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4.11

【实施日期】2014.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贵州省委员会和省工商联:根据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县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4月11日

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宾接待工作,加强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接待国外、境外来宾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贵州省委员会和省工商联。

第三条省级单位接待外宾应当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单位邀请外宾来访应当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审批规定。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作出承诺。接待计划应当明确外宾团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数、天数,费用开支范围以及资金来源、列支渠道、预算等。计划编制必需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外宾接待费预算内,不得突破。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外宾接待费严格按标准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开支,并单独列支。承担外宾接待任务的省级单位应当加强外宾接待费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外宾接待费预算内安排外宾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

第六条对应邀来访的外宾,省级单位应当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定等,区分为全部接待、部分招待或外宾自理。

无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定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5天(含抵、离黔当天),招待人数可由省级单位按内部规定执行,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由外宾自理。

第七条省级单位应当从严从紧控制外宾接待经费,严格执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8]4号 省质监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收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主体、对象、范围、标准 (一)收费主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二)收费对象: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检验费,由安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在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由使用单位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收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费由发货人向检验检测机构缴纳. (三)收费范围,包括涉及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 (四)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减免规定

(一)上级部门下达的特种设备检测任务,受收受检单位(用户)的检验费。 (二)不按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何技术标准检验的,以及不出具检验检测项目报告书的,不得向受检单位(用户)收取检验费。 (三)对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实行减半收费。 三、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特种设备的有关规程、规定、规则、标准进行检验,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论负责。 四、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的,接受检项目收费标准的 50%收取复检费。定期检验检测必须按规定检测周期进行,不得在规定的检验检测周期内重复检验收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检测等项检验检测时,应当严格按照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上述专项检验检测,可以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另行收取检验检测费。对于一台设备能够运用一种专项检验检测手段完成检验检测的,不得再增加其它专项检验检测手段重复进行检验检测收取费用。 五、检验检测人员外出检验、其交通费、旅差费按省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向受检单位收取,如检验出车,按照出车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检验检测人员按与受检单位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由于受检单位的原因,不能开展检验工作,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 检验检测人员凡再井下、地下、高空、高温、辐射以及进入易燃、易爆、有毒介质工作场所检验时,可以从检验费中提取不超过10%的费用给予检验人员补贴,用于支付检验安全责任风险。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贵州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省财政厅承担的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职责交给省地方税务局承担。 (二)将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三)将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秩序,加大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规范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六)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税政管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 (七)完善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九)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承担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的管理职责。 (十一)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以及效果进行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对分管部门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 (十三)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承担全省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省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的财政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关于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说明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冀教财﹝201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17年预算编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统筹 (一)抓紧消化存量资金。《通知》中规定,2015年及以前年度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银行账户财政性资金结余)和2016年部门预算不再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安排2017年预算。同时,对连续两年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省财政将适当压缩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二)省财政厅支出进度要求。当年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下达后,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6月底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60%, 10月底达到90%,12月中旬全部实现支出。经批准结转的2015年专项资金,9月30日前要全部实现支出,截止到9月30日仍未实现支出的,将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 (三)2017年项目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挂钩。省财政厅规定,根据2016年上半年和10月底支出进度测算扣减系数,相应核减2017年同类资金预算。其中,2016年上半年进度未达到60%部分占权重的30%,2016年10月底进度未达到90%部分占权重的70%,即: 扣减比例(%)=100%[(60%-X)/60%*30%+(90%-Y)/90%*70%] X=部门2016年6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Y=部门2016年10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二、编制2017年项目绩效预算 (一)需要编制项目库的项目经费及责任部门 1、一流大学建设经费1500万元,其中: 图书馆--图书资料购置经费487万元,包括:纸质图书、SD和IEL数据库、电子图书、期刊、报纸以及书架及标签 资产处--设备购置及实验室维修改造费713万元 学科办--重点学科建设经费B 300万元,其中: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38万元)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38万元) 发酵工程(38万元)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38万元) 纺织工程(38万元) 药物化学(38万元) 数量经济学(20万元) 应用数学(20万元) 材料加工工程(16万元) 英语语言文学(16万元) 2、一流学科建设经费4000万元,其中: 生物工程(基因编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2000万元 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经费1000万元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竞争性谈判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竞争性谈判 方式有关问题的规定 (黔财采[2006]34号 2006年12月11日)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规范操作,利于监督管理,方便工作开展,现对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的作如下规定: 一、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策规定 (一)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当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凡属应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因特殊情况要求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 (三)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推荐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方式确定,公告发布时间为3天以上;也可以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四)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对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要进行资格或资质审查,凡资格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参加谈判的资格。 (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是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 (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因谈判文件规定不清楚、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投诉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同时,财政部门在对代理机构考核的总分中,相应扣减其分值。 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工作程序 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一)确定谈判顺序和谈判轮次,宣布谈判原则、谈判纪律; (二)介绍参加谈判的各位专家、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为谈判工作服务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三)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四)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认真阅读谈判文件。 (五)查验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质、资格是否符

财政厅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6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预算软件要求,请各部门按工作发展计划认真编制并申报2014年项目预算,不要漏项。 一、填报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根据具体项目名称填报。 2、归口处室:按部门预算编制归口管理的处室选择填报。 3、项目起始时间和项目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确立的具体情况填报。 4、确定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5、项目分类:根据项目具体内容选择填报。 6、项目属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新增项目、延续项目填报。新增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经批准,需要在本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项目特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每年需要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

目;一次性项目是指只在某一年度列入预算的项目。 8、项目概述: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9、项目立项情况:简要描述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等。 10、项目申报内容:简要描述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计划实施进度等。 二、项目资金明细项目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 本表反映超过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项目分配的具体资金去向。 1、项目名称:与《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 2、明细项目:指项目资金的具体组成项目,需要填报子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 3、明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金额合计与项目支出表中的一致。 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500万元以上项目填报) 反映500万元以上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申报附件的形式反映。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本表既要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上报电子版本,又要以纸质文本随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上报,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00]104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0.04 【实施日期】2000.10.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0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四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

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省财政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管的职能交给省经贸委承担。 2、将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交给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原省外经贸厅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承担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3、中国银行贵阳分行承担的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4、原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资产评估管理职能。 5、省审计厅承担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 6、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 7、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 8、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职能。 9、省建设厅承担的基建财务会计的改革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职能。 10、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承担的金融彩票的发行、监管职能。 11、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 12、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 (三)转变的职能。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后有关预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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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关于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后有关预 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标 签】预算管理,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适用范围 【颁布单位】江苏省财政厅 【文 号】苏财预﹝1990﹞70号 【发文日期】1990-09-04 【实施时间】1990-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教育费附加 根据今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国务院发布的第60号令)和财政部)《关于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0]69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费附加是指按国务院1986年4月28日(国发[1986]50号)通知规定,凡按"三税"税额征收的部分,附加率由原来的1%提高到2%。农村的教育费附加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二、预算管理原则 教育费附加的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后,应按"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年初应按收支相等的数额编列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应按照收入情况安排支出,定期拨付同级教育部门,并且按照收入的入库和支出的拨款数在月报中反映,逐级汇总上报;年终决算时,在各级财政总决算中,应收支平衡,无结余,年度执行中收入大于支出的余额应全部拨给同级教育部门。 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和程序,按国务院第60号令第八条规定执行。 三、预算科目 省财政厅在今年1月12日《关于印发"1990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修订对照表"的通知》(苏财预[1990]4号)的附件中,增设了教育费附加收支科目,即:在预算收入科目第十类"

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劳动局关于调整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劳动局 关于调整医疗卫生津贴标准的通知 黔卫人字[93]139号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各地、州、市、具(市、特区、区)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局及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自一九八0年我省二厅一局下达“贯彻执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颁发《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以来,对保障从事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卫生人员的身体健康、鼓励他们搞好本职工作和完成防病治病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十几年来,所执行的津贴标准已明显偏低。经研究,作如下调整(见下表): 医疗卫生津贴标准表 调整后的医疗卫生津贴标准,适用于卫生事业性质的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医药科研机构等单位。机关、学校、厂矿的医院卫生所(室)可参照执行,但只限于专职从事放射、检验、急诊抢救和直接处理污水污物的人员享受。集体所有制的医疗卫生单位,符合上述条件,有经济能力的可参照执行。其实施办法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医疗卫生津贴是属于保健性质的,不能平均分配、人人有份,故仅限于长期从事并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工作人员享受。根据工作量大小和接触有毒、有害洧传染危险 的程度,省、地、州、市执行一级或二级的津贴标准;县(市、区、特区)执行二级或三级的津贴标准;县以下执行三级的津贴标准。发放各类津贴具体范围是: (一)发放一类津贴范围 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和监测工作的; 专职从事麻风病防治和科研工作的; 专职从事烈性传染病(甲类)防治科研工作的;在传染病院、结核病院(所)专职从事太平间工作的和病理解剖工作的; 卫生防疫部门深入高山、野外、荒漠、森林从事自然疫源性疾病病源调查、病媒昆虫、动物采集考察等工作的。 (二)发放二类津贴范围 在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结核病防治院(站、所)以及综合医院、疗养院(所)专设的传染病科、精神病科、结核病科以及专设的肝炎门诊、胃肠道传染病门诊、直接接触病人的工作人员; 专职从事放射性物质保管、监测工作的;

贵州省财政厅 预算处

贵州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运行规程 二○○九年十二月

目录 贵州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规则 (3) 贵州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运行情况表 (8) 贵州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运行流程图 (14)

财政厅预算处工作运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党政工作规则》,参考《财政部预算司工作规则》,结合预算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预算处在厅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做好财政综合平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深化预算改革,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预算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全省公共财政建设。 第二章主要工作职责 第三条根据实际工作内容,预算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编制省级年度总预算 2.汇总全省预算 3.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措施 4.组织省级预算的执行 5.研究拟定全省预算管理体制和财政制度 6.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及政策研究 7.审定省直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完善公用经费定额,审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批复省级部门预算。 8.管理省级预备费和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办理动用预备费和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申报事宜。 9.办理省本级超收安排项目的审核和报批。 10.建立和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和办法,实施省对下的补助。 11.制定和完善省对下财政政策,负责县级财源建设激励和扶持工作。 12.制定省与各地的年度结算办法,办理上下级结算事项,批复各地决算。 13.指导各地预算管理。 14.负责财政支出评价工作。 15.负责对市州地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财政考核工作。 16.承担与省人大财经委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专员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要求 第四条预算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分工协作制。每项工作实行AB角。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4.11 【实施日期】2014.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贵州省委员会和省工商联:根据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县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4月11日

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宾接待工作,加强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单位)接待国外、境外来宾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贵州省委员会和省工商联。 第三条省级单位接待外宾应当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单位邀请外宾来访应当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计划审批规定。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作出承诺。接待计划应当明确外宾团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数、天数,费用开支范围以及资金来源、列支渠道、预算等。计划编制必需严格控制在核定的外宾接待费预算内,不得突破。

预算处职责职能与工作程序

预算处 一、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财政预算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和汇总县(市)区预决算,编审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批复县(市)区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参与全市宏观经济决策和财税政策的制定;参与制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提出增收节支和财政保平衡的政策措施及建议;统一办理预算追加追减和预备费及机动财力项目的审核、汇总事宜;指导县区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对区级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组织代市政府起草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监督、分析、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市人大的咨询监督;配合有关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财政指标考核评价;负责财政厅预算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岗位设置及人员分工 编制6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员3人。 处长:负责预算处全面工作。 主任科员:分管县(市)预算工作,负责处内数字综合、县级财政管理工作、增加项审批及其他支出等事项。 副处长:分管文字综合、部门预算工作,负责一次性支出、城维费、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分析等事项。 科员:负责文字综合、预算指标执行系统管理、省市专项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及区级预决算工作。 科员:负责市直单位部门预算、预算调整等项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部门预算核定程序 1、基本支出 (1)预算处分管人员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审核各业务处(科)专管员录入的预算单位基础数字。 (2)经预算处分管副处长初审、处长审核后,自动生成部门预算支出部分。 2、项目支出 (1)预算处分管人员按照局务会研究确定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录入部门预算。 (2)经预算处分管副处长初审、处长审核后,自动生成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分。 3、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汇总生成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批复各业务处和预算单位。 (二)预算指标管理程序 1、依据年初预算和经局长签批的预算指标申请单,预算处分管人员负责总指标录入,下达到有关处(科)。 2、有关处(科)专管员分解指标,转处(科)长审核通过后,转预算处分管综合副处长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送预算处处长终审,并将指标转入国库支付系统。 (三)预算指标调整管理程序 1、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审批程序。 (1)预算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经人事局、编办审批的行政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审批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增员通知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编通知单,由市长签批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调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财政预算科工作总结

财政预算科工作总结 新问题,及时分析经济运行对财税的影响,并向领导提出意 领会有关财经政策和财税知识,努力提高预算股综合素质。 财政预算科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预算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业务科室的指导帮助以及局内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努力深化改革,科学理财,服务至上。本科室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绩。现按要求总结汇报于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取得实效 (一)完成20xx年度财政决算及20xx年预算编制工作 财政决算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一年来国民经济发展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最终体现。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报表数据是经济发展在财政收支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20xx年新年伊始,全科人员就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预算科与国库科及各科室之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统一表式、统一口径、统一布置、加强协调、严格审核、提高质量、数据共享”的工作原则,不分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及业余时间,进行对账、算账、审核、汇总。决算数据做到了预算单位、业务科室、预算总指标和支出都核对无误。通过大家3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团结协作,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财政决算编审工作。经省财政正式批复的决算,20xx年

我区一般预算财力增加了352万元,其中:省市考核奖励增加了134万元,年终结算困难补助增加了18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35万元。最大限度地争取了上级部门对我区的关心和支持。 科学测算、统筹安排,全面及时地完成了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整个预算方案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指标为基础,综合分析了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局面和近几年财政税收的良好增势,充分考虑了所得税改革及非税收入的不可比因素,同时也衡量了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资金需求,充分体现了“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既符合我区实际,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此,20xx年预算草案顺利地通过了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审查批准,明确了财税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全区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组织、加强协调,促使财政收入高速稳定增长 根据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0xx年财政收入任务,我科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与两税部门认真研究,反复磋商,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并由区政府与之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密切注视着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协助领导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存在问题,同时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规般预算收入完成25375万元,为年初预算24826万元的102.2%,比去年同期18972万元增收 6403万元,增长33.7%;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97%,比去年同期291万元增收103万元,增长35.4%。后两个月,

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915440873.html, 青海省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号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 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年月 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6) .适用范围 (6) .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费用 (6)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招标文件的质疑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 .投标报价及币种 (7) .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 (8) .投标文件构成 (8)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 .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0) 五、开标 (10) .开标 (10)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0) . 资格审查程序 (10)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 (11)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1) .评标委员会 (11) .评审工作程序 (12) .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2) .评审办法 (13) 八、定标 (15) .推荐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15) .中标通知 (15) 九、授予合同 (15) .签订合同 (15) 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16) .串通投标的情形 (16) 十一、废标 (16) . 废标情形 (16) 十二、处罚 (17) .处罚情形 (17) 十三、其他 (17)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 (19)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19)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0) 附件:投标函 (33)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 附件:投标人承诺函 (35) 附件: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6) 附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7) 附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9)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0) 附件:投标保证金 (41) 附件:开标一览表 (43) 附件:服务计划 (44) 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标 (45) 附件:业绩一览表 (46) 附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47) 附件: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 (48) 附件:服务承诺 (49) 附件:投标人内部管理状况 (50) 附件:绩效评价方案设计 (51) 附件:服务价格承诺书 (52) 附件: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53) 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55) 、项目概况 (55) 、服务要求 (55) 第六部分案例 (56)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厅预算执行基础工作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厅预算执行基础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财政厅内部预算执行基础工作,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财政厅内部现行预算指标管理和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及有关会计规范化的相关要求制定。 第三条预算处具体负责总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厅内部各业务处室预算指标下达、调整、定期对账等工作,配合做好财政总决算工作。 国库处具体负责财政资金收付的办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厅内部各业务处室财政收支定期对账等工作,牵头组织做好决算工作。 业务处室负责分管的预算指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按本规定要求的统一口径及时登记相关指标台账和资金收支台账,定期与预算处、国库处、分管预算单位分别核对相关财政预算指标和资金收支数据,指导分管预算单位做好收支运行和决算工作,办理部门决算批复,配合做好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等。 非税处负责确定预算单位各项非税收入资金性质,建立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等相关数据库;及时接收代理银行上传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协调解决非税收入收缴中存在的问题;按月向厅内部相关处室提供非税收入收缴入网数。 政府采购办负责随项目支付向业务处室提供分预算单位、分采购任务的合同价和实际支付次数的项目清单。 金财办负责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统发工资等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确保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检查本规定落实情况。

第二章预算指标下达、调整和记账 第四条预算指标包括:年初预算指标、上年结转指标、年度追加(减)预算指标、中央专款指标。预算指标均通过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办理。预算指标一经下达预算科目之间不许随意调剂,如预算科目需进行调整,业务处需提出申请送预算处审定调整后,方可执行。预算指标的有效期为一个预算年度(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年度终了后,未执行的预算指标一律收回。如下年需继续使用应按规定办理指标结转手续,未办理结转手续下年不得使用。 第五条年初预算草案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预算处应在15日内将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到厅相关业务处室,并将年初部门预算指标加载到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同时抄送国库处。由厅相关业务处核对无误后,在一周内下达到预算单位。 预算处于12月10日前下达次年1-3月份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指标,业务处于12月15日前下达预算单位。年初预算下达后,预算处与业务处核对,并负责按单位、按科目下达4-12月份指标。 第六条严格控制年度执行过程中追加(减)调整预算事项,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预算处向相关业务处室下达年度追加(减)预算调整通知单,同时抄送国库处。 各业务处室要按月核对分管单位的统发工资预算指标,对于次月或以后月份工资统发预算指标存在缺口的,要于23日前向预算处申请调整预算指标,预算处于28日前下达调整预算通知,办理预算调整手续,预算指标最晚于月底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达预算单位。 第七条业务处室收到中央专款预算指标文件后,应及时复印送预算处、国库处,由预算处根据中央专款文件下达预算指标,业务处及时办理有关拨款手续。 第八条需办理结转手续的指标,由业务处室于1月15日前,向预算处提出上年结转项目申请,其中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结转数根据国库处提供的收入入库数,以及对账确认的支出数核实。预算处对各业务处室上年结转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办理结转项目批复手续,其中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结转数于1月底前批复,并将结转指标明细项目抄送国库处,同时,将上年结转预算指标录入预算执行管理系统,下达各业务处室执行。

财政厅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2014 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填报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 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1 号)和《关于印发< 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446 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预算软件要求,请各部门按工作发展计划认真编制并申报2014 年项目预算,不要漏项。 一、填报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根 据具体项目名称填报。 2 、归口处室:按部门预算编制归口管理的处室选择填报。 3、项目起始时间和项目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确立的 具体情况填报。 4、确定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5、项目分类:根据项目具体内容选择填报。 6、项目属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新增项目、延续 项目填报。新增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需要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经批准,需要在本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项目特性: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分经常性项目和一 次性项目。经常性项目是指每年需要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

目;一次性项目是指只在某一年度列入预算的项目 8、项目概述: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 限等基本情况。 9、项目立项情况:简要描述项目的立项依据、可行性、必要性等。 10 、项目申报内容:简要描述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计划实施进度等。 二、项目资金明细项目申报表(500 万元以上项目) 本表反映超过500 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项目分配的具体资金去向。 1、项目名称:与《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要简单明了,清晰完整。 2、明细项目:指项目资金的具体组成项目,需要填报 子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 3、明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金额合计与项目支出表中的 一致。 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500 万元以上项目填报)反映500 万元以上项目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申报附件的形式反映。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本表既要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上报电子版本,又要以纸质文本随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上报,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

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1-14)知识分享

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11年11月14日来源: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办公室编者按:预算执行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山东:定期通报进度注重座谈沟通狠抓薄弱环节一是定期通报进度,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督导。每月对省直各行政政法部门预算实际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并按进度快慢进行排序。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采取当面约谈、书面告知等方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二是注重座谈沟通,提高部门对加强预算执行的重视程度。近日,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先后召开三次座谈会,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和单位性质,分别邀请部分省直行政政法部门的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就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进行座谈,与部门共同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部门进一步了解了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自身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让部门财务分管领导进一步明白了“预算支出进度不仅是花钱的进度,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进度,代表着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这样一个

道理,更加重视、关注预算执行。 三是狠抓薄弱环节,建立强化预算执行的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要求各部门按月分析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剖析影响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主要原因,研究对策,加快支出。积极研究历年结余资金的消化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的结转资金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同时省财政也将2012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挂钩,把执行进度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进度慢、结余结转规模大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数额。 宁夏:主动服务主动协调多管齐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工作的认识,狠抓支出不放松。各市县要站在维护全区财政整体形象和利益的高度,务必提高,把重视加快支出进度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马虎。 二、认真编制好2012年预算,为明年及今后的支出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要结合今年“项目支出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从预算编制方面入手,加大对项目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力度,要编仔细、编准确、编到位。对结转、长期挂账项目要进行清理、调整和完善,使预算编制更完整。对自治区提前告知的专项要全部编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到位率。 三、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宁财(预)发[2011]480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县财政支出的激励约束。从今年起,财政厅各部门预算处要加强对市

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个人工作总结

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本人自2003年担任组织委员以来,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积极开展支部各种活动。如开展创建“示范支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八桂先锋行”、扶贫济困捐资等活动,成效显著。局支部连续多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本人获“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比赛三等奖、区党史知识竞赛二等奖、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三等奖。 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近年来,本人参加了国家财政部举办的“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理科学化进程”培训;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全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总账业务”、“政府债务”培训;自治区保密局举办的“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培训;市财政局举办的“财政改革理论与实践”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会计后续教育培训;区举办的全区行政执法培训、2005年青年干部培训班、2018年青年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并通过了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了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本人平时注

重对财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已发表财经14篇,其中:国家级3篇、自治区级8篇、市级2篇;获奖11篇,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篇,获市级奖励10篇。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时期的财政工作 本人先后在办公室、预算股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预算股长职务,使自己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https://www.360docs.net/doc/7915440873.html, 本人在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一是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局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发挥“桥梁”作用,做好股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四是发挥“窗口”示范作用,实行政务公开,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得到群众的好评。我局连续多年荣获“市财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局办公室荣获“区党政办公室系统先进单位”,本人荣获“区党政办公室系统先进个人”。 2004年11月至今,本人在担任预算股长(2005年3月起兼任区小汽车定编办主任)期间,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做好全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全区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坚持“量办而行,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做好区本级部门预算、全区年初预算、年度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利用公休假日和晚上进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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