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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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所要的浅析水行政执法难题(李秋明)

行政执法所要的浅析水行政执法难题(李秋明)

行政执法所要的浅析水行政执法难题(李秋明)随着《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彰显。

作为清除河道内的行洪障碍,保障黄河防洪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行政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难题也逐步凸显出来,成为安全治黄不容忽视的环节。

一、人员编制欠缺工作力不从心在治黄工作中,实际操作第一线水政执法工作的大都为基层河务部门水政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人员编制一般比较少,不能形成大规模整体管理效应,所以在执法工作的开展上工作人员常常感到心有余力不足。

二、地方保护严重执法环境恶劣水行政执法中最大的障碍在于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执法环境恶劣,同时人员编制欠缺,没有专门的黄河派出所,加上执法中地方派出所配合力度欠缺,执法力量薄弱,造成行政执法往往建立在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协调上,执法效果始终不佳。

三、执法对象素质偏低妨碍公务事件时有发生水政执法直面的对象大都为沿黄村庄的群众,他们各方面素质相对不高,给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很大困扰,特别是在水政执法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个别老百姓不予配合,阻碍调查取证,甚至谩骂威胁工作人员、耍酒疯等,严重妨碍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四、内部人员认识不到位人为加大执法难度在河务部门内部有一部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从全局出发,总认为制止违法行为是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与己无关,经常在违法行为发生初期不能有效的加以制止,等到形成违法事实后才报水政水资源科,增加了发案率,人为的加大了执法难度。

五、执法装备不全威慑力度不够目前,一些基层河务部门存在执法装备不健全,没有必要交通工具,执法人员没有统一服装的情况,造成了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混淆于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威慑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在关键时刻难以表明身份,也难以进行调查取证,给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浅析水行政执法

浅析水行政执法

引言: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水行政执法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维护水环境、水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水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意义、水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水行政执法的难点和挑战以及水行政执法的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概述:水行政执法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水法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以行使行政权力对水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督。

它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水环境、实施水资源管理、维护人民生存权利和生态平衡。

水行政执法的实施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内容:1.水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1法治原则:水行政执法必须基于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1.2公正原则:水行政执法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不偏袒任何一方。

1.3限制原则:水行政执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遵守程序和授权的限制。

1.4效率原则:水行政执法要高效率、高效能,确保实现预期的水资源管理目标。

1.5公共参与原则:水行政执法应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增强管理决策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2.1水资源调度和配置: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筹水资源的分配、配置以及调度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2水环境保护:水行政执法涉及水环境的监测、评估、修复和保护,以保障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人民的生活安全。

2.3水利设施管理: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2.4水资源权益保护:水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维护水资源利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各方的水资源权益。

2.5水事争端解决:水行政执法机关作为中立的调解机构,负责解决水资源相关的争端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3.水行政执法的难点和挑战3.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水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空白和难以适应的情况。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水资源是每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而在保护水资源方面,水行政执法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水行政执法在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保护工作。

本文将就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 法律法规不健全。

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对于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不足,导致在实践中执法难度较大。

2. 执法资源不足。

目前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相对较少,且执法力量不足。

水资源管理涉及面广,执法难度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执法监管,但相关人员和资金却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3. 执法手段滞后。

水资源管理执法手段滞后,无法及时发现和打击一些新型违法行为,影响了水资源的保护效果。

4. 执法监管不力。

在一些地区,由于相关执法部门存在监管盲区或监管漏洞,导致一些水资源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和打击。

5. 执法责任不清。

在一些地区,执法责任不清,导致执法职责不明确,部门之间责任的界定模糊,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二、解决水行政执法问题的对策1.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相关部门应加快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执法提供有力的依据。

2. 增加执法力量和投入。

加大对水资源管理执法力量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更新执法手段和技术。

加强执法手段和技术的更新换代,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实现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智能化。

4. 加强执法监管和督导。

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建立执法监管的多元化机制,加强对水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形成有效的执法闭环。

5. 明确执法责任和职责。

相关部门应明确各自的执法责任和职责,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的执法责任体系,促进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结语水行政执法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因此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水资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基础,水行政执法在保护水资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手段滞后以及执法效果不明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大执法力量投入,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更新执法手段和技术,加强执法效果评估。

水行政执法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改善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这些对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资源的保护水平,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 问题意识, 研究价值, 执法力量不足, 执法标准不一, 执法手段滞后, 执法效果不明显, 加大执法力量投入, 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 更新执法手段和技术, 加强执法效果评估, 水资源保护, 改善水行政执法能力.1. 引言1.1 现状分析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水行政执法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水行政执法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其工作效果和水资源保护的成效。

执法力量不足是当前水行政执法的一大难题。

由于水资源管理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和执法工作,但现实情况是执法部门的人手严重不足,导致执法难度大、效果差。

执法标准不一是水行政执法面临的另一个困境。

不同部门、地区之间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导致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

执法手段滞后也是水行政执法领域的一大弊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传统的执法手段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求,需要借助先进技术来提升执法效率和效果。

执法效果不明显也是当前水行政执法的一个难题。

尽管各级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由于上述问题存在,执法效果并不明显,导致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浅析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工农业的发展,用水量在不断加大。

虽然取水许可在不断地规范,但个别未经许可或者虽经许可但未按批准的规定条件取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地面沉陷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遏制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对策古浪县地处西北内陆荒漠区,属典型的大陆温带干旱气候,干燥少雨、日照强烈、蒸发量大、沙尘暴频繁、冷热巨变强烈,干旱缺水一直是制约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

因为缺水,全县每年有0.53~0.80万hm2农作物缺灌;因为缺水,全县现有1万hm2宜农荒地无法开垦种植;因为缺水,荒漠树木干枯,草原植被退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因此,规范取水许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刻不容缓。

1水行政执法现状目前,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设有水政监察大队1个,大队内部设有职能中队5个,其余 6 个二级科设有水政中队6个,大部分都在灌区基层一线,共有水政监察人员68人。

水政监察队伍肩负着全县水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解、水行政复议等任务。

从目前情况看,由于诸多原因,水行政执法基本上还处于一种被动、从属、软弱的状态,水行政执法队伍不稳定,发展壮大缓慢。

2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2.1执法保障不够水政监察队伍未能参照公务员管理,绝大多数执法人员为自收自支,执法装备落后,与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配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差距较大;执法人身安全无保障,顾虑大,不能及时有效的履行水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

2.2宣传方式滞后自《水法》及相关水法规相继出台以来,在宣传方式上仍是老一套,宣传内容口号式,群众根本很难了解到水法规的实质内容,所以,虽然年年宣传,功夫没少下,力气没少费,但实际达到的效果并不理想。

2.3队伍素质较低水政监察队伍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是很高。

目前,从事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大多数是兼职,对水法规知识掌握不多,有“现学现卖”的感觉。

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
水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对水资源进行管理、保护和开发的一项重
要工作,其重点工作是对水环境、水安全、水利工程等进行监管和
管理,力求保障国家水资源的永续利用。

水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比较系统和复杂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多
个部门和领域,例如水利、环保、土地、城乡规划、水文等。

在水
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精通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
很强的专业性和执法能力,同时需要依靠先进的工具和技术手段,
如遥感技术、GIS技术等辅助提高水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

水行政执法的核心在于对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水资源保护政策,加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如水污染、非法采水、非法利用水利设施等行为,从而保障水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
进行执法,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执法人员还需
要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达到维
护整个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总之,水行政执法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是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可
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加强与
社会各方面的合作,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更需要依靠科学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保证水资源的
合理利用和保护。

浅谈水行政执法

浅谈水行政执法

(二)何时,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查处的时间。涉及到相关违法 行为是否过了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期内。 (三)何地,指违法行为发生地。查清违法行为发生地,对于确定行政 处罚的管辖机关非常重要,也是实施行政处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除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四)何事,指构成何种行政违法行为。涉及到对案件的定性以及由哪 个行政执法机关主管的问题。因为行政执法机关都有自己的职能范围, 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由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主管。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获 不属于自己主管的行政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培养法治理念
最大限度地确 保执法办案合
法合理
查清“五何”要素 准确适用法律
严格证据体系 遵循法定程序
(一)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原则。 (二)无证据无处罚原则。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 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两次”,包括本机关, 也包括其他机关实施的处罚。 (四)确保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益原则。
3、法人分支机构违法的主体确定。 案例:家家乐超市是一家连锁型超市,有法人资格,二零一一年在
新水镇设立分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但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 业一个月,就因违法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烟草专卖局对家家乐超市 新水镇分店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4、法人单位违法的主体确定。 案例:红光商店是刘某、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1、个体工商户违法的当事人确定。 案例:阳光浴室因擅自取用地下水,某县水利局对其作
出行政处罚,下面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头部分 当事人:阳光浴室;地址:湖滨镇沿河路;经济性质:

浅析水行政执法

浅析水行政执法

浅析水行政执法浅析水行政执法一、概述水行政执法是指依法进行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等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

水行政执法的目的是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保障水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水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执法职责、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二、执法机构及职责1:水行政执法机构水行政执法机构是指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一般包括水资源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等。

这些机构负责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的执法工作。

2:执法职责水行政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宣传水行政执法政策和法规,推进法治水行政执法;(2)监督和检查涉水企事业单位的合法经营行为;(3)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调查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的案件,收集取证材料;(5)开展执法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执法程序1:立案阶段(1)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机构应及时组织调查;(2)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立案决定;(3)如有必要,执法机构可采取强制措施,保护现场证据,确保案件的顺利调查。

2:调查阶段(1)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证据;(2)依法采取询问、讯问、勘验、检查等手段,查清事实;(3)如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合作。

3:处罚阶段(1)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决定处罚措施和金额;(2)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告知案件处理结果和权利义务;(3)对不服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附件内容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文或摘要;2:执法规范和操作指引;3:案件调查取证材料的范例;4:典型案例分析。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资源管理:指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合理配置和综合管理活动的行为。

2:水环境保护:指对水体、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的活动,包括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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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行政执法[摘要]:依法治水是水利工作的行为准则,要想适应新的形势水政工作,首先要认清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水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变;二是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三是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五是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六是执法装备不全,办案经费没有固定渠道;七是某些水法规操作性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加强水政执法工作:一要将《水法》及水法规的宣传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要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三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四要落实经费来源,配全执法装备;五要提高水法规可操作性。

[关键词]:水政执法存在的问题途径和措施[正文]:自从开展水政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市按照水利部“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考核培训制度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的标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水行政执法体系已经构成并开始运作。

但是,水政工作要想适应新的形势,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解决当前水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水政工作的地位,充分发挥水政工作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治水和管水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依法治水是水利工作的行为准则。

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对水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对水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水利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工作既要抓好水利的建设、管理、改革,以水利的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要加强涉水事务管理,搞好水政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创造良好的水事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二)依法治水和管水是水利工作的重要法宝之一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

水利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水运系乎国运”,中华民族的历史也是一部治水的历史,水利事业的辉煌和发展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和进步。

在悠久的治水历史中,人们探索和总结了两大法宝:一是科学治水;二是依法治水。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对依法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依法治水既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管理单位的有力武器。

水政执法工作既担负着为水利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和政策支撑的重任,又担负着为水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

(三)依法治水和管水是水利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水利部的治水新思路,根据我省水资源的特点和“水多、水少、水脏、水浑”四大水问题,在水利现有发展的基础上,水利厅提出了建设“和谐水利”的治水新思路,即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发展和突出重点、与经济社会协调”四条原则,构建“稳妥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节水高效的供水保证体系、生态良好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协调发展的水电渔产业体系”四大安全体系,突出“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全面发展”四个保障措施。

依法治水和管水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水利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要在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大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力度,实现我省水利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水政执法工作现状目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设有水政机构,我市设有水政监察大队,其中各片区设有水政监察中队11个,现有专职水政人员近50人。

各级水政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肩负着水法规宣传、水行政立法、水利政策法规研究、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节、水行政复议等水利法制建设任务,水政工作发展到今天,所取得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我市水政工作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甘于奉献的结果,但更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的水政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被动、应付、从属、软弱的状态,缺乏生机与活力,特别是长期困扰水政工作发展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水政机构的稳定,影响了水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水政工作的力度,束缚了水政工作的发展。

三、当前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水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变《水法》及水法规相继出台,逐步完善了水法制体系,但是在宣传时所采用的仍是宣传车、标语等一些老套的方法,内容总是千篇一律的口号式,每年只用很少的时间在街上一走一过,群众只知道“法”,根本不掌握某项法规的真正内容,更不知其精髓,所以,宣传了多年《水法》功夫没少下,力气没少费,实际达到的效果甚微。

(二)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水政工作人员和水政监察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水政工作人员和水政监察人员大都是学水利专业的,他们对水利专业技术掌握得很多,对水行政执法有利,但对法规知识却知之不多,给人以“现学现卖”的感觉。

甚至还有没有学历的,学法律的很少,对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掌握、钻研得不够,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对水法规及相关法规掌握得不牢,有些人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难以界定该案的性质,处罚的手段和尽度,给行政执法部门带来败诉和行政赔偿等问题。

(三)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水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没有铁的纪律来保证、约束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将很难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或只是部分地建立起监督机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项制度,影响了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质量。

(四)执法力度不够由于水政工作客观存在的困难,加之行政干预、执法人员本身素质水平不高等影响,致使水利执法力度不够,还有一些领导对水政工作重视不够,重建轻管思想仍然没有根本转变,水利工作的重点仍是立项要钱、搞建设,不少领导的观念没有转变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来,对水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水政工作可有可无,另外水政机构、人员、编制没有根本解决、水政工作的性质要求其机构、人员、编制都应是行政系列,水政机构应是单设机构。

而目前我们能达到要求的很少,大多数水政机构是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足,且工资、待遇、职称问题都不能很好解决,影响了水政机构的稳定性,也影响了水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水政工作在没有经费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从属、被动地位,不能完全发挥水政机构的职能作用,水政工作力度不够在所难免。

(五)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在水事违法案件中,有很多案件无法在实施过程中监察到。

由于《水法》及水法规没有可行的强制性措施,一些管理相对人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态度蛮横,谩骂打击、围攻水政执法人员,一些旁证害怕报复,不敢做证,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影响了水事案件的查处。

(六)执法装备不全,办案经费没有固定渠道由于执法专职队伍建立时间不长,有些规定还没有以政府或财政部门的名义出台,水政执法装备没有统一,配备不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常常受到人身伤害,安全得不到保证,有时因装备落后贻误了查处时机。

另外,水政执法办案经费短缺,水政工作缺乏最基本的工作经费、立法、执法、水法宣传等各项水政工件都需要经费,而各级水政机构却没有专项水政工作经费,没有必要的经费来源渠道,缺乏必要的执法办案装备、工具,甚至工资都保障不了,有的地方暂时靠水资源费、砂石管理费解决一部分支出,经费来源没有保障,更有很多执法机构因经费没有出处而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

(七)某些水法规操作性不强《水法》颁布实施以后,又相继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有个别的法规在实际操作中衔接不严密,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对无证取水户在不能查封水源的情况下,没有经济性处罚,在查封水源后,管理相对人继续用水时,法规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对具体实施查封水源工程很难执行,再如《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年审,对拒绝年审者没有处罚规定,削弱了水政执力度。

四、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各级水政机构及其水政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水政工作,从中找出加强水政工作的方法、途径和措施,各级水政机构对水政工作的性质、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措施研究得不够,对水政工作究竟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目标等关系到水政工作的地位和前途的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忙于具体事物的多,深入调查研究的少,抱怨等待的多,主观努力的少,存在应付思想,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缺乏方法、思路、手段,水政工作自然上不去,只有通过深入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实现,水政工作才会有发展,有前途。

具体而言,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水法》及水法规的宣传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多年的实践证明,搞好《水法》宣传,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是贯彻好《水法》、执行好水法规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所以,我们应在广泛深入地宣传水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日常水事管理工作,热情为群众服务,使群众知法、守法,避免其过失违法,同时,结合实际执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坚持常年不懈地宣传、讲解,打破“宣传一阵风、过后没人管”的工作作风,克服“差不多”的思想和“突击一下”的做法,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可针对具体某个水事案件,旁征博引,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对待关系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

首先,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帮助他们认识错误,解决问题。

其次,对其所犯的条款详加解释,严肃处理,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曝光处理,扩大影响面、宣传面,另外,《水法》宣传要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重点向领导、管理相对人集中,特别是领导要抓住一切机会,结合工作汇报,向他们讲清水政工作的重要性,讲清水政工作的作用,以取得领导对水政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向领导宣传。

一方面要采取汇报,书面材料等方式,另一方面要以工作突绩相佐证,二者缺一不可;还要加大水系统内部的宣传力度,水政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水利系统内部的宣传材料,加强自身宣传,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水政工作的重要性,转变对水政工作的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在水利系统内部树立水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水行政执法人员是水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的关键。

1、加强队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

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法律法规、水政水资源、水保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使其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水法》、《防洪法》等水法规的基本内容,丰富水政人员专业知识,为水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打好基础,或者在条件成熟时也可引进专业人才,以改善水政监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增加执法队伍的技术力量,使得水政监察队伍更加胜任水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履行水政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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