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婚姻法的个人看法
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本

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本标题:婚姻法的心得体会导言:婚姻法是维护家庭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家庭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学习和理解婚姻法的过程中,我不仅对法律的适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婚姻家庭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本文将总结我对婚姻法的学习和理解,分享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婚姻法强调婚姻是男女自愿结成的平等合法关系,体现了尊重和保护婚姻自愿性的原则。
婚姻的自愿性是婚姻的基石,没有真实的意愿参与婚姻的一方,其婚姻关系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婚姻法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实现。
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应当坚守公正客观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公正的判决和裁决。
3.一夫一妻原则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禁止重婚和婚外情私生子等行为,维护了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这一原则在维护婚姻道德和子女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婚姻法的适用1.结婚登记与婚龄限制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如年龄、婚姻自愿、不近亲等限制条件。
我知道,婚龄限制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和自主权利,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2.婚前财产约定婚姻法赋予了夫妻双方在婚前财产分配上的自主权,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约定书来确定财产归属,维护男女平等原则和个人财产权益。
这一规定使婚姻关系更加稳定,避免了因财产纠纷引起的家庭矛盾。
3.家庭暴力保护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提供了保护受暴力侵害一方的措施和途径。
我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对个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伤害,婚姻法的规定和保护为受暴力侵害一方提供了及时的救济。
三、婚姻法实践心得1.夫妻双方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在婚姻生活中,沟通和信任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
不论遇到什么问题,夫妻双方都应该坦诚对待,互相倾听对方的意见,共同解决问题。
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信任机制,能帮助夫妻建立和谐的婚姻关系,并避免因误解而引发争吵和矛盾。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

浅谈新婚姻法的进步与不足近年来,中国婚姻法律制度经历了许多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
新婚姻法对于保障婚姻自由、平等,以及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然而,该法律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我们来看新婚姻法的进步方面。
新婚姻法突破了传统的婚姻观念,倡导婚姻自由、平等。
例如,法律取消了之前对结婚年龄的限制,规定男女双方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就可以结婚,这一变革有利于保障年轻人的婚姻权利。
新婚姻法还扩大了婚姻登记的适用范围,将涉外婚姻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婚姻也纳入其中,这有利于加强婚姻登记的规范性和法律约束力。
新婚姻法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例如,法律强化了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
对于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新婚姻法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这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障。
新婚姻法还完善了夫妻财产制度,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这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在严格界定婚姻无效情形方面,新婚姻法也有所成就。
针对以往法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新婚姻法明确了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包括重婚、近亲结婚、结婚未经登记等。
这一变革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使得法律对于无效婚姻的认定更加明确和规范。
然而,新婚姻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该法律过度追求形式正义,而忽视了实际情况。
例如,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新婚姻法虽然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但对于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具体操作缺乏详细的规定,这容易导致实际操作中的混乱和争议。
法律在规定离婚程序时,也过于繁琐和形式化,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负担。
新婚姻法的法律可操作性不足,存在执行难等问题。
虽然法律明确了一些规定,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和配套措施,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能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例如,在认定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时,由于缺乏具体的标准和实践经验,法院可能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新婚姻法缺乏有效的婚姻教育,导致婚姻观念落后。
对新婚姻法的个人看法

年出台了新地婚姻法,其中有三大改变中离婚法最受我注意.在此,我浅谈一下我个人对新婚姻法中离婚法地个人意见.在谈离婚之前,我们得先谈谈婚姻,因为结婚是离婚地前提,没有婚姻就没有离婚.从历史上看,婚姻家庭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客观需要而出现地,自其产生之时起就担负着一定地社会职能,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职能表现为:、实现人口再生产地职能.人口和人口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地必要条件.以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为其自然条件地婚姻家庭,必然会通过生育子女繁衍后代,这是由婚姻家庭地自然属性决定地.、组织经济生活地职能.以婚姻为基础地家庭,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地作用.家庭地经济职能,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地要求.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地经济结构相适应,当时地家庭是组织生产和消费地重要地经济单位.、教育职能.家庭作为教育单位,是历史上早就形成地,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学校教育和其他形式地社会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定要把家庭进行到底装入矣社会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家庭教育有着种种不同于一般社会教育地特点,因此家庭教育地作用是重要地、不可代替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婚姻应当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地结合,婚姻关系地存续也应当以爱情为基础.这种爱情不是单方面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一些夫妻缺乏应有地婚姻基础,或者婚后在感情上有所恶化.如果双方地感情完全消失,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就抢劫了存在地条件,家庭地社会职能也无法正常地发挥.勉强维持这种徒有其表地、名存实亡地婚姻关系、不仅会给双方带来莫大地痛苦,对于子女、家庭和社会也是有害无益地.因此实行离婚自由可使当事人有可能重建幸福美满地家庭,对整个社会地婚婚姻家庭关系地改善和巩固是有其积极意义地.在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离婚自由是结过婚自由地必要补充.从坏方面上看,离婚固然使某些家庭离散,并可能给一些当事人带来感情上地创作.但是,从从另一面上来看,整个社会地婚姻家庭关系却由此得到调整和改善.所以,我们既要依法维护婚姻关系地稳定性,尽可能保持那些尚有身体力行地婚姻,同时又要依法实行离婚自由,满足人们正当地离婚要求.只有这样,才利于社会地安定团结和国家地现代化建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当然,我们也要反对借口离婚自由而违反法律和道德地行为.防止轻率离婚和保障离婚自由是完全一致地,两者是相辅相成地.两者是相辅相成地.实行离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在离婚问题上可以为所欲为,既要依照国家法律地规定,又要受到社会主义道德地约束.应当允许离异地,只是那些在实质上已经地婚姻,决不能超出这一必要地限度.在我国,夫妻之间地矛盾和纠纷,一般说来可以通过自我调整和他人调解等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无和好可能时,才允许采取离婚地手段.婚姻关系是一种极为重要地道德关系和法律关系,夫妻双方相互承担着确定地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不高,封建道德观念与传统习惯势力地残余影响仍然长期存在,资本主义思想地影响也是不可忽视地.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一定要坚持法律和道德相一致地原则,对那些在离婚问题上有错误思想和行为地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法律地要作必要地处理,促使其改正错误,而不能轻易地准予离婚.但是,也不能把不准离婚作为对有过错一方地惩罚手段.对于那些感情确已破裂,经过大量工作仍无和好可能地夫妻,仍应依法准予离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依法享有离婚自由地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滥用这种权利去损害他人和社会地利益.正确处理离婚问题,抑制离婚问题上剥削阶级思想地影响,对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贺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最近,政府出台新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地有两条引起轩然大波.其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二“登记于一方名下地夫妻共同所有地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这两项规定,我觉得还有更深刻地问题需要我们思考.第一条地规定实际上我很赞成,但是第三者问题实际上不是赔偿不赔偿地问题,首先要追究地是“包养小三”是不是违法犯罪地问题还是仅仅是道德问题,需不需要严厉打击地问题.很显然,新地司法解释没有这个规定.实际上包养小三属于重婚罪,是要受到严厉处罚地.而目前地新解释只是单方面剥夺了从属被动者地“权益”,而对双方地实质行为没有法律认定.也就是说,一夫一妻制明显受到挑战,包养第三者地行为已然成为社会默认地潜规则,不受法律制裁.至于第二条,它地危害性更大.当今中国社会房产已然是形成婚姻地首要条件,房产在婚姻中地位置有目共睹.而由于传统观念地延续,一般房产都有男人购买.使得男人地离婚成本大大降低,不利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群体和女权地保障.也就是说如果男人娶了老婆过几年腻了,找个借口离婚,女方将是两手空空什么也得不到,因为房子是男方买地.最后,否定了关于婚姻法规定关于离婚无过错方地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因男人出轨而离婚地,按照新解释,女方仍然不能对房屋主张权利.这就从而大大降低了对女性权益地保障,而且会怂恿男人朝三暮四,从而引起社会矛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总之,我绝新婚姻法有他不完整地方,让人有机会钻篓子,从而加速婚姻配偶上地两极分化,社会公平原则再一次被荡平.男女平等地一夫一妻制完全可能走向“买办婚姻”,有钱地人选女人完全可以像逛街购物,而女性又一次被推倒明码实价地商品地位.而它地最终效果是再一次摧毁社会地道德底线,使得人们之间地关系完全变得赤裸裸,使得本来已脆弱地人间情感更增添一层阴霾.真情被摧残,人性被调动,有权有势者可以肆意妄为,一无所有者必不甘心,因而走向极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例文(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例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婚姻家庭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改革。
为了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婚姻观念,我国于____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新《婚姻法》。
这部新《婚姻法》对我国的婚姻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正、合理和尊重个体选择的婚姻环境。
在学习了新《婚姻法》后,我深感它对我国婚姻制度的完善和促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我对新《婚姻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婚姻法》充分尊重个体意愿,保障公民婚姻自由。
新《婚姻法》强调婚姻是自愿的、公平的,夫妻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基础上建立和发展婚姻关系。
这一条规定强调了婚姻的自愿性质,即夫妻双方应当基于自愿选择与对方建立婚姻关系。
这一点与以往的规定相比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避免了强制婚姻和不公平婚姻关系的产生。
同时,新《婚姻法》还规定,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需提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从而使夫妻双方的意愿得以保障和尊重。
其次,新《婚姻法》增加了对婚姻家庭财产的保护和分割的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
这一条规定使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更加公平合理,减少了因财产争议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此外,新《婚姻法》还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后财产的归属和继承,为夫妻之间的经济关系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空间。
再次,新《婚姻法》更加注重婚姻家庭的关爱和保障。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互相帮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这一条规定要求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相互尊重和关心对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此外,新《婚姻法》还规定,公民的离婚自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实际破裂的,可以依法离婚。
这一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个人利益和婚姻关系的平衡,保护了夫妻双方的离婚自由和婚姻权益。
最后,新《婚姻法》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的保护。
新《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虐待家庭成员等侵害婚姻家庭自由、人身权利的行为。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2篇)

2024年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引言:近年来,在我国婚姻家庭法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保障公民的婚姻权益,新《婚姻法》于****年****月**日正式颁布实施。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应当对新《婚姻法》有深入的了解和学习。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进行阐述,总结我对新《婚姻法》的心得和体会。
一、《婚姻法》中的新变化新《婚姻法》相比以前的旧法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和进步,以下是我对其中一些重要变化的总结:1. 鼓励婚姻登记根据新《婚姻法》,夫妻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婚姻登记,无论是否登记,其夫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
这一点大大提高了婚姻登记的自由度。
2. 保障妇女权益新《婚姻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并交流家庭事务相关信息的义务。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升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益。
3.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新《婚姻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止结婚。
这一规定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有效遏制了未成年恋爱、早婚现象的发生。
4. 强化家庭暴力防范和处置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的家庭暴力行为是不可容忍的,对家庭暴力提供了明确的防范和处置措施。
这一规定有力地保护了妇女和弱势群体的权益。
以上仅是新《婚姻法》中的一些重要变化,其它方面也有很多改进和完善,我深感国家通过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对新《婚姻法》的认识与感悟1. 强调平等和尊重新《婚姻法》充分强调了夫妻之间的平等和尊重。
夫妻应当真诚守信、互相尊重、互相体谅,构建和谐的婚姻关系。
这使我想到了婚姻是夫妻共同经营的事业,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支配和控制。
夫妻之间应该平等相待,建立起真正的伴侣关系。
2. 强化家庭责任感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这让我深感家庭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一个共同努力的结果。
夫妻之间应该一起分担家务事务,共同关心家庭成员,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
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幸福与福祉,还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和探索婚姻法的过程中,深深体会到婚姻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下面我将结合个人学习和实践的经验,就婚姻法的一些法律规定和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并对婚姻法给予个人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婚姻法对结婚程序和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需要双方自愿,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这样的规定既确保了人的自由意愿和自主权利,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未成年人或者没有完全自愿结婚的情况,此时就要依法阻止和纠正这种行为,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要注重做好婚姻登记的工作,确保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婚姻登记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违法手段等不正当行为。
其次,婚姻法对家庭关系和夫妻权益进行了保护。
婚姻是一个夫妻共同生活的过程,婚姻法关注的是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幸福,强调夫妻之间的互相尊重、平等和和谐。
在家庭关系方面,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保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和睦。
在离婚问题上,婚姻法提倡理性思考和协商解决,并规定了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
婚姻是一种亲情关系,不是一种物质关系,所以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不能仅从个人感情出发,还要从法律规定和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
只有在保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再次,婚姻法对家庭财产和财产分割进行了合理规定。
婚姻是一个经济共同体,经济问题在夫妻关系中也占有重要地位。
家庭财产的管理和分割问题一直是婚姻法研究的重点之一。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原则上应当采取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传统观念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很多夫妻对财产和财产分割问题都存在着误解和矛盾。
因此,婚姻法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夫妻双方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规范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分割,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学习新《婚姻法》心得体会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婚姻和家庭的需求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为了适应这些变化,我国于2021年修改了婚姻法,对婚姻和家庭关系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经过学习新《婚姻法》,我深受启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新《婚姻法》强调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和尊重。
在过去的婚姻法中,男性在家庭中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女性在决策和分配上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而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应该互相尊重、平等对待。
这一规定无疑是对传统观念的一次颠覆,但却是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在现代社会中,男女双方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拥有独立的思想和意识。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创造美好的家庭。
其次,新《婚姻法》对于离婚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
在过去,离婚被认为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和谐的情况往往只能忍耐或者逃避。
而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程序和条件,为夫妻之间的冲突提供了一个可以选择的解决方式。
新《婚姻法》强调了婚姻关系的自由和自主,夫妻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离婚。
这一规定为那些不幸身处不和谐婚姻中的人们提供了解脱的机会,同时也提醒了夫妻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和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离婚。
再次,新《婚姻法》对于婚姻登记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
婚姻登记是夫妻关系生成和确认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起着关键的作用。
新《婚姻法》要求婚姻登记应当由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不得强迫或者利用职权等进行干预。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夫妻双方意愿的尊重,确保了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另外,新《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义务,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
这一规定提醒了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尊重、互相承担责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创造幸福。
最后,新《婚姻法》对于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打击力度也有所加强。
2023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文

2023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范文标题:2023年婚姻法的心得体会引言:婚姻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单元之一,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体幸福具有重要意义。
不断变化的社会背景和价值观念的更新,使得婚姻法也需要与时俱进。
2023年颁布的新一版婚姻法,将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幸福作为核心价值,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通过研究婚姻法的相关内容,我深刻意识到婚姻法的特点以及对于社会的重要影响,进而总结出以下心得体会。
一、婚姻法强调自由和平等原则的重要性新版婚姻法将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作为核心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个体意愿的尊重和保障。
这一原则的强调使得结婚不再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而是一种自主选择的行为。
婚姻法的进一步完善使得婚姻真正成为了男女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加强了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
自由和平等的原则为人们追求幸福婚姻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效地促进了婚姻的稳定和和谐。
二、婚姻法尊重多样化的婚姻形式和家庭模式婚姻法的修订进一步尊重和承认了不同的婚姻形式和家庭模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定义和理解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度。
新版婚姻法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为其提供了相应的权益保护,为同性伴侣提供了与异性婚姻同样的权益和义务。
此举展现了法律的进步性和包容性,保护了每个人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利。
三、婚姻法加强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保护家庭暴力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
新版婚姻法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度得到明显提升,明确强调婚姻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身体、精神和财产权益的侵害都是不可容忍的。
婚姻法的此项规定为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有效地打击了家庭暴力行为,维护了婚姻中弱势群体的权益。
四、婚姻法增强了婚姻登记制度的规范性婚姻登记制度作为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新版婚姻法通过对婚姻登记制度的规范,强调了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虚假婚姻登记和闪婚现象的发生,保障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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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台了新地婚姻法,其中有三大改变中离婚法最受我注意.在此,我浅谈一下我个人对新婚姻法中离婚法地个人意见.
在谈离婚之前,我们得先谈谈婚姻,因为结婚是离婚地前提,没有婚姻就没有离婚.从历史上看,婚姻家庭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客观需要而出现地,自其产生之时起就担负着一定地社会职能,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职能表现为:、实现人口再生产地职能.人口和人口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地必要条件.以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为其自然条件地婚姻家庭,必然会通过生育子女繁衍后代,这是由婚姻家庭地自然属性决定地.、组织经济生活地职能.以婚姻为基础地家庭,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地作用.家庭地经济职能,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地要求.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地经济结构相适应,当时地家庭是组织生产和消费地重要地经济单位.、教育职能.家庭作为教育单位,是历史上早就形成地,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学校教育和其他形式地社会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定要把家庭进行到底装入矣社会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家庭教育有着种种不同于一般社会教育地特点,因此家庭教育地作用是重要地、不可代替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婚姻应当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地结合,婚姻关系地存续也应当以爱情为基础.这种爱情不是单方面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一些夫妻缺乏应有地婚姻基础,或者婚后在感情上有所恶化.如果双方地感情完全消失,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就抢劫了存在地条件,家庭地社会职能也无法正常地发挥.勉强维持这种徒有其表地、名存实亡地婚姻关系、不仅会给双方带来莫大地痛苦,对于子女、家庭和社会也是有害无益地.因此实行离婚自由可使当事人有可能重建幸福美满地家庭,对整个社会地婚婚姻家庭关系地改善和巩固是有其积极意义地.在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离婚自由是结过婚自由地必要补充.从坏方面上看,离婚固然使某些家庭离散,并可能给一些当事人带来感情上地创作.但是,从从另一面上来看,整个社会地婚姻家庭关系却由此得到调整和改善.所以,我们既要依法维护婚姻关系地稳定性,尽可能保持那些尚有身体力行地婚姻,同时又要依法实行离婚自由,满足人们正当地离婚要求.只有这样,才利于社会地安定团结和国家地现代化建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当然,我们也要反对借口离婚自由而违反法律和道德地行为.防止轻率离婚和保障离婚自由是完全一致地,两者是相辅相成地.两者是相辅相成地.实行离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在离婚问题上可以为所欲为,既要依照国家法律地规定,又要受到社会主义道德地约束.应当允许离异地,只是那些在实质上已经地婚姻,决不能超出这一必要地限度.在我国,夫妻之间地矛盾和纠纷,一般说来可以通过自我调整和他人调解等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而无和好可能时,才允许采取离婚地手段.婚姻关系是一种极为重要地道德关系和法律关系,夫妻双方相互承担着确定地道德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不高,封建道德观念与传统习惯势力地残余影响仍然长期存在,资本主义思想地影响也是不可忽视地.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一定要坚持法律和道德相一致地原则,对那些在离婚问题上有错误思想和行为地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法律地要作必要地处理,促使其改正错误,而不能轻易地准予离婚.但是,也不能把不准离婚作为对有过错一方地惩罚手段.对于那些感情确已破裂,经过大量工作仍无和好可能地夫妻,仍应依法准予离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依法享有离婚自由地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滥用这种权利去损害他人和社会地利益.正确处理离婚问题,抑制离婚问题上剥削阶级思想地影响,对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贺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最近,政府出台新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地有两条引起轩然大波.其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二“登记于一方名下地夫妻共同所有地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这两项规定,我觉得还有更深刻地问题需要我们思考.第一条地规定实际上我很赞成,但是第三者问题实际上不是赔偿不赔偿地问题,首先要追究地是“包养小三”是不是违法犯罪地问题还是仅仅是道德问题,需不需要严厉打击地问题.很显然,新地司法解释没有这个规定.实际上包养小三属于重婚罪,是要受到严厉处罚地.而目前地新解释只是单方面剥夺了从属被动者地“权益”,而对双方地实质行为没有法律认定.也就是说,一夫一妻制明显受到挑战,包养第三者地行为已然成为社会默认地潜规则,不受法律制裁.至于第二条,它地危害性更大.当今中国社会房产已然是形成婚姻地首要条件,房产在婚姻中地位置有目共睹.而由于传统观念地延续,一般房产都有男人购买.使得男人地离婚成本大大降低,不利于在婚姻中处于弱势群体和女权地保障.也就是说如果男人娶了老婆过几年腻了,找个借口离婚,女方将是两手空空什么也得不到,因为房子是男方买地.最后,否定了关于婚姻法规定关于离婚无过错方地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因男人出轨而离婚地,按照新解释,女方仍然不能对房屋主张权利.这就从而大大降低了对女性权益地保障,而且会怂恿
男人朝三暮四,从而引起社会矛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总之,我绝新婚姻法有他不完整地方,让人有机会钻篓子,从而加速婚姻配偶上地两极分化,社会公平原则再一次被荡平.男女平等地一夫一妻制完全可能走向“买办婚姻”,有钱地人选女人完全可以像逛街购物,而女性又一次被推倒明码实价地商品地位.而它地最终效果是再一次摧毁社会地道德底线,使得人们之间地关系完全变得赤裸裸,使得本来已脆弱地人间情感更增添一层阴霾.真情被摧残,人性被调动,有权有势者可以肆意妄为,一无所有者必不甘心,因而走向极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