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
中国和德国社会保险的比较

6、事故保险(工伤保险)
7、启示
一、两国社会保险的概述
• 中国: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 法律和规定,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 障的社会安全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 保险制度、国家就助、社会福利制度、公共医疗 卫生四个方面。其中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 立的, 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 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 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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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
。
三、养老保险的比较
• 实施养老金保险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使养老金金 额足以支付被保障者及其配偶的基本生活需要。德国 的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养老保险和自愿养老保险。法定 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所有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其经费 来源于劳动者、企业和国家三方。德国的法定养老金 运作采取现收现付的模式,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5岁。 法定养老金的给予标准一般为工资收入的65%, 如果 保险期限超过45年的,则领取工资收入的70%。如果投 保人去世,其没有经济来源的配偶可以领取一定的遗属 养老金。此外,一些个体高收入者,如医生和律师,还可 以参加私人养老保险。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统筹 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 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 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 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 制实施的,其目的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
当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省 级统筹制度尚在建立,失业保险 制度才刚刚进行探索,基本医疗 保险远未普及。德国社会保险制 度可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提 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在医疗保健制度方面,中国和德国有何不同?

在医疗保健制度方面,中国和德国有何不同?医疗保健制度是一个国家的重要体系之一,对国民的健康和生活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中国和德国是两个不同的国家,他们在医疗保健领域的制度也存在许多的差异。
接下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了解这两个国家在医疗保健体系方面的异同。
1.制度体系中国的医疗保健制度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建立的公立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部门和民营医院等组成。
而德国的医疗保健体系则是通过社会保险制度来保障,所有德国居民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医疗保险方面,德国的基本保险是由国家和企业共同出资,而基本保险的种类和标准则由政府严格控制。
2.医疗资源中国和德国在医疗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在中国的一线城市,公立医院的医生和设备都是最好的,而在二线及以下城市,医疗资源则比较匮乏。
同时,在中国,民营医院和诊所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管制不严,医疗质量参差不齐。
而德国的医疗资源比较平衡,公共医院和私人诊所都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医疗设备和人员配置都经过政府的严格把关,医疗服务的质量很可靠。
3.医疗服务质量作为民众对医疗保障最为关注的问题,医疗服务质量在中国和德国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在中国,尽管公立医院技术力量和科研水平很高,但医患关系紧张、医生负担较重、排队时间长等问题已成为公共热点话题。
而在德国,尽管医保制度较为严格,但医生的服务精神和医疗质量却是相当之高,对病人的治疗和关怀都非常周到。
总结:中国和德国在医疗保健制度方面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制度体系、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质量。
虽然他们各有优劣,但两个国家都在不断努力提高医疗保健体系的水平,为自己国家的健康事业发展做出着应有的贡献。
中德国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对比分析及启示

中德国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对比分析及启示摘要:德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医疗制度的国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
德国医疗保障的经验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改革提供了借鉴。
本文分析了德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并对中德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比较,最后提出了几点启示。
关键词: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德国医疗保障制度德国是医疗保障制度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其全民参保、预约就诊、逐级转诊、医药分营、实行“药品参考价格”、按病种分类收费等做法,有效解决了国民的就医问题。
本文通过中德两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对比,分析我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制度缺陷,找寻破解“看病贵”、“看病难”的有效路径。
一、德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德国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其医疗保障水平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德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福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互助医疗等。
1.法定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法定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是《社会保险法典》第5卷中的《医疗卫生改革法》。
该法规定了有保险义务的人员范围、结构原则、缴费义务、待遇和组织形式。
除此之外,还颁布了《降低医疗保险费负担法》、《医疗卫生结构法》、《法定医疗保险第二调整法》等。
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调整医疗保险三方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规范各主体的行为。
法定医疗保险的主要原则为:实物原则、团结互助原则、自我管理原则、分门别类的医疗保险原则。
2.法定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制度从1977年以来,德国的医疗卫生政策致力于法定医疗保险中的费用控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1970年至1976年,平均费率从8.2 增长到11.2,1977年到1998年从11.2增长到1 3.6 ,涨幅已明显放慢。
但是20年控制费用的结果同时又表明:没有理想的方法来控制医疗保险的费用增长,只有采取多种措施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病人自费。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中有的医疗项目一直都规定很高的自费比例。
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比较研究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差异,针对这些差异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了解各国医疗保险体系的优势和不足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对比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并探讨其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国内医疗保险制度比较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的特点是基金主要由参保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政府也有一定的补贴。
与此相比,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公立医疗保险为主,如美国的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和加拿大的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
这些制度由政府全权负责管理,基金来源于税收和社会福利基金。
二、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在于其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参保覆盖面广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人员报销比例较低、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医保药品目录不完善等。
三、国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1. 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由公共和私人保险共同构成的复合医疗保险体系。
公共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联邦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和州级医疗保险计划(Medicaid)。
私人保险则由个人自主购买和用人单位提供。
2. 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公立医疗保险为主的单一支付者制度。
政府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税收和社会福利基金。
3. 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以社会保险为基础,主要包括全民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
全民医疗保险由职工和雇主共同缴纳,私人医疗保险则由自由职业者和高收入人群自主购买。
四、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1. 参保覆盖面国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几乎包括了所有居民,但在农村地区和新工种人群中存在参保率较低的问题。
与此相比,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较窄,许多人无法获得医疗保险。
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和人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各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形式和发展方向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
本文将从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入手,探讨不同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一、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但是长期以来受到绩效评价、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成本不断上升、医疗服务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
尤其是在当前情况下,跨省就医难度大、医疗诈骗问题严重、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成为了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点。
因此,转变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机制、完善医院管理体制、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等措施已成为当前中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有着独特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元化的医保制度。
美国的医保制度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医疗保障制度两部分组成,这是美国医保制度的特点之一。
2、商业保险公司的强势地位。
美国商业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制度的掌控力度非常之大,而这也是导致美国医保制度高价、保障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3、医疗服务质量的高标准。
尽管美国医保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但是其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也是世界领先之一。
三、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相较于美国,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化医保制度,即医保由社会保险人制度来运行和管理。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全面实行。
在日本,几乎每个人都有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计划的义务和权利,这保证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和广泛性。
2、医保费用的合理化。
日本医保制度实行的是政府定价、统一支付的制度,这有利于控制医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医院管理的规范化。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非常严格,以保证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高水平。
德国留学德国的医疗系统和中国完全不同

德国留学德国的医疗系统和中国完全不同一、保险和医疗此类问题已经说的很多了。
首先是保险必须买,理由不用多说,反正我有一百个理由让你买保险,可是没有一个理由让你不买保险。
其实,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德国人最骄傲的东西之一,我们既然有机会,也该享受一下才对呀。
这根本不是省钱的地方,如果发生意外,也许费用能够你买一辈子的保险。
而且这是延签证的必要条件,绝对是不能不买的东西。
德国的保险也是向保险公司直接购买。
一般外国学生购买的保险都同时包括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第三人责任险,通常价格在30到50欧元,应该说是极为便宜的,因为即使去治理一个小感冒也可能超过这个数额,而第三人责任险赔付额最高达50万欧元。
因为德国人怕发生此类伤害外国人无法赔偿,所以这最后一个险是规定外国人必买的。
保险具体的范围和赔付必须视公司的条款和具体理赔的情况,无法一一解释。
一般如下事件和费用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和支付的:诊疗疾病、传染病、部分处方药物、牙科、手术、住院、眼科、妇科、怀孕(不包括避孕和流产,以后会有相关文章详细介绍)、意外伤害、意外致残甚至死亡、意外导致第三人伤害残疾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等。
所以即使是你在商店无意打碎商品,或者意外弄坏了房东的财产,都可以获得赔偿。
如果旅游或临时回国,一般也会有一个月时间的保障期,就是说,即使你这个月在国内发生意外,按道理也可以得到理赔。
但是请注意:具体理赔金额和时间最终由保险公司调查决定,如果认为有欺诈行为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有可能拒付或仅负责小部分。
如果你不满意,可以与保险公司交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德国的医疗系统和中国完全不同,实行的是分离制度。
如果你有疾病,必须如下步骤就医:1、找医生。
查询电话簿,打电话预约或者直接到附近的诊所。
这种诊室实际上就是医生诊断的主要场所,有点像国内的私人诊所,一般就设立在公寓楼和办公楼内。
但是都有不同的分科(通常是几个科的医生合在一个诊所),如果你要找内科医生,就必须和内科医生的诊所联系。
在医疗卫生方面,中国和德国的医疗体系有何不同?

在医疗卫生方面,中国和德国的医疗体系有何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寿命延长,医疗卫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
中国和德国分别是亚洲和欧洲地区经济发展最快、医疗卫生设施最完善的国家之一。
虽然两国的医疗体系都十分先进,但是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多区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和德国的医疗体系不同之处。
一、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制度上,中国和德国有着显著的不同。
在中国,医疗保险分为公有和私有两种,其中公有医疗保险又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控制和运营。
而在德国,医疗保险由社保、私人保险和自愿保险组成,同时也存在公共和私营医院。
与中国相比,德国的医疗保险开支相对更高,但是医疗服务质量也更高。
二、医疗服务质量在医疗服务质量上,德国的医疗体系更为完善,因为德国的医疗体系采用的是社会化保险制度,由公立和私人医疗机构、大型医院和诊所共同组成。
德国的医生们不仅拥有更高的职业认同感和培训水平,而且在疗效、技术和治疗方案等方面也更加专业化。
而在中国,由于医生收入过低,药品和医疗器械短缺等因素,导致许多医生在诊断和治疗方面没有足够的实战经验和先进设备,医疗服务质量相对较低。
三、患者体验在患者体验上,德国的医疗体系会更加注重患者的个人感受。
在德国,医生通常会在与患者沟通时询问他们的家庭和职业背景,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并且详细解释疾病治疗的各个步骤。
而在中国,医生通常在诊断时会匆匆忙忙地给出医嘱,也没有考虑患者的个人背景和情况,缺少人性化。
综上所述,中国和德国的医疗体系有诸多差异。
德国的医疗体系更加完善,医生职业认同感和专业水平更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体验都更好。
而中国的医疗体系则正处于发展过程中,需要在医疗保险制度、医生培养和医疗技术等方面不断提高,以达到更好的医疗体系效果。
医疗保险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

医疗保险的国际比较与经验借鉴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加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医疗保险成为了各国普遍关注的话题。
在不同国家,医疗保险的设计和实施方式存在差异,但我们可以通过国际比较来了解不同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并借鉴其经验,为我们自身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一、医疗保险在发达国家的实施情况1. 美国医疗保险体系美国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国家,其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私人保险公司提供,并辅以政府的医疗保险计划(如医疗补助计划和医疗援助计划)。
这种混合制度导致了高额医疗费用和不平等的医疗资源分配问题。
因此,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需进一步改革以保障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
2. 英国国民保健制度(NHS)英国的国民保健制度是一种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由政府提供和资助。
该制度通过全国统一的税收和国民保险制度来为公民提供免费的医疗和健康服务。
尽管NHS面临着融资压力和资源短缺等问题,但其公民普遍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医疗保险制度。
3.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的健康保险制度,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纳保险费。
该制度保障了所有参保人员在疾病和意外伤害时获得全面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具有高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是许多国家参考的对象。
二、国际医疗保险经验借鉴1. 发展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国际经验中,发达国家普遍倡导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
通过多层次保险制度,可以实现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
例如,可以设立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全民普遍保障,同时提供可选的附加保险,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2. 引入竞争机制与优质医疗资源分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市场竞争机制来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通过引入竞争,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提供更合适的保险产品,降低医疗费用,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此外,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也是一个必要的目标,可以通过政府的监管和调控来实现。
3. 强调提高医疗品质和医疗效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医疗品质和医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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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
沙跃荣①
Hale Waihona Puke 1883 年,德国议会通过《工人疾病保险法》,奠 定了现代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在其后的 100 多年里,德国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待遇水平 及费用控 制 等 方 面 经 过 多 次 改 革,不 断 得 以 完 善。 目前,德国 90% 的人口通过法定医疗保险获得医疗 保障,剩下 10% 的人口则通过商业性的医疗保险等 其他形式获得医疗保障。总的来说,德国基本上建 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系 统,共同构成了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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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使其与基金支出之间保持同步与协调,做到在制 度、规则、操作上都公开透明。 3. 3 探索建立谈判机制 医保部门对医疗( 药) 服 务主体约束的核心杠杆在于支付手段的安排。在资 源配置有限的前提下,针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在卫生 资源存量、服务提供手段、保障能力上的差异,对医 疗费用支付与不同的定点医疗和医药机构开展分类 谈判,实现医、药、保三方博弈的均衡。 3. 4 建立基金分配评价体系 包括医疗质量指标、 医疗费用和自费增长指标、费用增幅指标、满意度指 标等,年初与预算总额指标一并下达,由医院自我约
参考文献 1 顾昕. 新医改沉思录( 一) 医保付费改革是医改核心[N]. 华夏时
报,2012 - 03 - 23. 2 江苏省医保中心. 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防控医保基金风险[J]. 中
国医疗保险,2009,11: 17. ( 收稿日期 2012 - 07 - 27)
·本文编校 曹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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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 现状远不适 应 社 保 安 全 的 要 求 和 设 计,诸 如“投 资
渠道狭窄,投资结构不合理”、“多 头 管 理,各 自 为 政”、“投资管理立法层次低,无法可依”、“监管漏洞 多,内容不完备”、“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在现实中屡屡发生。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 年第 6 期( 第 23 卷 总第 13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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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待遇享受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很广,包括疾
病预防、疾病治疗、护理、住院、看牙医、病假工资、家 庭补助金、孕妇补助金及死亡补助金等。德国实行 家庭医生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可以从保险公司那 里获取一张医疗保险卡,一般的疾病治疗费用由医 生与保险公司直接结账。出现病重或需要检查等情 况,参保者可以持家庭医生开具的转诊证明自由选 择政府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在德国,参保病人基 本上是不用花钱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很高。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2 年第 6 期( 第 23 卷 总第 130 期)
束管理,并制订严格的考核评分标准,年终对各项指 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资金的结算 挂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以改善服务 态度、提高 医 疗 质 量、增 加 就 诊 病 人 来 增 加 自 身 收 入。
目前,我国参保的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疗费 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 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 决。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待遇则是实行国家补助 形式,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从长 远来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会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增 加中央与地方及各地方之间的政策协调,从而更好 地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员的待遇享受问题。
3 基金运营管理 德国医疗保险基金组织实施的是多元竞争和自
我管理,前者是强调了运作体系的外部条件,后者则 强调了基金组织的内部环境。德国即便是政府经办 社会医疗保险的基金组织,也毫无例外地引入竞争 机制。在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和自负盈亏的基础上, 鼓励各基金组织开展竞争,这些竞争主要体现在: 一 是开放绝大多数医疗保险基金组织,使投保人可以 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选择基金组织。二是鼓励小 的、地方性 医 疗 保 险 基 金 组 织 兼 并,以 发 挥 规 模 优 势。三是支持以保费的高低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 并以此来评估基金经营的优劣。
我国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家庭缴费和政 府补助相结合,缴费和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 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 人等,所需家庭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
1 缴费制度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缴纳保险费依据个人收入提
①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 苏州市 215128
成,高收入多缴纳、低收入者少缴纳,即纳费以收入 而不依参保者的健康状况。实行“封顶、保底”。当 然,高收入者可以参加私人医疗保险,保险费由雇主 和雇员分摊,各负担 50% ; 对于收入低于一定限度 的雇员,只由雇主缴纳; 对于退休人员及失业人员, 其保险费由养老基金和失业保险金承担。在德国, 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保险费根据雇主和雇员各付 50% 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百分比逐年从被保险人的 工资中扣除。法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设有封顶线 和保底线,收入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不再征缴。收入 在保底线以下者可豁免缴费义务,并且政府每年酌 情对封顶线和保底线标准进行调整。