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法官保障措施

法官保障措施引言: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核心角色,承担着审判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各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法官保障措施。
本文将探讨法官的保障措施涵盖的方面,并展开详细阐述每个主题。
一、法官任命和遴选程序法官的任命和遴选程序是法官保障的第一步。
这一程序应该浸透于法治精神,确保透明、公正和专业的标准得以确立。
法官应当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等方式进行遴选,以保证其才能和素质能够得到充分评估,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法官的任命应该经过严格评估和程序化的流程,避免任人唯亲的情况发生,这将有助于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
二、法官独立性的保障法官独立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因此,保障法官独立性是法官保障措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首先,法官应当在任职期间享有安全和人身保护,以防止任何人对其进行干涉或威胁。
其次,法官的经济独立是法官独立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法官应当获得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减少外部因素对其审判决策的干扰。
此外,法官还需要免于受到辞退或降职等不当惩罚。
三、法官专业素养的培养和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是其辨认事实真相和正确判断案件的重要基础。
因此,法官保障措施应重点关注法官的培养和提升。
一方面,建立完善的法官培训体系,提供全面的培训课程,帮助法官增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另一方面,推动法官参与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的交流,提高法官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学术和研究支持。
四、法官工作环境的改善法官工作环境的改善也是法官保障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完善的法院设施和设备,为法官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有利于法官高效地履行职责和独立行使审判权。
此外,合理的法官工作负荷安排和审判流程管理也是保障法官工作环境的重要考虑因素。
五、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保障措施还应包括明确法官的权利和义务。
法官应享有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以及结社和集会的权利,以便他们能够自由表达观点和进行学术研究。
此外,法官还应承担起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责任,确保其应有的中立立场,并遵守道德和职业准则,建立起公信力和权威性。
法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不断提高,法官作为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一员,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职责。
然而,我们也不难发现,在日常的法官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和改进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建议。
一、法官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1.利益输送问题有些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接受来自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等方面的利益输送,例如,接受好处或礼物、给予保全、冻结财产等措施等。
这种行为无疑会给司法公正带来严重的影响,破坏社会公信力,对司法公正造成损害。
2.权力滥用问题在审案中,一些法官往往由于自身的特殊职能和地位,会滥用权力,干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违背法律程序原则,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下降。
针对这些问题,有以下建议:1.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醒法官破坏司法公正的后果。
2.加强对法官个人财产情况和物资消费的监督和管控,避免法官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二、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在审判程序上,有些案件存在着延期审理、违规收取诉讼费用、裁判文书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这无疑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1.审判速度慢一些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拖延审理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收费不合理问题一些法院收费的标准不太透明,收费程序缺乏规范化和定制化,许多当事人并不完全清楚自己需要付多少钱。
3.裁判文书质量差有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裁判文书质量差,存在着用词不当、逻辑不严密等问题,给人的感觉是审判人员草草了事,没有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有以下建议:1.建立完善的审判程序、规范合理的审判时限和期限,以尽量保障当事人权益。
2.提醒并监督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收费,并建立信访制度,让当事人有更多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加强对法官审判文书的把关,提高文书质量和规范性,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法官的保障制度范文

法官的保障制度范文法官的保障制度是维护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障法官的权益,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权威和作用。
法官的保障制度包括从任命、薪酬、任期等多个方面对法官进行保护和规范,下面将就法官的保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法官的任命形式是法官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一般而言,法官的任命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参与,以确保法官的选拔合理和公正。
例如,在我国,法官由人大代表会议任命,并经过司法考试选拔,保证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此外,在一些司法体系完善的国家,还设立了独立的司法委员会或专门的任命机构,以进一步增强任命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其次,法官的独立性是法官保障制度的核心。
法官需要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扰和影响。
为确保法官的独立,保障制度通常规定法官应当享有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也不受上级领导的指示干预。
此外,法官还享有不受降级、调动和解雇的保护,确保其职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履行公正的审判职责。
法官的经济保障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官应享有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减少外部因素对其生活和审判活动的影响,保障其专注于审判工作。
一般而言,法官的薪酬应该与其职位地位和专业能力相匹配,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其他专业人士相当。
此外,法官还应享有合理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等,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官的任期和稳定性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法官的任期通常较长,以确保其独立性和稳定性。
在一些司法体系完善的国家,法官的任期甚至可以终身。
这样做的好处是,法官可以在不受外界压力和影响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审判权,保证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犯错误或失职的法官,也应有相应的职务移动或惩罚措施。
此外,法官的培训和提升机制也是法官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不断提高法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保证其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官培训和提升机制。
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与工作保障方法

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与工作保障方法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院工作人员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在法院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有必要探讨一些工作保障方法。
一、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执法者,其专业素养和能力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
因此,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定期培训等。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其次,可以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研讨,借鉴和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判断力。
二、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可以通过薪酬激励,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
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评优评先制度,通过评选出优秀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此外,还可以设置岗位竞聘制度,让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晋升机会,提高工作动力和发展空间。
三、加强法院工作环境建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至关重要。
首先,要注重办公设施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其次,要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休息和放松的场所,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四、加强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保护保障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工作人员权益保护机制,明确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要加强法律援助,为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支持。
同时,要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对于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总之,保障法院工作人员的权益和工作保障方法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如下:
1.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应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数字化审判系统,提高审判效率。
通过电子化立案、电子卷宗管理、远程庭审等手段,简化审判流程,减少当事人诉累。
2. 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法院应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阳光司法等工作,增强司法透明度。
同时,加强与媒体、社会的沟通互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法院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通过加强法官培训、完善法官考核机制等措施,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法院应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
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推进巡回审判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 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法院应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通过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之,法院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
的需要。
在未来的工作中,法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和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虽然法官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角色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的权益却常常得不到充分保障。
这种局面不仅会对法官本人的安全、健康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他们的司法独立和公正性,甚至会对整个司法体系造成损害。
一、存在的问题1. 安全风险高在一些涉及敏感、危险的案件中,法官常常会面临安全风险,比如被告或其支持者的报复、恐吓等。
即便是普通案件,法官也可能因为判决结果而招来“仇家”,面临安全威胁。
这种安全风险不仅使得法官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也会对其司法独立和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2. 工作强度大法官的工作强度大,审理案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一些短时间内要处理大量案件的法官,往往需要熬夜加班,不仅对身体健康不利,还会影响正常的生活节奏,出现身心疲惫、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
3. 收入福利低相较于其他职业,法官的收入福利并不高。
尤其是一些低级别的法官,经济上很难独立自主,房屋、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难以承担,加之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容易疲劳和出现疾病。
这些都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影响,甚至可能损害其司法独立和公正性。
二、建议1. 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针对法官面临的安全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法官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在关键岗位设置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等,提高司法机关的整体安全防范能力。
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针对法官安全的恐吓、报复等行为进行有效处罚,确保法官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2. 加强管理与督导加强管理与督导,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对于关键岗位的法官进行定期的职业鉴定、安全评估和心理辅导等工作,以改善法官的工作状态,保证司法独立和公正性。
3. 改善福利待遇加强对法官的福利待遇,比如提高收入水平,完善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以提高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承担能力,确保法官的生活和健康得到充分的保障。
此外,为了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应当适度增加法官队伍的数量,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
浅谈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

浅谈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对于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将就具体措施展开阐述,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首先,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制度。
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要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工作。
应该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培训机构,提供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称的培训课程,为司法行政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水平。
其次,加强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工作环境和待遇必须得到保障。
首先,加强工作场所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工作设施,确保司法行政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其次,合理调整薪酬待遇,根据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合理的薪酬分配,并设立绩效奖励制度,激励司法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建立健全的职业晋升和评价机制。
司法行政队伍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晋升和评价机制,根据司法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进行职称晋升和岗位晋升。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建立起一个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的机制,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能够不断提高。
第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素养,因此要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道德教育和培养。
要强化对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严肃查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
最后,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权益保护。
司法行政队伍承担着维护法律和社会稳定的责任,因此应该得到合理的权益保护。
要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的权益保障制度,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司法行政队伍工会组织,维护司法行政人员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包括职业培训、工作环境和待遇保障、职业晋升和评价机制、职业道德建设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
只有通过这些具体措施的实施,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浅谈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

浅谈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前言司法行政工作是国家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保障体系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对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文将着重探讨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队伍激励机制职业保障体系的建设,首先应当考虑到队伍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司法行政队伍的激励机制,应当充分考虑到工作成果、发挥能力、专业技能、劳动与权利等方面,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为队伍成员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和晋升通道,从而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培训和管理职业保障体系建设的另一重要环节是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着重提高队伍成员的法律素养和管理水平。
司法行政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应涵盖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如组织培训、编写宣传材料、开展考试等。
这些培训和管理手段可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执行法律任务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机制,是推动职业保障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一环。
司法行政队伍职业保障机制应包括保障措施的内容、实施和管理方式等,着重提高队伍成员的职业保障意识和福利保障水平。
比如,建立健全职业保险、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制度,为队伍成员提供充分的福利保障和保障措施,使其工作更有积极性和责任感。
四、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考核和评价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考核和评价,是保证队伍整体素质和执行力的必要前提。
司法行政队伍的考核和评价应充分考虑到工作成果、职业素质、管理能力和反映表现等方面,建立严格的考核和评价标准,多方面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异的队伍成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从而增强其工作动力和工作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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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法官的职业保障是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根基,既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量法官职业化的重要指标。
结合基层法院和当前法官待遇的实际,就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我们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法官职业保障之基本内涵依我国《法官法》和《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所谓法官职业保障,是指法院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同时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收入,保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增强法官职业的尊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法官职业保障的内涵较为丰富,它包括法官的职业权力保障、职业地位保障、职业收入保障、职业安全保障、职业教育保障和职业监督保障等内容。
职业权力保障是指保障法官应当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的干预,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职业地位保障是指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职业收入保障是指法官应拥有相对丰厚的经济收入和稳定可靠的物质生活保障,以免后顾之忧,防止钱物的诱惑;职业安全保障是指法官不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任何打击、报复、诬告、伤害等安全威胁;职业教育保障是指国家和法院应为法官提供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会以及完善和教育培训设施相应的教育培训经费;职业监督保障是指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法官的自律与他律,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诉、控告权利的程序,以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能,公正司法。
二、法官职业保障之有关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官职业保障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一些:我国《法官法》在总则第4条中明确规定:“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了法官享有的职业保障权利,即:一是法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具有法定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二是法官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是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四是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五是法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六是参加培训的权利;七是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法官的职业收入保障见于《法官法》第34条至第36条规定,具体内容为: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
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官法》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利,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至今有些职业权利尚未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
因此,亟待通过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法律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利和应享受的职业待遇,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
三、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之意义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保证。
人民法院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化之路进程中,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一,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有助于全面落实《法官法》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其他权利,增强法官的自尊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其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务,维护司法公正。
其二,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隆其地位,厚其待遇,有助于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有助于保障司法廉洁,使法官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树立司法权威。
其三,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有助于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从根本上保证法官职业化建设顺利进行。
同时,对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法官队伍,实现司法公正高效,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改进法官职业待遇的建议根据《法官法》和《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借鉴国外法官职业保障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的关键在于全面落实《法官法》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利,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当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第一、建立法官职业权力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
我国《法官法》第8条规定法官享有依法审判案件的权利,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但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受到外界干涉、干预或干扰的现象屡有发生。
因此,加强法官职业权力的保障,首先应建立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
使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能坚决排除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的干涉,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
同时人民法院要坚决为坚持依法办案,敢于抵御和排除外界干涉或干扰,公正司法的法官撑腰,决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他们打击报复。
其次,人民法院应通过深化审判权运作方式改革和法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保障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能够依法独立审判的内部制度。
实践中,要尊重法官的独立人格和职业权力,凸现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理顺法官审判职务与行政职务的关系,院、庭长平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只有在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才能履行审判职能。
因此,要大力推行目前院、庭长直接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的做法。
全面落实合议庭、独任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决的权力。
其三,建立法官司法豁免制度,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务享有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
同时,法官不因客观原因所致的裁判错误而受到责任追究,即只要其行为正当就应推定其已尽职而免除责任,以保证法官义无反顾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第二,建立法官职业地位保障制度,确保法官非因法定事由不可更换或受处分。
法官职业具有稳定性、独立性、专属性等特点。
因此,为有效保障法官职业地位和法官身份的稳定性,应把《法官法》赋予法官的职业地位和权利落到实处,从制度上保证法官地位和身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动摇。
即法官一经任命录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将其免职、辞退或者给予降职或其他处分,以保证法官地位和身份的稳定性,增强法官职业的神圣和尊荣。
实践中,各级法院特别是上级法院要依法保障法官的职业地位,坚决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办案,秉公执法。
第三,建立法官职业收入保障制度,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
我国《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收入问题虽作了规定,但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具体标准和经费来源并不一致,差异较大。
实际上,地方法院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地方财政,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法官还不能按期领到足额的工资和相关津贴,一些法官经济困难,生活清贫,在社会上没有职业尊荣可言,一些法官难以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自豪感。
同时,法官职业收入缺乏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官面对各种利益诱惑的自律能力。
为此,切实加强法官的职业收入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法官职业收入保障制度,确保法官能够按期足额领取工资和相关津贴,并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实行“以薪养廉”,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就显得尤为迫切。
结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司法改革的实际,我们建议实施法官等级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法官的待遇。
考虑到目前国家对法官等级津贴标准尚未作出统一规定,我们建议先参照司法警察警衔津贴的标准,对法官按《法官法》规定和最高法院统一部署评定的现职法官发放法官等级津贴,待条件成熟时,可逐步试行法官年薪制,以上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行逐级核拨。
第四,建立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实行法官职业安全保险。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法院已成为社会各种矛盾的显示屏,同时,作为社会各种纷争最终裁决者的法官已处在社会各种纷争的焦点和矛盾漩涡之中,法官的职业风险也越来越大。
一些地方当事人报复、围攻、故意伤害、甚至杀害法官的事件屡有发生。
因此,法官在依法履行职务、认真细致做好案件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建立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把《法官法》关于法官享受保险待遇的规定落到实处,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为此,我们决定在全市法院建立这一制度,除已对法官实行财产、医疗保险外,为全市法院每一位在职法官实行职业安全保险,法官的职业安全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额每人每年10万元。
以增强法官抗御职业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其职业安全。
此外,人民法院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一切对法官打击、报复、诬告、伤害的行为,依法维护法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坚决支持其依法履行职务。
第五,完善法官职业教育保障制度,提高法官职业素质。
一是改革现职法官培训制度。
对此我们将以国家法官学院在常州教学实践基地和常州市法官培训中心为依托,大力加强对现职法官的职业培训。
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相适应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和培训机构。
不断提升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使其对法律知识有广泛的涉猎和深刻的理解;同时不断增强法官的审判实践经验和职业技能,提高驾驭审判活动的能力,以适应新世纪审判工作的需要,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二是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
在完善法官继续教育的内容上,应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业务相结合,提高审判业务素质与调查研究能力相结合。
在教育培训的方法上,课堂讲授退居辅助地位,组织法官开展读书、讨论、辩论和调查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文章和法律文书等,提高法官的审判业务素质和调研能力,应成为法官继续培训的主要方法。
同时应以法官形成和发表的调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案例分析文章)来检验法官的学习效果。
在教育培训的目标上,应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型教育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性培训为主的转变,培养高素质的专家型、学者型职业法官。
同时要不断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培训的设施,加大经费投入。
第六,完善法官职业监督保障制度,强化法官的自律与他律,维护法官的申诉、控告权利。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充分发挥诉讼体制本身的监督制约作用,并进一步健全法官自律机制,增强法官的司法廉洁意识。
同时,每个法官都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依照法定程序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实现司法公正。
二是要建立法官职业准入监督保障制度。
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确保不合格人员进不了法院,当不了法官。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法官申诉、控告权利保障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既能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又能充分保障法官申诉、控告权利的程序,切实维护法官的申诉、控告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