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整理
各税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各税法知识点总结笔记一、税法的基本概念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税款和管理税收活动所制定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税收活动,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2. 税法的特点(1)税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和功能。
(2)税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其内容主要是关于征税和管理税收活动的各项规则。
(3)税法是不平等的,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财产和收入状况,其所适用的税率和税种也有所不同。
3. 税法的分类按照其规范对象和内容不同,税法可分为一般税法和特殊税法两大类。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原则税法征税必须有法可依,即税收活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都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依据。
2. 平等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中有关规定,税法对于不同的社会成员应当实行平等对待。
3. 公平原则税法在规定税收活动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个人和社会的公平,避免向某些特定个人或团体施以过分的权利和利益,从而达到一种平等公正的社会效果。
4. 依法纳税原则依法纳税原则是指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纳税,并在税收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抵制、拒付和逃税。
5. 行政成本原则在制定税法时应当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成本,让税收征收活动让及时、准确、低成本。
6. 协调原则税法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税收征管、税收政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和财政等发展目标之间的协调,达到一种平衡发展的经济效益。
三、税收范围和基本原则1. 税收范围(1)税种范围:根据税务机关的权力范围和税收的目标,税法规定了各项税种的范围。
(2)纳税人范围: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范围,包括个人、家庭、组织、企业等。
(3)应税项目范围:税法规定了应税项目的范围,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收入和财产应当纳税。
2. 税收基本原则(1)普遍性原则:税法规定了全体人员、所有财产都应当纳税,不得有例外。
(2)公平性原则:税法规定了对个人和社会应当平等对待。
《税法》课程笔记

《税法》课程笔记第一章:税法概论一、概述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 税法的特点a. 强制性: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的职责,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b. 无偿性: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无偿的,国家不需要直接向纳税人提供等值的物质回报。
c. 固定性:税法的税率、税基、征税对象等要素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会随着个别情况的变动而变动。
d. 普遍性:税法适用于所有符合征税条件的纳税人,不分地域、身份、性别等。
3. 税法的作用a. 调节收入分配: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b. 调控宏观经济: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影响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促进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稳定等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
c. 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金保障。
d. 规范税收行为: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税收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制度和税法1. 税收制度的定义税收制度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和。
2. 税法在税收制度中的地位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通过税法来体现和实施,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3. 税收制度的类型a. 直接税制度:以个人和企业的所得、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b. 间接税制度:以商品和劳务的交易为征税对象的税制,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c. 混合税制度:同时包含直接税和间接税的税制,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混合税制。
三、税法分类1. 按照征税对象分类a. 所得税法:对个人和企业的所得征税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税法笔记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口货物(不销售也要交)不动产:建筑、构筑(二)视同销售行为规定自产、委托加工:个人消费、集体福利除了自产、委托加工,还可以购进: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三)混合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两者不能分开(四)兼营行为:涉及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不是同时发生,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三、纳税义务人(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二)小规模纳税人1.一般标准:从事生产、商品流通、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小于50万、80万、500万2.特殊情况:个人超过上述标准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的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管理:简易计税: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三)一般纳税人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税率与征收率(一)税率1.13%销售或进口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加工农产品2.9%粮食、农产品(初级农产品)3.6%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4.0%出口货物跨境应税(国际运输、航天运输、境外消费)境内向境外销售无形资产(二)征收率1.3%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涉农金融机构2.5%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3.预征率六、税收优惠政策(一)免税:应纳增值税为0,进项税不能抵扣零税率: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免税项目: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二)即征即退(三)起征点(四)减征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3%减按2%(五)不征收(六)个人出售住房税收优惠(七)其他七、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进项2.销项税额1)一般销售方式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违约金、滞纳金、代收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一、科目特点: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三、学习方法: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
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
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四、重难点: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2023年CPA三色笔记--税法考点

CPA《税法》30页笔记第一章税法总论考点:税法原则1.税法基本原则项目具体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禁止不平等对待,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对待,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特别优惠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实质课税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2.税法适用原则项目含义目的和作用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乱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考点:税收收入划分收入归属具体税种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中央地方共享收入1.增值税:国内增值税中央50%,地方50%。
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铁路建设基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税法 读书笔记

《税法》读书笔记
在阅读《税法》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税法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税法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更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
通过学习税法,我不仅了解了各种税种的计算方式和征收规定,更明白了税法的本质和目的。
在阅读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例如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
这些原则是制定税法的基石,也是税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此外,我还了解到了各种税种的特点和征收范围,例如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这些税种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于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和促进社会公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理解税法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例如,有些税法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深入思考和反复琢磨才能理解其含义和目的;有些税法案例涉及到的因素比较多,需要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理解。
但是,通过不断地阅读、思考和实践,我逐渐克服了这些困难和挑战,对于税法的理解和掌握也更加深入和全面。
通过阅读《税法》这本书,我不仅掌握了税法的基本知识和原则,更深入地理解了税法的本质和目的。
同时,我也意识到了税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了作为一名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纳税意识和责任。
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关注税法的发展和变化,积极学习和掌握新的税法知识和技能,为成为一名优秀的税务专业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法学习笔记

2007年保荐代表人考试复习笔记之——《税法》学习笔记1、我国的现行税制大致可以分为五类:流转税类,主要在生产、流通或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资源税类,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
2、增值税(1)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或主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个人(指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企业所得税法(1)税率。
实行33%的比例税率。
有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税额扣除。
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
我国税法事项限额扣除。
即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3)税收优惠。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纳税人的注册地与经营地应均位于高新区内。
经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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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论1.增值税是国税局征收,属于共享收入。
2.印花税不全是地税局征收,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国税局征收。
3.所得税类是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以及个人收入发挥调解作用。
4.海关负责征收的税收管理不适用征管法。
5.征管法只适用于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国内税,海关及财政机关征收的均不适用。
6.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和全国性的集团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错误除铁、银、保、海洋石油之外,其他全国性的集团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仍然在地方税务局系统。
这题是比较典型的“陷阱”题,选项需要逐句审7.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但这句话的理解,主要是因为占税收收入比重最高的增值税为共享税由国税征收,不能理解为国税征收的共享税数量多,因为地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都属于共享税。
8.经济特区有权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9.税法主要是义务性法规,但也有权利性,与行政法不同。
行政法是大部分授权性法规+少部分义务性法规。
10.税目是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1.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12.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是税收法律事实。
税收法律关系三要素简记:主体、客体、内容,其中内容为本质、核心、灵魂增值税1.进项取得普通发票时,如果是从林场或者,,,可以抵扣13%按照农产品来。
2.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软件维护费收入均已改征增值税3.按照现行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凡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4.充话费送手机为增值税混业经营,宾馆提供住宿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兼营5.打字复印照相裱画和刻章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6.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7.汽车修理属于增值税劳务;工程勘探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租赁业要区分动产租赁还是不动产租赁;积分赠送的电信服务免税。
8.原油不属于居民生活用,适用17%的税率,肉桂油不属于一般食用油,也适用17%税率,调制乳也适用17%税率,但注意鲜奶是属于13%的9.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0.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11.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2.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运费是×0.11计算抵扣/不是直接的运费劳务的增值税。
13.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提供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
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0÷1.03×3%=0.29(万元)14.从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新购小汽车可以抵扣增值税。
有机肥为免税产品,为生产购入的材料不得抵扣。
1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按316.货物期货增值税按次计算,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本身发生的各种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期货交易所本身主营业务是金融业交营业税)。
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小规模纳税人,销项按照17来计算,18.销售货物因购货方延期付款而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销售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9.2013年8月1日以前购入的小汽车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故该项销售应按简易办法征收率3%减按2%计算。
20.生产了不合格产品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可以抵扣进项;执法部门没收的购进货物无销项,不得抵扣进项;对外捐赠为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21.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为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邮政部门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组织的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为增值税免税项目不计算销项。
即征即退仍然是需要计算销项的。
22.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同时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为增值税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指涉及同一税种的不同税率,应该分开计算,不能分开一律从高。
22.管理部门使用的购进货物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3.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目前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方式是免退税。
24.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
25.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但是其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26.进口免税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直接乘以17-1327.免抵退税指的是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2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
29.国际运输属于零税率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境内采购运往境外投资的货物,属于免退税范围。
30.生产企业出口以及委托出口,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
31.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劳务为17%税率。
报刊销售为13%税率32.自营和委托加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适用“免、抵、退”的办法;外(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的货物退税,适用“先征后退”(免退税)的办法。
33.境内单位向境外提供的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34.某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因管理不善,造成以前月份购进的一批烟丝霉烂变质,烟丝已抵扣过进项税,该批烟丝的成本为30.79万元(含运费成本2.79万元,已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项业务应作进项税转出额=(30.79-2.79)×17%+2.79×11%=5.07(万元)35.国际运输属于零税率范围,实行免抵退税;境内采购运往境外投资的货物,属于免退税范围。
消费税1.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组价来计算增消2.应纳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定额消费税3.无论出进口,只有14个是要算消费税的,不是组价一定要除1-消率4.生产小轿车连续加工成小轿车的,由小轿车最终出厂时纳税;巡展样品和提供上级部门都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之外的其他方面,都应在移送时纳税;生产实验检测用的自产产品不纳消费税。
5.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直接出口,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6.(1)从量税=6000×0.5×2=6000组成从价计税价格=(180000+18000+6000)÷(1-20%)=255000(元)(2)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55000×20%+6000=57000(元)7.饮食业销售的外购啤酒不征收消费税8.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分开核算应按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不交消费税。
不分开核算的并入货物销售额,要缴纳消费税,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缴纳消费税。
9.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10.收回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不用交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才交税,委托加工不涉及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收回和领用均不需征税,应税消费品再出售时才缴纳消费税。
营业税城建税关税土地增值税1.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海关填发缴款函证开始15天,超出算滞纳金。
3.销售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应该是销项–进项4.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的装货的24小时以前。
5.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同主税实行属地原则6.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服务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算在内。
7.出租设备是增值税。
8.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自用满5年的住房的,可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转让购买满5年经营性房产不在免税范围之列。
企业所得税1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能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应收账款和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又无法追偿的。
能确认资产损失。
3.手续费和佣金支出,限额扣除。
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直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5.手续费和佣金财产保险企业按照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的15%(含本数)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照10%计算。
其他非保险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5%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能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如实入账。
企业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佣金等通过折旧摊销分期扣除,不能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扣除。
7.长期待摊费用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50%两年8.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确认收入。
9.外购货物管理不善的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技术转让收入不足500万不征是收入–成本之后的余额与500相比。
1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12.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期间平均摊销13.特别纳税调整中,纳税人因补缴税款,税务机关按规定加收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建造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以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以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