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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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PPT参考课件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
FIOST
船方不管装卸和平舱理舱
Liner Terms
船方负担装卸费
FO
船方只负担装货费,不负担卸货费
FI
2021/3/10
船方只负担卸货费,不负担装货费
授课:XXX
19
(3)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
适用于定程租船
①装卸时间 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 间。采用下面几种方法:P100
29
(4)海运提单的种类
①按货物是否装船分类
•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提单的签发日即为装船日期) • 备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除非另有约定, 卖方有义务提供已装船提单
②据有无不良批注分类
• 清洁提单(Clean B/L) •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标明货物或包装有差损的提单。
➢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 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供其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承租人也可 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船、租双方的权利义务,以 定期租船合同规定。船舶在租期内的一切运营费用及日常维修等 开支,均由租方负担。
光船租船--特殊的定期租船
2021/3/10
2021/3/10
授课:XXX
25
答案:
➢ 45cm×35cm×25cm=0.0394m3 ➢ 尺码吨>运费吨
➢ 单位运费=0.0394×100×(1+20%+20% +10% =5.91(美元)
➢ FOB价=CFR价-运费=438-5.91=432.09 (美元)
2021/3/10
授课:XXX
26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物流》PPT课件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2.海上货物运输船舶 (2)船舶吨位 ①船舶的重量吨位 载重吨位是船舶的载重量单位,代表船舶的载重能力。载重吨位可分为船舶总载
重吨和净载重吨。 总载重吨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重量,是船舶所载运
的货物、船上所需的淡水、燃料和其他储备物品重量的总和。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4.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及货运单证
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
做好提货准备。收货人接到付款通知后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提单。
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
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要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
强的涉外活动。
02 第二,国际货物运输路 线长、中间环节多。
第三,国际货物 04 运输涉及的部门
多,运输过程复 杂多变。
03 第四,国际货物运输时 间性强,风险较大。
4.1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4.1.3 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1)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是指专门经营 海上、铁路、公路、航空等 客货运输业务的企业和部门, 如船公司、铁路和公路运输 公司、航空公司等。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 向其签发的提单。在备运提单上没有明确的装船日期,也不注明货物装船的船名,因 此,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下,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4.2 国际海洋运输
4.2.2 班轮运输
5.海运提单 (2)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提单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合运输提单
(1)班轮运费的构成
国际经济法(三)国际货物运输PPT课件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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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洁提单(clean bill)和不清洁提单 (claused/unclean bill)。
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进行分类。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 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 碍结汇的批注。
所谓不良批注是指承运人认为其收到的货物有包装不 固、渗漏、污渍等情况。承运人如签发了清洁提单, 就表明所接受的货物表面或包装完好,承运人不得事 后以货物包装不良等为由推卸其运送责任。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A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2021/3/10
23
Case2
被告某土产公司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原告某 远洋公司所属的A轮承运,货物装完后,被告申请测重, 测得木薯片重量16443吨,并将其载入提单。为了防 止货物霉损,被告请求船长在航行途中开舱晒货,船 长担心晒货会发生短重,想要进行批注。为取得清洁 提单,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函,保证承担短重责任。 船方接受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航行中船长多次开 舱晒货。船抵达目的港后,木薯片短重567吨。原告 向收货人赔偿70万法郎。为此,原告依保函向被告提 出索赔,但被告拒绝。
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而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 即将届满,托运人要求船方签发的符合信用证规定装 船日期的已装船提单。
注意:区别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关键是看货物是否 已经装船。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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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 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 的? A.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 受让人即可 C.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 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国际商法国际货物运输法ppt课件

• •
7
海牙规则
(1)承运人的最低责任和义务,适航和管 货义务; (2)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 ( 3 )承运人赔偿限额为每件或每单位
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等值货币
8
维斯比规则
• 《维斯比规则》是对《海牙规则》的 修改和补充,在单位赔偿限额、提单的证 据效力、侵权行为之诉、承运人的受雇人 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诉讼时效以及适用 范围等方面作了重要修订,但并未改变 《海牙规则》的基本内容。
国际货物运输法
1
集装箱
2
确定 其在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国际货物运输是将货物从一国境内运往另 一国的运输。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 – 海运 – 空运 – 铁路运输 – 公路运输 – 多式联运
•
4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 一、海运类型: • 班轮运输(liner)
人如要求免责,应负举证责任。 (2)废除驾驶和管理船舶过失免责条款。 (3)承运人对火灾负责,但由货方举证。 (4)承运人对延迟交付负责,但赔偿额以运费的 2.5倍为限。 ( 5 )责任期间:从装船至卸船,改为港至港 (从交到接)。 (6)责任限制:每件货物835计算单位或毛重每 公斤2.5计算单位,以二者之中高者为准。 (7)诉讼时效:二年。经索赔人声明可以延长 。 12
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
• 1、国际条约
• 1924年《海牙规则》—《统一提单的若干法 律规定的国际公约》 • 1968年《维斯比规则》—《关于修改统一提 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 1978年《汉堡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 输公约》 • (三大规则内容的比较)
6
海牙规则
•
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规范
《国际货物运输法》教学课件

司考之2006
46.关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迟延交货责任,下列哪 一表述是正确的?(单项选择) A.《海牙规则》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迟延交付可以 免责 B.《维斯比规则》明确规定了承运人迟延交付的 责任 C.《汉堡规则》只规定了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为 迟延交付 D.《汉堡规则》规定迟延交付的赔偿为迟交货物 运费的2.5倍,但不应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联运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5.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6.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7.租船提单
(四)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 国际公约》) 知识点
(1)承运人两项最低限度的义务: 提供适航船舶 管货的义务 (2)承运人的免责(不完全过失责任) (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2.主要条款(以“金康合同”为例)(了解)
船舶陈述条款 船舶到达装货港的日期 安全港口或安全泊位 装卸时间和滞期费、速遣费 关于货物数量与类别的条款 出租人责任 运费 责任终止和留置权
(二)定期租船合同(期租合同) 1.概念与性质 性质——具有运输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双重性质 (1)船方保留船舶的所有权和占有权; (2)租方享有船舶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3)在船舶出租期间内,船舶的费用开支,
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 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 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 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 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 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项选择)(司考之2004) A.C公司可以免责 B.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 不符 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 的责任 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 保险的义务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贸易中的运输方式:
▪ (一)海洋运输(采用最多) ▪ (二)铁路运输 ▪ (三)航空运输 ▪ (四)集装箱运输 ▪ (五)国际多式运输和大陆桥运输 ▪ (六)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6
§1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 概念:
▪ 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世界各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 航区和航线将货物从一国(地区)运往另一国(地区) 。
特点: 广泛的国际性; 具有国际多式联运的性质; 基本上实现“门到门”运输。
▪ 定期租船是按一定时间租用船舶进行运输的方式,又称期租船、船方应 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提供适航的船舶,并负担为保持适航的有关费用。 租船人在此期尚可在规定航区内自行调度支配船舶,但应负责燃料费、 港口费和装卸费等运营过程中的各项开支。
▪ (3)光船租船或净船期租:实质是财产租赁
▪ 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 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 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
费由船方负担。
(3)船货双方以B/L为依据,没有另外的运输合同 (4)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都接受
装运。因此,少量货物或件杂货,通常多采用班轮运输
9
§1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2.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 运费 = 基本运费 + 附加运费= Fb + S --基本运费 = F×Q --附加运费:① 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百分比;
❖
15、我就像一个厨师,喜欢品尝食物。如果不好吃,我就不要它。2021年8月上午4时24分21.8.2204:24Au待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因为我就是顾客。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4时24分55秒04:24:5522 August 2021
▪ (一)海洋运输(采用最多) ▪ (二)铁路运输 ▪ (三)航空运输 ▪ (四)集装箱运输 ▪ (五)国际多式运输和大陆桥运输 ▪ (六)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6
§1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 概念:
▪ 海洋运输是指利用商船在世界各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 航区和航线将货物从一国(地区)运往另一国(地区) 。
特点: 广泛的国际性; 具有国际多式联运的性质; 基本上实现“门到门”运输。
▪ 定期租船是按一定时间租用船舶进行运输的方式,又称期租船、船方应 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提供适航的船舶,并负担为保持适航的有关费用。 租船人在此期尚可在规定航区内自行调度支配船舶,但应负责燃料费、 港口费和装卸费等运营过程中的各项开支。
▪ (3)光船租船或净船期租:实质是财产租赁
▪ 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 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 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
费由船方负担。
(3)船货双方以B/L为依据,没有另外的运输合同 (4)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都接受
装运。因此,少量货物或件杂货,通常多采用班轮运输
9
§1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2.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 运费 = 基本运费 + 附加运费= Fb + S --基本运费 = F×Q --附加运费:① 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百分比;
❖
15、我就像一个厨师,喜欢品尝食物。如果不好吃,我就不要它。2021年8月上午4时24分21.8.2204:24Au待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因为我就是顾客。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4时24分55秒04:24:5522 August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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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中订有停租条款,和租金支付与撤船 条款
一、提单 (一)含义:——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
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 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二)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2、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 3、是物权凭证
(三)、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装船——
已装船提单 收货待运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有无不良批注——
6、诉讼时效的延长:
3 、 《 汉 堡 规 则 》 ( Hamburg Rules)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两个国家之间的所 有海上运输,只要:
A、 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
B、 预定卸货港或者实际卸货港位于一 个缔约国
C、 提单在一个缔约国签发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一、提单 二、租船合同
第二节:多式联运 第三节:船舶碰撞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海难救助法律制度 第五节:共同海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承担 由海上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国港口订立 的合同。——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D、合同或者提单规定使用一个缔约国的 法律
(2)增加实际承运人的的概念
——接受承运人的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实际运 输的人。
(3)货物——包括了仓面物和活动物的规定
(4)关于清洁提单的规定——提单上作出明 确保留
(5)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从“钩至钩”或者“舷至舷”扩展到“港 到港”
(6)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
(二)、定期租船合同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 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内 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特点:
1、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航行、管理、船长和船 员的配备,并承担相关风险及费用
2、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并承担相 关的风险和费用
3、承租人按照租用船舶的时间计算和支付租 金
1)适航—— 开航前和开航时适航 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供应适当 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2)适当和谨慎地 装载、搬运、配载、运
送、保管、照料和卸载货物。 3)不得绕航 按照约定的或习惯的航线或地理上的航
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2、托运人的责任
保证义务
保证货物在装船的时候所提供的品名、标志、 包装、数量、或体积的正确性;并赔偿由于包 装不良或违反保证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
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责任——
与提单运输中的承运人的责任相同 在规定的卸货港卸货
2、承租人责任——
提供约定的货物 可将租用的船舶转租给第三人 在出租人违约的情况下,有解约权
3、提单的效力——
出租人应该向承租人签发提单 如存在租船合同时,根据提单所承担的义务超
过合同义务时,对其损失应予以赔偿。
(10)、索赔与诉讼时效
——由1年延长至2年,同时在时效期限内可以 声明延长时效
(11)、管辖权的规定
(12)、三个公约的关系
——在加入《汉堡规则》时必须声明退出《海 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
二、租船合同
——租船运输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一定的条 件将船舶全部或者部分出租给承运人进行货物 运输的合同。
提交单据
办理的各种手续的单据,并赔偿由于交证不完 整所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
通知义务
托运危险物品的时候要告知承运人,并作妥善 的包装和标签
(五)、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1924年统一提单的国 际公约》)
1) 承运人的最低限度义务 2)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3)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4)承运人的货物责任期间: 5)索赔与诉讼时效:
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
3、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
4、按运输方式——
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 单
5、按运费支付的方式——
运费预付提单 运费到付提单
6、特殊方式——
——预借提单(Advanced B/L)货物尚未全部 装船,或者货物虽然已经由承运人接管,但尚 未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托运人为了满足 信用证装船日期的要求,取得合格的单据而要 求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推定过失与举证来自任相结合的推定完全过 失责任原则
(7)提高了赔偿金额
——相对于海牙规则提高了4倍,相对于《维》 也提高了25%
(8)、增加了对延迟交货的赔偿规定
——相当于延迟交货应付运费的2.5倍为限,但 不得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9)、保函的效力
——保函合法化,但只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 有效
(一)航次租船合同
——为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的出租人向 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 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 的运费的合同。
特点:
1、承租人可以租用船舶的全部或部分
2、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承担风险和费用。
3、出租人负责货物的安全运送
4、合同中有装卸时间条款,滞期费和速潜费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是指货物装船 后签发的,但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 船的日期的提单。一般是当货物装船的日期晚 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而托运人为了能够顺利 结汇而要求承运人签发此种提单
这两种提单构成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合谋欺诈。
(四)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人的责任:
2、《维斯比规则》(《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 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订书》)
海牙公约--承运人的大量免责条款和对货损的 赔偿额限制的规定,不利于维护货方的利益。
*主要的修改: 1)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害的赔偿额。 2)增加了集装箱条款 3)扩大了责任主体。 ——扩大了责任限制人的主体——雇佣人员或者
代理人
——抗辩理由适用于任何诉讼,不论该诉讼时以 合同为依据还是以侵权行为为依据。
4、 扩大了规则适用范围:
两个国家港口之间有关货物运输的每一 份提单
1) 提单由一个缔约国签发 2) 货物在一个缔约国启运 3) 合同或提单受《海牙规则》的约束 5、明确了提单的最终效力:
--提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时候,该 提单就是最终的证据,
一、提单 (一)含义:——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
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 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二)性质和作用: 1、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2、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 3、是物权凭证
(三)、提单的种类
1、按货物是否装船——
已装船提单 收货待运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有无不良批注——
6、诉讼时效的延长:
3 、 《 汉 堡 规 则 》 ( Hamburg Rules)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两个国家之间的所 有海上运输,只要:
A、 装货港位于一个缔约国
B、 预定卸货港或者实际卸货港位于一 个缔约国
C、 提单在一个缔约国签发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一、提单 二、租船合同
第二节:多式联运 第三节:船舶碰撞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海难救助法律制度 第五节:共同海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承担 由海上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国港口订立 的合同。——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D、合同或者提单规定使用一个缔约国的 法律
(2)增加实际承运人的的概念
——接受承运人的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实际运 输的人。
(3)货物——包括了仓面物和活动物的规定
(4)关于清洁提单的规定——提单上作出明 确保留
(5)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从“钩至钩”或者“舷至舷”扩展到“港 到港”
(6)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
(二)、定期租船合同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 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内 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特点:
1、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航行、管理、船长和船 员的配备,并承担相关风险及费用
2、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并承担相 关的风险和费用
3、承租人按照租用船舶的时间计算和支付租 金
1)适航—— 开航前和开航时适航 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供应适当 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 2)适当和谨慎地 装载、搬运、配载、运
送、保管、照料和卸载货物。 3)不得绕航 按照约定的或习惯的航线或地理上的航
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2、托运人的责任
保证义务
保证货物在装船的时候所提供的品名、标志、 包装、数量、或体积的正确性;并赔偿由于包 装不良或违反保证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
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责任——
与提单运输中的承运人的责任相同 在规定的卸货港卸货
2、承租人责任——
提供约定的货物 可将租用的船舶转租给第三人 在出租人违约的情况下,有解约权
3、提单的效力——
出租人应该向承租人签发提单 如存在租船合同时,根据提单所承担的义务超
过合同义务时,对其损失应予以赔偿。
(10)、索赔与诉讼时效
——由1年延长至2年,同时在时效期限内可以 声明延长时效
(11)、管辖权的规定
(12)、三个公约的关系
——在加入《汉堡规则》时必须声明退出《海 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
二、租船合同
——租船运输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一定的条 件将船舶全部或者部分出租给承运人进行货物 运输的合同。
提交单据
办理的各种手续的单据,并赔偿由于交证不完 整所给承运人带来的损失
通知义务
托运危险物品的时候要告知承运人,并作妥善 的包装和标签
(五)、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1924年统一提单的国 际公约》)
1) 承运人的最低限度义务 2)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3)承运人的免责规定 ——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4)承运人的货物责任期间: 5)索赔与诉讼时效:
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
3、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
4、按运输方式——
直达提单 转船提单 联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 单
5、按运费支付的方式——
运费预付提单 运费到付提单
6、特殊方式——
——预借提单(Advanced B/L)货物尚未全部 装船,或者货物虽然已经由承运人接管,但尚 未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托运人为了满足 信用证装船日期的要求,取得合格的单据而要 求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推定过失与举证来自任相结合的推定完全过 失责任原则
(7)提高了赔偿金额
——相对于海牙规则提高了4倍,相对于《维》 也提高了25%
(8)、增加了对延迟交货的赔偿规定
——相当于延迟交货应付运费的2.5倍为限,但 不得超过应付运费的总额
(9)、保函的效力
——保函合法化,但只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 有效
(一)航次租船合同
——为完成特定航次运输,由船舶的出租人向 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 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 的运费的合同。
特点:
1、承租人可以租用船舶的全部或部分
2、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承担风险和费用。
3、出租人负责货物的安全运送
4、合同中有装卸时间条款,滞期费和速潜费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是指货物装船 后签发的,但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 船的日期的提单。一般是当货物装船的日期晚 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而托运人为了能够顺利 结汇而要求承运人签发此种提单
这两种提单构成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合谋欺诈。
(四)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人的责任:
2、《维斯比规则》(《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 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订书》)
海牙公约--承运人的大量免责条款和对货损的 赔偿额限制的规定,不利于维护货方的利益。
*主要的修改: 1)提高了承运人对货物损害的赔偿额。 2)增加了集装箱条款 3)扩大了责任主体。 ——扩大了责任限制人的主体——雇佣人员或者
代理人
——抗辩理由适用于任何诉讼,不论该诉讼时以 合同为依据还是以侵权行为为依据。
4、 扩大了规则适用范围:
两个国家港口之间有关货物运输的每一 份提单
1) 提单由一个缔约国签发 2) 货物在一个缔约国启运 3) 合同或提单受《海牙规则》的约束 5、明确了提单的最终效力:
--提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时候,该 提单就是最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