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州圣舞堂流行舞蹈俱乐部员工考勤管理...
舞蹈团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舞蹈团内部管理,确保舞蹈团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团全体成员,包括队员、教练、管理人员等。
二、考勤原则第三条舞蹈团实行统一考勤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舞蹈团成员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确保出勤率。
三、考勤内容第五条舞蹈团考勤内容包括:日常训练、排练、演出、会议等。
第六条日常训练考勤:队员应按时参加日常训练,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迟到者需向教练说明原因,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七条排练考勤:队员应按时参加排练,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迟到者需向教练说明原因,并接受相应处罚。
无故缺勤者,经教练批准后,可给予一次补训机会。
第八条演出考勤:队员应按时参加演出,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迟到者需向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九条会议考勤:队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迟到者需向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接受相应处罚。
四、考勤处罚第十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队员,舞蹈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迟到、早退、缺勤等轻微违规行为。
2. 记过:迟到、早退、缺勤等严重违规行为,或连续两次轻微违规行为。
3. 纪律处分:无故缺勤、连续三次轻微违规行为,或严重违规行为。
4. 解除舞蹈团成员资格:连续两次纪律处分,或严重违规行为。
五、考勤记录与公示第十一条舞蹈团设立考勤记录簿,由负责人负责记录。
第十二条舞蹈团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舞蹈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考勤管理制度,舞蹈团旨在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确保舞蹈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共同为舞蹈团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舞房考勤管理制度

舞房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舞房的管理工作,规范舞房员工的考勤行为,保障舞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教学活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舞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舞房全体在编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教师、教务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舞房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
2.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根据舞房教学安排及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或调休。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舞房负责人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应安排。
4.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保持舞房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氛围。
如有需要加班,应提前向舞房负责人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舞房指定,如使用电子考勤机、手机APP等。
签到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
2、签到次数和时间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不晚于上午9:10;- 下午签到时间:不早于下午5:50。
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规定签到时间前后15分钟内无法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到达工作地点后尽快完成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需提前填写外出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批准。
外出期间,员工应通过手机APP或其他指定方式记录外出时间和返回时间,并在返回后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经核实无误后,由直接上级审批,人事部门备案,允许补签。
补签申请需在忘记签到当天内完成。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更新考勤管理制度,监控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处理考勤异常情况,定期公布考勤记录。
- 直接上级: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外出申请,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初步核查。
舞蹈室员工奖罚制度

舞蹈室员工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全勤奖励:员工每月无迟到、早退、缺勤记录,给予全勤奖金。
2.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前10%的员工可获得绩效奖金。
3. 创新贡献奖:员工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对舞蹈室运营有显著正面影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 优秀服务奖:员工在服务过程中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的,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团队成员在完成大型活动或项目中表现出色,团队整体获得额外奖励。
6. 忠诚奖励:员工在舞蹈室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无重大违纪行为,给予忠诚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将扣除相应比例的奖金。
2. 缺勤惩罚: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员工,将根据缺勤天数扣除工资,并影响年终考评。
3. 服务质量惩罚:因服务态度不佳或专业水平不足导致客户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4. 违反规章制度:员工违反舞蹈室内部规章制度,如私吞学费、泄露商业机密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5. 安全事故责任:因个人疏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造成舞蹈室损失或影响声誉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惩罚。
6. 不良行为惩罚:员工在工作期间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策由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评定。
2. 所有奖罚结果需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管理层需重新审议。
4. 奖罚制度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舞蹈室发展和市场变化。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舞蹈室的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进行定制,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舞蹈机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舞蹈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机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务、行政、市场等岗位。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机构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员工应按照机构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超过三天者,视为严重违纪,机构有权予以辞退。
第四章教学与教务管理第九条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需定期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务人员负责课程安排、学员管理、考勤记录等工作,确保教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教务人员需定期对学员进行评估,了解学员学习进度,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第五章市场与客户服务第十三条市场人员负责市场推广、品牌宣传、招生等工作,提高机构知名度。
第十四条市场人员需定期与学员沟通,了解学员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学员、解答疑问、处理投诉等工作,确保学员满意度。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表现优异的员工,机构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七章保密制度第十八条员工需保守机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交接完整,不得带走任何机构资料。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修改与废止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机构管理层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废止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全体员工,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舞蹈机构员工规则制度范本

舞蹈机构员工规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舞蹈机构员工的行为,保障舞蹈机构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机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舞蹈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舞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客户,团结协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第四条舞蹈机构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通知员工。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第六条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周六为固定休息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七条舞蹈机构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按照要求进行打卡。
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员工请假、外出办事需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舞蹈机构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旷工一天,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舞蹈机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如有困难,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寻求帮助。
第十一条舞蹈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和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行政人员应做好舞蹈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舞蹈机构的正常运营。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得体,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泄露舞蹈机构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舞蹈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舞蹈机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舞蹈机构将根据情况进行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舞蹈机构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舞蹈机构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舞蹈机构的正常运营。
舞蹈学校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舞蹈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学校全体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学校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请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需遵守教学纪律,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教学进度。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应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三条员工应保守学校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不得浪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学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七条员工如有重大贡献,可给予晋升、加薪等激励措施。
第六章健康与安全第十八条学校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七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员工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学校秘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不得泄露学校内部资料、学生信息等涉及保密的内容。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规定。
舞蹈室考勤管理制度
舞蹈室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舞蹈室员工的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舞蹈室所有员工。
三、考勤时间1. 上下班时间:每天上午8:30-下午5:30,中午12:00-1:00为午休时间。
2. 每周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总工作时间为40小时。
3. 调休:舞蹈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但需提前向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经批准。
四、考勤方式1. 刷卡考勤:员工需在上班时间内准时刷卡,迟到、早退或未刷卡均视为旷工。
2. 手工考勤: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刷卡,员工需在考勤表上手工填写请假或调休事由,并经过领导确认。
3. 签到制度:员工在每天上班时需在指定地点签到,迟到、早退或未签到均视为旷工。
五、考勤奖惩1. 考勤奖励:对于按时上下班且无旷工记录的员工,可根据月度考勤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形式由舞蹈室制度规定。
2. 考勤处罚: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员工,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调整工作岗位等。
3. 申诉机制:员工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后做出调整。
六、考勤纪律1. 准时上下班:员工需严格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 保持良好状态: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活动。
3. 不得伪造考勤记录:员工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舞蹈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由舞蹈室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即为舞蹈室考勤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舞蹈室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祝工作顺利!。
舞蹈社团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舞蹈社团的管理,确保社团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舞蹈社团成员的纪律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社团所有成员。
第三条舞蹈社团考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课等。
第五条出勤:社团活动期间,成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社团活动,需提前向社团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迟到:社团活动开始后,成员未按时到达活动地点,视为迟到。
第八条早退:社团活动未结束前,成员擅自离场,视为早退。
第九条旷课:社团活动期间,成员未请假且未按时参加,视为旷课。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登记簿,由社团负责人负责记录。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前,负责人应提前通知成员活动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成员应按时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三条成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负责人提出,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四条迟到、早退、旷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或旷课一次者,将取消该学期的社团活动参与资格。
第四章考勤处罚第十六条对迟到、早退、旷课者,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第一次:口头警告,并在社团内部通报批评;2. 第二次:书面警告,并在社团内部通报批评;3. 第三次:书面警告,并取消该学期的社团活动参与资格;4. 第四次及以上: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考勤规定者,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社团成员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舞蹈社团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本社团其他规定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舞蹈社团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舞蹈社团考勤制度范本
舞蹈社团考勤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舞蹈社团的考勤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提高社团成员的团队意识和时间观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社团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舞蹈社团的所有成员,包括负责人、教练和普通成员。
第三条考勤工作由舞蹈社团负责人负责,教练和成员积极配合,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考勤结果将作为评价成员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成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勤规定第五条成员应按时参加社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向负责人请假,请假原因需充分合理。
第六条成员每次活动迟到、早退或请假,均需记录在案。
迟到或早退一次,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或请假超过规定次数,视为旷课。
第七条成员旷课一次,取消当月评优资格;旷课两次,视为自动退出舞蹈社团。
第八条负责人、教练需按时组织社团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举行,需提前通知成员。
第九条负责人、教练每月对成员进行一次考勤总结,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考勤记录将作为成员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考勤优秀的成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考勤方式第十一条考勤采用签到制度,成员每次活动时需在考勤表上签名,负责人、教练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考勤表由负责人保管,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公布于社团内部。
第十三条考勤数据需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附则第十四条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本考勤制度解释权归舞蹈社团所有。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我们希望能够提高舞蹈社团成员的纪律性,加强团队凝聚力,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希望每位成员都能严格遵守考勤规定,共同为舞蹈社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舞蹈培训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舞蹈培训中心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舞蹈培训中心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市场人员等。
第三条舞蹈培训中心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舞蹈培训中心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旷工的具体规定如下:(一)迟到:上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为迟到。
(二)早退:下班时间提前15分钟以内为早退。
(三)旷工:未经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时间的行为。
第六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
(一)事假:因私事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二)病假:因疾病需请假者,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
(四)婚假、丧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享有婚假、丧假。
第七条员工请假未满一天者,按半天计算。
第八条员工请假期间,如需调休,应提前与部门负责人沟通,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九条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处理工作事宜。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三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十一条舞蹈培训中心设立考勤记录簿,由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员每月底将考勤记录汇总,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与考勤管理员沟通,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舞蹈培训中心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违反考勤规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二)旷工:按日扣款200元。
(三)请假期满未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按日扣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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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福州圣舞堂流行舞蹈俱乐部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13.12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中国福州圣舞堂流行舞蹈俱乐部员工考勤管理规定(2013.12修订)》。
(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令外,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是考勤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各类假期的管理和对考勤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考勤员负责对员工各类假期和在岗出勤情况的审核,以及每月员工考勤情况的审核、汇总和统计。
第四条各部职责:各部负责人是本部考勤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所属部门员工各类假期、加班和考勤管理,各部考勤员按日记录考勤情况,按月核对、汇总和统计员工出勤、请假、外出情况报送人力资源部。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须书面说明情况,并由本部考勤员、考勤管理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考勤管理流程:(一)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到岗(在岗),并做好到岗时间记录签名(电子记录或纸质记录)。
(二)各部考勤员应根据所属部门员工当月出勤情况准确编制考勤汇总表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于次月10日之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各部考勤表应做到记录准确、完整。
(三)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必须对各部提交的员工考勤汇总表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核算当月绩效奖金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加班第六条根据工作性质及国家规定,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作时间制: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第七条依据: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6.64小时。
第八条遇临时紧急情况需加班,须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章假期规定第九条本规定所指假期包括:婚假、产假、哺乳假、照顾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年休假。
第十条婚假:参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80]劳总薪字29号),员工本人结婚,经公司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
公司员工达到晚婚条件,即男员工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员工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给予15天婚假。
婚假应自结婚证发证之日起计一年内休完,最多可分两次使用。
第十一条产假:适用于符合国家《婚姻法》及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已婚女员工。
1、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须提供病历及医院出具的难产或剖腹产证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第二胎的,产假按照本条执行。
2、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35天。
3、怀孕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按出勤计算。
根据《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闽卫基妇…2006‟60号),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孕期检查。
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
4、怀孕流产,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七条第3款及医院证明,分别给予以下产假:怀孕在2个月以内给予15天产假;怀孕在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给予20天产假;怀孕在3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给予30天产假;怀孕在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给予42天产假;怀孕在7个月以上给予90天产假。
第十二条哺乳假:育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给哺乳假每天1小时。
实习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的女员工在当日排班期间可以分上午、下午(或晚上)各半小时,当日使用,不累计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第十三条照顾假: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员工的配偶晚育且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7天照顾假。
照顾假应在妻方产假期间安排一次休完。
第十四条丧假:参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80]劳总薪字29号),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酌情给予1-3天丧假。
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五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给予工伤假。
具体假期及假期待遇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病假:因病和非因公负伤不能参加正常工作需要治疗的,假期在3天以内(含3天)的,须持有关医疗机构证明(含社区诊所);4天及以上的,必须持县(区)级以上的病历及医院证明,按请销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
第十七条事假:指上述各假范围以外的假。
公司对事假遵循“严格控制”的原则,非因特殊情况不予批准。
事假必须说明事由。
第十八条年休假:一、员工年假依据薪资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年休假。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二)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其他规定:(一)国家法定节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员工当年已由公司安排休旅,但休旅期未达到员工本人当年可享受年休假天数的,剩余天数当年仍可继续享受休假待遇。
(三)年休假应在一个年度内有计划均衡安排(年末最后一季不得超过年假天数50%),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各部应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制定年度休假计划。
管理部门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须事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五章假期待遇第十九条年休假、照顾假、哺乳假、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项目按照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产假期间,公司每月向女员工支付基本工资(同时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当月产假在15天及以内的,绩效奖金、福利项目按照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超过15天的,绩效奖金、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日计扣。
第二十一条丧假在10天(含路程假)及以内的,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项目按照薪酬管理规定执行;超过10天的, 绩效奖金、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日计扣。
第二十二条病假1、病假累计在10个工作日及以内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项目给付按照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病假累计在 10个工作日以上6个月以内的(含6个月),按以下规定发给病假工资,绩效奖金、福利项目按照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工作不满2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的发给70%;满4年不满6年的发给80%;满6年不满8年的发给90%;满8年及以上的发给100%。
以上工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3、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疾病救济费,请假当月起即停止执行绩效奖金。
第二十三条事假期间扣发相应的日工资和绩效奖金。
第二十四条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按日计扣。
第六章假期及假期扣发工资、奖金计算方法第二十五条除年休假外,其他假期计算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第二十六条病假时间计算方法1、1次病假在2天以内(不含2天)的 ,请假时间按小时计算并累计,按8小时1天的标准换算成天,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比如:在6月累计请了3小时假,到月底换算成天的公式为:3/8=0.4(天)。
2、1次病假在2天以上(含2天)的,请假时间直接按天计。
第二十七条除病假外的其他假期均直接以天计算。
第二十八条扣发工资、奖金、生产补助计算方法:1、请假期间日扣发基本工资=岗位基本工资/26(天)。
2、请假期间日扣发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基数/26(天)。
3、请假当月绩效奖金按日计算公式=[月绩效奖金基数-(月绩效奖金基数/26天*请假天数)]*当月考核得分。
4、请假当月生产补助基数按日计算公式=月生产补助基数-(月生产补助基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其它与绩效挂钩的补助部分也参照此公式。
第七章假期核准及请销假手续第二十九条假期审批权限1、员工申请婚假、丧假、产假、照顾假、工伤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相关领导审批。
2、员工申请年休假,须经各部考勤员审核后,5天及以内的(含5个工作日)由门店经理或同级主管审批;5 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申请病假,1-3天由门店经理或同级主管审批;4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4、员工申请事假,1-4天的由门店经理或同级主管审批;5天及以上的,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5、女员工的哺乳假由所在部门负责安排,门店经理或同级主管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条请假手续的办理1、员工凡申请各类假期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除因患急病或有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自行呈请批假而由同事或家属代办之外,员工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填写请假单:员工凡请各类假期均应先填写《中国福州圣舞堂流行舞蹈俱乐部请假审批单》,写明请假的具体事由,请假期间需离开本市及本省的应在请假单内注明。
3、员工请婚假、产假、病假须持以下证明至所属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婚假:须同时附上结婚登记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病假:医院(区、县级及以上)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原件、医生诊断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产假、照顾假:准生证、医院(区、县级及以上)或医疗保险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孕产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将填写完整的请假单送至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考情员进行审批或签署意见。
5、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的,须在请假单内注明。
6、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公司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另延期请假。
第三十一条销假手续的办理1、员工假期届满须至所属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2、员工长期病假在1个月及以上或患传染性疾病者,须持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至所属室及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公司将根据员工劳动能力恢复情况,视情安排1-3个月的待岗试工。
第三十二条请假单的保管员工请假审批手续履行完毕,请假单交所在部门考勤员保管,考勤员需负责按月整理、归存;请假记录要与请假单相符,以备查考。
员工请、销假时间由所在部门确认并记录。
第八章考评及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进行不定期考勤抽查和劳动纪律检查考核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