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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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质量记录的管理,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记录管理。

三、责任者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3. 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质量记录的填写、保管和提供。

四、质量记录管理内容1. 质量记录的分类和编号质量记录分为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设备记录、培训记录等,每类记录应有一个明确的编号。

编号应包括记录类别、年份、流水号等信息。

2. 质量记录的填写(1)质量记录应由直接参与生产、检验、设备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填写。

(2)填写质量记录时,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删除。

(3)质量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和标准字体,字迹清晰、工整。

(4)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格式和内容。

3. 质量记录的保管(1)质量记录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2)质量记录应按照记录类别、年份等进行整理和归档,便于查找和调阅。

(3)质量记录的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一般应保存五年以上。

(4)对于涉及产品召回、质量事故等特殊情况的质量记录,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长期保存。

4. 质量记录的提供和使用(1)质量记录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认证机构等。

(2)质量记录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质量记录的使用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使用人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质量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五、质量记录管理的监督检查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记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记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3. 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质量记录管理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质量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规范质量记录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规范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质量记录的部门和个人。

四、职责分工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监督执行,并对质量记录档案进行定期审查。

2. 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归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 员工: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正确填写和保存个人工作过程中的质量记录。

五、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要求1. 质量记录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能够反映产品质量的真实状况。

2. 质量记录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3. 质量记录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标准、作业指导书等;b. 生产过程中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c.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记录;d. 客户投诉处理记录;e. 内部质量审核记录;f. 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重要记录。

4. 质量记录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六、质量记录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1. 质量记录的收集:各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收集质量记录。

2. 质量记录的整理:各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质量记录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质量记录的归档:各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将整理好的质量记录及时归档。

七、质量记录档案的保管与查阅1. 质量记录档案的保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记录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质量记录档案的查阅:查阅质量记录档案应当遵守以下规定:a. 查阅人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表;b. 查阅人应当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损坏档案;c. 查阅完毕后,查阅人应当将档案归还原位。

质量记录保存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管理制度一、引言质量记录保存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于各个行业的企业来说,保持和管理质量记录是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提升的重要手段。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质量记录的保存工作,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二、管理目的1. 规范质量记录保存工作,明确质量记录的内容和保存要求。

2. 统一质量记录的管理规定,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建立和完善质量记录的保存制度,提高质量记录的检索和利用效率。

4. 保证质量记录的可追溯性,便于问题的查找和解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所有质量记录的生成、保存和管理工作均按照该制度执行。

四、质量记录的分类和保存要求1. 质量记录分类(1)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记录、半成品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3)检验仪器校准记录:包括检验仪器校准记录、检验仪器维护记录等。

(4)过程与产品质量记录:包括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检验记录等。

(5)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报废记录、返工记录等。

2. 质量记录的保存要求(1)所有质量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质量记录必须在生成后及时归档和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

(3)质量记录的保存时间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定,不得随意删除或销毁。

(4)质量记录的保存方式可以采用电子存储和纸质存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1. 质量记录的生成(1)质量记录的生成由质量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完成。

(2)生成的质量记录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和签字。

2. 质量记录的归档和保存(1)质量记录必须按照分类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目录和编号,确保记录的检索和查找方便。

(2)质量记录的保存要求严格执行,根据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存档,保证记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一、引言质量管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质量管理记录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于确保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和运用,确保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生产、检验和质量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

三、质量管理记录的种类1. 生产过程记录: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日报、生产设备使用记录、生产工艺参数记录等。

2. 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记录、半成品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3. 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文件等。

4.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处理过程、效果验证等。

四、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流程1. 生成记录:所有的质量管理记录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记录人员要认真填写,并及时汇总整理。

2. 核对记录:生成记录后,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核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整改。

3. 审核记录:审核人员对核对后的记录进行再次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

4. 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后,有关人员对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生产记录相关的签字必须包括负责人、操作人员等。

5. 存档管理:签字确认后的记录,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管理,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留期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 利用管理:存档后的记录应能够及时调取使用,为生产管理、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在利用记录时要注意保密、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质量管理记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定期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记录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抽查核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可以随机抽查和核查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3. 外部审核:公司要定期邀请外部专家对质量管理记录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正式版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正式版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质量管理手册》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质量记录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的质量记录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质量记录:是指记录和记录相关信息,用于证明实施质量活动、管理质量过程、解决质量问题及提高质量水平的文件或记录。

2.质量记录管理:是指对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保存和使用的管理活动。

3.质量管理员:是指质量记录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实施、监督、维护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质量记录管理的组织第四条设立质量记录管理岗位本公司设立质量记录管理岗位,由质量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质量管理员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

制定或修订时应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岗位代表的参与,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质量记录管理的内容第六条质量记录的编制1.质量记录应按照质量手册的要求进行编制。

2.质量记录应包括记录编号、编制人、审查人、批准人、编制日期、有效日期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质量记录的整理和归档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质量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其能顺利使用和检索。

2.质量记录应按照文件分类标准进行归档,并制定相应的文件归档目录。

3.质量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记录的可查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质量记录的保管和保存1.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记录的保管和保存,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2.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进行,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需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质量记录的使用和检索1.质量管理员负责质量记录的使用和向有关人员提供所需质量记录的服务。

2.有关人员在使用质量记录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记录使用记录。

第四章质量记录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条质量记录管理的监督公司领导和质量管理员对质量记录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工作,保障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质量管理相关部门的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质量记录文件的定义:质量记录文件是指记录和反映质量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质量报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等。

2.质量记录文件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不同,质量记录文件可分为检验记录、试验报告、质量报告等不同类别。

3.质量记录文件的编制和归档:(1)制定质量记录文件编制规范,明确质量记录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流程。

(2)编制质量记录文件应当准确、清晰、完整。

必须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质量记录文件的归档,确保能够随时查阅和检索。

4.质量记录文件的保密性:质量记录文件属于公司的重要信息资料,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泄露和被篡改。

5.质量记录文件的备份:定期对重要的质量记录文件进行备份,以防丢失或损坏。

6.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责任:各质量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质量记录文件的管理,确保符合制度要求。

7.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对于故意破坏、篡改质量记录文件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四、工作流程1.质量记录文件的编制:(1)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质量记录文件编制规范进行编制。

(2)编制完成后,由制定人员核对确认,并交由质量管理部门审核。

(3)审核完成后,方可正式生效。

2.质量记录文件的归档:(1)生效的质量记录文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归档。

(2)归档完毕后,做好归档记录,确保能够随时查阅。

3.质量记录文件的备份:(1)定期对重要的质量记录文件进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备份完毕后,应当做好备份记录,以备查验。

五、监督检查1.定期对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核实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记录文件管理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工程质量记录管理实施制度

工程质量记录管理实施制度

工程质量记录管理实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工区质量记录管理实行责任管理制度, 各部门和人员要各负其责, 互相配合, 建立有效传递机制, 保证质量记录旳可追溯性, 一次达标、一次归档。

第二条: 本工区质量记录有关部门包括工程部、安质部、试验室、保障部、测量队。

涉技术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测量员等人员。

第三条: 工区质量记录重要包括多种施工记录、检查批(检查证)、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试验检测记录及试验汇报、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测量成果及放样记录、多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献和材质证明等。

第四条: 质量记录负责人遇工作调动请假等原因时, 务必与交接人交代清晰, 填写交接登记表, 导致质量记录不持续不真实由有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予以惩罚。

第五条:工程质量记录工作坚持现场签认、当日记录旳原则, 紧跟工程进度, 严禁事后补签和写回忆录。

第六条:质量记录各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应建立书面往来记录, 并签字承认, 做到互相监督, 共同进步。

试验人员有权对无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质量证明文献或生产许可证旳材料不进行试验, 现场技术人员有权拒绝使用无有关质量信息(试验汇报、编号等)旳原材料和半成品, 资料员有权不收取不合格旳质量记录。

各有关人员在碰到以上问题时应及时旳与有关部门和领导沟通, 并做好对应旳记录。

第八条: 多种质量记录旳内容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条: 我工区质量记录管理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第二章质量记录责任制第一条: 技术人员重要负责自己管辖内工程质量记录填写和管理工作, 从材料员、试验员那里分别索取原材料旳分发、多种试验资料旳信息, 填入对应旳记录中, 保证其可追溯性和精确性。

第二条: 试验员重要负责多种原材料、性能指标检测试验汇报旳填写、收取(到外委托试验时)和管理工作, 保证抽检频率够、汇报合法、数据精确、记录齐全、质量合格。

并及时将检测试验成果(数据)和汇报编号传递给有关工程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或资料员。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质量记录的管理,防止质量问题发生、反复发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的编制任务和目标;2.调查、了解、收集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3.制定初稿,经审核、修改完成正式版本;4.经企业法务部门审核并征求相关岗位领导的意见;5.最终确定并发布制度。

四、制度名称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五、制度内容1. 建立质量记录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 制定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按照规定及时存档3. 规范质量记录使用流程,建立防篡改措施4. 质量记录责任主体:各部门及岗位负责相应的记录管理5. 正确使用记录,不得随意删除或篡改6. 保护质量记录,管理人员要对记录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7. 进行质量记录评估和跟踪,确保企业质量水平持续提高8. 设立质量记录管理专职岗位,统一管理质量记录的制作、审核、保存和监督。

六、执行程序1. 各部门及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无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都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2. 质量记录的制作应经过前后工序的交接,并由指定的人员审核。

3. 确定质量记录保存期限,及时存档并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确定使用质量记录的流程,建立记录的防篡改措施,避免记录的误用或遗失。

5. 建立评估和跟踪机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七、责任追究1. 未按照制度规定执行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 因违反质量记录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须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管理和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必要时由企业法务部门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

3.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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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质量记录的管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格率,制定本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质量记录是指记录、存储和管理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质量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不得造假、遗漏和篡改。

第五条质量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填写、存储和归档,以便后续的质量评估、追溯和改进。

第六条质量记录的保密性应当得到保护,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质量记录的分类和要求
第八条质量记录分为以下几类:首检记录、巡检记录、抽检记录、修正和纠正措施记录、验证记录、培训记录、客户投诉记录等。

第九条首检记录是指对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设备进行首次检查的记录。

首检记录应包含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信息。

第十条巡检记录是指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巡检的记录。

巡检记录应包含巡检时间、巡检人员、巡检项目、巡检结果等信息。

第十一条抽检记录是指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的记录。

抽检记录应包含抽检时间、抽检人员、抽检项目、抽检结果等信息。

第十二条修正和纠正措施记录是指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改进的记录。

修正和纠正措施记录应包含问题描述、处理措施、改进效果等信息。

第十三条验证记录是指对修正和纠正措施进行效果验证的记录。

验证记录应包含验证时间、验证人员、验证项目、验证结果等信息。

第十四条培训记录是指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记录。

培训记录应包含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十五条客户投诉记录是指对客户投诉进行处理和跟踪的记录。

客户投诉记录应包含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人员、处理结果等信息。

第三章质量记录的管理流程
第十六条质量记录的填写、存储和归档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质量记录的填写
1. 质量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填写,填写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2. 填写质量记录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和删除。

3. 填写质量记录时,应当对关键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质量记录的存储
1. 质量记录应当存储在指定的位置,以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2. 质量记录的存储方式可以是电子化存储或纸质存储,但应当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质量记录存储的环境应当符合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确保记录的机密性和防止丢失。

(三)质量记录的归档
1. 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质量记录应当定期进行归档。

2. 归档质量记录时,应当定义存档的方式和位置,确保记录的易查性和防止遗失。

3. 归档质量记录的过程中,应当对记录进行整理和分类,标注归档时间和责任人员,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七条质量记录的查阅和使用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质量记录的查阅
1. 任何需要查阅质量记录的人员,应事先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查阅申请。

2. 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记录,并确保记录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3. 查阅质量记录时,应当对记录进行查阅目的和范围的说明,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和外传。

(二)质量记录的使用
1. 质量记录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和删除。

2. 质量记录的使用应当对关键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质量记录的使用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记录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十八条质量记录的追溯和改进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质量记录的追溯
1. 在发生质量问题或投诉时,应当及时进行质量记录的追溯。

2. 质量记录的追溯应当找出问题的起因、责任人员和影响范围,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

(二)质量记录的改进
1. 根据质量记录的追溯结果,应当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确定实施的时间和责任人员。

2. 改进措施应当及时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3. 改进措施的结果应当记录并进行归档,以便后续的验证和追溯。

第四章质量记录的维护和保密
第十九条质量记录的维护是指对质量记录的保养、修整和更新的活动。

第二十条质量记录的维护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归档质量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二)定期对质量记录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记录的易查性和可用性。

(三)及时修整和更新质量记录,确保记录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质量记录的保密是指对质量记录的内容、形式和存储进行保护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质量记录的保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存储,并限制查阅和使用的权限。

(二)质量记录的复制和传输应得到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离职人员应当交还质量记录,并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将质量记录带离公司或泄露给他人。

第五章违反制度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应处罚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关质量记录管理的其他制度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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