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检查内容机构准入管理(6 分)医护人员准入管理(6 分)医疗质量(12 分)管理制度(4 分)医疗废物管理(6 分)检查要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明显处;3、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登记范围开展医疗执业活动.1、建立医护人员技术档案;2、医护人员佩证上岗;3、人员应满足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需要4、无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医疗执业活动.1、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2、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3、处方书写规范.4、门诊日志书写规范。
5、输液卡填写规范.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符合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成立管理组织机构, 各项相关制度健全;2、医疗废物分类采集,医疗废物来源、种类、数分值判定方法*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的即将住手医疗2 执业活动;4 2、未挂扣2 分,未悬挂于明显处扣 1 分;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扣 4 分。
2 1、未建立医护人员技术档案扣2 分,部份建立2 扣1 分;2 2、医护人员1 人未佩证上岗扣 0.5 分,扣完为* 止 ;3、一个核准科目无卫生技术人员扣2 分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医疗执业行为必须即将住手。
1、无相关材料证明扣 2 分。
2、用药不合理扣 2 分。
12 3、处方书写不规范扣 4 分.4、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扣 2 分。
5、输液卡填写不规范扣 2 分。
4 缺一个制度扣0 。
5 分。
1 1、未成立管理组织机构扣0。
5 分,相关制度不健1 全扣0.5 分;实得分备注1临床用血管理(4 分)传染病防治管理(6 分) 医院感染管理量记录完整3、暂存处有明显的标识,有“六防"设施,定期清洁消毒记录;4、操作人员个人防护;相关人员培训记录;5、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6、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能正常运转,有消毒监测效果并有记录;1、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2、申请用血及交叉配血记录完整;血液发放记录完整;3、血液发出后 ,血样按规定保存,用血后血袋保存规范;4、受血者输血前开展法定传染病检测.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2、有传染病防治管理及疫情报告制度,有传染病疫情登记表,有专人管理,无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现象;3、结核、艾滋病报告情况;4、按要求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配备相应人员、物资1、成立了组织机构;1 2、医疗废物未分类采集扣0 。
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医务人员管理1、医疗机构(1)护士配备数量低于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2)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未依照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2、(1)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2)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
3、护士在执业活动中,(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3)泄露患者隐私;(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4、输血完毕后,未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母婴保健管理1、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2、医疗、保健机构的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4、(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传染病与消毒管理1、(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4)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现场评分表(口腔诊所)

七、院感控制传染病管理
12
1、有专人负责院感控制和传染病管理工作;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疗场所每日消毒一次,灭菌剂、消毒剂配制、更换有记录,高压消毒灭菌和空气消毒措施落实,消毒监测达标;3、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4、按照规定使用、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5、配置专用医疗废物桶、袋、盒,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由医废中心集中处置,交接记录清楚。
附件二:十堰市小型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现场评分表(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项目
项目
分值
指标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实得分
扣分理由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10
1、严格按照许可的诊疗科目、地址开展诊疗活动,无超范围执业行为;2、无出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时申请校验并通过;4、在醒目处悬挂许可证执业。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三、面积布局设施设备
12
1、诊疗面积≥80平方米;2、诊断室、治疗室、技工室等业务科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3、设置器械洗涤消毒室;4、配备牙科治疗椅、诊断桌、药品柜、电动吸引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等基本设备器械,配备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药品。
面积、基本医疗设备达不到要求不得分;布局不合理扣3分;其他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出租、转让许可证、超范围执业、擅自变更地址、未按期校验不得分;未亮证执业扣2分。
二、标识标牌执业环境
医院执业情况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
5
广告
(12分)
户外
广告内容合法,无夸大、缩小和隐瞒事实情形
2
报刊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内容与批准原件一致
5
电视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内容与批准原件一致
5
合计
注:一、※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
执业
人员
(70分)
共查执业人员人,未经批准违规上岗人
10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从事医师诊疗活动的人
※
执业医师人,未注册人
10
执业助理医师人,未注册人,单独执业人
10
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
10
医学专业毕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人,单独执业人
※
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从事护理诊疗活动的人
※
执业护士人,未注册人
5
护理专业毕业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人,单独执业人
医院执业情况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
环节
项目
监督内容
分值得分小计Fra bibliotek执业许可证
期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地点
无擅自改变执业地点
※
真伪
无伪造、涂改、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组织
管理
(35分)
制度
(10分)
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
10
管理
※
组织
管理
(20分)
建立了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医疗服务监督量化分值表 文档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履
行护士管理职责
2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笑处
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5
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 5
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人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5
处方书写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
六、七条规定的规则
2
医师开具处方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或
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3
物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
监 包装物或者容器
3
督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动医
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 3 辆运送其他物品
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
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 4
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
3
ofacuntbily,redsph.Sg-wk
射、穿刺、采血器具未一人一用一灭
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
达到消毒要求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
行无害化处理
3
购进消毒产品为建立并执行进货检
查验收制度
3
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
准和规定
3
排放废气的污水、污物未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前诊断报告,未经 2 名以上经资格认 2
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性
病
诊 疗 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专科诊疗业务 4
监
督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三级主要责 3
任或二级以上次要责任)
医 医疗机构发生食疗事故(一、二级主 5
疗 要责任)
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3分)
1、 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广告证明》后发布医疗广告;
2、 发布的医疗广告用语规范。
2
1
1、 未获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扣2分;
2、 发布的医疗广告用语不规范扣1分
医疗安全
(3分)
制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与预警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分析、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与医疗事故。有应用分析结果及改进工作的记录。
3、暂存处无明显的标识扣分,无“禁止吸烟、饮食”标识扣分,“六防”设施不全扣分,无定期清洁消毒记录扣分;
4、无操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扣分相关人员培训记录扣1分;
5、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扣1分;
6、无污水处理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转扣1分,无消毒监测效果并有记录扣分;
临床用血管理
(4分)
1、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被复核的医疗机构: 等级: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分值
判定方法
实得分
备注
机构准入管理
(6分)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明显处;
3、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的登记范围开展医疗执业活动。
*
2
4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效的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4、医院感染的监测记录;
1
1
2
2
1、未成立了组织机构扣1分;
2、一项制度不健全扣分;
3、医院重点部位布局、设施及工作流程不合理各扣1分;一处无消毒记录扣1分。
4、无医院感染监测记录扣2分;消毒效果监测不合格的扣1分(CDC监测报告为准);
母婴保健管理
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

消毒产品管理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消毒产品标签说
明书管理规范》
消毒产品
消毒剂:用于皮肤、黏膜、物体表面消 毒
消毒器械:紫外线杀菌灯、食品消毒柜、 压力蒸汽灭菌器等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注射器、输液器、 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无菌针灸针、 消毒棉签等
审查结论
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要标化 标化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应得分
=100-合理缺项总分
动态监督
信誉度分级不是固定不变的,每年度对获 得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并结合日常 定期或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检查记分,凡违 反关键监督项目(※),或年度评审分值 达不到标准的,则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级的 办法。对于轻微的违规,如果能够在限定 时间内整改并达到标准要求,则可保持其 原等级不变。
7.严肃查处医疗保健机构未经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的行为、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 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两非)
8.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9.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10.严肃查处非法开展器官移植、肾脏透析等行为 11.严肃查处违反血液安全的违法行为 12.严肃查处违法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
堂行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欺诈患者,严 重危害人民群众和社会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 行为 4.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5.严肃查处通过买卖、租借、伪造、修改《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014年检查社区 卫生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督导量化评分表

单位: 日期:
单位
内容要求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卫生计生委
按照省、市《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方案》要求,下发文件,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活动
查阅资料,无文件扣5分,无档案资料(文书、照片、总结、宣传报道等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二级、级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10
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
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扣2分,扣完为止
5
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和诊
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
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10
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票否决项
10
公示标准收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等
一票否决项
1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
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与登记情况不一致(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每超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15
存在出租承包科室
一票否决项
10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一人次/1分,扣完为止
15
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未经许可或备案每开展一项,扣10分
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
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每超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10
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一人次/1分,扣完为止
10
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
发现一起违法行为,扣3分,扣完为止
5
督导考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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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
《护士条例》第三十条 《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
4/ 项
4/ 项 4/ 项
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 者报告 ( 3 )泄露患者隐私 (4)发生自然灾害、 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 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7、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 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 开具处方 8、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 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 2 )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 展诊疗活动
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 复》(卫政法发 [2004]224 号)第一条
( 3 )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
诊疗活动 (4)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承包、 承租医
疗机构科室或房屋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 动
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
预防工作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或者隐瞒、谎报、
缓报传染病疫情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 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
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
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
( 4 )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
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
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表一、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共计
55 项, 410 分)
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一、医疗机构管理(共 13 项)
1、( 1)使用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段获 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卫生 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
第四十条
明
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
文件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4 、 (1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 十六条
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 条第二款、《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 二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1/ 人 1/ 人
1/ 人 * 4
4/ 项
( 4 )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
8、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9、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性病专科诊疗业务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
10 、未经验收合格并备案擅自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验项目
第十七条
五、传染病与消毒管理(共 15 项)
1、(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13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 1 )违反规定进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 2 )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三、母婴保健管理(共 4 项)
1、医疗、保健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 擅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
(5)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或者对按照
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
( 6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
料
(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 疑似传染
1/ 人 3
2
160 5/ 项
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 料 2 、( 1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 缓报或者谎报 ( 2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 3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 ( 4 )拒绝接诊病人 ( 5 )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 3、( 1)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 ( 2 )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3)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 对 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 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 (4)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 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 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 染 ( 5 )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 6 )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 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 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 7 )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 学随访
第二款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2)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
严重后果
(3) 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4) 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
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5) 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9、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 事处方调剂工作 10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 卫生机构执业的 11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 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12 、乡村医生( 1 )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 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 ( 2 )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 方药品 (3)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 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 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4/ 项 4/ 项
( 8 )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 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 4、医疗机构 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病人或 者其家属的信息 5、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 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未 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6、未进行消毒技术培训、 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7、各种注射、 穿刺、采血用具未达到一人一用一灭 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 8、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9、( 1)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 规定 (2)排放废弃的污水、 污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无害化处理 (3)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 工具必 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10 、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 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11 、( 1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 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 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第四十条
2、医疗、保健机构的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
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
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
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
疗活动
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 复》(卫政法发 [2004]224 号)
分值 50 *
扣分
* * *
5、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6、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7、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8、( 1)非法采集血液 ( 2 )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 ( 3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9 、 (1 )未依照规定购买、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 精神药品 ( 2 )未依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用处 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处方专册登记 ( 3 )未依照规定报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货、 库存、使用数量 ( 4 )紧急借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后未备案 ( 5 )未依照规定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0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11 、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12 、( 1 )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 位不具备相应资质 (2)邀请机构的技术力量、 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
2、逾期不校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仍从事诊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
活动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4、医疗机构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 出租给非本医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卫生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河 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办法》 第二十五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 条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4 3 3 3 1/ 人 3/ 项
3/ 项
( 7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4 1/ 人
4 * 4/ 项
3 3 3/ 项
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