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创新与完善方案设计

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创新与完善方案设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和发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也逐渐得到了重视。
然而,当前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进行创新与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一、人力资源问题当前,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人力资源问题是影响矫正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首先,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招聘更多专业化人才,包括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人员,以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其次,要强化培训机制,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和晋升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二、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优化升级。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主要靠人工管理和监控,效率较低。
因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入先进的电子监管设备,实现对矫正对象的精确定位和实时监控。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社区矫正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作战。
三、社会化矫正资源整合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需要与社会化矫正资源相结合,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体系。
目前,社会化矫正资源零散、不规范,亟需进行整合和规范。
可以建立与社会组织、公益机构等合作的机制,共同开展矫正工作,提供更多就业、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
四、法律制度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需要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的法律框架,明确执法权和责任。
其次,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监管行为的监督和调查,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此外,要完善矫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
五、加强社区矫正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体制需要注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各种途径,如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向社会公众普及社区矫正的目标、意义和成果。
建立社区矫正宣传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加强对社区居民和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将刑罚转化为具有行为规范功能的教育手段。
社区矫正主要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出狱人员和缓刑人员进行监督和帮教,通过社区的治理和矫正,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和恢复。
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完善。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刑事犯罪的矫正力度,多项政策法规出台,为社区矫正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2. 机构设置健全。
社区矫正机构分布广泛,社区矫正员的工作队伍相对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工作内容丰富。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矫正对象的重难案件化小、从严管理、矫正计划的制定和评估、心理疏导、创业培训等多个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教育和帮助。
4. 考核评估制度健全。
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得以监督和评估,促使社区矫正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5. 社区参与度高。
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增强了社区的治理自治和教育功能。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配置一直是一个难题,社区矫正员的数量不足,工作强度大,导致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缺乏专业技能。
社区矫正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在具体的工作中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教育,难以满足不同矫正对象的需求。
3. 资源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经费、场所、物资等,但是现实中这些资源常常存在短缺或者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 监管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和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员无法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管,导致矫正对象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5. 社区参与度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强调社区的参与,但实际情况下,社区居民对于矫正对象的接纳和支持程度不高,导致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难度增加。
社区矫正论文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社区矫正论文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对刑满释放、假释、暂时出所人员进行社区服刑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其自我改造和人生重建。
然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1. 人员配备不足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依赖于相关人员的配备和工作效率。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工作人员,导致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和辅导不够到位。
加之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不足,使得社区矫正的效果大打折扣。
2. 管理机制不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在管理机制上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监管措施不够细化,对矫正对象的具体行为缺乏明确规定和指导,容易导致监管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机构与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不畅通,导致矫正工作无法有机衔接,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
3. 社会观念的困扰我国传统观念中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偏见和歧视仍然存在,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社会对矫正对象的孤立和排斥,不利于其融入社区,也容易导致矫正对象产生自卑感和对社会的逆反心理。
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出路1. 完善人员配备要改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效果,首先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力度。
政府应增加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2.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为了提高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
同时,制定详细的监管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各个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3. 倡导开放与包容的社会观念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观念也需要进行转变。
2024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报告

2024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报告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报告一、背景介绍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旨在通过对罪犯的改造和帮助,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实现有效的刑罚教育和社会再次监督。
社区矫正不仅是对罪犯的一种处罚方式,更是一种保护社会安全、预防再犯的重要手段。
本报告将对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进行详细阐述。
二、总体目标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罪犯的改造和社会适应,实现社会安全和犯罪预防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1. 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2. 加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加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3. 加强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制定多样化的矫正教育方案,通过心理咨询、职业培训、文化教育等手段,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帮助他们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
4. 加强社区矫正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与公安、司法、医疗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全程监管和服务。
5.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科技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确度和效率,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跟踪和控制。
四、重点工作1. 制定矫正教育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制定相应的矫正教育方案,包括心理咨询、职业培训、文化教育等内容,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 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罪犯进行分类矫正和处罚,确保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有效性。
3. 加强社区矫正与就业部门的协作建立社区矫正与就业部门的合作机制,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4. 开展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开展针对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锻炼自我控制和应对能力,预防再犯。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浅议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摘要】社区矫正这种刑罚执行方式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成为主要行刑方式之一。
社区矫正制度引进中国以来,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趋势。
但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引进比较慢,相关的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本文通过结合国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经验,在分析我国社区矫正实践中存在的不足的基础上,对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社区矫正;非监禁;专门机关如今,社区矫正在国外受到特别的重视,是当今世界各国矫正领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集中体现了各国在矫正领域中的创新精神,也是刑罚从以监禁刑为主向以非监禁刑为主的世界性发展趋势的主要标志之一。
一、社区矫正概述社区矫正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
它是伴随着监狱行刑理念从“惩罚报应”演变过渡到“矫正复归”后才萌生的。
社区矫正是教育刑论的产物,符合刑罚经济性原则的要求,反应了人本主义思想。
社区矫正的任务有三方面:一是依法对非拘禁措施加以监督执行,二是针对每一个案予以行为矫正,三是向罪犯提供心理、社会和物质方面的援助,并使他们有机会与社区加强联系,从而促使他们重返社会。
关于社区矫正的组织主体,国外多数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或者相应的机构负责对处于社区矫正机构中罪犯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大多数国家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属于司法行政部门下设的一个专门机构。
二、国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经验各国处于社区矫正中的罪犯人数都比较多,多数国家社区矫正的种类也很多,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电子监控等。
绝大多数国家对于在社区矫正中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矫正等一般都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并有专门的法规和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专人专法”。
这些机构在隶属关系上,多数国家是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属于司法行政部门下设的一个专门机构。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再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助,以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供参考。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一)制度建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实施情况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在各地得到了一定的实施和推广,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不够、工作经费不足等,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同时,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社会影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导致社会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和偏见。
三、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例如,对于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缺乏明确规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二)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足目前,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这导致在开展工作时难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然而,由于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的开题报告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社区矫正是指对刑罚执行期已满的犯罪人员进行帮教、管理和监督
的一种刑罚外执行方式。
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
与治理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尚不完善,存在着执行不到位、帮教难度大、效果受限等问题,因此该选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
本文将结合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
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1.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
2.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3.针对问题提出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4.探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调研、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
三、预期结果和创新点
通过本文的研究,预期能够深入探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历程
与现状,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可行性的完善和改进方法。
同时,本文将探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相关人士
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意识和思考,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提供有益的
参考和指导。
四、研究意义
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和发展社
区矫正制度,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提出
可行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为良好的社会治理和大众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的开题报告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社区矫正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
我国自1995年开始试点社
区矫正,至今已发展20年。
社区矫正制度是指依法对罪犯实行从监狱到社会的逐步转换,改变限制性惩罚为帮助性惩罚,以达到防止再犯罪的目的。
目前在我国,社区矫
正制度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设施不足、人员素质低等。
因此,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进行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将通过分析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系统地阐述社区矫正的定义、意义和发展历程,并探讨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基于此,提出可行的对
策和建议,旨在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发展。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本研究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包括:
(1)社区矫正的定义、意义及其发展历程;
(2)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包括社区矫正设施、工作人员素质和矫正效果等;
(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对策和建议,包括提高社区矫正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素
质和能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
2.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采访有关人员、实地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并通过统计分析和比较研究等方式揭示问题及其
成因。
四、预期成果
本研究将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强化人们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对我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提高社区
矫正效果和降低再犯率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浅析社区矫正现状
浅析社区矫正现状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监督和矫正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区矫正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受到重视。
而社区矫正的现状,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成效。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的现状进行浅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社区矫正的现状1.制度建设较为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也比较完善。
我国于2014年颁布了《社区矫正法》,规定了社区矫正的目的、对象、内容、程序和监督方式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2.工作机构日益完善:各地的社区矫正机构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社区矫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有了提高。
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3.矫正对象逐渐增多:随着犯罪率的上升,社会对于犯罪分子的重新社会化需要日益增加。
社区矫正对象逐渐增多,其中既有初犯的轻犯罪分子,也有经过刑罚后需要重新融入社会的重犯。
4.社会支持力度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相关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体逐渐增多,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帮助。
二、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1.法治观念相对薄弱:部分地区和群体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相对薄弱,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偏见和歧视,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资源投入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但是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社区矫正资源投入仍然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3.监管措施不够科学:部分地区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还比较简单和粗放,对于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没有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4.社会帮扶力度不够:社区矫正对象在重新社会化过程中需要得到广泛的社会帮扶和支持,而目前社会帮扶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面临种种困难。
三、改进方向和建议1.提升法治观念: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升社会各界对于社区矫正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和排斥,形成社会共识和帮助机制。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社区矫正制度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治安保障和社会治理手段。
然而,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不规范、制度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和解决。
一、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1. 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不规范: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并不规范,包括机构数量不足、区域分布不合理、人员配置不当等问题。
这样一来,社区矫正机构的覆盖范围受限,导致很多矫正对象无法得到及时的矫正服务,甚至造成了一些原本可以矫正的犯罪行为继续扩大。
2. 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一些关键制度还不完善,如社区矫正对象选择机制、矫正方案的制定和评估机制、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制度等,这些都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
3. 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国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标准并不高,并且缺乏全面、系统的专业矫正知识和技能,其职业素养和矫正技巧也亟需提高。
这样一来,社区矫正人员的专业水平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难以有效地开展矫正工作。
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1. 加强机构建设:要增强社区矫正机构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加强机构建设是必要的。
应优化机构设置,强化人员配置,使社区矫正机构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2. 完善制度建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选择机制、矫正方案制定和评估机制、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制度等关键制度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制度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3. 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必然要求。
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案例分析1. 某矫正机构一名矫正人员因安排矫正对象工作被举报。
经查,该矫正人员行为涉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和相关规定,应当受到处罚,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解析:这一案例表明,社区矫正人员的责任与职业道德要求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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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法 院 、 最高人 民检察 院 、 安 部 、 法部 联 合 下 公 司 发 《 于 开 展 社 区 矫 正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确 定 北 关 , 京、 天津 、 上海 、 苏 、 江 、 江 浙 山东 为社 区矫正 工作 的 试点省 ( )社 区矫 正试点 工作 正式启 动 。20 市 , 0 5年
服刑 人员 3 . 4 8万人 , 解除矫 正 1 . 人 , 6 4万 现有 社 区 服刑 人员 l . 84万人 。
一
立 法 。 目前我 国所 进 行 的社 区矫 正试 点 工作 , 据 依 的主要是 20 03年最 高 人 民法 院 、 高人 民检 察 院 、 最
的不理解 , 严重 制约 了我 国社 区矫 正 的发 展 。 ( ) 二 相关 法律制 度的缺 位
社 区矫 正试点 地 区。《 法制 日报) 09年 8月 2 日 20 6
讯 , 至 目前 , 国共有 2 截 全 7个 省 ( 、 ) 2 8个 地 区 市 、0 ( 、 ) 10 市 州 、3 9个 县 ( 、 ) 12 2个 乡镇 ( 道 ) 区 市 、4 0 街
制 定 并 完 善 相 关 法律 以及 培 养 专 业 社 区矫 正人 员是 社 区矫 正 制 度取 得 良好 效 果 的保 证 。 [ 键 词 ]罪 犯 ; 罚 ; 区矫 正 关 刑 社 [ 中图 分 类 号 ]D 2 1 [ 献 标 识码 ]B [ 9 4. 2 文 文章 编 号 ]1 0 0 8—6 8 ( 0 0) 1—0 7 25 21 0 0 4—0 3
第2 2卷 第 1 期 ( 0 0年 1月) 21
山西高等 学校 社会科 学学报 S C A C E C SJ U N L O N V R I ISI H N I O I LS I N E O R A FU I E STE S A X N
V 12 o 1 0.2N . (a . 0 0 Jn 2 1
社 区矫 正是 一 项严 肃 的刑 罚 适用 和 执行 活 动 ,
必须有 相应 的立 法遵 照 执行 。世界 上第 一 个 《 区 社 矫正法 》 由美 国的 明尼 苏达州 在 17 由州议会 是 93年
通过 的 , 1 9 到 9 6年 , 国有 2 美 8个州 通过 了社 区矫正
开展 了社 区矫正试 点 工 作 , 点地 区累计 接 收 社 区 试
初又将 河北 、 内蒙古 等 1 省 ( 、 ) 为 第二 批 2个 区 市 列
之重返 原居住 社 区 , 常遭到 当地居 民之强烈 反对 。 经
无 论对 于犯 罪人之 恐惧 ( 或愤 怒 ) 否充 满 着理 性 , 是
老 百姓 大多相 信居住 在犯 罪人之 邻里很 可能再 次成 为 受 害人 。 l 刑罚 观 念 的落后 , 们对 于社 区矫 正 ”3 人
社 区矫 正是指 将符合 社 区矫 正条件 的罪 犯置 于 社 区 内, 由专 门 的国家 机关 在 相 关 社会 团体 和 民 间
组织 以及社会 志愿者 的协 助下 , 判决 、 定或 决定 在 裁
我 国长期 受重刑 主义 、 同态 复仇观 念 的影 响 , 面 对 刑罚轻 缓化 、 明化 、 文 理性 化 、 性化 的社 区矫 正 , 人
让人 们在 短 时 期 内接 受 并 积 极 参 与 是 有 一 定 困难 的。“ 人们 把 死 刑 以及 惩 罚 性 、 厉 性 仅 次 于 死 刑 严
确定 的期 限内 , 矫正其 犯罪 心理和 行为恶 习 , 并促 使 其顺利 回归社会 的非监 禁刑 罚执行 活动 。推动社 区
矫正 的主要动 因是政府 的刑罚 执行 成本意 识和如何 改造罪犯 , 降低罪 犯 的再 犯罪率 , 心是减 少重新犯 核 罪 。社 区矫正作 为一 种 新 的刑 罚 执行 方 式 于 2 0世
的监 禁刑 当做对付 犯 罪 问题 的首 选 对 策 , 为 只有 认 这样 隔离排 害才 能保 卫 社会 公 众 安 全 , 为 非监 而认
禁刑 的惩罚 性 、 严厉 性都 太年 轻 , 都不 足 以达 到威慑 犯 罪人 和降低 犯 罪 的 目的 。在 这 种 观念 的影 响下 ,
纪7 0年代前 后在 欧美 国家产生 , 目前 已被世 界各 国 广泛 使用 。统 计 表 明 , 拿 大 、 大 利 亚 、 国、 加 澳 美 法 国、 西兰 等国家 接受 社 区 矫正 的人员 已经 占到犯 新
罪总人 数 的 7 %_8 % , 国、 罗斯 、 0 0 韩 俄 日本 等 国也
接近 5 % … 。 0
无 论是 决策 者 、 立法 者还是 具体 的办案 人员 , 会把 都 重刑、 监禁 刑 当做对 付犯罪 的最 主要手 段 , 而忽 略或
者根本 不 愿意 考虑 和使 用非 监禁 刑 处理 刑事 案 件 。 ”2人们 过 于迷 信监 禁 刑 的威慑 功 能 , 于我 国 对
我 国社 区矫 正 制 度 的 发 展 与 完 善
齐庆会
( 山西医科大学 , 山西 太原
[ 摘
0 00 ) 30 1
要 ]社 区矫 正 作 为 一 种新 的刑 罚执 行 方 式 已被 世 界 各 国 广 泛 使 用 。 目前 我 国正 处 于 试 点 阶段 , 罚 观 刑
念 的 落后 、 关法 律 的 缺位 以及 专业 社 区矫 正 人 员的 短 缺 严 重 制 约 了我 国社 区矫 正 的 发 展 。 因此 , 变刑 罚 观 念 , 相 转
刑法 所规定 的管 制 、 刑 、 释等 非 监禁 措 施 , 多 缓 假 许 百姓 不能完 全理解 , 为只有 将罪犯 关押起来 , 能 认 才
威慑 罪犯 和 阻 止 其 进 一 步 犯 罪 。“ 际上 , 罪 人 实 犯
在 我 国 , 区矫 正 作为 一 项刑 罚执 行 制度 改 革 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