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论文

高校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论文
高校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论文

高校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研究

[摘要] 最近几年,高校成了我国教育腐败案件发生的热点领域,高校职务犯罪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加强对高校职务犯罪的研究,找出高校职务犯罪特点,分析高校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构建预防高校职务犯罪体系,是事关高校快速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关键词] 高校腐败职务犯罪预防

职务犯罪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也是典型的腐败形式。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在项目建设、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物资采购、人事管理等方面享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高校一些重点岗位和部门违法违纪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2011年4月,某高校集中的所在区检察院发出《预防提示》指出:“2008年以来,辖区高校共发生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其中挪用公款2件2人,受贿15件15人。仅2010年发生案件12件12人,占前两年案件综合的75.9%。”“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出版的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作出了这样的判断。加强高校腐败现象的研究,构建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事关高等教育快速稳步健康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

1、高校领导职务犯罪多发。2009年,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原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该案震惊内地教

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与行为特点

西南政法大学 本科学年论文题目: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特点 法学院法学专业 2011 级 5 班 学号 2011031270 姓名林婉君 指导教师胡江 成绩 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制 2013 年 11 月 20 日

论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与行为特点 林婉君法学院2011及学号:2011031270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问题不断增加,女性犯罪率也不断增长,关于女性杀人方面的犯罪越来越多,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及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研究女性杀人犯罪显得日益重要。本文通过对女性杀人犯罪概述,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的探讨与分析,进一步了解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成因及行为特征,并针对预防女性杀人犯罪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女性的杀人犯罪率,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 关键词:女性杀人犯罪;犯罪心理;心理成因;犯罪行为;行为特征; 预防措施 一、女性犯罪与女性杀人犯罪概述 女性犯罪,即指女性实施的犯罪。传统的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都是以男性犯罪进行研究的,但是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逐渐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尽管女性犯罪在犯罪中的总体比重还是比较低,但在发展趋势上,女性犯罪比过去有了明显的变化,犯罪类型日益多样,手段更加高明,危害越来越大。根据我国有关统计,1987年女性案犯只占全部案犯的2.5%[1]左右,然而近年来,女性犯罪已经占到全部犯罪的10%[2]左右。因此,对女性犯罪群体给予关注是十分有 [1]李晓明:《中国犯罪学论纲》,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P)293。 [2]梅传强.《犯罪心理学》,2010年7月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P)150。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作者: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张玉华戴延伟王志斌发布时间:2011-05-20 10:33:30 打印字号:大| 中| 小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渎职滥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及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规范,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权力私有化、商品化、非法化,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更严重,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反腐败斗争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命运,甚至是生死存亡的严峻斗争。如何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处,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成为当前和今后亟须解决的课题之一。现根据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及有关案例,对当前职务犯罪的的特点、成因及预防进行简要的分析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评判指正。 一、职务犯罪案件的类型及特点 2009年至2011年3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判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共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3件60人,其中2009年审结19件22人(贪污案件5件5人,受贿案件6件6人,玩忽职守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4件7人);2010年审结24件26人(贪污案件7件7人,受贿案件3件3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7件7人,徇私枉法案件2件3人,徇私舞弊案件1件2人,徇私舞弊少征税款案件3件3人);2011年1至3月审结10件12人(贪污案件2件3人,受贿案件1件1人,徇私舞弊案件2件2人,徇私枉法案件1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通过对以上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类型多样,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发案点多面广,涉及各个领域。前几年,该院辖区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金融领域。上列案件中,涉及政府部门11件,金融系统8件,财税系统3件,粮食系统6件,土地部门7件,教育系统4件,公安部门2件,工商部门3件,其他部门和系统9件。涉案范围在扩大、行业在增多,职务犯罪已涉及社会管理及相关行业各个领域,而其中腐败犯罪案件占90%以上。 (二)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增多。从上列案件数量看,2010年比2009年上升26.32%,2011年1至3月比2010年同期上升37.5%。从职务犯罪的绝对人数看,2010年比2009年上升18.18%,2011年1至3月比2010年同期上升近50%,呈逐年上升趋势。从犯罪对象来看,不仅涉及单位负责人,而且涉及面扩大到一般工作人员。2009年至今年3月该院共判决科级及以上干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职务犯罪案2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7.17% 。从案值来看,前几年案值多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而近几年来该院审判的案值5万元以上、达100万元的大案达17起,占审结案件总数的32.08% 。 (三)窝案、串案犯罪形态显著。职务犯罪往往发生于关联岗位、行业系统、上下级关联人员之间,他们往往利用公共资源结成错综复杂的利益体,互惠互利,互相包庇。一旦案发,往往是一挖一窝,带动一串。如发生在许昌市土地管理系统贪污受贿窝案(4案4人)、税务系统的徇私舞弊及玩忽职守串案(2案3人)就是典型例子。有的企业高管内外勾结,借改革、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涉职务犯罪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8月25日上午,五华供电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五华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胡远清同志到我局作专题报告。全体局领导、各部门主任、负责人等共30多人聆听了讲座。 胡远清同志就预防职务犯罪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和讲解:1、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意义;2、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种类;3、职务犯罪对社会、单位和个人的危害性;4、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的情况并剖析其原因。胡局长通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当前供电部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要加强思想政治的学习,加强法律意识,坚定信念,时时敲响警钟,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金钱观,正确使用手中的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为促进企业发展,为人民服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局领导与各部门主任、负责人认真听取了报告,并就报告中提到的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然后联系切身实际情况,提出在做好自身工作的情况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防止因为一时贪婪而走向不归路。 通过此次报告,提高了参会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感,对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报告会后,余局也指出举办此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意义非常重大,让参会人员都打了一支预防针,提高了免疫力。要求参会人员切实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遵纪守法,把握原则,洁身自好,干净做事,做到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共同营造我局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共同参与,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认为要克服一个认识,做到一个具有,三个坚持。 克服一个认识:不贪污不受贿就不能犯罪的模糊认识。 一个具有: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避免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而犯罪。 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二要坚持法规学习,提高职能预防意识;三要坚持制度监督。

浅谈预防职务犯罪

浅谈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政治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教育、制度、监督三者都是预防和惩治腐败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是遏制腐败发生、发展的控制手段。 标签: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为人民所痛恨,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全体人民的强烈要求。 1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社会危害性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他们把权力当作商品,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从陈希同、王宝森等大量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职务意味着责任和管理,如果在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 2 产生職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2.1 政治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理想信念扭曲,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2 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就是发生了一些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预防职务犯罪论文 自上个世纪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在此,本人就职务犯罪这个课题作一尝试性的浅述。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更甚,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据我国经济学家的保守估计,在年代后半期,“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亿-亿元之间,占全国总量比重在-之间。”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其严重程度恰如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的那样,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

存在漏洞,总体来讲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据有关报道,仅一个建筑项目的兴建,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项目竣工,共有个环节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轻则“吃拿卡要”,重则行贿受贿;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等环节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区。行家们说,工程设计文件的一笔一划,一句话,甚至一个字,都是“钱”。像广东的于飞,沈阳的慕绥新和马向东等都与此有关。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的现象。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领导的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从犯罪性质看,贪污、挪用公款犯罪多。在这些案件当中,以小集体私分公款贪污问题突出;作案时间长、频率高、数额大的现象突出。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

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

当前女性官员腐败的四种主要表现形式 有数据显示,近5年来女性官员的犯罪人数逐年上升,去年前11个月的职务犯罪人数比2009年全年上升33%。当女性官员也腐败的时候,她们对党和国家的腐蚀作用,并不比男性官员小。总的来看,女性官员腐败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色谋权。在一些男性官员拥权贪色抱红颜的时候,一些女性官员为获得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财富,更善于以色谋权拥知己,主动利用对方的权力攫取利益,或者积极配合男性贪腐犯罪行为。如,曾被称为三湘第一女巨贪的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屡屡利用色相,从一个仓库保管员升至副厅级的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仅用了10多年时间。又如,近日被中纪委通报的山西**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和高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晓波,均被指与他人通奸,这是中纪委首次对女性贪官用此表述,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也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慎待手中的权力,不能以色谋权。 二是为情所累。相对于男性而言,为兼顾家庭和工作,女性的付出会更多一些。尤其是身处官场的女性,当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常常会为了家庭和子女的发展铤而走险。如原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触犯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一案正是源于为家族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与李启红相比,原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云案更为典型。郭宝云离异后,把儿子当成感情寄托,为扶持儿子发大财贪污受贿93万多元,违法违纪为子女牟利近3000万元,于2004年被判刑18年。 三是为美而贪。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能让自己青春永驻,一些女性官员在美丽面前变得毫无抵抗力,大肆谋取不当利益来为美丽投资,导致美容腐败现象频发。如,**市原国税局女局长刘光明,不仅为了留住容颜花费大量钱财去美容,而且前后花500万元去香港等地整容,光臀部整形费就达50万元,使得旧貌换新颜,平添了许多以色谋权的资本。又如,原北京市财政局干部杨苹利用担任经济二处处长和农业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共受贿70.8万元,杨苹将其中的55.8万元用于美容,约占受贿款的八成。 四是物欲至腐。近年来,因受虚荣心的影响而接受贿赂的案例在女性职务犯罪中也十分常见。诸如名表、名包、高档皮鞋、名牌衣物等奢侈品都是很多女官员的心头爱。如有著名LV女王之称的辽宁**市原副秘书长江润黎,在国土规划部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贿赂。之后专门用一座190平方米的宅子来存放奢侈品,包括48块劳力士名牌手表、253个LV手提包和600多件金银首饰,所有物品合计2200多件,总价值超过420万元。

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与对策(一)

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与对策(一) 【内容摘要】 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占国家财产之类的腐败行为已成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最深恶痛绝的职务犯罪行为。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腐败的极端表现,它对国家政权的危害程度比其它的犯罪行为危害都令人愤慨和唾弃。 现在职务犯罪情况不容乐观。(一)犯罪人员的级别越来越高,从一般的科、县、市级公务人员、到省、部级领导,被查处的人员逐年增多。(二)涉及的经济数额也越来越大。(三)犯罪后携款外逃的人员的情况特别突出。(四)职务犯罪人员的年龄分布均匀。从50—60岁到20—30岁都有。 为什么在当前的社会中会出现这么多的职务犯罪人员呢?究其原因就是:(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在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放松了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学习,没有能抵御住腐朽思想的侵蚀,对奉献和索取,权力与职责产生了错误认识。(二)权力过分集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这也是容易造成职务犯罪的一个原因。 当前的职务犯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职务犯罪人员从个人犯罪发展为集团犯罪,(二)从单一占有生活资料和金钱转向生产资料、生产资本。(三)由过去的几个部门、行业已渗透到国家的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四)个别部门、行业的职人员务犯罪呈现出一批接一批的不正常现象。 如何遏止和预防职务犯罪呢?应从以下几点入手:(一)规范权力运用,加强监督和制约。(二)改革财经制度,加大财经监管的力度。(三)改革人事制度,提高民主、公开、竞争程度,严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四)加强廉政教育和建立廉政机制。(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经济保障机制。(六)加大法律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威慑欲犯罪的人员。 什么是职务犯罪?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权谋私,即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即人们常说的腐败。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刑形式的不同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渎职、失职等行为。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为渎职和过失犯罪。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职务故意犯罪。 一、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 在当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逐渐走上新轨道的形势下,职务犯罪就具有了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烙印,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腐败的极端表现。其社会危害性,特别是对国家政权的危害程度甚于其它的刑事犯罪,纵观目前职务犯罪逐渐呈上升趋势。(一)级别越来越高。要案、大案急剧上升,比如: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刘知炳,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沈阳原市长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等均是特大贪污受贿案,又如四川省近二年相继查处的原省交通厅正副厅长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案等所涉案件的案数之多、级别之高、金额之大、影响之深、都令人触目惊心。 (二)犯罪后携款外逃情况特别突出。2002年1至6月份,全国检察机关仅光抓获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就有500多人,仅四川省检察机关上半年就总共抓获贪污贿赂等在逃人员50余名,涉案金额共二千多万元,仅追会的赃款就有一千多万元。 (三)职务犯罪人员逐渐从50—60岁即将退休人员慢慢分布到20—30岁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前一时期,“59岁现象”较为普遍,反映出老年国家公务人员在即将退休的最后几年心理不失衡的心态,所产生的犯罪心理。近几年,20岁—30岁的干部职务犯罪的现象已开

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整改方案 根据县检察院、水务局《关于在全县水务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查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订了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有关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站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县检察院的指导下,在水务局党委、水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但也在干部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政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还做的不够,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座谈会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通过认真的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干部职工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的教育不够。干部职工平时忙于工作,对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政策、法规知之不多,使干部职工在思想放松了警惕性。 二是制度不够健全,缺乏了有效监督。在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三是政务、财务还没有完全按规定公开。 二、主要整改措施 通过查摆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切实抓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预防氛围,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站领导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正确使用好手中的权利,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为广大职工做出表率;组织职工对职务犯罪的内容深入了解,能够自觉遵纪守法,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经

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以案说法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腐败的侵蚀。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强化单位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会议决定制度,并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认真进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预防以权谋私、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其次强化对涉及到钱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处于重要岗位上的干部职工,不论何时何地都依章行事、按规操作,避免出现任何权力滥用的现象;最后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研究。根据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分析,深入探索制度、机制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努力研究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和对策。 三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公开政务、财务,积极接收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财务的预算和决策,和所有款项的收支情况,及时公开接待费、电话费开支,公车使用等情况和审计结果;公开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包、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向群众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及其执行情况,和水费、水土流失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使用情况。

浅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浅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认清“警示教育”作用 认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警示教育”,使大家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的讲话精神,记取中外政权兴亡的历史教训,增强忧党忧国的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出发,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筑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政治防线。[大秘书网文章- 找范文,到大秘书网] 认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必要性。近几年来干部队伍中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目无法纪、执法犯法;有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利欲熏心、贪污受贿;有的淡化责任、失职渎职;有的道德败坏,嫖娼赌博。要通过不同典型和不同性质的案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实事求是地分析犯罪人员的思想演变、人格扭曲及忏悔的心态,解剖案发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地反思,从中吸取教训。要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认清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通过“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自觉与吃、拿、卡、要、报、游、乐、钓等不正之风划清界限,自觉抵制黄、色、赌、毒的诱惑;使全体干部常怀律已之心,常修廉政之德,常弃非份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在公务活动中保持廉洁自律,自觉不碰上级规定的高压线;从反面警示干部必须自觉反腐防变,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行事,防微杜渐,让大家明是非、懂轻重、知得失、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拓展“警示教育”的形式 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组织干部参观监狱,看服刑人员的劳改环境、劳改工作、劳改生活等情况;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以他们的亲身经历感悟到的教训与体会,分析堕落犯罪的思想演变过程和失去自由沉痛教训的现身说法;想一旦失足就成千古恨,让大家懂得“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的深刻含义。 邀请纪、检领导作报告。通过用他们查处的违法违纪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明理、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警示的教育活动,帮助大家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通过组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系统内部人员违法违纪通报,用反面典

关于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几点思考

浅议如何预防和减少腐败 目录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一、多角度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二、对已暴露的犯罪及时进行研究,尽快找出漏洞,亡羊补牢。……………………………………………………………… 三、严格执行现行的廉政制度,使有犯罪意图者没有机会犯罪。…… 四、使廉洁的官员获得人们的尊敬,激发官员的荣誉感。………… 五、明确各级干部待遇,增加正当收入,杜绝灰色收入,减少干部腐败。…………………… 六、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从机制上预防职务犯罪。……………… 七、打击是对职务犯罪的最好预防,对职务犯罪的查处是对那些有犯罪意图的人的最大震慑。………………………………………… 八、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推动力。参考文献…………………………………………

摘要:我对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八点建议:多角度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对已暴露的犯罪及时进行研究,尽快找出漏洞,亡羊补牢。严格执行现行的廉政制度,使有犯罪意图者没有机会犯罪。使廉洁的官员获得人们的尊敬,激发官员的荣誉感。明确各级干部待遇,增加正当收入,杜绝灰色收入,减少干部腐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从机制上预防职务犯罪。打击是对职务犯罪的最好预防,对职务犯罪的查处是对那些有犯罪意图的人的最大震慑。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推动力。 I have to prevent and reduce corruption in the eight-point proposal: Multi-angle-depth study of the causes of job-related crimes in order to prescribe the right medicine. Crimes that have been exposed in time to study as soon as possible to find loopholes, and to remedy the situation. Strict enforcement of existing clean system so that there is no criminal intent crime opportunities. Officials to make a clean people's respect and inspire the sense of honor officials. Cadres at all levels, the treatment of clear,

80后职务犯罪特点及侦防对策杨少凯

Vol.9No.10 2012年10月 第9卷第10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Oct.2012一、职务犯罪与“80后”的概念 (一)职务犯罪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员或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利用职务便利,从事非法活动,或在职务活动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过失或故意的严重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管理活动并侵害其他法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总称。①这种职务犯罪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被称之为“腐败问题”。 近年来,继“59岁现象”、“一把手现象”、“窝串案现象”之后,全国范围内的职务犯罪再呈年轻化态势,腐败意识发生代际转移。“80后”年轻干部逐渐成为行贿人的重点“投资对象”,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绩优股”。 (二)“80后”概念 所谓“80后”,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在日常用语上对某一特定人群的称谓。它泛指上世纪80年代左右出生的,年龄约在二十岁至三十几岁之间的一群年轻人。目前,大批“80后”年轻干部陆续走上科处级领导岗位,但是他们人生阅历尚浅、缺乏足够政治经历,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网,往往经不起利益诱惑,最终可能走上职务犯罪道路,不但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还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危害极大。 二、“80后”职务犯罪的特点 “80后”职务犯罪与其他职务犯罪相比,虽有共性,但因“80后”具有独特的时代特征,因而衍生出不同的特点,如犯罪前表现出无常与无知心态,犯罪时内心充满挣扎与困惑,犯罪后内心充满惶恐与自责等。笔者的实践发现,“80后”职务犯罪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从犯罪性质看,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罪名交织“80后”年轻干部初入职场,工作时间尚短,未完全走向领导岗位,但逐步成为部门业务骨干或中层副职,享有一定的权力。统计发现,“80后”年轻干部职务犯罪的罪名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居多,伴随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两者相互交织,共同作用。 (二)从犯罪行为看,职务犯罪肆无忌惮,与年龄特点不符“80后”职务犯罪在作案手段上表现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无度与无畏,对国家、单位、家庭极其不负责任,为了自身利益或一时快感而肆无忌惮的犯罪。如在受贿犯罪中,索贿现象经常发生,他们把手中的权力变成生钱的工具。他们的涉案金额一般较大,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与其职位、职级不成正比。但他们作案后又出现极度惶恐心态,百般推卸责任,心存侥幸,想以耍赖、耍泼等方式,试图逃避法律惩罚,显得心智极不成熟。 (三)从案发单位看,有鲜明行业特点,窝案、串案多 根据实践统计,“80后”职务犯罪多高发于行政执法、建筑、教育、卫生医疗、国有企业财务部门等行业部门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年轻人大多为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享有一定的事务性权力。例如在公安执法领域,年轻的公安民警虽无行政职务,但他们拥有排他性极强的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应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对年轻干部而言,权力的突然赋予或过多赋予,使其权力欲望瞬间膨胀,为他们的受贿行为发生提供了可能。 值得关注的是,当某一个体的“80后”年轻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后,处于同一工作环境的很多同龄人亦可能竞相效仿,甚至是以“传帮带”的方式,逐渐衍生出成腐败的犯罪链,使个案转变为窝案、串案。 (四)从作案手段看,作案方式更加智能、隐蔽 “80后”具有高智商、高学历特点;具有较宽广的视野和更新知识的能力;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善于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因此其作案时往往精心策划、规避法律,作案后又找各种借口来掩盖犯罪。由于他们的职务犯罪活动在客观上存在智能性和隐蔽性,导致在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在侦破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性。例如“80后”犯罪嫌疑人在贪污犯罪中就常采用截留货款、公款私存、虚填报销单等几十种作案手段,作案手段复杂。 (五)从赃款去向看,个人挥霍居多 笔者统计发现,“80后”通过职务犯罪活动所获取的非法利益多用于个人不正当生活享受上,如出国旅游、上网赌博、玩网络游戏、去酒吧、买彩票、买奢侈品、注册公司、炒股、炒房等。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上是“80”后职务犯罪的潜在动因,其通过职务犯罪获得的非法利益又用于更多不健康的生活享乐,两者相互促进,共同作用。 (六)从犯罪后果看,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 由于计划生育国策作用,“80后”家庭以独生子女居多,而他们中的少部分精英,通过层层选拔才成为国家工作人员,也被寄予厚望。但他们初入职场,就因职务犯罪而入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家庭的打击几近毁灭,对当事人而 “80后”职务犯罪特点及侦防对策 杨少凯1,张 辉2 (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广东广州510800;2.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丽水323000) 摘 要:“80后”国家工作人员已成为公务员系统的生力军,是国家政策、法律执行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 职务犯罪呈现“年轻化”趋势,腐败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代际转移至该群体,并展示出独有特点。新的形势下,加强年轻干部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对反腐倡廉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80后”;职务犯罪;侦防对策 108··

浅议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表现及预防

浅议职务犯罪的 特点、原因、表现及预防 内容提要:从执法实践来看,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为主要表现的职务犯罪,是人民群众十分痛恨的社会腐败行为,它败坏了政府的形象,毒化了社会风气,危害了国家建设,破坏了安定团结。从这个意义上讲,严厉打击和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特别是在现阶段,认真总结职务犯罪的规律,研究、分析腐败产生的特点、弄清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找到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表现,因案施策,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症下药,打防并举,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就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表现、及预防作一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原因表现防治 提纲: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1、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2、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3、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 4、犯罪行业分布具有广泛性

5、犯罪年龄已向多层发展 6、职务犯罪人员高层化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经济根源 (二)政治根源 (三)思想根源 (四)文化根源 (五)几种犯罪心态 1、“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功利心理。 2、贪图享受的攀比心理。 3、满足虚荣心理。 4、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易,循私枉法。 2、侵犯国家、集体、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违法办事。 3、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办事,违“程序合法实体公开”的要求。 四、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防范意识,做到关口前移。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商品化,犯罪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以满足个人、家庭或小集体利益,其犯罪造成的危害较之其他刑事犯罪更加严重,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其严重程度正如江泽民同志强调的那样,已经成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从大量的已被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当前案犯利用职务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案犯的职务也越来越高,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分析其主要原因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位高权重、往往缺乏监督,容易产生贪污受贿,这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对近年来公开曝光的广西成克杰、广东的于飞、沈阳的绥新和马向东、河北的程维高、李真等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现阶段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五多”,“两突出”现象,即:从发案单位类型看,工矿企业发案多;从涉嫌犯罪的主体看,担任正职的领导多;从岗位分类看,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多;从单位层次看,基层部门发案多;私分公款集体作案突出;作案时间长,频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之现状及对策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之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以下简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方法,在多年的检察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广大基层干部,帮助被建议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制度、机制,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得到了社会认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和社会公信力。但是,不能否认,对检察建议的制作、落实以及效果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亟需完善之处,比如为完成任务而草草制作不注重落实;被建议单位将检察建议束之高阁而无从监督和管理等等,难以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也不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的威严。检察建议规范化、法律化问题越来越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检察建议;现实意义;存在问题;规范方法 2009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公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程序,从提出原则、发送对象、内容要求、适用范围、提出程序、制发主体、审批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推动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法律正确实施、服务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赋予了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检察建议落实措施、监督的有法可依铺垫了坦途。 一、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指出存在问题,建议及时建立健全或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排除隐患,并要求限期整改的建议性意见。就其性质而言,它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和形式之一,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法律形式,是检察机关在行使各项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形式之一。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对外发送的非诉讼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监督形式。它能够扩大办案教育功能影响,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大量运用这一行为时间已久,并且效果很好,越来越引起社会重视。如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七种特定款项的管理、处置,相关职能部门、农村基层干部有时会忽视这些款项的分配合法化、管理和处置规范化,因失职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给少数人利用职权进行侵吞、挪用以可乘之机,诱发群访、越级访等影响稳定事件发生。有了检察建议,就促使职能部门干部知道那些必须做,不做就是犯罪;对那些贪欲之人敲响警钟,这些不能拿、不能摸,伸手就可能有牢狱之灾;对广大群众而言,既知道如何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如何正确履行权利,又赢得对党和政府的拥护和爱戴,履顺和密切干群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宽松的环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600字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600字下面是XX整理的两篇。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

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

经济犯罪实务论文

经济犯罪实务论文

摘要 经济犯罪一直是犯罪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是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经济犯罪的手段多种多样,是不同于其它犯罪的新型犯罪,经济犯罪严重危害了我国经济安全和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不仅使国有财产和人民财产遭到巨大损失,而且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危害大。在我国,体制改革为经济犯罪的产生提供了条件,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本积累的负面效应是产生经济犯罪的原动力,权力腐败是经济犯罪的催生剂,跨国境犯罪是诱发经济犯罪的外部因素。本文分别论述了经济犯罪的概念、类别、背景、特征、产生原因及对策,使人们对经济犯罪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一、经济犯罪的概念 经济犯罪一词最早是由英国学者希尔提出的。1872年希尔在英国伦敦进行的预防与抗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演讲,在演讲中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一词。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从经济犯罪本质上看,经济犯罪为法定犯罪,具有双重违法性,违反相关经济行政法律、法规是一行为构成经济犯罪的前提条件,而构成侵财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并不以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为前提。从客体角度看,经济犯罪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是对市场诚信原则的肆意践踏,市场经济秩序是经济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具体来说如金融秩序,税收制度,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等,并且经济犯罪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侵害都是直接的。而传统侵财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权利,贪污贿赂犯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廉政制度,或曰职务廉洁性。目前虽然某些贪污贿赂犯罪会影响到市场秩序的和谐和稳定,但这不是贪污贿赂犯罪的本质反映,而是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行政权力过多干预经济活动造成的。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经济往来,政府是不会插手微观经济活动的,只是在宏观上对国家经济进行调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行政权力插手微观市场的现象会逐渐地消失。 二、经济犯罪的分类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 2

职务犯罪案例分析(二) ——从易善玲案谈女性职务犯罪预防 一、案情介绍 易善玲,女,原中共江苏省溧水县人大副主任。2010年6月18日,被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其丈夫张世龙作为共犯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腐败经历: 在易善玲堕落轨迹中,溧水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董事长吴某扮演了重要角色。法院认定易善玲受贿的192.7万元中,吴某就“贡献”了161.2万元。在掌控A公司之前,吴某并不知名,正是2001年下半年A公司的改制,让他有了施展拳脚的机会。A公司原先是永阳镇的集体企业。当时A公司名义上的“一把手”是时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王某,得知公司要改制后他马上表示出兴趣。不过,王某很快就发现,吴某早已得到了领导的认可,被内定为A公司改制后的负责人了。王某经过别人“提醒”,去找时任永阳镇党委书记的易善玲,给她送去了5万元现金。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不久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是被更改为吴某,王某只好认输。后来,他自己出来组建新的开发公司,靠着易善玲的帮忙,也做了不少项目。

女儿买房老板出手百万 这次蹊跷的改制,让吴某与易善玲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A公司遇到困难时,吴某都会想到找易善玲帮忙。2001年下半年,A公司买到了一块地要开发项目,可是公司缺少土地出让金,易善玲想办法从镇里借了90万元,让A公司顺利开工。同一年,易善玲接受吴某的请托,出面与溧水县政府协调,形成了一个会议纪要,让A公司得到了88亩土地的开发权。 吴某深知这样的关系是需要“维护”的。从2001年到2004年,他每年春节都会给易善玲拜年,同时送上1万元红包。易善玲的女儿出国留学前,吴“资助”了10万元学费。2005年,易善玲的女儿从外国留学归来,每年的春节两家人都在一起吃饭,他每次都给她女儿2万元压岁钱。易善玲的女儿回国后在上海定居发展,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吴某在易善玲的办公室里闲聊。易善玲抱怨说,“上海房价太高了,为给女儿买房都要找亲戚凑钱。”“房价是高啊,回头我给你弄点钱。”吴某赶紧回应。“哦好的,你有我就跟你借点。”易善玲随口说。第二天上午,吴某从银行账户取了100万元放在车上,接着就打电话给易善玲的丈夫张世龙:“你女儿买房子困难,我给你弄点钱,你有空来取。”[4]张世龙随即开车过来,大大方方地拿走了钱,只留下一句“谢谢”。对于吴某这个大老板,张世龙在缺钱花时也不“客气”。2007年下半年,他以女儿的名义投资了一家粉末厂,但付款时资金有困难,于是直接让吴某“解决40万元”。吴很快就取出40万元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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