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医保政策宣传栏【精选文档】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管理一、认真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执行省、市医保中心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住院信息及时在护理一览表上及HIS系统中予以标识(如省、市、县、异地医保所属地).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医保中心,并拒绝进入医保系统。
办理住院手续时将《医保手册》交医院护理部保管,以备医保中心进行核查.医院不得出现“挂床住院”违规行为。
二、参保人员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8天(急诊入院、正常转诊、肿瘤放化疗除外)。
医院不能要求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到门诊或另设自付帐号交费。
不得以医保中心指标控制为由,将未达出院标准病人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不得因其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三、医院必须严格管理好参保病人的住院治疗,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住院”虚编医疗文书或其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四、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上级医院就诊时,医院及时办理病人出院结帐手续,按相关医保规定办理转院手续.五、医院应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为原则,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或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须逐项填写《医疗保险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
要求超标准提供医疗服务的参保患者,签字承诺超标服务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医保部门可不纳入医疗费用总额控制范围。
六、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不得将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特殊项目列为常规检查.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化验检查、用药和治疗都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有结果分析.做到“住院费用四吻合”.八、参保人员下列情形引起伤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二)、交通、医疗事故;(三)、整形、整容;(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医保宣传栏宣传内容

医保宣传栏宣传内容合同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提升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市民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医保宣传栏内容设计与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宣传内容概述1.1 宣传主题:医疗保险政策、医保服务指南及相关健康信息;1.2 宣传目标:提高市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推广医保业务,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1.3 宣传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3.1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报销流程;1.3.2 大病医保政策、特殊医疗救助的条件及流程;1.3.3 医保卡使用方法及常见问题解答;1.3.4 市民如何办理医保转移、续保及异地就医相关程序;1.3.5 最新医保政策动态、健康小贴士等内容。
二、乙方的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医保宣传栏内容的设计、排版、制作及安装,具体服务内容包括:2.1.1 宣传栏版面的设计,包括文字内容排版、图像及颜色搭配等;2.1.2 制作宣传栏所需的材料(如海报、展板等);2.1.3 宣传栏的现场安装,确保布局美观、合理,内容清晰易懂;2.1.4 提供至少______个宣传方案供甲方选择,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
城镇居民医保宣传栏1

讲治中心卫生院{2011}第一期为更好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让更多城镇居民知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由院办举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栏,定期进行相关政策宣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
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优点一是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二是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三是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
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含未成年居民,下同),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保险公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全面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保险法律法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规范保险行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经全国各保险公司总经理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公约。
一、保签约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重合同、守信誉,竭诚为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热情、周到、翔实的服务,认真履行保险责任、规范保险行为,维护中国保险业信誉,稳定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中国保险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职工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后,参保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离职后,三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保统筹基金待遇。
【个人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划拨。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35周岁及其以下的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2%计入个人账户;35 -50周岁(含50周岁)的职工,按个人月工资收入的2.0%计入个人账户;50周岁以上,按个人月工资的3.0%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其月养老金的5.5%计入个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资金按以下规定范围支付:支付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本人住院治疗中统筹基金负担以外自付的医疗费用;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消杀类产品和医疗器械的费用。
【门诊特定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实行“定医疗机构、定诊疗范围、定费用限额”管理。
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特定病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限额标准以内的,由职工医保基金按住院比例支付。
门诊特定病种经专家评审确认,实行分类管理,其中5、6、7类门诊特定病种原则上在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医院办理。
(一)起付标准:精神类疾病300元,其他病种在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三级医疗机构750元。
(二)限额标准:1.类病种限额2000元,包括结核病(活动期)、艾滋病。
2.类病种限额3000元,包括冠心病、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极高危组)、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有并发症)、间质性肺炎、精神类疾病、白塞氏病、多发性肌炎、强直性脊柱炎、溃疡性结肠炎、血小板减少症、慢性肾脏病(CKD3-5期)。
3.类病种限额6000元,包括非病毒性肝炎(含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
医疗保障宣传栏内容

医疗保障宣传栏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保障政策介绍:简要介绍国家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和申请流程。
2. 医保报销流程:详细介绍医保报销的流程,包括医保报销的申请材料、报销比例、报销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如何避免报销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介绍本地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方便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4. 医疗保障服务咨询: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咨询方式,如咨询电话、咨询地址等,方便参保人员咨询相关问题。
5. 健康知识宣传:发布一些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参保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在制作医疗保障宣传栏时,应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方便参保人员理解和接受。
同时,应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以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欢迎阅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本文档旨在向广大城镇职工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细节及相关事项。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和权益。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与目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镇就业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的一项制度,旨在降低职工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参保条件和程序1-参保对象: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职工及其合法配偶、子女。
2-参保程序:城镇职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缴费标准和方式1-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月平均工资确定,具体标准请参考相关部门公布的规定。
2-缴费方式:缴费可以通过个人工资扣缴、单位代缴或自行缴纳的方式进行。
四、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和报销比例1-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等。
2-报销比例: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项目和医院等级而有所差异,请参考相关部门的规定或详细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五、报销流程和材料准备1-报销流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包括就医、结算、报销等步骤,请在就医时主动告知医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
2-材料准备:为方便报销,需要准备必要的就医发票、处方笺和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六、政策变动和咨询渠道1-政策变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可能根据国家的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动,请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和公告。
2-咨询渠道: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
附件: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城镇就业人员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

市级统筹医保新政策宣传栏2021年,我市医保制度将迎来一次全面升级。
新政策将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统筹管理,提升医保待遇水平,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题,使更多的市民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具体来说,新政策将实施以下措施:一、完善统筹机制新政策将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统筹管理,实现医疗保险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紧密结合,完善了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的机制,做到协调发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新政策将把医保待遇上限由现在的每年13万元提高到每年20万元,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90%,同时,还将扩大补助涵盖范围,对于门诊及慢病患者,政府将开展百万人次的专项救助计划。
三、优化医保管理服务新政策将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打造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医保服务平台,形成高效、规范、有保障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并简化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
四、推进医保大数据发展新政策将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电子健康卡和移动医保服务,全面打通医保数据和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共享,推动医保大数据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在实施新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重视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受益。
同时,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新政策的顺利落实。
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市民将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保待遇,为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同时,也将有效解决就医烦恼,推动我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让我们共同期待新政策的实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医保服务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新政策将让更多患者可以得到医保的支持,排除了经济负担对就医的影响,让他们能够及时就医,尽早治疗,从而减轻病情,提高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新政策还将强化医保的管理和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审核和考核,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其健康权益。
医保宣传栏 正稿

城镇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公开栏一、参保人门诊就诊需知1、门诊就诊时请主动向收费人员出示职工IC卡和《保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2、我院已启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患者本人持《保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在我院门诊就医,就可按相关规定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进行现场报销。
二、参保人住院需知1、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您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职工IC 卡或者《保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以便确认您的身份和信息录入。
2、住院期间,请勿离开医院,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不得挂床住院。
3、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请您向收费室工作人员提供以下资料:⑴城镇职工需提供:出院证、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您同时参加了工会医疗互助活动或其他商业保险,请您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告知收费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向您提供报账所需资料的复印件)。
⑵城镇居民需提供:出院证、诊断证明、身份证、医保证复印件。
如果您属于城镇居民医保生育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要提供生育证、出生证明复印件。
⑶城镇居民医保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的,提供《伤情证明》(由主治医师、科室开具伤情证明后,还需患者或家属到所在学校、街道、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给予证明并加盖公章),出院时患者全额结清医疗费用,由患者直接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哪些费用?1、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
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点名手术附加费、各种美容、整型、减肥、增高手术费和治疗费、眼镜、义齿、义肢等康复性器具、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等。
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设施费用包括: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冰箱、电炉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住院生活用品费、超标准床位费等。
2、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3、按规定由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和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住院医疗费。
4、打架、斗殴、酗酒、违法犯罪、交通肇事、医疗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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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参保职工就医管理
1、医务人员在为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IC 卡检查认证,杜绝冒名顶替就医的现象发生。
2、住院收费处为参保职工办理入院手时,将该患者IC 卡收取保存,并按规定收取患者年度起付金。
在职职工200元,退休职工100元。
当年内重复住院患者不再收取年度起付金。
出院后方可返回IC卡给参保患者或家属。
3、符合使用血液、蛋白类制剂或离休干部每天药费超过200元的,经治医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
4、因病情需要,本院缺药时,药剂科出具《缺药证明》,经治医生可开具处方并加盖科室公章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购药。
县内缺药时,经治医生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报社保局同意后,参保职工方可到县外购药,其外购药品费用经治医生必须告知参保职工在出院前将所有发票、处方交到住院收费处报社保局审核支付。
5、严格告知程序:医务人员向医保职工提供超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后并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6、城镇职工年度首次在本院住院达到大额医疗保险时,医务人员必须为参保职工填写大额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加盖
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同意后按大额医疗进行报销支付。
7、单病种定额核算:以下单病种必须填写单病种申请表审批。
(1)腹腔镜胆囊手术3500元(2)胆囊切除术3000元(3)阑尾切除术2400元(4)子宫切除术3000元(5)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疝单侧修补、子宫肌瘤剔除、卵巢囊肿剔除、宫外孕治疗、盆腔粘连分解)手术3000元。
8、伤残军人结算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相同。
不收起付费和自付费,但其个人年度起付标准、自付比例与统筹支付部分由收费处分别报医保局核报。
9、凡不列入定额1300元结算的10种项目疾病,经治医生在办理此类参保患者时必须按社保局医保股规定及时(24小时内)填写项目疾病申请表或单病种结算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按项目疾病结算。
附:10种项目疾病如下:
(1)癌症病(2)脑梗塞并意识障碍或偏瘫(3)心衰三度以上(4)消化道大出血(5)脑出血超过30ml(6)髋关节置换术(7)前列腺气化术(8)颅脑损伤及开颅术(9)四肢骨折手术治疗(10)胃大部切除
10、严格执行医保转诊转院规定。
本院因限于医疗器械设备或技术方面不能治疗的疾病须经本科室或申请院方组
织会诊方可确认,确诊转诊转院的患者经治科室必须办理出院手续返回IC卡。
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经治医生必须填写好转诊转院申请表及会诊记录加盖医务科公章报医保局审核。
达到转诊条件的,经治科室未及时转诊转院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经治科室应承担相应责任。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1、参保职工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在我院住院时,应持本人医保IC卡,收治科室开具的入院单,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到医保局办理入院函才能办理住院手续。
2、医疗费用标准: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政策范围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
老干病人、武警官兵
1、必须使用专有处方。
2、离休干部因病达到住院标准的,收治科室凭离休干部本人医保IC卡直接办理入院并记账。
出院后由收费处与医保局据实结算。
3、驻县武警、消防官兵医疗费用结算标准:驻县武警、消防官兵在门诊开药时,必须经本人在专有处方上签字确认,若药品金额在40元∕人次以上的需经医保局同意,其医疗费用由收费处与医保局据实结算。
4、老干病人每日药费超过200元时必须申请特殊用药经医保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报销比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超过3.5万元的须填写大额申请表。
2、大额医疗保险金20万以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为10%,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补助90%;大额医疗保险金20万以上的个人自付部分为15%,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补助85%。
3、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均为80%。
纳雍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