条电气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电气线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电气线路的施工、维修、改造等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

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是为了保证石油库的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需要明确在石油储罐、输油管道、调压站等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和日常维护的各项要求,以确保石油库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火灾和爆炸的风险,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选择电气设备石油库电气设备的选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来选择。
选择的设备需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电线、电缆要求符合《电线电缆安全规范》。
在选择电气设备时,需要注意防爆等级,以及温度、湿度的要求。
二、安装与验收在电气设备的安装上,石油库的安全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进行安装。
在安装完成后,需要对电气系统进行验收,确保电气系统的各项要求得到满足。
验收时,需要注重电气附件的质量检查和防护措施的检查。
三、日常维护日常维护是确保石油库电气设备长期安全运行的保障。
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主要包括定期维护和及时维护。
1、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是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
定期维护的周期建议不要超过一个月。
定期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周围环境的清理、设备的防护措施的检查和调整、电器元件的检查和维护以及设备的辅助保护器件的检查等。
2、及时维护及时维护是指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后及时进行维护。
及时维护是防止设备故障的有效措施,可以排除电气短路、地漏以及其他问题。
当发现设备故障后,需要及时切断设备电源,防止继续使用而导致设备故障恶化。
以上就是石油库电气安全规定的主要内容。
通过选择电气设备、安装和验收以及日常维护的严格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证石油库的电气系统的运行安全。
石油库安全人员必须要掌握这些规定并遵守,这样才能避免石油库电气设备出现问题,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是指针对采油采气井开展工作时,确保井控安全的技术管理规范。
该规定是根据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该规定中的内容:
1. 井控技术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井控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井控管理组织:确定井控管理组织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3. 井控技术管理制度:制定井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就地处置、自动报警、紧急切断等方面的技术管理要求。
4. 井控设备使用和维护:确保井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规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要求,制定设备故障处理和紧急救援预案。
5. 井控作业安全规范:制定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的安全规范,包括井口操作、压力控制、井下作业等方面的要求。
6. 井控安全培训: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井控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和救援能力。
7. 井控安全监督和检查:建立井控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井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井控事故报告与分析:要求对发生的井控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仅是一些可能包括在该规定中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内容应根据当地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3.2.8在探井、高压油气井的施工中,供水管线上应 安装有消防管线接口,并备有消防水带和水枪。
3.2.9 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保持24h畅通 。
3.3钻井施工 3.3.1钻井队应严格执行钻井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和 井控的安全技术要求。钻井设计的变更应按规定的设计审批 进行。
g)发电机应配备超载保护装置。 h)电动机应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3.2.6 对井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
a)井控装置的配套、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应按 SY/T5964的规定。
b)选择完井井口装置的型号、压力等级和尺寸系列应 按SY/T5127等规定执行。
c)含硫油气井的井控装置的材质和安装应按 SY/T5087的规定执行。
8.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 检查按GB50116的规定执行。
8.4.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检 查按GB50151和GB50281的规定执行。
8.4.5消防水喷淋系统的应用参照SY/T6557的规定。
8.4.6 灭火器的检查、维修与报废按GA95的规定执 行。
8.1.3 应编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其编制格式参见附 录D)并加强演练。
8.2 工程建设 8.2.1油气田及油(气)长输管道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的总体规划,应包括消防站布局、消防给水、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设施等内容。
8.2.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防火防爆设施, 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3.3.2 钻台、底座及机、泵房应无油污。 3.3.3 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机泵房不得堆放易燃易 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3.3.4 远程控制台及其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易 腐蚀物品。 3.3.5井口附近的设备、钻台和地面等处应无油气聚 集。 3.3.6井场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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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CQZ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YCQZ 038—2008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安全技术规范2008-08-25发布2008-09—25实施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I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电气安装技术的基本原则 (1)4防爆标准......... (1)5系统接地及安全技术要求规范 (2)6等电位联结规范 (6)7浪涌抑制保护系统规范 (7)8供电接口......... (7)9电气设备运行监督及运行报表 (8)10附加说明...... (9)参考文献..................... (10)前言《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对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仪器及电气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同时作为石油天然气井场其它电气及仪器相关标准的基础标准。
本标准按GB/T 1。
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
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和表述。
本标准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机械与装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装备处、川西钻探公司装备部、川东钻探公司装备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豫、王黎清、王五一、谭昌兵、张建.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安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井场电气、仪器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天然气钻井井场、试油和修井作业的电气、仪器及电气安装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SY/T 10041-2002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一级一类和二类区域划分的推荐作法3 电气安装技术的基本原则3.1 防爆标准的规范化,即根据合理的防爆标准,选择正确的防爆型式、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保证设备的防爆性能.3。
2系统接地及安全技术要求的规范化,即执行统一的TN—S/TN-C-S系统接地和安全技术要求。
3。
3等电位联结的规范化,即执行统一的井场、生活区、录井等总等电位联结。
3。
4浪涌抑制保护系统规范化,即实行统一的外部浪涌保护、内部浪涌保护、谐波抑制措施.3.5供电接口的规范化,即实现统一的供电接口,确保井场供电的规范性。
3。
6 电气设备运行监控、检查及维护报表的规范化.4防爆标准4。
1 防爆区域的划分标准执行SY/T 10041—2002。
4.2防爆资质钻机防爆电气设备应具有合格的防爆资质,即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与合格证对应的防爆取证总装图纸。
防爆电气产品或铭牌上,应有红色的Ex标志.产品铭牌上还应防爆类型、温度组别、气体组别、外壳防护等级和防爆合格证编号.‘防爆产品结构与尺寸,应符合防爆取证总装图纸要求。
4。
3距井口30 m以内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选择执行.4。
3。
1 司控房电气设备4.3。
1。
1房内电气柜、台等采取正压防爆型式,并引入洁净和安全的气源.4。
3.1。
2房内顶驱普通操作台和HMI(人机界面)操作台等应采正压防爆,并引入洁净和安全的气源。
4.3。
1.3房内电控触摸屏、顶驱触摸屏、钻井参数显示屏、工业电视监视屏等应为本安防爆.4。
3.1。
4房内电子防碰显示设备应为防爆型。
4。
3。
1。
5房内照明灯具应为防爆型。
4.3。
1。
6房内空调及照明开关等均为防爆型,并采用电缆穿管敷设。
4。
3.1.7房内录井终端应为防爆型.4。
3。
1.8房内其它电气设备均为防爆型。
4。
3。
1.9 司钻房各种外部电源防爆接插件选用无火花防爆型接插件.4。
3.1。
10司钻房信号接插件可选用防爆接插件。
4。
3.1。
11 房内电气设备外壳应统一接到司钻房局部等位联结端子上,再统一与井场总等电位联结母线连接。
4。
3.2绞车和转盘电机4。
3.2。
1 电机位于API一级l类以外及API一级2类以内区域时,其风机应为防爆型,且风机进气口应位于API一级2类以外区域。
4。
3。
2.2 电机整体采用正压防爆型式或达到正压防爆效果,电机外壳防护等级IP44。
气源应为安全洁净的空气。
4。
3.3综合录井房布置在距井口25 m以内时,应使用正压型防爆综合录井房。
4。
3。
4压风机房/发电房4。
3.4.1 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穿管敷设电缆.4.3.4.2 电线敷设应满足防爆要求,一般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如果使用中因电缆损坏,需要中间接头,应对中间接头进行环氧树脂密封和热缩管保护处理。
4.3。
4.3照明控制应采用防爆照明开关。
4.3。
4。
4发电房应距井口30 m以上。
4。
3.5 VFD/MCC房4。
3.5。
1 出线柜快速接插件应采用防爆型。
4.3。
5.2现场总线连接应采用防爆接插件。
4。
3.6井场照明设备的防爆等级4。
3.6.1 井场照明防爆荧光灯具4.3.6.1。
1 防爆型式为复合防爆,即灯具增安壳内行程开关、电子镇流器及灯管均为防爆型电子元件。
4.3.6.1。
2增安型防爆灯具布置在API一级2类区域或不分类区域.4.3.6。
1。
3隔爆型防爆灯具布置在API一级l类、2类和不分类区域。
4.3。
6.1.4增安型灯具的气体组别不低于IIC,温度组别不低于T5.4。
3。
6.1。
5隔爆型灯具的气体组别不低于IIB,温度组别不低于T4。
4.3.6.2井场投光灯具4。
3.6.2。
1 防爆型式为隔爆或增安。
4。
3。
6.2.2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同4。
3.6。
1.54。
3。
7井场防爆盒、箱4。
3。
7。
1 平盖接线盒4.3.7.1。
1用于接线用的平盖防爆分线盒应采用隔爆型,用于穿线用的平盖穿线盒可采用增安型或隔爆型。
4。
3。
7.1.2防爆区域内用于防爆型防雷器的防爆盒,应为隔爆型,其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同4.3。
6.1.6.4。
3。
7。
2井场防爆箱4.3.7。
2。
1 防爆箱包括各种接插箱、控制箱、离心机变频控制箱、振动筛电控箱、盘刹电控箱、阀岛电控箱、顶驱控制箱以及各种操作控制箱等。
4.3.7。
2。
2防爆箱的防爆型式应满足相应防爆区域的防爆要求.4。
3。
7.2.3 API —级l类区域应采用隔爆型或本安型防爆箱。
4.3.7.2.4 API一级2类区域可选用隔爆型、增安型(复合)、正压型等防爆箱,正压型防爆箱应引入洁净安全的气源.4。
3。
7.2.5防爆箱的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及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防爆要求。
4。
3。
7。
3储油罐应在距离井口30 m以上,距发电房20 m以上的安全位置.5系统接地及安全技术要求规范5。
1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钻机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其目的是保障人和设备的安全.本规范适用于本标准颁布后的石油天然气井场220/380V电网.5。
2石油天然气井场220/380V电网的系统接地型式为TN—C-S或TN—S型.TN-C—S系统即系统中一部分线路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合一的,TN-S系统即整个系统的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是分开的.TN—S系统适用于新制钻机,TN—C—S系统适用于在用钻机.5.3机械钻机和转盘电驱动钻机的系统接地型式系统接地型式见图l、图2。
图1机械和转盘电驱动钻机的TN—C—S系统图2机械和转盘电驱动钻机的TN—S系统5。
4 电驱动钻机系统接地型式5.4.1 发电房带并车装置的系统接地型式见图3、图4。
图3发电房带并车装置的TN—C-S系统图4发电房带并车装置的TN—S系统5.4。
2发电房不带并车装置的系统接地型式见图5、图6。
图5电控房带并车装置的TN-C-S系统图6电控房带并车装置的TN-S系统5。
5对系统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5.5。
1基本要求5。
5。
1。
1 系统接地为采用自动切断供电这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保证自动切断供电措施的可靠和有效,要求做到:a)当动力或照明回路发生“相碰壳"或“相碰保护导体”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供电,且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不大于50v;b)在与系统接地型式有关的某些情况下,不论接触电压大小,切断时间允许放宽到不超过5s;c)电气装置的“壳”(即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PE或保护中性导体PEN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d)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壳”(即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5.5。
1。
2系统中应尽量实施总等电位连接,详见第6章等电位联结的规范化内容。
5.5.1.3不得在保护导体PE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但允许设置只有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5。
5.1。
4保护导体PE材料只能采用铜芯或铝芯导体.5.5。
1.5电气装置的“壳”(即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导体的串联过渡点.5.5.1。
6保护导体PE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其截面可以用下述方法之一确定:a)截面必须不小于表1中的相应值。
电气装置中相导体的截面相应保护导体PE的最小截面S≤16 S16<S≤35 16S>35 S/2注l:按表选取的截面若不是标称值,则应采用最接近它的又比它大的截面标称值.注2:表l中所列的数值只在保护导体的材质与相导体的材质相同时才有效.若材质不同,则所选取的截面积的导体的电导应与按表l所选取的截面积的导体的电导相同。
b)单根保护导体的截面不得小于以下数值:有机械保护时,2.5 mm2,没有机械保护时,4mm2。
注:包含在供电电缆中的保护导体以及电缆外护物作保护导体的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5.5。
1.7连接保护导体PE或保护中性导体PEN时,必须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遇有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和铝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更应采取有效措施(如使用专用连接器)防止发生接触不良等故障。
5。
5.2井场接地系统除满足上面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述要求:5.5。
2。
1 系统中所装设的断路器的特性和回路的阻抗应满足公式(1)所表达的条件,以保证在电气装置内的任何地方发生相导体与保护导体(或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阻抗可以忽略不计的故障时,保护电器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断其供电.Z s·I a≤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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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式中:Z s--—-——故障回路的阻抗,Ω;L a-————--—保证断路器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动作切断供电的电流,A;U0—--———对地标称电压,V。
公式(1)中与五有关的切断供电时间系指:a)对于通过插座供电的末端回路或不用插座而直接向I类手持式设备(或运行时需用手移动的设备)供电的末端回路为不超过0。
4s;b)对于配电回路或只给固定设备供电的末端回路,为不超过5s.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