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正式)
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公司综合防尘管理,强化煤矿企业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粉尘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防尘职责分工总经理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资金和人员的落实;总工程师是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各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综合防尘负责,通防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通防部具体负责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工作;机电部、技术部、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井下各工区区长为本单位“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综合防尘工作;洗煤厂厂长为洗煤厂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煤炭运销公司经理为煤场、运煤公路等地点的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为工业广场、矸石山、砂石存放场等地面地点的防尘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二、各单位防尘责任划分一洗煤厂:动筛车间、主洗车间、103皮带等洗煤厂建筑、设施范围内的防尘;二后勤服务公司:工业广场的洒水降尘;三煤炭运销公司:煤场、运煤公路等地点的防尘;进出矿区的运煤车辆冲尘;四机电工区:负责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防尘管路及防尘管路上水质过滤器的安设维护;井下所有变电所、绞车房的防尘;主要装载点、转载点、架空乘人装置范围内以及前后20m范围内的防尘;主要转载点自动喷雾的安设使用;五提升工区:装载站、7交叉点至主井井底的防尘;六掘进工区:负责掘进范围内防尘管路、三通阀门、水质过滤器的安设维护;转载点喷雾、净化水幕、防尘帘等防尘设施的安设使用;辅助隔爆设施的维护;短壁煤层注水及注水台账填写;分工范围内巷道冲尘;七采煤工区:负责工作面防尘管路、水质过滤器的维护;净化水幕、防尘帘、转载点喷雾、工作面架间喷雾、采煤机内外喷雾、采煤机负压降尘装置及水电闭锁的安设使用;辅助隔爆设施的维护;轨道顺槽、工作面、皮带顺槽转载机至工作面段、皮带机头前后20m范围内冲尘;八通防工区:主要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辅助隔爆设施的安设、回撤;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冲尘;大巷刷白;分工范围内净化水幕的安设使用;粉尘浓度测定;九运搬工区:地面进出矿运料车辆冲尘;矸石山、砂石存放场等地冲尘;井下充电硐室内的防尘;副井底绕道以及副井底至调度站范围内的冲尘;顶底盘车场摘挂地点前后20m范围内冲尘;十准备工区:安装面、回撤面施工范围内防尘;十一巷修工区:扩修地点净化水幕的安设使用;扩修地点前后100m范围内冲尘;十二防冲工区:施工地点前后20m范围内的防尘,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及注水台账填写;三、矿井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四、轨道大巷、胶带大巷、回风大巷、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支管应安设到距使用地点不超过30m;有皮带运输的巷道至少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至少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达到平直,并进行防腐处理,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必须安装水压表和水质过滤器,水压不低于1.5MPa,水质过滤器每天冲洗一次,并有记录;五、采煤工作面防尘一采煤工作面每循环冲尘一次,轨道顺槽每五天至少冲尘一次,皮带顺槽每天冲尘一次;二采煤工作面轨道顺槽距门口50m范围内安装1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安装1组自动净化水幕;皮带顺槽距工作面30m、50m范围内各安装1组自动净化水幕,距工作面100~200m 范围内设置一处防尘网,距工作面回风口联络巷30~50m范围内安设一组自动净化水幕;净化水幕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喷头使用铜质单孔喷头;三采煤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使用二次负压降尘技术,喷嘴完好不堵塞,并要使用水电闭锁装置;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综采面要设架间自动喷雾,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采煤机随机自动喷雾;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四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皮带转载点必须设置自动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位置恰当,使用正常;破碎机、转载机、皮带转载点必须安装防尘罩,转载点落差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者导向板;五采煤工作面如遇断层等构造需爆破处理时,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严禁装放炮,大块矸石严禁采用爆破方法破碎;并严格执行爆破前、后洒水冲尘、炮后检查有无撇炮、采煤机停机闭锁的安全规定,爆破前后采煤面内必须进行全面清扫浮煤,全面彻底冲尘洒水;工作面的防尘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必须每天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六制定专项煤层注水措施,及时进行煤层注水并做好记录;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当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 1.5%,封孔深度应当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或者跑水;七防尘软管设置:在皮带机头处配备20mφ10防尘软管,工作面皮顺50m范围内配备30mφ10防尘软管,轨顺设备列车处配备30mφ10防尘软管,软管用加工的辊子盘好并有标识,防尘软管不得挪作他用;六、掘进工作面防尘一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冲刷巷帮、耙装喷雾、净化风流、放炮使用水炮泥、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二距掘进工作面30m、50m范围内各安设1组净化水幕,其中一组必须实现自动化;距巷道回风口50m范围内安设1组自动净化水幕;回风流距迎头100-200m范围内至少安设一组防尘网,工作面巷道长度不足100m时应沿回风方向顺序安装,防尘网和回风流喷雾位置可根据现场进行调整;净化水幕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覆盖巷道全断面,喷头使用铜质单孔喷头;三锚喷巷道必须采用潮料、湿式喷浆;拌好的料应当手捏成团,打开即散、嘴吹无灰;喷浆点必须配备除尘风机,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侧100m内,应当设置2道以上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四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必须使用水电闭锁装置,皮带转载点要安装防尘罩和转载点喷雾;五煤和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短壁煤层注水,并在迎头50m范围内设置煤层注水管理牌板;六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风水联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安设在距工作面10~15m范围内,能喷到迎头并覆盖全断面;水炮泥注水器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大于75m,每个炮眼内使用水炮泥数量不少于1块;放炮前后应对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刷;耙装机必须安设耙装自动喷雾;七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长压短抽”综合防尘系统;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要使用水电闭锁装置,皮带转载点要安装防尘罩和转载点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八防尘软管设置:在皮带机头处配备20mφ10冲尘软管,工作面50m范围内配备30mφ10冲尘软管,软管用加工的辊子盘好并有标识;皮带机头处防尘软管要求挂在皮带头处5m范围内,工作面冲尘软管要求安设在迎头处防尘管路上,防尘软管不得挪作他用;七、除尘风机使用管理规定一除尘风机在入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防爆、绝缘性能检查,在确保各部件完好、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井;二通风防尘部对除尘风机建立台账,机电部对其进行编号管理,通防工区负责对新购置以及维修后交付的除尘风机进行日常管理;三除尘风机由使用单位安装、移设、使用和维护;四领取程序:使用单位提交领单→通风防尘部签字→通防工区签字发放;五升井维修程序为:使用单位装车升井运至机厂,机厂维修后经机电部、通风防尘部、通防工区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交付通防工区;除尘风机在井下使用过程中以及升井维修过程中直至交付于通防工区之前均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八、煤层短壁注水管理规定一全煤或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短壁注水,快速封孔器必须在迎头50m范围内并煤层注水牌板;二注水方式:综掘工作面在迎头施工煤层注水钻孔,利用防尘水进行静压注水;炮掘工作面在施工完炮眼后,利用炮眼做注水孔进行静压注水;三综掘工作面短壁注水利用交接班时间进行,即上一班结束前,在迎头掘进方向均匀布置4个注水孔,安装煤层注水封孔器进行注水,孔深按当班进尺加0.5m确定钻孔深度,注水至少30分钟后方可开始掘进;每次注水孔不少于4个,注水压力不小于1.2Mpa,时间不少于30分钟;四炮掘工作面先施工注水孔,并进行注水的同时,再施工其它炮眼,在注水至少20分钟后再进行爆破作业;每次注水孔不少于4个,必须均匀分布,注水压力不小于1.2Mpa,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五施工注水孔时要保持钻进方向与煤层方向一致,打眼时要选择煤壁坚硬的地点,以减少钻孔塌孔;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注水管路和注水阀门及相关配件,确保至少4个注水孔能同时进行注水;六煤层注水封孔器必须全部放在注水孔0.5-1.0m范围内,严禁露在孔外边;九、净化水幕及各类喷雾使用管理规定一主要进风巷道、主要回风巷道、辅助进风巷道、辅助回风巷道、采区进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风速大易产生粉尘的巷道必须安设手动或自动净化水幕,数量至少1组;所有水幕必须保证完好,使用正常;二各装载点、卸载点等均应设置自动喷雾降尘并设置防尘罩,喷雾压力不低于0.7MPa;转载点落差宜小于或等于0.5m,若超过0.5m,则必须安装导向板或溜槽;装煤点下风侧20m 内,必须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三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者用除尘器除尘;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采用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四井下使用的自动喷雾必须要有煤安标志,防爆性能良好;十、巷道粉尘的冲洗一各单位按照防尘责任划分定期对分管区域内巷道进行冲尘并做好记录,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二矿井主要轨道大巷至少每月冲尘一次,主要回风大巷每10天至少冲尘一次,主要胶带大巷每5天至少冲尘一次;井下任何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宽度2m以上的煤尘堆积手捏成团的不在此限;三井下所有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常有人清洁管理,做到各种设备、电缆及各种小电牌和编码牌清洁卫生,做到物见本色,手摸无灰;十一、在水平、一翼、采区、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分主要隔爆设施和辅助隔爆设施两种;一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大巷安设主要隔爆设施;主要隔爆设施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4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排间距为1.2~3m;二采掘工作面安设辅助隔爆设施,辅助隔爆设施采用易脱钩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200L/m2,排间距为1.2~3m;同排之间的间隙与隔爆水袋同巷帮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水袋边与巷帮、顶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1m;水袋底部至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 1.6m,否则必须在该水袋上方增设一组水袋;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在应设隔爆水袋的巷道应设多组水袋,首列水袋在距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60~200m内安设,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三隔爆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使用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度,弯勾25mm;四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设施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组数等参数;隔爆设施每周至少检查1次,要经常保持设施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五主要隔爆设施由通防工区安装、维护、管理;辅助隔爆设施由通防工区安装、回撤,采掘工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十二、粉尘测定一配备专职测尘员和测尘仪器,测尘员每个采区配备不少于1人,测尘仪器不少于8台;要建立独立的粉尘化验室,测定室、工作室要分开,并配备有分析天平、干燥器、烘干器、配件及维修工具等;二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距回风口10~15m 应当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四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通风防尘部和集团公司通风防尘部,由通防工区负责存档备查;十三、做好个体防护,采掘工作面内的作业人员、回风流中的作业人员及在有粉尘产生点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防尘滤纸;十四、每月要有详细的防尘作业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备有以下资料,明确人员进行管理:一防尘系统图;二防尘设施牌板;三测尘台帐;四防尘管路台帐;五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台帐;六防尘设施、防尘管路检查记录;七巷道冲刷记录;八隔爆设施台帐;九大巷刷白记录;十仪器维修记录;十一测尘报表;十二煤层注水台帐、记录;十五、通风防尘部每月组织对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十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4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防尘管理水平,确保矿井运转的安全与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包括矿井环境治理、防尘设施建设、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工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并实施综合防尘管理计划,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按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推动相关研究和应用。
第二章矿井环境治理第八条矿井环境治理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扬尘源治理、防尘洞、吸尘器等设备的配置等内容。
第九条矿井通风系统应做到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速和风量的合适,排出矿井内的有害气体和粉尘。
第十条矿井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矿井应采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包括涂覆尘土、湿法喷淋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设置防尘洞和吸尘器,在关键位置及时清除尘土。
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检测矿井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防尘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防尘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尘设施安全评估制度,对防尘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测。
第十六条矿井防尘设施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能够达到相应的防尘效果。
第十七条矿井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矿井应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建设的监管,严禁违规建设、使用和改建。
第四章矿工防护用品配置第十九条矿井应配备适合的矿工防尘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
第二十条矿井应制定并贯彻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矿工防尘用品应定期检查、清洗和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对矿工进行防尘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效果。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本1. 简介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煤炭开采过程中,由于煤炭的开采、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尘。
这些煤尘不仅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了危害,还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综合防尘规定是确保采煤工作面正常运行和职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2. 煤尘粉尘防治2.1 采取湿法降尘技术,如在煤矿车辆行驶道路铺设防尘垫,和使用喷水设备进行道路洒水,以减少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2.2 机械化抽风,采用有效的通风设备,将煤尘和有害气体及时排出工作面,减少对职工的危害,同时达到减少煤尘飞散的效果。
2.3 定期检查和维护采煤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数量。
2.4 合理规划和设置工作面的作业区域,尽量减少暴露在外的工作面面积,减少煤尘飞散的可能性。
3. 作业人员防护3.1 确保作业人员穿戴合适的防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和耳塞等,减少煤尘对呼吸道和眼睛的刺激。
3.2 提供全面的工作培训,教育和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 清洁和维护4.1 采取定期清洁工作导向,对工作面进行及时清扫,清除堆积的煤尘和杂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4.2 建立清洁保养制度,对设备、机械和工作面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煤尘的产生和飞散。
5. 管理措施5.1 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有序进行。
5.2 加强监测和检测,定期对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面的防尘效果。
5.3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防尘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工具。
5.4 设立防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
6. 总结综合防尘规定是采煤工作面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合理采取湿法降尘技术、机械化抽风、作业人员防护、清洁和维护以及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粉尘,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确保采煤工作面的正常运行。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文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范文一、概述近年来,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采煤工作面的防尘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由于采煤工作面的粉尘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因此制定一套综合的防尘规定将成为保障工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面水雾喷淋防尘措施水雾喷淋是目前防尘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周围设置适当的喷淋水源和管网,确保喷淋系统的畅通和稳定。
2.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喷淋喷头,保证水雾能够覆盖到粉尘扩散的范围。
3. 控制喷淋量,确保水雾的湿度适中,既能有效抑制粉尘扩散,又不影响工人的正常工作。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喷淋系统,确保喷淋设备的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故障和泄漏问题。
三、通风防尘措施通风是采煤工作面防尘的另一重要手段。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设置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新风的流通和排出煤炭的废气。
2. 合理规划通风系统的布局和管道的走向,避免死角和盲区,保证工作面的通风效果。
3. 定期检查和清理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畅通无阻。
4. 配备专业的通风工具和设备,如风机、风管、排煤管等,提高通风效果。
四、工作场所自动化控制利用自动化控制技术,可以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精确的控制和监测,从而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具体措施包括:1. 在采煤工作面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粉尘的浓度和扩散情况。
2. 根据监测结果,自动调整喷淋系统和通风系统的工作参数,以达到最佳的防尘效果。
3. 在工作面设置报警装置,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粉尘超标造成的危害。
4. 加强对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五、工人个体防护除了上述综合措施外,工人个体防护也是防尘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具体措施包括:1. 为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2. 定期检查和更换工人个体防护装备,确保其有效性和质量。
3. 加强对工人个体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4篇)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是为了加强煤矿的防尘工作,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益而制定。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所有煤矿,并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人。
第三条煤矿综合防尘管理是指煤矿采取多种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粉尘的产生,通过技术手段控制和管理粉尘的扩散,从而达到降低煤矿粉尘浓度,保护矿工健康和安全的目的。
综合防尘管理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四条在矿井内作业的矿工,在作业前必须了解本细则和煤矿的防尘管理制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
第二章防尘措施第五条在煤矿内的作业现场,必须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进行湿法作业。
矿井内的爆破、钻孔、破碎等作业必须采取湿法进行,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二)安装喷淋系统。
在需要进行干法作业的场所,必须安装喷淋系统,对作业区域进行喷淋,降低粉尘扩散。
(三)设置封闭的作业间。
对于一些特殊作业,如煤磨机、破碎机等设备,必须设置封闭的作业间,以减少粉尘扩散。
(四)使用防尘设备。
矿工在作业时必须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如口罩、防尘眼镜等。
必要时可进行呼吸防护。
第六条对于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证正常工作。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所有矿工必须按照防尘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定私自进行作业或拒绝使用防尘设备。
第三章防尘管理第八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尘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煤矿必须设立防尘管理部门,负责防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向公司总部汇报防尘工作的进展。
第十条防尘管理部门必须定期检查煤矿的防尘措施是否得力,并向公司总部汇报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煤矿必须配备专业的防尘检测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
第十二条煤矿必须对矿工进行防尘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防尘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防尘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完整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整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间隔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正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校正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可是激励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MT78煤尘爆炸性判断方法MT157 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 MTl59矿用除尘器 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MT422 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 质量法 ) MT/T441 巷道掘进混杂式通风技术规范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AT694 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规程 (2004 年版 )3 整体要求3.1 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 l0m~l5m 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回风巷距工作面 l0m ~l5m 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
3.2 掘进工作面应采用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 ;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 75% ;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放炮 l5min 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5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
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
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____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____米内进行全面洒水。
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变攉煤。
4、掘进头向外____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三篇)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采煤工作面是煤矿中进行煤炭开采的地方,同时也是煤尘产生最多的地方。
为了保障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综合防尘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综合防尘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采煤工作面应设立合理的水雾喷淋系统,通过喷淋设备喷洒水雾来控制煤尘的扬尘情况。
2. 可采取半封闭或全封闭的煤矿工作面设计,使得煤尘无法向工作面外扩散。
3. 采煤工作面周围应设置足够的排风装置,及时将工作面产生的煤尘排出矿井系统,减少工作面内的煤尘浓度。
4. 在采煤工作面上方设置防尘覆盖层,防止煤尘向上扩散。
5. 定期对采煤工作面进行清扫和除尘,及时清理工作面上的煤尘。
6. 加强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保持工作面的整洁和清洁。
7. 对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防尘知识的了解和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综合防尘规定的目的是控制采煤工作面的煤尘产生和扩散,减少工作面上的煤尘浓度,以保障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减少矿井火灾、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二)采煤工作面在进行煤炭开采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煤尘,给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控制和防止煤尘对工人的危害,需要制定综合防尘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综合防尘规定中的内容:1. 环境监测:对工作面的煤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2. 通风系统: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煤尘能够迅速排出。
通风系统应具备足够的风量和良好的效果。
3. 水雾喷射系统:在需要的地方安装水雾喷射系统,通过喷射水雾来抑制煤尘的扬尘。
4. 遣散系统:对于无法有效控制的煤尘,应采用遣散系统将煤尘转移至室外,以减少室内煤尘浓度。
5. 个人防护设备:工人需要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防尘眼镜等,以减少直接吸入煤尘的风险。
6. 清洁措施:定期清洁工作面,除去堆积的煤尘,避免煤尘积聚。
7. 培训和教育:给予工人防尘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了解煤尘的危害和防护方法,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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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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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179-52 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内外喷雾要合格有效,内喷有效率不低于80%,外喷雾必须保证两个以上喷雾头,固定牢固且能实现封闭滚筒割煤部,雾化降尘效果好。
截割煤时必须进行喷雾降尘,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区队机组维修工、采煤机司机要及时维修内、外喷雾装置,保持灵敏、畅通有效。
无喷雾的采煤机不得作业;不合格、效果差的罚款100元。
(二)工作面生产前两巷的进回风净化水幕、隔爆水袋和各转载点喷雾等防尘设施必须保证齐全有效。
供水管路和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
其中隔爆水袋的按撤由安装队负责,生产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安设不齐全、不合格一处罚款100元,并在1天内整改。
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处罚款50元。
(三)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20-30米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和捕尘网,第二道风流净化水幕安设在不超过200米的位置,净化水幕能有效封闭全断面,水幕下方不得有任何设备、物品。
工作面采煤机截割煤和爆破期间,风流净化水幕必须开启使用。
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不正常使用罚款50元。
(四)工作面出口必须有灌水炮泥的水针装置,并灵敏可靠。
没有或不合格的,按严重违章处理,并否则罚款300元。
(五)工作面供水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安设供水加压泵,保证供水压力。
加压泵由准备队工区负责安装调试,综采队负责水管开出三通。
不按规定要求时间完成的,每拖1天罚款200元,并对区(队)长罚款50元;安设不合格的罚款200元,并立即处理,因此影响生产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
(六)加强爆破防尘管理,打眼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放炮最小抵抗线煤层中不得小于0.5米,岩层中不得小于0.3米。
定炮使用水炮泥,现场水炮
泥数目与使用雷管数相符。
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规定。
放炮前后30米洒水降尘由专人负责落实。
严禁一次定炮分次拉炮;严禁放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先开动溜子出煤。
严禁定放炮与采煤机平行作业。
否则按综合管理考核。
(七)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内确保卫生面貌清洁,皮带、溜子道内积煤、浮煤及时清理,各类设备、管线、风筒上浮尘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存在粉尘堆积超限现象。
工作面超前、转载点前后20米每班至少洒水清尘一次。
卫生面貌差、有积煤、浮尘每处罚款50元。
(八)综采工作面机组水电联动闭锁喷雾装置灵敏可靠,使用正常;液压支架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
、移架时必须喷雾降尘,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
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内外喷雾压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九)加强综采工作面与进回风巷道粉尘防治工作,工作面生产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安排落实专人负责
班班洒水清尘,确保工作面支架、机电设备和巷道无积尘出现;工作面回风巷道每天至少全面冲刷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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