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重大医疗安全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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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一、引言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当前医疗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如何预防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以及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些事件,已经成为医疗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篇文章将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预案进行深入探讨。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概念和类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患者死亡: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死亡。

2. 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是指给患者造成严重残疾、严重功能障碍或者重大疾病的行为。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

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预防措施为了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培训:医院应组织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2. 建立和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医院应建立和完善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有序进行。

3. 强化医疗安全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4. 加强医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过失行为。

四、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预案1. 医疗事故的防范:(1)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2)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医院应不断完善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加强医疗活动的监督: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督,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一、引言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患者带来身心痛苦,给医疗机构带来声誉损失,还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加强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是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重要举措。

本预案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预防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定义及分类(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等,给患者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残疾、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分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死亡或者器官缺失、功能完全丧失,二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器官缺失、功能丧失或者造成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造成轻度功能障碍或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四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三、防范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医疗机构应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强化医疗行为规范。

(二)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等,确保医疗活动的有序进行。

(三)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通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改进项目等,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四)加强医疗安全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患者安全。

四、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一)医疗事故的报告医疗机构应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控制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由院领导、党办、人事科、质管办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

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及有关专家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李主要职责: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投诉管理领导小组,由保卫科、投诉办有关人员组成。

组长:组员:下设投诉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受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根据纠纷性质,启动应急预案。

二、医疗事故防范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强化医疗安全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思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执行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等,进一步强化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加强对各种抢救设备的维修与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范本(四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范本(四篇)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范本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是医疗领域的严重问题,对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为了防范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医疗机构需要制定防范预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

以下是一个防范预案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加强医疗人员培训和教育1.确保所有医疗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职业操守和法律法规进行工作。

2.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包括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医疗事故案例分析和研讨会,促进经验分享和教训吸取,提高医疗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处理能力。

二、建立规范的医疗工作流程1.明确医疗工作的标准操作程序(SOP),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的步骤和要求。

2.建立医疗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规范,防止操作失误和疏漏。

3.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

三、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1.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

2.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和审批程序,确保合格和有效。

3.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追溯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和问题。

四、完善患者安全管理1.建立患者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2.制定患者安全工作方案,包括患者风险评估、患者安全教育等。

3.加强患者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和问题。

五、加强医疗知识和信息的共享1.建立健全的医疗知识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医疗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

2.加强医疗科研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和专业组织的合作和沟通,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合作。

六、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预防1.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

2.提高医生的沟通技巧和情绪管理能力,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的医疗纠纷。

3.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工作,包括咨询、调解、仲裁等措施,及时解决和化解医疗纠纷。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成立院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预案及处理程序。

一、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医技、医技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二、职责:1、建立了医疗安全的长效预警机制,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预防重、特大医疗过失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2、对存在的医疗缺陷及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督查整改。

3、加强对全院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4、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过失等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三、防范预案:(一)报告程序:1、医护人员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临床操作及诊治规范。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3、加强各类药品的管理,特殊药品要做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对危重病人特别加强交接班,做到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交;5、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事故,造成病人伤害或死亡的,责任人必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务科,医务科在24小时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6、对不同程度的医疗过失行为,责任人和责任科室都必须首先终止过失行为,及时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调查了解工作。

个人必须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和认识。

7、科室在接到医疗过失或事故报告后,必须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和分析,制定补救措施,在协调处理、化解矛盾、缩小影响范围、维持科内、院内正常医疗秩序的同时上报院职能主管部门。

8、科室在调查了解核实过程的基础上对医务人员发生过失行为和事故要进行科内讨论分析、总结教训,并以详细的整改措施上报医务科,科室要做好登记备查。

严格执行重特大医疗过失,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违反医疗规范,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社会的信任。

因此,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展开论述。

一、医疗过失行为的定义和分类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未按照医疗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死亡的行为。

医疗过失行为具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损害后果。

医疗过失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错误的诊断:医生在诊断患者病情时,由于医学知识不足、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诊断错误,进而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方案和效果。

2. 不合理的治疗:医生在选择治疗方案时,未充分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了不合理的治疗方案,从而导致患者的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并发症。

3. 不当的药物使用:医生在开具药物时,未严格遵守药物使用的禁忌和剂量要求,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者药物过量等问题。

4. 技术操作失误:医生在进行手术或其他技术操作时,因技术能力不足、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手术失败、感染等情况。

5. 不恰当的护理措施:护士在对患者进行护理时,未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者感染。

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的重要性和内容医疗事故防范预案是医疗机构为预防医疗事故发生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从预防措施、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介绍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的重要性和内容。

1. 预防措施预防措施是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医院管理体系,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健全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活动的规范和安全。

(2) 强化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医务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高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不断改进和更新医疗知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2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2篇)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范文一、引言医疗事故定义为在医疗或护理过程中,由于疏忽、错误或不适当行为导致患者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事件。

为增强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和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医疗事故预防与应对预案。

二、预防策略1. 提升医疗人员职业道德与责任感。

加强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责任感,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医疗设施设备,加强医疗设备使用培训。

3. 加强医疗事故调查与评估。

建立完善的事故调查评估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4.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疗人员的技术能力,更新医疗设备和技术,以增强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

5. 促进医患沟通与信息共享。

建立有效的医患沟通机制,确保患者充分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应急响应1. 应急组织架构(1) 应急指挥中心: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疗事故的应急工作。

(2) 应急工作小组:由医务部、护理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组成,负责具体应急操作。

(3) 救援小组:由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部门构成,负责现场救援任务。

2. 应急预案内容(1) 报警与通知:发现医疗事故后,立即启动报警机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评估事故性质、规模和紧急程度。

(2) 紧急救治:救援小组迅速组织救援,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同时暂停非紧急手术和检查,为事故患者预留床位。

(3) 事故调查与评估:应急工作小组依据调查评估制度,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组织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

(4) 信息发布与沟通:及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事故情况,妥善处理沟通,满足患者和家属的合理需求和问题。

(5) 社会协调与宣传:加强与政府、媒体等社会各方的沟通协调,按规定公开事故信息及处理结果。

四、应急演练1. 定期进行医疗事故应急演练,设计不同事故场景,检验医疗机构的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理能力。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一、前言医院是人们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然而,医疗过失事件的频发也给患者生命安全和医院声誉带来了极大威胁。

为了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本文就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预防及处理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防范预案1.领导责任制医院领导应树立医院从严治院和安全生产观念,理顺医疗服务流程,明确和分工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从而达到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目的。

2.医疗服务流程标准制定医疗过失行为防范必须建立规范化的医疗服务流程标准,使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始终处于规范化状态,防止误诊、漏诊、诊错等情况发生。

3.医疗风险评估医院应对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护理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4.医疗信息工程建设对于数理化设施,如脏器透视、放射性治疗、射线诊断等,必须具备高科技试验室和严格的科研管理机制,确保有效使用各项设备设施,发挥最大效益。

5.护理管理制度建立医院内科室护理制度,严格遵守一日三清,病区消毒等规定,以确保住院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三、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处理程序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医院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并尽快掌握详细的证据和情况。

2.停止继续实施的医疗行为医院应当及时停止正在进行的医疗行为,以保护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3.家属沟通医院应当及时联系患者家属,向其介绍医疗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并保持与其沟通的畅通渠道。

4.记录并报告医院应当按照规定把查明的事故原因、处置情况、申诉情况等记录下来,并对上级主管部门做及时报告。

5.赔偿协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应当及时与患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为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困难。

四、结语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防范和处理程序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医院及其医务人员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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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医发(2009)10号重大医疗安全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以及准确、及时、公正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第一章医疗投诉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调整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石友武副组长:郭永胜柳永杰任晓明杨双桥高文史永平吕慧明成员: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下设医疗投诉接待办:主任:张丽娟副主任:刘涛其主要职责有:(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纠纷;(二)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三)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报告;(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五)负责处理由医院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七)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和医疗安全预警.(八)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院长总揽全局、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相应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各部门、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第二章患者知情权的告知一、告知原则(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

(二)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全而导致医疗纠纷。

二、被告知对象(一)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二)神志清楚的18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三)前款患者因患恶性肿瘤等疾病,告知患者本人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家属或患者委托的其它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医院只对有患者授权的人进行告知.(四)因患病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它近亲属,但对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当作记录.(五)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示或为未成年人,且无亲属或与亲属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当请示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三、告知方式(一)告知方式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二)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

(三)书面告知包括门诊告示、急诊告示、留观须知、住院须知、病历记录等医院单方面出据的书面告知内容及有患者及其亲属签字的各种医疗法律文书。

对医疗诊治措施及其风险以书面告知为主。

(四)见证告知是指第三人在场见证的告知方式,当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者及其亲属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的情况出现时可以适用.四、病情告知(一)医务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如实告知患者。

(二)对于患者不知情的恶性肿瘤等严重病情的告知,医务人员应当采取合适的告知方式,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三)患者或其它被告知对象对告知过程中的医疗疑问及咨询,医务人员应当给子及时解答,解答过程应当耐心细致,态度友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回答问题或对患者及其亲属态度粗暴.(四)医务人员应当将重要病情的告知情况在病历中作记录;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有被告知对象的签字。

五、手术诊治措施的告知(一)手术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治疗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及治疗措施,包括外科的急诊、门诊及住院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需要穿刺的各种血管内诊治等。

(二)手术过程中可能有手术和麻醉方式变更、术中及术后均有手术风险发生的可能,故医院推行患者授权告知的知情权告知方式。

(三)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和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充分告知被告知对象。

(四)告知后,患者或具法律效力的被告知对象应当在《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上签字;属于无被告知对象签字的,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上对请示答复的情况作记录。

(五)手术过程中因为新的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须将新的情况向被告知对象进行告知并取得其签字后才能进行手术,但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的,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新的抢救性手术治疗措施。

(六)手术告知由主持该手术的术者总负责,手术告知的内容应当经术者的审查同意。

术者可以亲自或委派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进行手术告知并签字;该手术组的第一助手医师在该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的签字,视为术者对手术告知的内容已经知晓,并由术者对告知的内容承担责任;非该手术组的医师一律不得在手术告知的医疗文书上签字.(七)各科室应当根据病种疾病及手术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麻醉知情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

重大手术实行报告制度,各手术科室在实施重大手术前应填写《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六、非手术诊治措施的告知(一)非手术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为主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等。

(二)药物不良反应的告知1、对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急诊病历或住院病程记录中作记载。

2、对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3、其它情况.(三)化疗方案及输血方案的告知.化疗方案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患者在《化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实施化疗方案。

对患者实施输血治疗,应对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说明情况,在患者或委托被告知人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进行。

(四)下列物理诊治措施应当预先对患者进行告知:1、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牵引措施;2、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手法推拿按摩措施;3、其它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各种物理诊治措施.(五)对费用昂贵的自费的治疗措施、药物及医疗用品等应当告知患者。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需要制定非手术诊治的医疗措施及风险告知书,在获得被告知对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采取诊治措施.第三章诊疗过程中医疗事故的预防一、增强依法执业意识,严格依法行医: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并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二、贯彻各种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手段:(一)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按相关科室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实际工作。

尤其要把好疑难、危重、手术、抢救等重点病人诊治过程的环节质量关。

重点病人的诊治过程也是医疗事故防范的重点:首先要坚持对诊疗常规、制度、标准的落实,其次要加强科间协作,注重个人技术水平的发挥,要求对每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思路清楚、病案记录规范及时、抢救处理措施得当、对各种预后估计充分.(二)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措施.临床科室在新病人接诊、疑难病人诊治、危重病人抢救、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手术病人围手术期的处理等过程中,坚持专科专治,坚持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三级检诊、把关制度。

医技科室完善适应自身特点的三级检诊制度,放射科实行三级阅片、审核报告制度;检验科室坚持当日报告由科主任技术把关.(三)落实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遇到非本科室疾病或复杂疑难病例时,应当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或举行复杂疑难病例讨论,不得延误患者的诊疗时机.(四)医院将建立健全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的值班及交接班制度;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五)加强技术准入管理: 要求科室在实施新业务前充分论证,并且做好新业务开展前的准备工作,最后由专家及职能机关进行审核、批准。

(六)切实贯彻执行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七)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不得越级越类手术,凡危险性较大的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病情危重又必须施行手术的、新开展的手术,除手术前认真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或(正、副)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应报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八)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凡本院医务人员外出从事医务活动,应报医院批准,否则按医院规定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凡外请专家会诊或手术,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院长签字,然后交医务科备案。

三、对患者实施的重要诊疗措施,主管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或临床经验;严禁在医院实习的医护人员在无上级医师或护师指导的情况下单独为患者采取诊疗及护理措施。

四、抓住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做好防范工作:对事故伤员、危重患者等纠纷易发人群,夜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等纠纷易发时间和急诊科、抢救室、手术科室等纠纷易发地点重点加强防范。

五、改善医疗环境,严防院内感染:努力使医院环境符合卫生要求,保证清洁区与污染区、无菌室与病区隔离,重点抓好供应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血库等科室的管理。

六、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和医疗用品用具.七、病历书写: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如实书写病历,以保证病历书写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章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坚持不是医疗事故不赔偿的原则.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其等级的初步判断(一)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了医疗诊治行为;2、患者出现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结果,且该损害结果达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最低等级的损害标准;3、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诊治行为必须存在因果关系;4、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诊治行为必须存在过错且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的行为.(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生命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医疗事故等级的初步判断.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具体分级以卫生部规定为标准):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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