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及辅助药品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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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麻醉药品发药原则

病房麻醉药品发药原则

病房麻醉药品发药原则引言概述:在医院病房中,麻醉药品的发药原则至关重要,不仅关乎患者安全,也关系到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病房麻醉药品的发药原则,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麻醉药品的分类1.1 镇痛药物:如吗啡、芬太尼等,用于缓解患者的疼痛。

1.2 麻醉药物:如异丙酚、丙泊酚等,用于手术麻醉。

1.3 麻醉辅助药物:如氧气、氮氧化合物等,用于辅助麻醉药物的使用。

二、麻醉药品的存储和管理2.1 专人管理:麻醉药品应由专门负责的医护人员管理,确保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

2.2 分类存放: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将麻醉药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错误使用。

2.3 定期检查: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符合标准。

三、麻醉药品的发药原则3.1 严格审核:医护人员在发药前应子细核对患者的病历和医嘱,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3.2 逐一核对:在发药过程中,逐一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和用法,避免发生错误。

3.3 记录完整:发药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和时间。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原则4.1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生理特点,个体化制定用药方案,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2 严格控制剂量:在使用麻醉药品时,严格控制药物的剂量和使用频率,避免药物过量或者滥用。

4.3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多种麻醉药品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麻醉药品的废弃处理5.1 安全回收:使用完毕或者过期的麻醉药品应及时安全回收,避免药品的滥用或者泄露。

5.2 合理处理:对废弃的麻醉药品应进行合理的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5.3 定期清理:定期清理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麻醉药品,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结语:病房麻醉药品的发药原则是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存储、管理、发药和废弃处理符合标准,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品五项基本原则

麻醉药品五项基本原则

麻醉药品五项基本原则
1. 安全性原则:麻醉药品应确保使用者和患者的安全。

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麻
醉药品的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防止事故和意外发生,并保护人们的健康和
生命。

2. 有效性原则:麻醉药品应具备显著的麻醉效果和较低的副作用。

其使用必须基于
科学依据,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临床实践的验证。

3. 可获得性原则:麻醉药品应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供需要的患者和医疗专业人员使用。

为了保证麻醉药品的可获得性,相关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范,并积极推动麻醉药品
的生产和供应。

4. 合规性原则:麻醉药品的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且遵守
伦理原则和职业规范。

制造商和医疗机构在生产和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5. 信息透明原则:麻醉药品的生产商、医疗机构和医疗专业人员应提供准确、及时
和透明的麻醉药品信息。

患者和使用者有权获得关于麻醉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适应症、
剂量、副作用和预防措施等。

相关信息应以易理解和易获取的方式呈现,以满足患者及使
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麻醉药品用药原则

麻醉药品用药原则

麻醉药品用药原则
麻醉药品的用药原则包括:
1. 个体化用药:根据患者的个体差异,调整剂量和药物选择,确保麻醉效果和安全性。

2. 选择合适的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身体状况和麻醉需求,选择合适的麻醉药物。

常用的麻醉药物包括苯二氮䓬类药物、吗啡类药物、振荡麻醉药物等。

3. 药物相互作用:麻醉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影响麻醉效果和患者的安全。

在用药前要评估患者的药物史,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4. 监测患者状况:在麻醉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呼吸等,及时调整麻醉药物剂量,防止出现麻醉深度过深或过浅的情况。

5. 减少不良反应:麻醉药物可能引起一些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过敏反应等。

要通过剂量适当调整、增加镇静剂或抗恶心药物的使用等措施,减少这些不良反应的出现。

6. 安全措施:在使用麻醉药物时,要注意药物的保存和配药的正确与安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遵守麻醉安全标准,确保患者的安全。

7. 麻醉后护理:麻醉后患者需要进行密切观察和护理,包括监
测生命体征、观察患者醒麻觉醒等,及时处理麻醉后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是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而制定的一系列指导原则。

该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麻醉药物的选择与使用。

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手术类型选择合适的麻醉药物,并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疾病史等因素确定剂量。

2. 麻醉药物的应用途径。

根据手术部位和麻醉药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应用途径,包括静脉注射、吸入麻醉、神经阻滞等。

3. 麻醉药物的药物相互作用。

应注意麻醉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出现不良反应。

4. 麻醉药物的管理。

应采取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

5. 麻醉药物的监测。

应对患者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生命体征、麻醉深度、镇痛效果等方面。

6. 麻醉药物的不良反应处理。

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及时处理麻醉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7. 麻醉药物的储存和处置。

应对麻醉药品进行专门的储存和处置,避免出现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以上是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些指导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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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旨在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安全。

下面从麻醉药品的种类、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并发症的预防等方面进行讲解。

一、麻醉药品种类
1.吸入麻醉药:如七氟醚、异氟醚等,常用于手术麻醉,需配合氧气使用。

2.静脉注射麻醉药:如芬太尼、吗啡等,可在手术前、术中和术后的疼痛治疗中使用。

3.神经传导阻滞剂:如利多卡因、罗哌卡因等,可在神经阻滞麻醉时使用。

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麻醉药品的使用需由专业医师在特定环境下进行。

2.在使用麻醉药品前,需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

3.使用麻醉药品的剂量需科学合理,尽量避免过量使用。

4.术中需不断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心跳、呼吸、体温等,确保患者安全。

三、并发症的预防
1.术中需防止患者吸入呕吐物,避免误吸导致呼吸道阻塞,可在手术前使用抗呕药进行预防。

2.麻醉药品的使用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头痛等不良反应,需及时处理。

3.手术后需给予足够的液体和营养支持,促进术后恢复。

综上所述,麻醉药品的使用须注意到药品种类、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以及并发症的预防等方面,为患者提供更安全、舒适的术前、术中和术后服务。

医务工作者应当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
自身的业务水平。

同时,在应对不同病情和药品的使用时,需保持敏锐的反应和决策能力。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25•【文号】卫医发[2007]38号•【施行日期】2007.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麻醉药品临床应用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安全、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编写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现予发布施行。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医政司和中华医学会。

附件: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前言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的全球化问题,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药物滥用是指与医疗目的无关,由用药者采用自我给药的方式,反复大量使用有依赖性的药物,利用其致欣快作用产生松弛和愉快感,从而逐渐产生对药物的渴望和依赖,由于不能自控而发生精神紊乱,并产生一些异常行为,经常会导致严重后果。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这类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等作用,是医疗上必不可少的药品,同时不规范地连续使用又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成为毒品,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根据国际《麻醉药品单一公约》,对于麻醉药品的医疗和科学价值给予充分肯定;滥用这些药物会产生公共卫生、社会和经济问题;必须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只限于医疗和科研应用;需开展国际合作,以协调有关行动。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限制这类药品的可获得性;需要者必须持有医师处方;对其包装和广告宣传加以控制;建立监督和许可证制度;对其合理医疗和科研应用建立评估和统计制度,限制这类药品的贸易;各国向联合国药品管制机构报送有关资料;加强国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药物滥用。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性镇痛药1、加强对国家制订的麻醉性镇痛药法规的学习与贯彻执行。

2、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与术后镇痛和治疗疼痛时方可使用麻醉性镇痛药。

取得麻醉性镇痛药处方资格的医师方可使用特殊红处方并按规定剂量给予麻醉性镇痛药。

3、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性镇痛药。

4、麻醉科必须有专人负责麻醉性镇痛药的管理,药品要专柜加锁,专用账册,药品的专用处方由药房保存。

5、临床麻醉时,每位麻醉医师可依需取得一定量的基数,科室有专人检查,并核实库存量。

6、当发现麻醉性镇痛药缺少时,应立即调查,查明原因,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

二、全身麻醉药和麻醉辅助药1、吸入麻醉药、静脉麻醉药、肌肉松弛药均为限局类药物,只有麻醉专业人员才能使用。

2、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和借用该类药。

3、麻醉科必须有专人保管该类药。

4、该类药物每周清点一次。

三、一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1、手术室内必须备有麻醉术中治疗药物,如心血管系统治疗药、呼吸系统治疗药、急救用药、止血药、利尿药、各种输液及电解质溶液、血浆代用品、激素类药物等。

2、每一个手术室内均应备有抢救药品,并应定时清点、补充。

3、各种药品必须按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用药前应检查药物名称、安瓿是否破损、药物有无浑浊、结晶、是否过期等、禁止使用过期和变质药物。

4、麻醉前应备好各种拟用药物。

各种麻醉前均应备好麻黄碱、去氧肾上腺素、阿托品,贴好标签,注明剂量,以供随时使用。

5、为避免用药错误,各种药物使用前均应贴好标签,注明药物名称和剂量。

6、用药前必须再次核对药名、剂量、用药途径。

用药后应观察病人反应,注意有无药物不良反应。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指在临床实践中,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和手术需求,合理应用麻醉药品的原则。

以下是一般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 个体化治疗:麻醉药品的使用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基础疾病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麻醉药品和用量。

2. 安全性优先:麻醉药品的应用需要考虑患者的安全性。

选择安全性高、副作用小的麻醉药品,并遵循安全使用的原则,如适当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等。

3. 确定麻醉深度:根据手术的类型和患者的需要,确定麻醉的深度和持续时间。

可以根据患者的反应和监测指标,调整麻醉药品的用量。

4. 多模式麻醉:不同的手术可能需要多个麻醉药品的组合使用,以达到多模式麻醉的效果。

例如,局部麻醉结合全身麻醉,可以减少全身麻醉药品的用量,降低麻醉的风险。

5. 麻醉后恢复:麻醉药品使用后,需要注意患者的恢复情况。

监测
患者的意识状态、血压、心率等,以及管理有效的镇痛措施,帮助
患者尽快恢复。

综上所述,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求,个体化选择麻醉药品,确保安全、有效的麻醉效果,并监测患者的
恢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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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部分麻醉药品及辅药使用原则
1.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长托宁)
【使用原则】本品为选择性抗胆碱药,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与无选择性作用抗胆碱药阿托品比,其毒副作用少、轻,抗胆碱作用强,全面、持续作用时间长。

因药价贵,且全自费,原则上作为抗胆碱药物的二线用药。

【使用方法】用法:肌肉注射。

麻醉前用药,术前半小时,成人用量:0.5mg。

【注意事项】治疗剂量时常常伴有口干、面红和皮肤干燥等。

如用量过大,可出现头晕、尿潴留、谵妄和体温升高等。

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停药后可自行缓解。

青光眼患者禁用。

2.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欧贝)
【使用原则】术后恶心呕吐(Post-operative nausea and vomiting,PONV)是围术期的常见并发症,欧贝是5-HT3受体的强力拮抗剂,具有是强效的止吐效果,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使用方法】预防成人手术后呕吐,一般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4mg;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滴注4mg进行治疗,也可将本品与10mg地塞米松合用静脉滴注,以增强本品的疗效。

加入镇痛泵应用时限用16 mg(两支)。

【注意事项】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

3. 注射用尖吻蝮蛇血凝酶(苏灵)
【使用原则】本品辅助用于手术预防性止血及浅表面创面渗血的止血,是否使用需要根据外科医生对伤口出血、渗血情况的判断。

必须是麻醉医师与手术医师协商使用,尤其是由血栓形成高危因素的患者(如产妇、老年患者、冠心病支架植入、有心脑血管及下肢静脉血栓史者等)。

【使用方法】本品为单次静脉注射给药,每瓶用1ml注射用水溶解,静脉注射。

用于手术预防性止血,术前15-20分钟静注1U。

【注意事项】DIC导致的出血和有血栓或栓塞史的患者、妊娠初3个月妇女、65岁以上老人及儿童不应使用。

在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患者的出血和凝血时间,且不建议重复使用。

4. 地佐辛注射液(加罗宁)
【使用原则】本品是κ受体激动剂,也是μ受体拮抗剂,用于术后痛、内脏及癌性疼痛。

因药价贵(101元/支),且全自费,原则上作为镇痛药物的二线用药。

【使用方法】手术结束前10min成人静脉推注5mg,术后镇痛泵地佐辛最多加入10mg(两支)。

【注意事项】常见恶心、呕吐、镇静、头晕、厌食、定向障碍、幻觉、出汗、心动过速。

静注可引起呼吸抑制,纳洛酮可对抗此抑制作用。

冠心病人慎用。

5. 酒石酸布托啡诺注射液(诺扬)
【使用原则】本品是κ受体激动剂,也是μ受体拮抗剂,用于术后痛、内脏及癌性疼痛。

【使用方法】手术结束前10min成人静脉推注1mg(1支),术后镇痛泵诺扬最多加入6mg(6支)。

【注意事项】对本品或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年龄小于18岁患者禁用。

高血压、冠心病患者禁用。

6. 右美托咪定(艾贝宁)
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具有中枢性【使用原则】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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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交感和抗焦虑作用,对呼吸无明显抑制,对心、肾和脑等器官功能可能具有一定的保护特性。

可用于气管内插管行呼吸机治疗患者的镇静,围术期麻醉合并用药及有创检查或治疗时的镇静。

因药价贵(187元/支),且全自费,原则上作为镇静药物的二线用药。

【使用方法】全麻诱导:麻醉诱导前15 min,静脉泵注右美托咪定0.5~1.0 μg/kg(10~15 min),可使麻醉诱导平稳,插管反应减轻。

全麻维持:适用于手术时间大于2h的手术,右美托咪定0.2~0.5 μg·kg-1·h-1持续静脉泵注。

区域阻滞及有创检查治疗时镇静:区域阻滞开始前10~15 min,右美托咪定0.2~0.7 μg·kg-1·h-1静脉持续泵注。

【注意事项】国外研究报道与治疗相关的发生率大于2%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心动过缓及口干。

7.羟乙基淀粉
【使用原则】原则上每台手术不超过500ml,手术时间短于1h的短小手术禁用;
【使用方法】胶体溶液主要适用于①有效血容量严重不足的患者;②麻醉期
间需扩充血容量的患者。

【注意事项】可能发生过敏性样反应,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引起血液成分如凝血因子、血浆蛋白的稀释。

禁忌: 肺水肿、少尿或无尿的肾功能衰竭、颅内出血、严重高钠或高氯血症及已知对羟乙基淀粉和/或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

8.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乐萌)
【使用原则】适应症为纳美芬用于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的作用,包括由天然的或合成的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

因药价贵(91元/支),且全自费,原则上作为全麻催醒药物的二线用药。

【使用方法】初始剂量为o.25μg/kg,2-5分钟后可增加剂量0.25μg/kg,当达到了预期的阿片类药物逆转作用后立即停药。

【注意事项】术后应用有心动过速和恶心的不良反应,随着剂量的增加其发生率也随之增加。

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皮肤瘙痒及尿潴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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