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韩非子个人简介

韩非子个人简介韩非,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韩非子个人简介,希望对你有用!韩非子简介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
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出兵攻打韩国。
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
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
后李斯入狱毒之。
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
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毛主席最佩服的中国古代思想家。
毛主席曾经说过: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
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
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史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得恨矣!”可知当时秦王的重视。
《韩非子》也是间接补遗史书对中国先秦时期史料不足的参考重要来源之一,著作中许多当代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
韩非子生平经历韩非子是战国时期韩国贵族,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韩故城) 。
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
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
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
20个经典韩非子的寓言故事

20个经典韩非子的寓言故事1、滥竽充数滥:失实的,假的。
不会吹竽的人混在吹竽的队伍里充数。
比喻无本领的冒充有本领,次货冒充好货。
《韩非子·内储说上》:“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
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
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2、买椟还珠椟:木匣;珠:珍珠。
买下木匣,退还了珍珠。
比喻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熏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
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
”3、守株待兔株:露出地面的树根。
原比喻希图不经过努力而得到成功的侥幸心理。
现也比喻死守狭隘经验,不知变通。
《韩非子·五蠹》记载:战国时宋国有一个农民,看见一只兔子撞在树根上死了,便放下锄头在树根旁等待,希望再得到撞死的兔子。
4、郑人买履用来讽刺只信教条,不顾实际的人。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5、自相矛盾矛:进攻敌人的刺击武器;盾:保护自己的盾牌。
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抵触。
《韩非子·难一》:“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之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勿能应也。
”6、长袖善舞袖子长,有利于起舞。
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
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
《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7、多财善贾贾:做买卖。
原意是本钱多,生意就做得开。
后指资本家会做买卖。
《韩非子·五蠹》:“长袖善舞,多钱善贾。
”8、兵不厌诈厌:嫌恶;诈:欺骗。
作战时尽可能地用假象迷惑敌人以取得胜利。
《韩非子·难一》:“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
”9、蚕食鲸吞象蚕吃桑叶那样一步步侵占,象鲸吞食那样一下子吞并。
《韩非子》原文及赏析

《韩非子》原文及赏析《韩非子》原文及赏析曾子之妻之市①,其子随之而泣。
其母曰:“女(汝)还,顾反为女杀彘(zhì)②。
”妻适市来③,曾子欲捕彘杀之。
妻止之曰:“特④与婴儿戏耳⑤。
”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之也。
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⑦,听父母之教。
今子欺之⑧,是教子欺也。
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⑨,非所以成教也⑩。
”遂烹彘⑾也。
注释①曾子(前505~前432):曾参,春秋末年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舆,被尊称为曾子.性情沉静,举止稳重,为人谨慎,待人谦恭,以孝著称.曾提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养方法.据传以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大学》是他的作品。
②彘(zhì):猪。
③适:往,适市来:去集市上回来。
④特:不过,只是。
⑤戏耳:开玩笑罢了。
⑥非与戏:不可同他开玩笑。
戏:开玩笑。
他:孩子⑦待:依赖。
⑧子:你,对对方的尊称。
⑨而:则,就。
⑩非所以成教也:这样做就不能把孩子教育好。
⑾烹(pēng):煮。
译文曾子的夫人去集市上去赶集,他的儿子哭着也要跟着去。
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先回家呆着,待会儿我回来杀猪给你吃。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回来,就看见曾子要捉小猪去杀。
她就劝止说:“我只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
”曾子说:“妻子,这可不能开玩笑啊!小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要向父母亲,听从父母亲给予的正确的教导。
现在你欺骗他,这就是教孩子骗人啊!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是正确教育孩子的方法啊。
”于是把猪杀了,煮后吃了。
赏析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竟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影响后代。
但这不见得是韩非此则寓言的原意,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然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反思教育儿童言行一致,家长不能信口开河,有言必信。
只有言传身教,才能使孩子诚实无欺。
韩非子简介

3、依法治国韩非子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 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要宣传法律, 普及法律知识。
4、法不阿贵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韩
壹 人物介绍 贰 生平事迹 叁 主要思想
肆 主要作品 伍 历史影响 陆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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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人物介绍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
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
人物介绍
1 生平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 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 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狱中 被害
公元前 253年
公元前 235年
公元前 253年
韩桓惠王十九年(前 253年),荀子;稷 下后,来到楚国,春 申君任命其为兰陵令, 继续受徒教学。在此 前后,韩非在荀子门 下,“学帝王之术”, 同学者有李斯等人。
出使 秦国
李斯、姚贾陷韩非,秦 王,便将韩非交法官治 罪。”李斯使人送毒药 给韩非,让他自杀。韩 非相亡自向秦王表白, 没能见到。后来秦王 目 录后悔,派人赦免韩非, 韩非已经死了。
2、中央集权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 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根据臣民 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3、名实相符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 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改 革
治法 理、 论术
、 势 相 结 合 的 法
1、改革图强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 内容。
韩非子经典100句

韩非子经典100句1.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法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一定不能被人觉察)2.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
(置身事外,才会看清真相;保持冷静,才能制定出行动原则)3.虚静无事,以暗见疵。
(保持虚静无为的状态,往往会从隐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为漏洞)4.故去喜去恶,虚心以为道舍。
(所以应该将亲近好厌恶等情绪一并抛弃,才能成功地使用权谋之术)5.君无见其所欲。
(君主不应该表露自己的喜好)6.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君主隐藏自己的好恶,才会得见臣下的本来面目;抛去旧有的成见,不显露自己的智慧,才会让臣下各守其职)7.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邀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
(君主喜欢任用贤能之士,那么臣下就会自我粉饰迎合来君主)8.群臣见素,则大君不蔽矣。
(群臣本来的面目显现出来,那么君主就不会收到蒙蔽了)9.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
(不用智慧可以明察,不显贤能可以成就大业,不逞勇武依然强大)10.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
(看见就好像没看见,听到好像没听到,知道好像不知道)11.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则群臣诬能。
(如果是君主所厌恶的,那么群臣就会将其隐匿起来;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么群臣就会弄虚作假来迎合)12.倒言反事以尝所疑。
(故意正话反说或正事反做,来试探臣下)13.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
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
(权柄在手就是所说的重,不离本位就是所说的静。
持重者能够控御轻浮者,宁静者能够克制急躁莽撞)14.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具体事务交由各级负责人去执行,而君主应保证中央权力的巩固。
只要君主能在准确把握全局,那么四方的臣民就会效劳)15.众人助之以力,近者结之以成,远者誉之以名,尊者载之以势。
(众人会全力帮助他,身边的人乐于结交他,远方的人真心赞誉他,权高位重的人也会推崇他)16.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君主听凭臣下私自施予刑罚与恩德,这样一来就会反为臣下所控制)17.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韩非子文言文翻译

韩非子文言文翻译韩非子文言文翻译《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我们看看下面的韩非子文言文翻译吧!韩非子文言文翻译《韩非子》【原文】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
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
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秦强为难。
•臣窃笑之。
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谓乎!臣闻之曰:"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
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悉其士民,张军数十百万,•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
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
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
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
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
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
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
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
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
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
以此与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
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里,此其大功也。
然而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四邻诸侯不服,霸王之名不成。
此无异故,其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臣敢言之: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
齐之清济浊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
齐,五战之国也,一战不克而无齐。
由此观之,夫战者,万乘之存亡也。
且闻之曰:"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
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湖、江南,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
当此时也,随荆以兵,则荆可举;荆可举,则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
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侯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
法家代表韩非子生平简介

法家代表韩非子生平简介韩非子是法家思想代表人物,战国末期著名的思想家。
下面是店铺为你搜集韩非子生平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韩非子生平简介韩非子是我国古代战国晚期的韩国人也就是现今的河南省新郑,他也是我国古代法家的代表人;是当时以至于现在的一位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韩非子出生于韩国贵族,他是当时的韩王歇的儿子,从小天资聪慧,手笔也非常的有才学,虽然口吃,不善于言语表达,但是却非常的善于著作表述。
韩非子生于战国时期七雄争霸之纷,不幸的是韩国也是七国之中最弱小的国家,眼看着韩国越来越衰弱,韩非子也曾觐见韩王,希望韩王采取他的意见,可是却被一意孤行的韩王拒绝了,这也使有志有谋的韩非子非常失望,但是韩非子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思考着“由弱变强”的方法,最后也探出了法家之路。
而后来的秦王听说了韩非子的政策于是写书请韩非子并且后来重用了韩非子和其法家之政策,最终,秦国终于统一了六国。
韩非子的思想在秦国受到重用后,当然也引来了同门师兄弟李斯的嫉妒与羡慕恨,他认为自己什么都不如韩非子,后来韩非子被李斯偷偷让手下用毒药害死了。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反对“儒家”思想,他一直认为人与人争夺就是为了利益,依法治国才是最好的方法,也导致了秦国时期惨绝人寰的“焚书坑儒”。
尽管如此,法家思想在历史乃至现代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整理了国家政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治理了风俗习惯管理并控制人口,它也是法律的发源点,但是法家也有不足,它反对礼制,认为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道德可言,在经过秦王的重视后,往往轻罪重罚。
韩非子著作的《韩非子》也是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法治”思想成为了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思想之路。
他的文章也十分的精密,政策推论有理,构思严密,韩非子也善于运用许多寓言故事讲出大道理,幽默却也耐人寻味。
韩非子原名韩非子,原名为韩非,是春秋战国时期韩国君主的公子,法家学派的大家,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师承儒学大家荀子,荀子对法家思想的专研颇深,韩非子深受影响,且韩非子深受道家经典《老子》的熏陶,他将道家经典、儒家的法学和商鞅的变法理念相糅合,自成一家,最终成为了法家大家,是法家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

韩非子原文及译文
韩非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家,其思想和言论对中国古代和现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韩非子的原文及译文。
原文:
韩非子《韩非子》五篇,其文简而意深,理深刻,法严峻,其言曰:“夫道者,人之所蹈,使天下一致也。
法者,治之所由生,使天下不法也。
礼者,介民之表,使天下不失其常。
义者,万物之理,使天下得以团结。
智者,之所以为政也,使天下有以智相征。
”
译文:
韩非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家,他的著作包括五篇,其文章简洁而含义深刻,深刻探讨了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规律,强调法治和礼制的重要性。
他认为,道路是人们所行走的,以确保天下一致的统一标准。
法律是统治的基础,以确保天下没有不法之事。
礼仪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以确保天下不失其常。
智慧和正义是政政的关键,以确保天下有以智慧和正义相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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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是中国先秦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
他抨击儒家的道德教化思想,以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认为统治者只有制定严酷的律法,掌握好赏罚二柄,才能有效的对国家加以管理并最终达到富国强兵。
“法治”的提出,最早见于《管子》一书。
在《商君书》中又称“垂法而治”、“缘法而治”。
“法治”中的“法”,指的是符合新兴地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社会规范;“治”指的是以这种规范作为约束来治理国家、统一天下。
这种“法治”的理念是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韩非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法律思想的核心也是“法治”思想。
但韩非的“法治”思想在吸收了前期法家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和突破。
韩非的“法治”思想基本上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不务德而务法”的“法治”理论;另一部分是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方法。
一、“不务德而务法”的“法治”理论:韩非“不务德而务法”的“法治”理论的形成,有两个必要的理论基础。
一个是“法与时转则治”的历史观,一个是“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论。
韩非的历史观基本上继承了前期法家的衣钵,认为人类历史是进化发展的,不是今不如昔,而是今胜于昔。
因此,他反对复古和保守。
与此同时,他又认为根据时代的变化,国家的治国方法也应当相应变化,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他批评儒家“克己复礼”的思想,认为如果在当今之世仍然“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那就是“守株待兔”的傻瓜。
因此他得出结论:“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
”(《韩非子·心度》)韩非提出这种历史观的目的,显然是在为当时法家所推行的法治制造理论根据。
因为“上古竞于道德,中古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社会风俗变了,政治制度亦应当变化。
所谓“当今争于气力”就是用暴力解决春秋战国以来出现的社会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古代的道德和儒家的仁义说教都已不合时宜,只能以严刑峻法来治理“急世之民”。
韩非的人性论继承了他的老师荀子“性恶论”的观点,并且将这种观点发挥到了极端的地步。
韩非认为“人皆挟自为心”,人的这种趋利避害、自私自利的本性根本不可能通过后天人为的教化而改变,即不可能“化性起伪”。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的一切活动的动机与目的都是一种赤裸裸的利害比较。
他以舆人和匠人为例:“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天死也。
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
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卖,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韩非子·备内》)不仅如此,韩非认为即使是亲子之间,也是“以计算之心相待”。
从以上的观点出发,韩非根本不承认有什么不计厉害关系的仁义道德,也不承认有什么道德特别高尚的“圣人”。
在他看来,人就是自私自利的动物,这种本性无法改变,因此所有的道德教化对人来说都是软弱无力的。
对于统治者而言,为了达到维护统治和富国强兵的目的,应当且只能根据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用严酷的刑法来制止民众做不利于国家的事情;用利益为诱饵,使民众做有利于国家的事情,简言之,就是以赏罚的手段来维护统治。
韩非根据他进化的历史观和“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论,指出了道德教化的失败和实行“法治”的必要性,要求“不务德而务法”,从而比较系统的为“法治”思想提供了一套理论。
二、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方法法、术、势就是律法、权术、权力。
从思想来源上看,韩非的法、术、势思想一方面来自荀子,另一方面主要来自于前期法家商鞅、申不害、慎到。
韩非将荀子思想中的法治思想加以发展,并对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者的思想进行比较,认为商鞅的缺点是“徒法而无术”,申不害的缺点是“徒术而无法”,以为“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2]而推行“法”和“术”还需要有统治权力,也就是“势”。
所以,韩非又吸取了慎到的“势”,创造出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方法。
1、法”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像前期法家一样,韩非也认为首先必须有“法”,才可以谈“法治”。
统治者要维护其统治和富国强兵,首先要制订出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发展有利于国家的“自为心”,制止不利于国家的“自为心”。
这种行为规范就叫做“法”。
在韩非看来,“法”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必须要公开颁布,是百姓全体周知,即具有公开性。
他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至于百姓。
”(《韩非子·难三》)将律法成文的颁布公开,不但可以使百姓有所遵循,同时也可以防止官吏专横徇私,从而使“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
在怎样保障“法”的有效执行方面,韩非认为关键在于君主要掌握刑、赏二柄。
他说:“明主之所导致其臣者,二柄而已矣。
二柄者,刑德也。
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这里的“德”不同于儒家德仁义道德,韩非所谓的“德”,是指以利为钓饵的“赏”。
赏罚之所以是唯一有效的办法,就在于其合乎人们好利恶害的本性。
因而韩非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韩非认为,“法”应该是判断言行是非和进行赏罚的唯一标准,拥有绝对的权威,除它以外不能再有其他标准。
他坚决反对在法令以外讲什么仁义、恩爱,特别是儒家那套“仁政”、“德治”的主张,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儿戏,“尘饭涂羹,可以戏而不可食也”。
韩非的这种观点虽然完全否定了道德对于人的影响,有些极端,但却有着浓重的现实意味,因而更容易俘获统治者那颗渴望富强,成就霸业的心。
2、“术”是实现“法治”的手段何谓“术”?“术”指的就是君主怎样才能牢牢掌握政权,防止臣下阴谋篡权和阳奉阴违,从而实现“法治”的策略或者手段。
韩非从他“人皆挟自为心”的人性论出发,把人跟人的一切关系都归结为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当然君臣之间的关系也不例外。
在韩非看来,君主和臣下之间存在着一种“上下一日百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君主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和使臣下奉公守法以实行“法治”,就必须有一套驾驭臣下的“术”。
前文说过,韩非本人的“术”的思想是对申不害“术”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方面是任免和考核臣下的方法。
韩非因为认为人必自为而为私,故不可能有什么天生的“清洁之吏”,唯有在周密的知奸之术和严厉的刑罚下,官吏才能必然的不甘枉法为私。
[3]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韩非子·定法》)所谓“因任而授官”指的就是根据才能来任命官员;“循名责实”指的就是官吏要按官职的规定履行职务。
这就是告诉统治者,在官吏的选拔任免上要唯才适用,然后用“循名责实”的方法来考察臣下是不是忠于职守和遵循法令。
符合官职规定的要赏,违背官职规定的就罚,生杀予夺之权在君主的手中。
这种任免和考核臣下的方法在《荀子》一书中就有提及,即由丞相负责考核群臣百官的功过,年终报告给君主,由君主核定后分别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从出土的云梦《秦简》上看,这种任免考核方法不但制度化了,而且法律化了。
第二方面是君主要以各种秘密的隐蔽方法对群臣进行考察,又以“无为”的面貌出现,众端莫测,暗中控制,使“群臣竦惧乎下”(《韩非子·主道》)用韩非自己的话说,就是“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他认为君主可以使出各种不可告人的阴谋权术,甚至可以使用暗杀等手段来达到所谓的“除阴奸”,维护自己的统治。
这种偏激的思想过分夸大了君臣之间的矛盾和利害冲突,韩非不仅告诫君主不要相信群臣,而且更不要相信后妃、太子等君主的近亲属,他认为一切人都在危害君主的地位和生命。
基于这种观点,韩非主张君主要“独断”。
他说“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独断”就是君主不应与任何人共议和分享政权。
君主只能相信自己,并且怀疑一切。
他认为“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相信他人,就会受制于人。
所以韩非认为君主一定要自己独揽大权。
韩非的“术”的思想继承于申不害,同时又对申不害的“术”的思想大大发展了一步。
韩非指出申不害“徒术而无法”,这样会使统治者失去察奸的标准和给予赏罚的依据。
因此他认为“法”和“术”对于君主来说“不可一无之具”,必须结合起来。
他曾形象的把“法”和“术”比作人的衣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
相对于申不害的“徒术而无法”,韩非批评商鞅“徒法而无术”,指出商鞅的变法虽然使得秦国国富兵强,但由于“无术以知奸”,结果“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所以迟迟不能统一天下。
3 “势”是实现“法治”的保证韩非把“势”分为“自然之势”和“所得而设之势”即人为之势。
自然之势指在既得条件下掌权和运用权力;人为之势则指在可能条件下主动运用权力。
韩非认为,对于君主来说,主要的不是自然之势,因为它已经成为既成事实,重要的是人为之势。
他说:“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故曰:‘势治者不可乱,而势乱者不可治也。
’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
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
”(《韩非子·难势》)同“术”与“法”的结合思想一样,韩非认为“势”与“法”也应当结合起来,不可单方面孤立。
他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法”、“术”结合思想。
一方面他认为君主要想实行“法治”,就得以“势”为后盾;另一方面,他在强调“法“不能离开“势”的同时,也强调“势”不能离开“法”。
因为如果“有势无法”就成了“人治”而非“法治”了。
“人治”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君主是否贤良,然而贤主好几百年也不见得出一个,大多数君主都是“中人之资”,所以“人治”远不如“法治”有保证。
从韩非这种“抱法处势”的“法”、“术”结合思想看,他虽然维护绝对君权,但并不单纯的“重势”,坚持了法家的“法治”立场。
综上所述,韩非认为,道德不可能成为约束人民行为的规则,因此“德治”在那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只能是一个虚幻的梦想,君主若要建立霸王之业,必须在加强权力和善于驾驭群臣的条件下,实行“法治”,用严刑峻法驱使人民致力于耕战,达到富国强兵,以期对内巩固统治,对外战胜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