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
卫生部公布的非食用物质与易滥用的

无
36
馅料原料漂白剂
焙烤食品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方法
37
酸性橙Ⅱ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酸性橙II的测定方法。参照江苏省疾控创建的鲍汁中酸性橙II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说明:水洗方法可作为补充,如果脱色,可怀疑是违法添加了色素)
38
GB/T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2
水果冻、蛋白冻类
着色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
3
腌菜
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4
面点、月饼
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
5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
6
糕点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无
15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无
16
罂粟壳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பைடு நூலகம்验所自建方法
17
革皮水解物
乳与乳制品
含乳饮料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该方法仅适应于生鲜乳、纯牛奶、奶粉
)
18
溴酸钾
小麦粉
GB/T 20188-2006小麦粉中溴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乌洛托品
腐竹、米线等
无,需要研制食品中六亚甲基四胺的测定方法
43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油条
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过量,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
9
肉制品和卤制熟食
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易出现超过使用量和成品中的残留量超过标准问题
GB/T 5009.33-2003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的测定
10
小麦粉
违规使用二氧化钛、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
5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超量
6
糕点
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超量使用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超量使用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GB/T 5009.182-2003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7
馒头
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
一氧化碳
水产品
改善色泽
14
硫化钠
味精
15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
漂白、防腐
16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着色
17
罂粟壳
火锅
表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序号
食品类别
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或行为
检测方法
1
渍菜(泡菜等)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超量或超范围(诱惑红、日落黄等)使用。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序号Βιβλιοθήκη 名称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
可能的主要作用
检测方法
1
吊白块
次硫酸钠甲醛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汇总)

养殖
养殖
养殖
养殖
参考GB/T 20763-2006 猪肾和肌肉组 织中乙酰丙嗪、氯丙嗪、氟哌啶醇、 丙酰二甲氨基丙吩噻嗪、甲苯噻嗪、 阿扎哌垄阿扎哌醇、咔唑心安残留量 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无,需要研制动物性食品中测定安定的液相 色谱-串联质谱法 蘑菇样品可通过照射进行定性检测 面粉样品无检测方法 无 无 无,需要研制馅料原料中二氧化硫脲的测定 方法
SC/T 3025-2006 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乳与乳制品中动物水解蛋白鉴定-L(-) -羟脯氨酸含量测定(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 检疫科学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GB/T 20188-2006 小麦粉中溴酸盐的 测定 离子色谱法
液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 院食品安全所提供。 联系方式: Wkzhong@) 气相色谱法(检测方法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供) 无
玉米赤霉 醇
32
万古霉素
氯丙嗪 33 镇静剂 猪肉
镇静,催 眠,减少 能耗
安定 34 35 荧光增白 物质 工业氯化 镁 磷化铝 馅料原料 漂白剂 双孢蘑菇 增白 、金针菇 、白灵菇 木耳 增加重量 木耳 防腐
氯化镁 磷化铝 二氧化硫 脲
食品中可 能违法添 加的非食 用物质名
36 37
焙烤食品 漂白
溴酸钾 β-内酰 胺酶 富马酸、 二甲酯
小麦粉 乳与乳制 品 糕点 食用油脂 陈化大米 冰淇淋、 肉皮冻等 勾兑假酒 火腿、鱼 干、咸鱼 等制品 酱油等
增筋 掩蔽 抗生素 防腐、 防虫 掺假 改善外观 改善形状 、掺假 降低成本 驱虫 掺假 调节酸度
20
21 22 23
非食用物质名单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为方便查询,现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一、表二)。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表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6号)
为打击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我部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现公告如下: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2011年卫生部16号公告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酯(DMEP)、
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DEEP)、
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
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
关于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为打击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我部制定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现公告如下: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
等。
乳化剂类食品添加剂、使用乳化剂的其他类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等。
GB/T 21911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名称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检验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包括: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二壬酯(DNP)、
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5批汇总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时间:2011-04-23来源:卫生部浏览:38123 原文: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为方便查询方便,卫生部日前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
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08年以来陆续发布了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为方便查询,现将五批名单汇总发布(见表一、表二)。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序号名称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检测方法1 吊白块腐竹、粉丝、面粉、竹笋GB/T 21126-2007 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含量的测定;卫生部《关于印发面粉、油脂中过氧化苯甲酰测定等检验方法的通知》(卫监发〔2001〕159号)附件2 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方法2 苏丹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GB/T 19681-2005 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3 王金黄、块黄腐皮4 蛋白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GB/T 22388-200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400-2008 原料乳中三聚氰胺快速检测液相色谱法5 硼酸与硼砂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无6 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无7 玫瑰红B 调味品无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后期增补名单:。
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
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这次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是由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再次公布,目的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不要存侥幸心理;同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
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47种)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种)三、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82种)(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1种)(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11种)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2.班布特罗(Bambuterol):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
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
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整顿办函[2010]50号
【发布部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3.22
【实施日期】2010.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
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的规定,为深入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专家组提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并对前三批已公布名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
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
2.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
3.对前三批名单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卫生部办公厅代章)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四批)。
非法添加达6种乳品成重灾区
非法添加达6种乳品成重灾区【来源:法制晚报】卫生部公布食品非法添加、滥用物质“黑名单”法晚记者统计发现37种物质无检测方法另外卫生部近日汇总公布了5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以下简称“名单”)。
法晚记者统计发现,包括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等在内,牛奶、乳及乳制品、含乳饮料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多达6种,成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灾区”。
糕点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数量最多。
此外,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中,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昨日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全的食品不是靠检测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过程监管就能检测出大部分非法添加和滥用。
卫生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队伍,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同时,对目前已列入“名单”中的个别非法添加物需要进一步完善检测方法,将进一步研制方便、快速、准确的检测手段,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生产奶制品非法添加物高达6种最近,重庆警方查获从内蒙古辗转来渝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问题奶粉”2.6万多公斤。
不法商家以低于市场价近万元的价格“攻陷”零售商,“问题奶粉”险些被制成儿童喜爱的冰糕进入市场。
法晚记者统计发现,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牛奶、乳和乳制品中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最多,达6种。
为什么都选择对乳制品“下手”?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首先是不法商家的“低价攻势”和巨大利益诱惑所致。
近年来,国产和进口原料奶粉价格多次上涨,一些“问题奶粉”却以低廉价格“攻陷”中下游商家。
其次,一些地方对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原因。
这次在渝被查获的“问题奶粉”名为“文氏蒙乳”,近年来曾因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等质量问题几次被通报,多个省份曾对其开展清查。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47种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22种食品添加剂名单
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47种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22种食品添加剂名单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对企业巡查工作的建议1.关注企业使用的各种复合香精、改良剂等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如标签上未标明其成分或无标签应要求企业停止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应查阅、复制进货台帐、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当场封存此物品、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2.关注生产现场无包装的不明物质。
不法企业在故意使用一些违规物质的时候,一般均会去除该物质的外包装,不存放在仓库,往往在其生产现场的角落可以见到没有任何标识的不明物质,如企业不能说明是何物质、作何用途,并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查阅、复制进货台帐、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当场封存此物品、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3.关注企业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及配料记录企业购买添加剂应当按照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巡查人员可以对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及配料记录进行抽查,核对其所用添加剂的品种、数量是否可以对应。
若发现有不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复制相关资料,当场封存在制品、库存品并将产品抽样送检。
4. 关注企业添加剂的实际使用情况(1)注意称量用的计量器具的精度是否能满足要求,使用的方式是否合理。
(2)气温较高、湿度较大的春、夏季应加强对企业防腐剂使用情况的监督。
若发现有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应当场封存在制品、库存品,登记相关记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八十六条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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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面制品和膨化食品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19
鲜瘦肉
胭脂红
20
大黄鱼、小黄鱼
柠檬黄
21
陈粮、米粉等
焦亚硫酸钠
22
烤鱼片、冷冻虾、烤虾、鱼干、鱿鱼丝、蟹肉、鱼糜等
亚硫酸钠
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7
馒头
漂白剂(硫磺)
8
油条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
9
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腌肉料和嫩肉粉类产品
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
10
小麦粉
二氧化钛、硫酸铝钾
11
小麦粉
滑石粉
12
臭豆腐
硫酸亚铁
13
乳制品(除干酪外)
山梨酸
14
乳制品(除干酪外)
纳他霉素
15
蔬菜干制品
硫酸铜
16
“酒类”(配制酒除外)
甜蜜素
17
“酒类”
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
29
硝基呋喃类药物
猪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
30
玉米赤霉醇
牛羊肉及肝脏、牛奶
31
抗生素残渣
猪肉
32
镇静剂
猪肉
33
荧光增白物质
双孢蘑菇、金针菇、白灵菇、面粉
34
工业氯化镁
木耳
35
磷化铝
木耳
36
馅料原料漂白剂
焙烤食品
37
酸性橙Ⅱ
黄鱼、鲍汁、腌卤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和豆瓣酱
38
氯霉素
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诱惑红、日落黄)等
2
水果冻、蛋白冻类
着色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
3
腌菜
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4
面点、月饼
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
5
面条、饺子皮
面粉处理剂
6
糕点
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
6
硫氰酸钠
乳及乳制品
7
玫瑰红B
调味品
8
美术绿
茶叶
9
碱性嫩黄
豆制品
10
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
11
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
12
一氧化碳
金枪鱼、三文鱼
13
硫化钠
味精
14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
15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16
罂粟壳
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生食水产品、肉制品、猪肠衣、蜂蜜
39
喹诺酮类
麻辣烫类食品
40
水玻璃
面制品
41
孔雀石绿
鱼类
42
乌洛托品
腐竹、米线等
43
五氯酚钠
河蟹
44
喹乙醇
水产养殖饲料
45
碱性黄
大黄鱼
46
磺胺二甲嘧啶
叉烧肉类
47
敌百虫
腌制食品
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序号
食品品种
可能易滥用的添加剂品种
1
渍菜(泡菜等)、葡萄酒
17
革皮水解物
乳与乳制品
含乳饮料
18
溴酸钾
小麦粉
19
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
乳与乳制品
20
富马酸食用油脂
22
工业用矿物油
陈化大米
23
工业明胶
冰淇淋、肉皮冻等
24
工业酒精
勾兑假酒
25
敌敌畏
火腿、鱼干、咸鱼等制品
26
毛发水
酱油等
27
工业用乙酸
勾兑食醋
28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
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序号
名称
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
1
吊白块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2
苏丹红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
3
王金黄、块黄
腐皮
4
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5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