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1231)
国储林工作方案

国储林工作方案国家储林工作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威胁。
为了保护和恢复我国丰富的森林资源,我国制定了国家储林工作方案。
这个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国家储林工作方案首先提出了加强监测和评估的重要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还需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火灾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轻灾害的发生和影响。
三、推动森林资源保护与恢复为了推动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国家储林工作方案提出了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严厉打击非法砍伐和滥伐滥砍行为。
同时,加大对森林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和生态系统。
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为了推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国家储林工作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首先,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同时,加强林业经济的发展,推动林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提高林业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为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国家储林工作方案提出了积极参与国际林业组织和论坛的重要性。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林业管理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林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林业合作项目,推动我国林业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六、总结通过国家储林工作方案的实施,我国将能够有效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同时,将能够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提高林业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将能够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林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相信在国家储林工作方案的指导下,我国的森林资源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林规发〔2015〕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重要意义国家储备林是指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
国家储备林制度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配套制度,是发挥财政金融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的基础保障制度,也是大型营造林工程实现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的样板先行制度,对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我局启动实施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同时根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储备林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这是保障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大步骤和关键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关注和积极支持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
二、科学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明确东南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淮海地区、西南适宜地区、京津冀地区及东北地区六大区域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目标和任务。
请各地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规划工作,并抓紧编制本省(区、市)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
三、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2015年我局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5〕117号),首个截至目前,已在广西、四、认真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相关实施细则我局发布了《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国家储备林划定办法(试行)》、《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试行)》,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模式及典型案例》、《国家储备林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恶化,森林资源遭受破坏严重,为了保护和管理好我国的森林资源,提高国家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该制度旨在划定一定面积的森林资源作为储备林,保护好这部分林地,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持续发展。
二、储备林划定标准1.生态功能:选择储备林应具备较高的生态功能,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方面的功能。
2.物种保护:优先划定具有特殊物种和珍稀植物的分布区域为储备林,以保护这些物种的繁衍和生存环境。
3.自然修复:优先选择曾经受到破坏的森林地带作为储备林,以促进自然恢复和植被修复。
4.人工造林:一定比例的储备林可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创建,以补充原有森林资源的不足,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三、储备林管理机构四、储备林保护措施1.禁止砍伐:储备林地划定后,严禁进行砍伐和渎坝行为,对于砍伐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2.生态修复:对于曾受到破坏的储备林,应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原有森林的自然生态系统。
3.植被保护:加强对储备林植被的保护,定期进行植被调查和监测,发现有害物种侵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4.灾害防御:加强对储备林的火灾、虫害、病害等的防治,确保储备林的安全和稳定。
五、储备林的责任和义务1.地方政府:加强对储备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承担保护储备林的责任,加大对非法砍伐行为的打击力度。
2.社会公众:加强对储备林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储备林的保护和管理中。
3.研究机构:加强对储备林的科学研究,提出适合储备林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为储备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储备林利用和开发1.可持续发展:对于面积较大的储备林地,可以考虑进行可持续的经营管理,例如开发森林旅游、生态农业等,使其能够产生经济效益。
2.研究利用:储备林可以为科研院所提供重要的研究基地,促进科学发现和创新。
3.教育培训:利用储备林进行生态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国家储备林制度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划选定的保持国家森林覆盖度、维护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采取特定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实国家储备林保护、利用和经营,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的制度。
一、制度的意义国家储备林制度的意义在于:一、维护水源、土壤和生态,提高生态系统的适应性和稳定性;二、抵制自然灾害,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管理体制国家储备林应该建立由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专业化的储备林管理机构,健全储备林保护、利用和经营的配套制度和规范,加强储备林监管。
三、优化储备林资源配置优化储备林资源配置,完善储备林投资规划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储备林建设和保护,完善国家储备林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强化保护加强储备林领域的立法工作,明确相关管理责任和经费保障,加强国家储备林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森林生态环境恢复和优化。
五、完善经营模式国家储备林经营模式应该体现多种经营方式,并注重发挥林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增强林地的多功能性,推动储备林经营、保护和利用的协调发展。
六、加强管理和监督抓紧加强储备林管理,落实储备林保护、利用和经营的实际管理机制,加强对监督和检查,强化国家储备林保护和利用的管理水平。
七、深化综合治理加强国家储备林和周边区域生态治理,探索多种治理模式,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提高综合治理的水平和效果。
八、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储备林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森林保护和储备林利用的意识和素质,增强对国家储备林保护的重视和支持。
总之,健全国家储备林制度,是维护国家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合作和协同的工作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落实储备林保护和利用的实际管理和监督措施,完善储备林利用方式和经营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国储林工作方案

国储林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生态建设的重视,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国储林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二、国储林工作的目标国储林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1. 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绿化率,改善空气质量。
2. 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
3. 防治沙化退化,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4. 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三、国储林工作的重点任务1.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通过加强森林火灾防控、防治病虫害、防止非法砍伐等措施,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 增加森林面积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造林绿化、草原固沙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3. 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特色林下产业、生态旅游等方式,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4. 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技术研究,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国储林工作的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国储林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国储林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3.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砍伐、盗伐等违法行为。
4. 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国储林工作的保障措施1. 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国储林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保护和管理的效果。
2. 建立奖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和激励各方面力量参与国储林工作,推动工作的开展。
3. 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提高国储林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总结国储林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对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1231)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1231)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从根本上增强木材自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要求,建立系统完备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木储备,通过实施高效可持续经营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坚持科学经营,推广良地、良种、良法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培育模式;——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健康森林,发挥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多种功能和效益;——坚持机制创新,通过政府调节、管理和引导,促进市场配置资源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法律法规。
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将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写入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制度建设有法可依,有序推进。
制定部门规章。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意见》(2016年),制定出台《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2017年)等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科学管理,规范运行。
建立管理制度。
相关省(区、市)依据国家储备林相关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规范本辖区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创新融资机制。
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创新融资机制,积极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设计长周期优惠金融产品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
促进融合发展。
根据国家外资利用政策和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包括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各类外资贷(赠)款,支持国家储备林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
探索PPP模式。
按照国家推广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要求,加强对运用PPP模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开展建设模式示范试点。
储备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储备林安全管理,确保储备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储备林资源的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
第三条储备林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政府主导,部门协作;3. 社会参与,共同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储备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储备林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储备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储备林安全管理制度、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 负责储备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3. 负责储备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监督检查;4. 负责储备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5. 负责储备林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储备林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储备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2. 负责储备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监督检查;3. 负责储备林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4. 负责储备林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第三章储备林资源保护第七条储备林资源保护实行分区管理,按照生态功能、保护等级和利用类型进行划分。
第八条对储备林资源实施分级保护,分为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
第九条一级保护储备林:严禁采伐、毁林、开垦、放牧等破坏性活动,确保其自然生长和恢复。
第十条二级保护储备林:限制采伐、毁林、开垦、放牧等破坏性活动,严格控制林地面积和林木资源。
第十一条三级保护储备林:适度采伐、利用,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林业行业标准。
第四章储备林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建立储备林资源监测体系,定期开展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
第十三条加强储备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加强储备林资源保护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储备林资源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建立储备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建立储备林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1. 引言国家储备林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储备的林地。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国家储备林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其发挥有效的生态保护和资源保障功能。
本文档旨在提出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机制以及推进措施。
2. 基本原则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原则: 国家储备林的保护和管理应以生态效益为核心,优先保护珍稀物种、受威胁物种和独特生态系统。
•可持续利用原则: 国家储备林的利用应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合理规划和开发各类资源,确保林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协调。
•科学决策原则: 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实施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开展监测、评估和预测,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公众参与原则: 国家储备林的管理和利用应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3. 管理机制国家储备林的管理机制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审批核准、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等环节。
具体如下:3.1 规划设计国家储备林的规划设计是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基础。
根据国家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国家储备林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应明确国家储备林的范围、等级划分和管理要求,专项规划应根据不同区域和生态类型制定具体的保护和利用措施。
3.2 审批核准国家储备林的划定和调整应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
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制定储备林划定方案时应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审批和公示。
3.3 监督检查国家储备林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储备林的日常管理和利用情况的监督。
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储备林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4 评估考核国家储备林的建设和管理应进行定期的评估考核,以评估国家储备林的生态保护和资源保障效果。
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和改进国家储备林制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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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定稿1231)
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
为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从根本上增强木材自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要求,建立系统完备的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木储备,通过实施高效可持续经营措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
——坚持科学经营,推广良地、良种、良法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培育模式;
——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健康森林,发挥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多种功能和效益;
——坚持机制创新,通过政府调节、管理和引导,促进市场配置资源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主要任务
年)》,明确东南沿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淮海地区、西南适宜地区、京津冀地区及东北地区六大区域的国家储备林建设目标和任务。
省级、市县级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实行全过程管理。
制定《国家储备林核查办法》(2016年),建立立项、执行评估和验收评价制度,实行申报、批复、可研、公示等工程管理。
强化检查指导、监测和评价,对完工项目组织验收。
健全经营规范。
按照统一规范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研究建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标体系,提倡多功能目标经营。
(四)创新运行管理制度
合同契约管理。
研究探索国家储备林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实现机制。
制定《国家储备林责任书》、《国家储备林合同》(2016年),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实行“谁承储、谁经营、谁收益”的收益分配制度。
分级管理和代储代管。
国家、省级和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级行使管理权。
签订责任书,委托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代行管理职责。
签订合同,委托承储主体代行储备职责。
采伐分类管理。
储备林龄级在成熟林龄基础上延长一到两个龄级,实行按林种树种分类动用。
编制《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确定采伐龄级、伐区和采伐数量,纳入限额
管理,实行单报单批或备案制。
(五)健全科技支撑制度
建立标准化服务平台。
建立国家储备林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建设、管理和监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执行力。
开展科学经营试点示范。
加强种苗保障体系建设。
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科技和成果。
开展建设试点示范活动,推进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示范基地。
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承接转移职能。
搭建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的平台,促进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六)建立监管指导机制
加强监管指导。
加强对制度建设、融资模式、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相关情况的调研指导。
指导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问调查处理。
实施绩效管理。
制定《国家储备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18年),对建设成效实施绩效评价管理。
完善监测核查机制,定期进行资源核查,及时更新数据库。
加强监测研究。
加强木材安全研究、市场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研究国家储备林制度、政策,提出建设和发展建议。
四、组织保障
(七)投入政策保障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中央财政统筹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储备林造林、改培和抚育等支出。
财政贴息政策。
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按照现行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贴息。
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保障政策。
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商业性森林保险”模式,提高国家储备林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水平。
专项建设债券。
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的专项建设基金,结合中央基建投资统筹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
(八)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
建立国家储备林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合作交流,保障制度、任务的落实。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分工。
(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路网建设。
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
采用“林四级”标准规划实施国家储备林路网建设。
加强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同步规划和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防火和防治装备。
合理搭配树种,注重生物防治。
提升装备机械化水平。
引进和推广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需求、适合林区和山地的营林和采伐机械,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
(十)实施目标考核管理
对国家储备林建设成果进行绩效考核,同步纳入政府林业建设目标考核管理。
(十一)加强宣传工作
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和做法。
研究解决政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国家储备林建设创新作法、典型和经验。
引导全社会为国储材的价值观念和良好风气。
促进国家储备林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