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国际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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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通常涉及多个国家和国际公约,以确保货物在不同国家之间安全、高效地运输。

以下是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几个关键方面:1. 国际公约和协议:- 海运:《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等,这些公约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货物的索赔期限和赔偿限额。

- 空运:《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规定了航空公司的责任和赔偿标准。

- 陆运:《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MR),适用于国际公路运输。

- 多式联运:《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CITRAL),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

2. 运输合同:- 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交付、运输方式、费用、保险等。

3. 货物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失的重要手段,通常包括海运保险、空运保险等。

4. 海关和边境控制:- 国际货物运输需要遵守各国的海关法规,包括货物的申报、关税、税收和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5. 货物追踪和监控:- 现代技术如GPS和物联网(IoT)使得货物的实时追踪和监控成为可能,有助于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

6. 争议解决:- 国际货物运输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通常通过仲裁或法院解决,国际商会(ICC)等组织提供了仲裁服务。

7. 环境和安全法规:-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和运输安全的关注增加,相关的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如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安全和环保规定。

8. 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电子运输记录的使用,提高了国际货物运输的效率和透明度。

9. 贸易壁垒和制裁:- 国际货物运输需要考虑目标国家的贸易政策,包括关税壁垒、制裁措施等,这些都可能影响货物的运输和成本。

10. 合规性:- 遵守国际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如反洗钱法规、反恐融资法规等,是国际货物运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这些方面构成了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基础,确保了国际贸易的顺畅进行。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第一节国际海上贸易运输法律一、提单运输(重点内容)1、提单定义特征;2、提单的分类;3、提单运输的三大国际公约和我国海商法。

二、租船运输第二节其他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一、国际航空运输法律制度二、国际铁路运输法律制度三、国际多式联运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海上贸易运输法律相对于其他的运输方式,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量大、价格便宜、安全便利,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占显著地位。

国际海上贸易的特点:承运人和托运人共同面对大自然和技术风险的挑战,因此海运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合同,更多的是法定之债、格式合同,承运人有很多免责事项,这些风险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要用一般的民法和合同法理论去解决海商法的问题,商人约定成法。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概念:汉堡规则,我国《海商法》第41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分类: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二、班轮运输(一)班轮运输的含义班轮运输也叫提单运输,是由航运公司以固定船期、固定费率、固定航线、固定的挂靠港口组织的将托运人的件杂货运往目的地的运输。

也称件杂货运输、零担运输。

由船方制定标准交易条件。

(二)、班轮运输当事人(三)班轮运输合同的订立承运人要按提单的规定凭提单交货,不会追究如何合法持有提单。

除不可转让的提单外,提单经背书就可以买卖转让,国际贸易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提单的转让是受到一定限制:一是提单的转让必须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前才有效;二是提单持有人必须在货物运抵目的港的一定时间内,与承运人洽办提货手续;三是由于货物过期不提,即视为无主,承运人可对不能交付的货物行使处分权。

1999年卷一第58题(五)下列有关提单和运输合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BCDA.运输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体现,提单是一方当事人签发的。

B.运输合同在货物交承运人前就已成立,而提单则在货物交承运人后由承运人签发C.在托运人和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存在及主要内容要靠提单来证明D.在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与承运人间,提单就是运输合同本身。

《国际货物运输法》

《国际货物运输法》
A.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B.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C.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D.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B、C 考点:提单的效力
讲解:(1)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 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 交付货物的单据。
德国某公司租用中国天津远洋运输公司货轮装 载化肥从汉堡运至上海,货物于签订租船合同的当 天运抵汉堡港码头仓库,准备第二天装船。但是船 没有如期到港。当天夜里码头仓库失火,全部货物 烧毁。该德国公司向承运人天津远洋运输公司索赔。 承运人认为其承担的是钩至钩责任,货物尚未装船, 承运人的责任还未开始,因此,承运人对在码头上 的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船员检修机舱,忘记关轮机舱盖。因 轮机舱与货舱相连,下雨导致货物被雨淋造 成损失。
承运人不负责,因为船员是在履行管船 的职责。
如果是船员去照看货物,忘记关货舱盖, 造成货物被雨淋受损。
承运人要负责,因为他是在履行管船义 务。
(3)托运人的义务 ①提交托运的货物 ②支付运费 ③按时提货
承运人责 任期间
承运人免责
举证责任
1931年
1977年
适航义务、管货义务、不作不合理绕航 义务
钩至钩
1992年
承运人对由于货物的灭失、 损坏以及迟延交付所造成 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收到交
包括“航行过失”免责在内的17项免责 货方索赔,由货方举证船方责任。
取消了“航行过失”免 责
货方索赔,由船方举证 自己无过失或货方有过 失
(2)按收货人的抬头分类
①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的 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它是一种非流通的提单,使用较少,一 般以运输个人或特殊货物为主。

法学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法学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 其他运输方式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国际货物运输根本方式的学习,对各种货运单据的
性质、作用以及买卖双方交付货物的相关问题的掌握, 能够合理选用货物运输方式。
重点与难点
各种运输方式的利弊;班轮、大陆桥、国际多式联运的含 义;各种主要装运单据的性质与作用及其运用。
目录
3、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合同的证据;提单由承运人单方签发的,无需托运 人签字,故提单不是海上运输合同本身〔实务上, 对于班轮运输,也不签订专门的运输合同〕,其表 现:一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二能证明 这种合同的内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适用提单的规 定。但提单转让后,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权利义务 完全以提单为据,这时,提单就是合同。
海洋运输有关公约、法律的内容
海运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我国海商法
承运人责 不完全过 同海牙规则

失责任制
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
同海牙规则
பைடு நூலகம்
责任期间 钩到钩
运输对象
不包括甲 板货和活
同海牙规则 同海牙规则
钩到钩,集装箱货为港到 港
包括甲板货和活动物
同汉堡规则 同汉堡规则
动物
赔偿限额
每件\每单 位100英镑
1、提单的背书与交付,可以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可以屡次转让,实际收货人是提单的最后受让 人。
2、提单经背书与交付,可将转让人在提单合同 中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移给受让人,而无需联合原 来的租船人。
3、租船人将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给他的提 单间背书给第三人时,该提单成为不同于租船合同 的新合同。
〔三〕装运的程序

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与法规

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与法规

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与法规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货物运输成为各国之间贸易往来的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和国际法规两方面进行讨论,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和规定。

一、国际货物运输的适用法律1. 国际公约法律适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有一系列的国际公约适用于各类运输方式,如《联合国公约货物国际运输合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等。

这些公约法律为国际货物运输提供了一般性规定,确保各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2. 国际贸易惯例法律适用国际货物运输的合同往往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进行订立,因此国际贸易惯例法律也适用于货物运输。

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规定了各类交货条件,确保了购买方和销售方在交货过程中的权益。

3. 国家法律法规适用尽管国际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为国际货物运输提供了基本规则,但各国的国家法律和法规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当发生争议时,应根据相关协议中的选择法和引用法来确定适用的国家法律,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二、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1. 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的首要文件是运输合同,它规定了货物的运输方式、责任转移时间和风险分担等重要事项。

运输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争议的发生。

2. 货物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中,货物保险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会面临丢失、损坏等风险,货物保险可为货主提供赔偿保障。

根据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货主可以选择投保运输保险,以保证自身的权益。

3. 运输文件要求国际货物运输需要涉及一系列的运输文件,如提单、舱单、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为货物的提供者、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责任关系提供了依据,确保运输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4. 货物验收与索赔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收货人应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索赔。

国际货物运输的法律规定中,对货物验收和索赔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护收货人的权益。

国际运输法律规定解析

国际运输法律规定解析

国际运输法律规定解析一、引言国际运输法律规定是指为了解决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和纠纷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保障国际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对国际运输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领域。

二、国际运输法的适用范围国际运输法律规定适用于涉及跨境货物运输的各种合同、争议和纠纷。

其中,国际运输法律规定分为法定规定和合同规定两部分。

法定规定是指国际组织制定的适用于所有国际运输的普遍规则,如海牙规则、国际货物运输法等。

合同规定是指各国政府或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适用于特定运输方式或行业的具体规则,如国际航空运输协定、国际公路运输协定等。

三、主要国际运输法律规定1.海牙规则海牙规则是国际货物运输中最为重要的法定规定之一,被广泛应用于海洋运输领域。

该规则主要规定了海洋运输中货物的损失、损坏和延误的责任分配、索赔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2.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是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的重要法定规定,对航空公司在货物运输中的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公约的规定,航空公司应对货物损失、损坏和延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国际公路运输协定国际公路运输协定是适用于跨境公路运输的合同规定,主要规范了公路运输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定规定了运输合同的基本要素、运费的结算方式、货物的装载和卸载等方面的内容。

4.国际铁路运输协定国际铁路运输协定是适用于跨境铁路运输的合同规定,旨在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协定中规定了铁路运输合同的基本条款、责任的分配、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5.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多式联运公约是针对多式联运而制定的合同规定,旨在解决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公约规定了各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安排、货物责任的划分、运输合同的签订等方面的内容。

四、国际运输法律规定的作用和意义国际运输法律规定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确保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了贸易双方的权益。

第三讲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第三讲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半小时后,值班船员向船长报告船舱出现火情,船 长随即启动灭火系统,但20分钟后火势不减,才发 现灭火系统失灵。经商检鉴定,300吨食品烧毁, 700吨因严重水湿和污染丧失原商品价值。卖方立即
报告买方征询处理意见。次日,买方来电称鉴于货
物商品价值丧失,要求卖方卸货并重新备货装船,
否则将指示银行撤销信用证。承运人见货物已全部
毁损,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卸下并承担船期损失,但
遭到拒绝。卖方见买方欲拒付货款转而要求承运人 赔偿货款,被承运人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
• 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21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 《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1、最低责任 2、责任豁免 -------“责任基础” 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 3、赔偿限额 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和诉讼时效。
• 试问:(1)承运人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虹发有限责任公 司向A&D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索赔能否成立?
17
倒签提单案
`
我国某公司与英国S公司、瑞士B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农产品出口合 同,CIF鹿特丹,装运期为12月至次年1月,两客户按时开来保兑的、 不 可撤消的信用证。
我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租船装运,由于外运公司原袷定的“东风” 轮因临时损坏在日本修理不能按时到岸,临时改派华夏公司管理的期租船“曲兰 西克”装运,又因其间连日雨雪,2月11日才装毕,13日开航。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制度
7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 定义:由卖方或买方将货物交由班轮公司,按固定的船期、 固定的费律、固定的航线和停靠码头进行的货物运输。
• 特点:在这种运输方式下,运输合同是以承运人或其代理 人向托运人签发,由承运人单方面印制的提单来体现的, 所以又称为提单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概述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概述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概述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货物运输成为了全球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顺利和公平,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国际货物运输活动。

本文将概述国际货物运输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加深对该领域的理解。

一、国际运输公约国际运输公约是规范国际货物运输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海牙规则》(Hague Rules)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1.《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于1924年通过,被广泛应用于国际海运领域。

该公约规定了运输人(船舶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包括货物损坏、延误或丢失的赔偿责任等。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1980年通过,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该公约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货期限、付款条件、货物质量等,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保护货物免受运输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意外损失的重要方式。

以下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

1.《国际货物保险条款(C)》《国际货物保险条款(C)》是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条款,多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采用该条款。

它规定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险金额、免赔额、保险费率等。

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不同国家制定了各自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以规范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对被保险人信息的要求、保险索赔的程序等内容,确保货物运输保险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三、国际货物运输安全法规为了保障国际货物运输的安全,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法规。

以下是国际货物运输安全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

1.国际海上运输安全公约(SOLAS)国际海上运输安全公约是确保海上船舶运输安全的核心法律依据。

公约规定了船舶的安全要求,包括船舶建造标准、装备要求、船员培训、船舶检验等,以防止事故和灾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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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部分国际贸易法一一买卖、运输、保险、支付
【考点】国际货物运输
(-)★★★★★海洋运输一一提单、保函等。

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解释】提单: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性质:运输合同证明、货物收据、物权凭证。

3.提单的主要分类:
(1)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出示身份证明,方可取货,记名提单不可转让,安全但机械。

不记名提单,灵活
但有风险。

指示提单,在提单上背书后,方可转让。

兼顾了安全性和便利性特点。

(2)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有关于货物表明的不良记载,如包装破损明显,有霉变现象等,视为不清洁提单。

4.正本提单主要的流转过程
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一一(货运代理或)发货人一一(买方贸易公司)一一最终收货人(到目的地收货)。

5.提单的批注与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的义务:表面检查、如实记载,若不如实记载,构成欺诈。

【思考】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而提单中未做说明的,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若承运人签发的是清洁提单,而实际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承运人要承担责任。

【例题】假设此题是一道案例题,如果对于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提单不一致的,而题干中未说明是否承运人有免责情形的,则此时仍推定,承运人要负赔偿责任。

6.提单与保函
恶意保函绝对无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收货人)。

倒签提单:已装船。

预借提单:未装船。

不管是善意保函还是恶意保函,都不能对抗第三人。

目的港保函(承运人和提货人之间)一一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也分善意和恶意而效力不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1)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2)承运人不适用海商法第56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须全额赔偿)
(3)提货人凭伪造的提单向承运人提取了货物,可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

承运人审单时要求实质审查。

(4)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5)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不承担无正本提单交货责任的情形。

第7条: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不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

第8条: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
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主张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9条: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能是记名提单)
(7)持有人与提货人的协议未履行仍可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

(8)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8.海运单一一不可流通、非物权凭证;主要适用于短途运输具有交易的风险性。

主要用
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母子公司。

9.海牙规则(倾向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10.海牙规则与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三大提单公约比较对照表
11・我国海商法对上述公约的借鉴:
【例题•多选题】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 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

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CIF术语、清洁提单。

选项A正确。

根据海牙规则中规定的承运人的17项免责,以及我国《海商法》第51条第
(九)项、第243条第(二)项,这种损失既不能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也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它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和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事项,那么这个损失只能向出卖方索赔,因为岀卖方未交付品质合格的货物,违反了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

CIF术语下的风险转移规则是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上风险转移。

因为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是买方交货时所交货物是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交货前卖方己经违约(货物品质有瑕疵),则风险不转移。

本题属于货物固有的瑕疵,故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对后一损失,货物短少买方不能向卖方索赔,因为承运人签发了2000箱货物清洁提单,表明承运人已收到托运人(卖方A国公司)交付的2000箱货物,也表明托运人按合同约定数量完成交货义务,而且提单的这项记载在收货人和承运人之间是最终证据,因此不能向托运人(卖方)索赔,题中没有提供承运人可以对此免责的事由。

选项D错误。

中国公司作为买方在卖方违约时的救济,可以选择减少价金,也可以选择要求索赔。

【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

()
『正确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此种情况属于无过失免责情形,承运人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根据海牙规则,如果货损原因是因为货舱温度未达到运输合同要求所导致,则承运人可以免责。

()
『正确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如果是开航前或开航时没有做好准备,造成不适航的,要承担责任。

若是管货过失,也是不能免责的。

判断】根据海牙规则,如果货损原因是因为船舶在运输过程中与他船碰撞所导致,则承运人可以免责。

()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海牙规则,如果是船舶行使过程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属于免责范畴。

判断】《汉堡规则》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并取消了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

()
正确答案』错误。

『答案解析』《汉堡规则》采用的是完全过失责任制,并没有取消对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

(二)国际航空运输
1.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一一航空运单
《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简称《华沙
公约》),我国已加入);
(2)《海牙议定书》(我国已加入);
(3)《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未加入,无航行过失免责);
(4) 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我国已加入)o
2.《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主要原则:推定过失责任原则、不完全过失责任原
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理由:
为避免损失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
(2)证明损失系由驾驶或航行过失造成;
(3)证明损失系由托运人自己的过失造成。

(三)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一一运单
1961年《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简称《国际货约》和1951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中国是《国际货协》的参加国。

《国际货协》:
(1)运单
铁路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铁路在终点向收货人核收有关费用和交付货物的依据。

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不能流通。

(2)承运人的责任及责任期间
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部门应对货物负连带责任。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从签发运单时起至终点交付货物时止。

《国际货协》在货损的赔偿上基本采用了足额赔偿。

(四)有关单据的比较:提单、海运单、空运单、货运单
四种主要单据之比较: 提单:运输合同的证明(收据),代表货物所有权,可以流通转让。

海运单:仅运输合同的证明,不代表货物。

空运单:仅运输合同的证明,不代表货物。

货运单(运单):仅运输合同的证明,不代表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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