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两基地一中心”,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两基地一中心”目标,立足基本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把握战略重点,明确前进方向,探索发展途径,力求使“十二五”规划成为一个具有全局视野、体现运城特色、富有前瞻性、具有指导性、体现操作性的发展规划,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以上思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抓住重要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追赶全国、全省先进地区步伐,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二是加快转型发展。
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壮大集群经济,提升产业层次,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转型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是注重协调发展。
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运政办发〔2018〕75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29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本级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了全面查证核实,现予公开发布。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12月2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同步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
不得擅自增减或者变相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山西省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2018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和完善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按程序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市审改办要及时对市本级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明确行使主体。
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运城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68项)2.运城市政府部门行政确认事项清单(81项)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1。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运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晋政发〔2018〕6号)精神,加快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同时我市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实现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都需要进一步利用好外资。
因此,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促进外资增长的措施和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地完善营商环境,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二、主要举措(一)加大引进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加速发展。
一是建立专业招外商引外资服务队伍,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都要安排专门单位和人员负责外资工作,尤其是招商队伍建设中要考虑人员的国际化和专业化建设。
二是多渠道加大外资招商力度。
1.要加强项目储备。
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实行领导招商,外资专业招商队伍跟进,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招大商,引外资。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至少每年包装2—3个外资项目,力争洽谈引进1个外资项目。
2.要通过商会、协会、运商运才和驻外办事处等,利用各种资源,用足各种关系,打通各种渠道,密切接触外商,极力争取更多外商来运考察投资,加快外资项目引进。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运政办函〔2019〕1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运政办函〔2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2018年,市委、市政府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确定了191个重点项目、112个“3515”重大工程子项目。
一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部分项目建设均已达到序时进度,部分项目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产运行。
2018年底,市政府对全市2018年重点项目和“3515”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仍有46个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没有达到序时进度。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46个推进缓慢的项目中,属于重点项目的17个,属于“3515”重大工程项目的29个。
从所处行业看,基础设施类项目24个,产业项目22个;从工作进度看,还在办理前期手续的33个,在建项目13个;从责任主体看,市本级负责的项目17个,县级负责的项目29个(河津、稷山、新绛、闻喜没有涉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分六个方面:(一)项目单位或牵头单位自身问题。
主要包括牵头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项目单位资金链断裂、项目单位设计方案缓慢、供电设施不到位等。
共涉及到13个项目:圣惠路提升改造工程(涑水街—大运高速桥)、圣惠路立交桥加固工程、北外环学苑路-安邑东路项目、运夏连接线(司马温公路—裴介)道路工程、平陆凯迪五龙山4.8万千瓦风电项目、垣曲县曙猿湾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大唐国际发电1#汽轮机组节能通流改造项目、绛县横水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盐湖区九鼎5万千瓦风电场建设项目、永济市牧原150万头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化体系项目、芮城县财富立方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垣曲县中电投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中条山尾矿综合利用制备建筑陶瓷项目。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4日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为确保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安全有效运行(以下简称“13710”系统),确保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运政办发〔2016〕68号)精神,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原则。
安全有序原则:确保“13710”系统运行安全有序;效能效率原则:切实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工作效能和效率;突出重点原则: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才能纳入“13710”系统。
第二条目标。
通过“13710”系统的运行,省、市、县三级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建档立卡、动态跟踪、反馈催办、统计分析、评价考核,促进我市政府系统高效运转和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第三条立项报批。
凡进入市政府“13710”系统督办的事项,必须填写立项审批卡(见附件1),经市政府秘书长及以上领导同意后才能立项。
对省政府“13710”系统安排的事项,由于时间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科室(以下简称相关科室)可以先电话或短信报告相关领导后,在系统立项办理,审批手续随后补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及企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47号)、《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非煤整合发[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要以省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深刻领会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整合三项指标。
矿业权全部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整合和有偿使用,使我市的矿业经济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整合的方式、范围、规模划分、基数确定(一)整合的方式。
以符合保留条件的矿山为基础,通过合并矿区、联合改造以及对已关闭矿山的剩余资源、零星边角的空白资源及相邻矿山所划出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规模化开采。
鼓励省内国有重点、地方国有骨干矿山企业和矿产资源深加工企业对地方中小矿山企业实施联营、兼并、参股、控股、收购,对矿山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低成本扩XXX资源综合利用,组建大型矿业集团。
(二)整合的范围1、重要矿种。
铁、铝土矿、金、铜、耐火粘土、硫铁矿、石膏、石灰岩(建筑用、水泥用)、白云岩等9种矿种是整合的重要矿种。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
为深入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加快推进我市市域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逐步构筑一个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三、工作重点(一)搞好规划设计,指导城市扩容提质中心城市要按照“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发展目标,加快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河津、闻喜、永济要按30-50平方公里的发展目标加快城市总规和各项详规的编制,建成中心城市的卫星城市和次中心城市。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政办发〔2017〕47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运政办发〔2017〕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7日运城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发挥财政资金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三动三新”和建设“三市一中心”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精神,现整合市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种补助资金,设立拨改投专项资金。
为有效使用和管理拨改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拨改投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拨改投资金是指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实施拨款改投资,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性扶持资金。
第三条拨改投资金遵循“政府决策、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拨改投资金与县(市、区)和开发区扶持产业的专项资金以及产业引导基金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科学合理使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益。
第二章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方式第五条拨改投资金来源包括(一)市财政预算安排;(二)拨改投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增值收益;(三)省级以上有关专项财政补助及专项切块资金;(四)其他资金。
第六条拨改投资金使用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企业,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且不作为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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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运政办发[2009]94号
【发布部门】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07
【实施日期】2009.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运政办发〔2009〕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近年来,我市多数企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也有部分企业开放合作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发展,影响了招商引资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立足各自优势,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招商引资的重要意义
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台柱子”,也是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中坚力量。
企业招商
引资具有信息对称、方式灵活、行动迅速、合作直接、见效明显等特点,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各部门必须认识到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招商引资活动的主体,要为企业招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努力提高企业招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今后,全市企业不论产业、不论规模、不论所有制,都要增强招商意识,彻底改变对招商引资的一些偏颇理解和错误认识,真正明白“大招商、快发展,小招商、慢发展,不招商、难发展”的道理。
同时,招商引资也是企业应对危机、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
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我市企业在加强内部结构调整的同时,一定要加大对外合作力度,努力改变目前生产方式粗放、产品附加值低、结构不尽合理的现状。
通过招商引资优化产品结构、改善产品品种、增强发展后劲,力争企业早日走出困境,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招商引资的思路和重点
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结合我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招商破解难题、转变机制、激发活力、提升水平。
通过对外合作,提升管理水平,加快转型发展,实现产业升级,推动我市工业整体水平和区域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一)以产业集群为核心,科学制订招商引资规划
企业在制订招商引资规划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我市确定的汽车和运输设备、铝镁深加工、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发展思路,周密制定招商规划,明确长、中、短期招商目标。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通过引进一批配套合作企业,延伸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链条,逐步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链条完整的企业群体,提高产业集群区域竞争力。
汽车和运输设备产业集群要以东部沿海地区为招商重点,积极引进互补性强的投资项目、产业转移项目和品牌转移项目。
围绕通达集团重卡项目,吸引零部件企业开展合作,形成“煤-焦-铁-铸-机加工-零部件-整车”的产业链条。
铝镁深加工产业集群要围绕关铝、华圣铝业、华泽铝电、银光镁业等企业的原材料资源优势,以广州、佛山、南京、常州等地为重点,吸引深加工及下游产品开发合作项目,如铝建材,超薄电子铝箔,集装箱铝板,幕墙铝板,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IT等领域的镁型材、镁压铸件等,形成“煤-电-铝-铝材加工”及“煤气发生炉-硅铁-原镁冶炼-合金-新型材料”的产业链条。
化工产业集群要围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以杭州、黄岩、湖州、台州、温州等地为重点开展招商引资。
以丰喜集团为带动,通过与阳煤集团加强合作,积极吸引配套协作企业,大力发展煤化工、化肥和精细化工;以南风集团为带动,通过与中盐进一步合作,发展日用化工和精细化工;以阳光集团和新绛煤化园为带动,通过吸引下游开发合作企业,大力发展煤化工,形成“煤-焦-焦油加工-化产回收”和“煤-焦-焦炉气-醇-肥”的产业链条。
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要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